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1屬於他的
在偏執傅少身邊盡情撒野 作者:公子雲思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馬兒依舊高仰著頭,踏著月色緩步前行。
馬背上,朝顏的麵頰緊貼著馬脖子,雙手摟著馬脖子以防摔下來,他半眯著眸子,清冷的月光下,他的麵色更加蒼白的很,曬了一天,沒有血色的唇已經幹裂出數道細紋,隱隱能看到鮮紅色的嫩肉,像數道血線攀附在失了血色的唇上。
“世界是真的黑暗一片,無論走到哪裏,都一樣。”
這時,馬突然停下腳步,警惕的打量著四周。
朝顏好像感覺到馬兒的不安,隻有遇到危險的時候,才會有種表現。
他雙手無力的撐起身體,然後抱著馬脖子下來,好在他身高占優勢,才勉強沒有摔倒。
下來後,他一手扶著馬兒,聽著四周的動靜,因為眼睛看不見,他的世界是一片漆黑,黑的沒有一絲光亮。
夜風呼呼吹著,隱藏著殺氣。
無人區的草原,最有可能出現的就是狼群。
“馬兒,我們可能遇到狼群了,你走吧。”朝顏的嗓音很平靜,絲毫不擔心也絲毫不害怕。
馬兒不安的踢著前蹄,鼻子裏哼著氣,還時不時發出嘶吼聲,也寂靜的夜色裏,顯得更響亮。
朝顏安撫似的替它順著鬃毛,溫聲道:“謝謝你陪我走了這麽多路,剩下的路,我自己走。”
馬兒停下不安的舉動,像是猜到了什麽,一雙銅鈴般大的眼睛盯著朝顏看,眼裏有明顯的著急之色。
朝顏撫著馬兒的鬃毛,毛發質感很滑溜,即使看不見,也知道是匹馬寶馬,有靈性的。
他用力拍了一下馬兒的脖子,“走吧,不然狼群來了,你跑不了。”
馬兒雖然跑的快,但是遇見一群狼群,難免成為它們的盤中餐。
馬兒是野馬,能活這麽久,生存經驗也十分豐富,更知道四周危機四伏,如果不走,真的會成為群狼的盤中餐。
馬兒盯著朝顏看了一眼,似乎有些不忍心把他一個人丟在這裏。
它又看了一眼四周,殺氣越來越近,最後還是扭頭,朝來時的方向撒腿就跑。
朝顏聽著馬蹄聲越來越遠,勾起唇角笑了笑,唯一一個陪他走到最後的生物,也離開了。
也不是最後一個,還有狼群。
朝顏看不見,也分不清方向,但還是知道,要往前走,而不是往回走。
他修長的雙腿慢悠悠的走著,月光下,隻能看見一道削瘦單薄的身影走在遼闊的草原上,弱小如螻蟻
他步伐有些不穩,好像一陣風就能將他擊倒。
他感覺自己來的不是地方,這裏若有懸崖多好?
下麵是大海,江水都可以。
偏偏選了草原,無邊無際,連個盡頭都沒有。
“寶寶,這都是你的錯,你要是陪我最後一天,我就會跟著你一起離開草原,親自送你上飛機,我也會回岐山,有始有終。”
“我倒底哪裏不好,讓你如此嫌棄。”
“我改了啊,變成你喜歡的樣子。”
突然,數十條健壯的狼以最快的速度跑過來,將朝顏團團圍住,漆黑的夜色裏,一雙一雙幽綠色的眼睛緊緊盯著麵前的獵物,月色下,尖銳的獠牙是最凶狠的利器。
朝顏停下腳步,即使看不見,也知道狼群正對他虎視眈眈,他淡然的感受著來自野獸掠奪,嗜血。
“我身上沒幾兩肉,都不夠你們塞牙縫的。”
他緩緩說著,邁著不大的步子往前走,絲毫不懼麵前的狼群。
“我身上還有毒,吃了,可能活不過今晚。”
說著,他忽然笑了。
“我的命,可不是掌握在你們一群畜牲手裏的。”
晚上七點五十分
傅廷煜一手牽著女孩的手在排隊檢票,這時,接到來自銀釋的電話。
“喂?”
“秦小姐,我家主子有聯係你嗎?”銀釋的嗓音很急切,像是很著急。
秦舒搖頭:“沒有,他把我拉黑了。”
“主子連你也不聯係了……”銀釋不敢再想下去,他張了張嘴像是自言自語:“來之前說好的,親自送你上飛機,我們就回岐山,有始有終,現在卻一個人走了……”
銀釋看著漆黑的夜色,找了一下午也沒找到主子的身影,現在快晚上八點,主子的身子骨哪裏受得了長時間不吃不喝?
他忽然明白,主子這是想一個人走,不想讓任何人跟著,也不想讓任何人看見他離開,隻是靜靜的,一個人走。
主子有多狠心,他追隨這麽多年,又怎麽會不知道?
