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在某本雜誌上經常地投稿,久而久之,也就積累了一些讀者。
剛開始,還是由我自己隨便地寫,想寫什麽就寫什麽,隻要按照欄目的要求寫就可以了。
後來,編輯為了吸引讀者,開始給我製造“話題”,讓我隨著這些“引人入勝”的話題而一步一步地進行寫作。
並且,一律使用第一人稱。
仿佛這些“曲折的故事”,都毫無疑問地發生在“我”的身上。
時間一長,編著編著,就連我自己就弄不清楚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
還是真中有假,假中有真。
而那些讀者更是對我的文章深信不疑,以為文章中的“我”,就是現實中的“我”。
由於編輯出的“話題”都很離奇,而我寫的又很“真實”,這樣一來,讀者是越來越多,編輯也是越來越有“幹勁”,我的寫作任務也越來越“離譜”。
再往後就發展到某雜誌竟然在發表我的文章的同時,把我的通信地址也附在了文尾。
文章還有配圖,是一張美女,不是我本人。
但讓讀者會誤解成這個美女就是作者自己的近照。
而湊巧那篇散文的內容完全是按照編輯的“要求”,寫的是一個在外漂泊打工的孤身年青女子是如何的痛苦與無助。
文章發表以後引起了很大的反響,把編輯部的電話都快打爛了。
都是在問作者的情況。
那些無意之中看到這篇文章的人有理由認為,這是一種變相的征友甚至征婚廣告。
我拿到樣刊後有點兒不太高興,這樣做是什麽意思呢?不是自找麻煩嗎?不是給作者找事嗎?
我當時已經結過婚了,如果老公看到了,還以為是我有什麽想法了。
其實,我的想法就是多賺些稿費,別的什麽都沒想。
為了減少不必要的摩擦,我把這本雜誌收藏在沙發底下。
誰知,三天後還是被老公拖地時發現了。
“咦?雜誌上不是有你的文章嗎?怎麽扔到這裏?”
老公把拖把一倒,翻開雜誌,正看到那篇配圖的文章。
“這個美女是你嗎?誰修的圖,修的也太假了。”
老公盯著美女看半天,似乎認出來是哪個明星。
“不要看了,你不是最討厭看我寫的文章嗎?都是胡扯八道的。”
我搶過雜誌就往屋裏跑。
“你跑什麽啊?上麵是不是寫的內容全是控訴我的?是不是?”
老公攆過去跟我爭奪那本雜誌。
我不給,他非搶,兩人把雜誌扯來扯去,眼看著就要扯成兩半。
“你不給看就有問題!這裏麵一定有問題!”
我正要解釋一下,就算有問題也不是我的問題,而是編輯的問題。
此時,樓下的保安按門鈴說:“有你的信,一共五封。”
說實話,我長這麽大,還沒試過一口氣收到這麽多的信。
老公鬆開雜誌,連襪子都沒穿,就跑下樓親自把那些信取了回來。
這些信來自珠三角地區,全是不認識的。
我的直覺是它們一定和那篇帶地址的文章有關係。
我坐在沙發上發呆,眼睛直直的盯著天花板。
老公顯得非常興奮,他拆開一封,又拆開一封,然後,挑了一封開始念起來:
“尊敬的某某作家,您好!看了您的那篇文章,讓我晝夜難眠……”
老公瞪我一眼,說:“你在雜誌上都寫些什麽破玩意兒,這些信怎麽都成了征婚函,你是不是打算用這種方式征婚啊?你可真行啊你!”
他憤怒地把這些信全部都撕碎,扔進垃圾筒裏。
唉,我真是百口莫辯啊。
幸好,編輯還沒有把我聯係電話公布出去,否則,就不知道會發生什麽了。
然而,這些該死的信件源源不斷地隔三差五地向我奔來,內容無奇不有。
有人征婚,有人征友,有人約稿,有人約有去旅遊。
到了後來,居然出現了各種各樣變相的廣告和騙術。
譬如,來信恭喜我已榮登中國大陸新文化名人錄,隻要出資三百元人民幣即可收到此書。
又譬如,來信又慶賀我的某篇文章被收錄到某某文集中,隻需匯去二百元就能得到此書。
再譬如,來信再通知我到某旅遊聖地參加某詩人作家交流會,來回費用隻要一千元,等等。
令我可笑又可氣,真是打草打出條蛇,守株待兔待來了狼。
老公也漸漸地理解了我的苦衷,他說:“這個雜誌社為了賺錢實在是太可惡了,弄得我們雞犬不寧的,咱們搬家吧。”
不久,我們換了一個住處,果然,安靜了許多。
我對那個雜誌社的編輯說:“請你不要把我的家庭住址公布出去,那些信可把我騷擾夠了。
我和老公為這事隔三差五就打上一架。”
編輯聽後分外開心,他說:“這說明我的促銷策略是對的,要是當初把你本人的相片放上去效果就更好了。”
“啊?……”
編輯說:“那張明星照被讀者認出來了,我們就失去了一部分忠實的粉絲。
如果再真實一些,那就會增加幾倍的銷量。”
我說:“你考慮過我的感受嗎?”
編輯說:“現在誰不想出名啊?你的感覺應該是很爽的!你老公不高興是因為嫉妒,他嫉妒你比他優秀,說明什麽?說明你成功了!”
我無語了,把電話掛了。
老公又在喊我:“剛剛跟誰說話呢?什麽意思?他還要考慮到你的感覺?”
我說:“雜誌社的編輯。”
老公拍桌子說:“他就不是個玩意兒!以後不許再給這個雜誌投稿了!”
