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成都的小城公園的圖書館裏,珍藏著一塊張獻忠的七殺碑,內容如下:


    天生萬物以養人,人無一德以報天。


    殺!殺!殺!殺!殺!殺!殺!


    一共七個殺,七個感歎號。


    由此可見張獻忠對人的憎恨已經深入骨髓,達到怒不可遏、非要立碑銘誌的程度了!


    古今中外,像張獻忠這樣的殺人魔王並不罕見,像張獻忠這樣對人的仇恨充斥於各個時代和領域,尤其是宗教。


    人,有沒有原罪?


    人,有沒有價值?


    人的原罪和價值是怎麽樣產生的?


    基督教認為,人是在蛇的誘惑之下,偷吃了智慧果,而被上帝逐出伊甸園,成為被終身囚禁和懲罰的罪犯。


    人的原罪在於有了“智慧”。


    佛教認為,人是無明的產物,一切眾生本無生死,因為無明,妄見生滅,名為輪轉。


    人的原罪在於“無明”。


    道教認為,人是自然界中因為欲望而生的物種,除人以外,一切生物,皆是自然而然。


    隻有人,是反自然而自以為其然。


    人的原因在於“欲望”。


    基本上,所有的宗教都認定人是有原罪的。


    佛教認為,眾生起心動念,身不出殺、盜、淫;心不出貪、嗔、癡,從頭到腳,無一不是罪。


    道教認為,凡夫舉手投足,皆在違背自然規律,倒行逆施,全部都是罪。


    人生的價值正是基於人的原罪而產生,消滅“機心”、“無明”、“欲望”,求得心境的光明潔淨,是宗教認為的人生價值。


    在市俗世界裏,人是沒有原罪的。


    人生的價值分為兩種:


    第一種,參讚天地之化育。


    第二種,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


    光宗耀祖,封妻蔭子。


    有趣的是,這兩種都是中國的孔聖人說的。


    參讚,是彌補。


    彌補天地化育的不足。


    這裏不是替天地化育萬物的意思,而是針對自然現象的發生,人要做出相應的對策。


    譬如,天要下雨,人就會發明雨傘、房屋。


    地上有河,人就會發明船舶、橋梁。


    即盡天地萬物之所有,加上“聰明人”的“機巧之心”,來營造屬於人類的獨一無二的特殊生活。


    甚至,可以剝奪天地萬物的一切,包括生命在內,來滿足人類永不知足的貪婪。


    第一種的人生價值,可謂“大我”。


    “小我”則是在人與人之間的爭奪、較量。


    要出人投地,要做人上人,要榮華富貴,還要代代相傳,不能江山旁落。


    孔聖人的“大我”和“小我”的人生價值被普遍宣傳、認可、灌述了幾千年。


    魯迅先生說:滿紙的仁義道德,骨子裏全是男盜女娼。


    其實就是一個字:私欲。


    人生價值在於滿足人類的私欲,滿足個人的私欲,僅此而已,別無新鮮。


    盛行於西方的“人道主義”和“個人至上”,都是以人為軸心的,以私欲為根本的極端利已主義觀念,與孔聖人有異曲同工之妙。


    馬克思不愧為二十世紀最有影響力、最有思想的偉人,他既摒棄了宗教關於人一出生就有原罪的教義,更否定了人的一生應當為自私自利而奮鬥不息。


    通過科學詳實的論證,馬克思指出,在人類的發展初期,其實是沒有私有物和私有觀念的。


    隨著生產力的逐漸提高,產生了剩餘物質,這才有了私有財物。


    為了保障這些私有財物不被他人奪走,才逐漸地形成了私有製度。


    人類的罪惡與私有財物成正比例地增長。


    人生的價值在於鏟除一切私有堡壘,從而真正地實現人類的自由、平等和尊嚴。


    通過改變世界的整體結構,改變人類罪惡和悲慘的命運。


    可惜,馬克思可能高估了現有人類的思想境界,權勢和金錢已經變本加厲地控製了整個地球。


    有沒有罪惡和有沒有價值都已經不再重要,因為人本身已經不再重要,成為附屬物。


    生產力發展到一定的程度,人會進一步地退出曆史的舞台。


    甚至,連人的肉體也會消失殆盡。


    到那個時候,又何談其罪惡和價值呢?


    也許,結果就是最好的解釋。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山野幽居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uu小說網隻為原作者長安安君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長安安君並收藏山野幽居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