他可是一隻跟著主子的,主子也能狠心的拋棄一切,獨自一個人走。
主子就不能讓他一直在身邊陪著?
秦舒在電話這頭聽的一頭霧水,“你什麽意思?什麽一個人走了?”
銀釋突然聽見秦舒的嗓音,想到主子都是因為她,現在一個人走了,他冷聲道:“主子要死了,你知道嗎?”
秦舒被質問的有些莫名其妙,“他怎麽可能會死?他不是早就解毒了?”
“你以為大慈大悲送來解藥,毒就解了?幾年前顧衍就說過,毒入五髒六腑,活不過一年,幾年過去了,解藥還有用嗎?”
秦舒怔住,她的確是沒有想過這個問題,她以為,解藥送過去,他的毒就解了。
而且,她也問過朝顏,朝顏說好了。
所以是在騙她?
“主子這麽低聲下氣的求你陪他,陪他最後幾天,你以為是因為什麽?”
“你欠我家主子太多太多,多到你根本就還不起。”
銀釋說完就掛了電話,視線再次望向漆黑的夜色,繼續尋找朝顏的身影。
沒有找到之前,他是不會放棄的。
通話突然掛斷,秦舒愣了好一會沒有反應過來,應該是說,她無法相信,朝顏要死了?
傅廷煜牽著女孩的手,提醒道:“寶兒,我們該登機了。”
秦舒茫然的抬起頭看向男人,連她自己也沒發現,她說話時嗓音都是顫抖的:“朝顏要死了。”
傅廷煜疑惑的問:“怎麽了?好端端的怎麽會死?”
“我也不知道,他眼睛看不見,一個人走了。”
秦舒在草原上住的時間很短,但還是很清楚草原的環境,朝顏一個人走了,他眼睛看不見,他能去哪?
傅廷煜見女孩麵露焦急之色,皺了皺眉:“你很擔心他?”
“我也不知道,就是感覺心慌,有點心神不寧。”
秦舒也說不清楚此時的心情,回想離開之前,朝顏說,能不能抱她,像朋友一樣。
想到他突然讓她離開。
還有他瘦的脫型的身子。
以及最後一句,我不會再出現在你麵前,也不會打擾你,君子一言駟馬難追。
她忽然抓住傅廷煜的手臂,嗓音有些急切:“老公,我們去看看。”
傅廷煜看著女孩如此著急,他是打底心裏不想自己的老婆和別的男人有牽扯,但他也不忍心看著自己的老婆心神不寧,心慌像是要怕出事一樣。
“我陪你回去看看,如果他沒事,我們就立馬離開。”
秦舒用力的點點頭:“好。”
傅廷煜牽著女孩的手,轉身往機場外走。
此時天色早就黑了。
傅廷煜在附近叫了一輛越野車,倆人坐車徑直往草原趕。
回到草原已經深夜。
秦舒推開車門下去,小跑著往蒙古包走過去,她打開門走進去。
發現裏麵除了廚師,沒有其他人的身影。
“銀管事帶著他們去找人了,還沒回來。”
還''回來?
秦舒轉身又走出去,看見男人,她說:“銀釋去找朝顏,還沒回來,我們也去找找。”
傅廷煜問:“你知道他往哪個方向走了嗎?”
秦舒搖搖頭,草原這麽大,她怎麽會知道朝顏往哪個方向走了?
這時,她聽見馬兒的嘶鳴聲,回頭,就看見一匹馬站在斜坡那裏,額頭那撮紅色小呆毛在白色的毛發下,顯得格外顯眼。
是踏月?
她以為踏月早就回去了,因為是野馬,不可能繼續留在這裏。
踏月這時邁著四肢走過來,等走到秦舒麵前時停下來。
秦舒一臉疑惑的看著踏月,隻見它低頭咬住自己的衣袖,就往一邊拖。
她有點看不明白踏月這個舉動,“你想做什麽?”
傅廷煜一手牽著女孩的手,看著野馬迷惑的行為,問:“這不是野馬嗎?怎麽會在這裏?”
“這是踏月,在西津時我們共乘的那匹馬。”
秦舒說著踏月又拽著她,想帶她走。
“這麽巧?被你送到草原,幾年後又遇見了。”傅廷煜打量著踏月,覺得有些神奇。
秦舒看著踏月奇怪的舉動,她知道踏月是一匹有靈性的馬,“踏月該不會是知道朝顏在哪裏?”
