我經常寫文章,混點稿費,因此和編輯打交道比較多。


    但都是沒有見過真人,隻是通過電腦聯係。


    某報新開一個欄目,編輯熱情地給我發電郵:請寫一篇關於女性與服裝的短文,字數不要超過600字,要有文化品味。


    為著這“文化品味”四個字,我忙乎了三天三夜,快把自己那點兒“文化墨水”榨幹了。


    終於完稿,一點字數,正好600來字。


    我抓緊時間給編輯發了過去。


    第二天,收到編輯回郵:請加點民間傳說。


    我雖然感覺奇怪,但還是馬上照辦,翻箱倒櫃,抄上兩條傳說。


    又過了一天,收到電郵:請加點外國的典故,最好引用作者和書名的原文。


    我又糊裏糊塗地照辦,抄上去三條典故。


    心想,這下子差不多了吧,古今中外,全包括齊了。


    誰知,當天晚上,電郵又來了:再加點幽默。


    我的天呐!


    這是在寫文章嗎?


    簡直就是炒大雜燴嘛!


    但為了善始善終,也為了混稿費,保持良好關係,我還是強按住怒火,加上去了點兒“幽默”。


    這樣子,東抄一塊西湊一塊,文章的長度就像拉麵條一樣,一口氣從600字,拉到了1200字。


    我想,這樣也好,可以多拿幾塊稿費。


    一周後,文章見報了。


    我通讀之後發現除了開頭和結尾是我親筆寫的,其他全部是加上去的“料”。


    我的文字全部刪除,文章的字數不多不少正好600個字。


    最奇異的是,我的名字也從題目的下麵溜到了文章的最後,不僅用一個小括弧括住,還在我的名字後頭補上了一個“摘”字。


    我正想打電話問個究竟,電郵又來了:感謝你的文摘,我們已按推薦費每篇十元付稿費,下一篇是關於時尚零食的,字數不超過600字,要有點兒文化、幽默和中外典故,望支持。


    我氣得直接回複:俺老孫回花果山當猴子了!


    簡直就是被人當街耍猴嘛!


    ……


    沒想到,國慶節還沒到,編輯又來電話了,問我出不去玩?要是出去的話,順便寫些紀實的短文章,用於節後的“國慶我去哪裏遊”的欄目。


    國慶節我還真出去了一下,感覺並不怎麽好。


    譬如說,導遊總是以人造景點為主,以真正想去的曆史古跡和風景名勝為調味品,而那些人造景點難看要命,還貴得離奇。


    更讓人生氣的是,死活把遊客帶進商店,讓你買這買那,基本上全是假珠寶玉器之類,也是死貴。


    如果不買就給你臉色看,非讓你等上四十分鍾以上,還不叫你上車。


    到了那些景點以後,由於時間有限,隻能拍照完事,走人,等回家後,自己看相片再回憶腦補一下。


    總之,旅遊的感覺非常不好,除了拍一堆相片,買一堆沒用的假珠寶,生一肚子氣,再也沒有什麽可值得圈點的東西了。


    我以寫實的手法描述了一番自己的切身經曆,電郵過去。


    誰知,編輯看後,立即電郵我:必須修改!內容不健康!


    我一看就炸毛了!


    內容不健康!


    我寫黃色黑色的嗎?我寫的哪一句不是實話實情?


    編輯電郵我:必須反著寫,要宣傳旅遊的快樂性、景點的引人入勝!去了還想再去!


    我沒有回複,總不能瞎編吧?


    旅遊也不快樂,景點也不引人入勝,隻是引人反感!


    我真的去了不想再去!


    編輯電郵我:這次旅遊與以往大不一樣,由於各旅遊單位及早地做好了準備工作,所以我們受到了很好的招待,導遊也全部是受過培訓的高素質人員,門票都是一票製,絕對沒有亂收費和強迫購物的現象發生……


    看來我對節假日旅遊的擔心是多餘的,明年五一、國慶,我一定再出去。


    就按這個思路去寫,要快!


    我看了半天,還不如編輯自己寫呢,費這麽大的勁兒。


    正猶豫不決,到底寫還是不寫?


    編輯又電郵我:你要動動腦子,如果你把真實的旅遊感受寫出來,發表出來,旅遊公司一定會受到影響,得罪了他們,我們報社就沒有了廣告,這個版位拿不到廣告,怎麽給你們作者發稿費?這都是連鎖反應!


    我終於鼓足勇氣對編輯回電郵:你自己寫好了。


    編輯電郵我:那你把旅遊的相片給我寄過來,我編個筆名發上去,我們要對讀者負責,必須編得有真實性!


    ……


    後來,我又收到另一家報社的編輯電話,他是新調來主持副刊的,一時找不到合適的文章,就希望我寫幾篇電郵過去。


    “你是怎麽知道我的?”


    我很奇怪這一點。


    “我翻閱以前的欄目,發現你是老投稿人,就找到你的電話電郵。”


    我想,新“編”上任三把火,人家想把欄目辦好,其情可嘉。


    於是,就馬不停蹄地給他連寫了三篇都市短文。


    不久,文章接二連三地發表了,聽說,反應還不錯。


    可是,好景不長,那個欄目的編輯又換人了,莫非他高升了不成?


    未等我打過電話去尋問,他已在電郵中如實相告:編輯部關係複雜,他急於大幹一場,惹得個別人心中不爽,竟暗中傳說:你看他把某某人的文章在一個月內連發六篇,簡直就成了她的專欄了。


    報社領導聽到這些傳聞,就把他轉了版。


    接手的另一個編輯,又給我發來了一個約稿的電郵,內容大致差不多。


    我想這次可不能讓人家為難,三篇文章用了三個筆名,給人的感覺不是一個人寫的,這樣總算沒有人說閑話了吧?


    可是,我朋友看了以後卻問我:“有這個必要嗎?


    身正不怕影子歪,你有什麽可擔心的呢?”


    真是做人難,難做人,怎麽做都有人說閑話。


    沒過多長時間,又換了一個編輯,他在電話裏說,報社領導為了防微杜漸,讓他們三個輪流坐莊,每個人負責一個星期,這樣就不怕誰說什麽了。


    這個月,我外出旅遊,一個字也沒有寫。


    回來後,編輯電郵我:你怎麽不寫了?是不是有什麽想法?報社領導已經得知了事實的真相,批評了有關人員,並請我大膽地使用自己的筆名。


    我客氣地回電郵:沒有想法,隻是出門旅遊了一下。


    編輯馬上電郵我:那你就寫一篇旅遊的文章,附上相片,一定要附本人的相片。


    我按照編輯說的連文章帶相片地電郵過去,沒過幾天,文章和相片都登了出來。


    朋友關心地問:“你是不是在報紙上登征婚啟示了?”


    “啊?”


    我嚇了一大跳,怎麽能這麽想喲?


    “你寫文章外加相片不是變相的征婚嗎?誰看不出來呀?”


    果然,沒有幾天,我的信箱裏全是“應征”的信,有的還附相片,還有人打電話到報社,問這個作者是不是在征婚?她有沒有結婚?今年多大了?家裏什麽情況?


    編輯回複:請多看我們的報紙,上麵什麽都有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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