剛開始,還是由我自己隨便地寫,想寫什麽就寫什麽,隻要按照欄目的要求寫就可以了。
後來,編輯為了吸引讀者,開始給我製造“話題”,讓我隨著這些“引人入勝”的話題而一步一步地進行寫作。
並且,一律使用第一人稱。
仿佛這些“曲折的故事”,都毫無疑問地發生在“我”的身上。
時間一長,編著編著,就連我自己就弄不清楚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
還是真中有假,假中有真。
而那些讀者更是對我的文章深信不疑,以為文章中的“我”,就是現實中的“我”。
由於編輯出的“話題”都很離奇,而我寫的又很“真實”,這樣一來,讀者是越來越多,編輯也是越來越有“幹勁”,我的寫作任務也越來越“離譜”。
再往後就發展到某雜誌竟然在發表我的文章的同時,把我的通信地址也附在了文尾。
文章還有配圖,是一張美女,不是我本人。
但讓讀者會誤解成這個美女就是作者自己的近照。
而湊巧那篇散文的內容完全是按照編輯的“要求”,寫的是一個在外漂泊打工的孤身年青女子是如何的痛苦與無助。
文章發表以後引起了很大的反響,把編輯部的電話都快打爛了。
都是在問作者的情況。
那些無意之中看到這篇文章的人有理由認為,這是一種變相的征友甚至征婚廣告。
我拿到樣刊後有點兒不太高興,這樣做是什麽意思呢?不是自找麻煩嗎?不是給作者找事嗎?
我當時已經結過婚了,如果老公看到了,還以為是我有什麽想法了。
其實,我的想法就是多賺些稿費,別的什麽都沒想。
為了減少不必要的摩擦,我把這本雜誌收藏在沙發底下。
誰知,三天後還是被老公拖地時發現了。
“咦?雜誌上不是有你的文章嗎?怎麽扔到這裏?”
老公把拖把一倒,翻開雜誌,正看到那篇配圖的文章。
“這個美女是你嗎?誰修的圖,修的也太假了。”
老公盯著美女看半天,似乎認出來是哪個明星。
“不要看了,你不是最討厭看我寫的文章嗎?都是胡扯八道的。”
我搶過雜誌就往屋裏跑。
“你跑什麽啊?上麵是不是寫的內容全是控訴我的?是不是?”
老公攆過去跟我爭奪那本雜誌。
我不給,他非搶,兩人把雜誌扯來扯去,眼看著就要扯成兩半。
“你不給看就有問題!這裏麵一定有問題!”
我正要解釋一下,就算有問題也不是我的問題,而是編輯的問題。
此時,樓下的保安按門鈴說:“有你的信,一共五封。”
說實話,我長這麽大,還沒試過一口氣收到這麽多的信。
老公鬆開雜誌,連襪子都沒穿,就跑下樓親自把那些信取了回來。
這些信來自珠三角地區,全是不認識的。
我的直覺是它們一定和那篇帶地址的文章有關係。
我坐在沙發上發呆,眼睛直直的盯著天花板。
老公顯得非常興奮,他拆開一封,又拆開一封,然後,挑了一封開始念起來:
“尊敬的某某作家,您好!看了您的那篇文章,讓我晝夜難眠……”
老公瞪我一眼,說:“你在雜誌上都寫些什麽破玩意兒,這些信怎麽都成了征婚函,你是不是打算用這種方式征婚啊?你可真行啊你!”
他憤怒地把這些信全部都撕碎,扔進垃圾筒裏。
唉,我真是百口莫辯啊。
幸好,編輯還沒有把我聯係電話公布出去,否則,就不知道會發生什麽了。
然而,這些該死的信件源源不斷地隔三差五地向我奔來,內容無奇不有。
有人征婚,有人征友,有人約稿,有人約有去旅遊。
到了後來,居然出現了各種各樣變相的廣告和騙術。
譬如,來信恭喜我已榮登中國大陸新文化名人錄,隻要出資三百元人民幣即可收到此書。
又譬如,來信又慶賀我的某篇文章被收錄到某某文集中,隻需匯去二百元就能得到此書。
再譬如,來信再通知我到某旅遊聖地參加某詩人作家交流會,來回費用隻要一千元,等等。
令我可笑又可氣,真是打草打出條蛇,守株待兔待來了狼。
老公也漸漸地理解了我的苦衷,他說:“這個雜誌社為了賺錢實在是太可惡了,弄得我們雞犬不寧的,咱們搬家吧。”
不久,我們換了一個住處,果然,安靜了許多。
我對那個雜誌社的編輯說:“請你不要把我的家庭住址公布出去,那些信可把我騷擾夠了。
我和老公為這事隔三差五就打上一架。”
編輯聽後分外開心,他說:“這說明我的促銷策略是對的,要是當初把你本人的相片放上去效果就更好了。”
“啊?……”
編輯說:“那張明星照被讀者認出來了,我們就失去了一部分忠實的粉絲。
如果再真實一些,那就會增加幾倍的銷量。”
我說:“你考慮過我的感受嗎?”
編輯說:“現在誰不想出名啊?你的感覺應該是很爽的!你老公不高興是因為嫉妒,他嫉妒你比他優秀,說明什麽?說明你成功了!”
我無語了,把電話掛了。
老公又在喊我:“剛剛跟誰說話呢?什麽意思?他還要考慮到你的感覺?”
我說:“雜誌社的編輯。”
老公拍桌子說:“他就不是個玩意兒!以後不許再給這個雜誌投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