踏月用鼻子哼了兩聲。
秦舒見狀抬頭看向男人,“我們跟著踏月去找找看。”
傅廷煜點頭答應了,“好。”
傅廷煜先坐上踏月,然後朝女孩伸出手,將她拉上馬,沒有馬鞍和韁繩,隻能靠自己來穩住身形。
等坐穩後,秦舒拍了拍馬兒的脖子,踏月也跑了起來。
跑起來的速度很快,傅廷煜雙手抱緊懷裏的人,風呼呼從耳邊吹過,帶著一絲涼意。
跑了大約一個小時,踏月還沒有停下來的意思。
秦舒聳了聳鼻尖,空氣中的味道,是血腥味。
她皺了皺眉,心裏升起不好的不好的預感:“好濃的血腥味。”
傅廷煜也聞見了,他看向前方,借著清冷的月光,就看見地上躺著數屍體,血腥味應該就是從它們身上散發出來的。
踏月這時停下奔跑,傅廷煜利落的翻身而下,然後長臂一伸,直接將女孩從馬背上抱下來。
這裏的血腥氣更重,看著地上的數具屍體,斷壁殘垣,也說明他們沒來之前,這裏經曆過一很激烈的場廝殺。
秦舒不是怕血腥氣的人,隻是這次,她聞見濃濃的血腥氣,隻感覺想吐,那種胃裏翻江倒海的感覺很強烈。
她努力克製著想要吐的感覺,緩慢的靠近血腥味的來源。
此時,淩晨四點,黎明前的天色最是黑暗。
秦舒除了看大致形態,可以猜測出地上的屍體是狼,其它的都看不見。
她從口袋裏掏出手機,打開照明燈功能,這會可以看清楚一些,地上躺著的屍體的確是狼,很健壯的狼。
隻不過,個個都是死相極其恐怖,斷腳都是輕的,走的頭都裂開了,還有的連肚子也開了條縫,腸子都流出來了。
眼前突然一黑,男人的大手蒙住她的眼睛,低沉的嗓音從頭頂的傳來,“別看。”
男人一直不讓她看血腥的場麵,所以意外遇見,都會把她眼睛蒙起來。
以前不知道男人為什麽要這樣做,為什麽要保護她保護的這麽緊。
後來恢複記憶後就忽然明白了。
因為那次遇見狼群,她用匕首殺了一條狼,那狼咬傷了寒蕭。
溫熱的鮮血濺了她一臉,也把她嚇蒙了。
自從那次過後,她看見肉就有點反胃,看見紅色的酒想到鮮紅色的液體。
過了許久,她才從陰影裏走出來。
她是被媽媽嗬護著長大的,雖然調皮了一點,卻也沒殺過生。
上了岐山,更是如此。
師傅對她很好,師弟們對她也很好。
下山打架也沒把人出血,頂多受的是內傷。
大概就是那次開始,男人就不讓她看帶血腥的場麵。
她伸出手握住眼睛上的那隻大手,男人的手掌心溫熱,也很大,非常有安全感。
她道:“我沒事,我想找找看,有沒有朝顏的線索。”
踏月把她帶到這裏來,十有八九,朝顏就是在這裏。
但現場除了狼的屍體,並沒有朝顏的身影。
這也是她為什麽會有不好預感的原因。
傅廷煜有些遲疑,見她堅持,他才將手移開。
秦舒拿著手機,借著手機照明燈,開始尋找關於朝顏的線索。
傅廷煜也拿著手機打開照明燈,開始尋找線索。
找了好一會,秦舒都快放棄的時候,她眼尖的發現了一樣東西。
她快步走過去,在一隻狼的身邊蹲下身,她沒去看狼的頭是如何爆裂的,也不去看溜了一地的腸子,她將手伸到狼的腳下麵,拿起那條紗布,原本純白色的紗布,被血浸泡後,變成了暗紅色,隻剩下尾部一節保留著原本的顏色。
馬背上,朝顏的麵頰緊貼著馬脖子,雙手摟著馬脖子以防摔下來,他半眯著眸子,清冷的月光下,他的麵色更加蒼白的很,曬了一天,沒有血色的唇已經幹裂出數道細紋,隱隱能看到鮮紅色的嫩肉,像數道血線攀附在失了血色的唇上。
“世界是真的黑暗一片,無論走到哪裏,都一樣。”
這時,馬突然停下腳步,警惕的打量著四周。
朝顏好像感覺到馬兒的不安,隻有遇到危險的時候,才會有種表現。
他雙手無力的撐起身體,然後抱著馬脖子下來,好在他身高占優勢,才勉強沒有摔倒。
下來後,他一手扶著馬兒,聽著四周的動靜,因為眼睛看不見,他的世界是一片漆黑,黑的沒有一絲光亮。
夜風呼呼吹著,隱藏著殺氣。
無人區的草原,最有可能出現的就是狼群。
“馬兒,我們可能遇到狼群了,你走吧。”朝顏的嗓音很平靜,絲毫不擔心也絲毫不害怕。
馬兒不安的踢著前蹄,鼻子裏哼著氣,還時不時發出嘶吼聲,也寂靜的夜色裏,顯得更響亮。
朝顏安撫似的替它順著鬃毛,溫聲道:“謝謝你陪我走了這麽多路,剩下的路,我自己走。”
馬兒停下不安的舉動,像是猜到了什麽,一雙銅鈴般大的眼睛盯著朝顏看,眼裏有明顯的著急之色。
朝顏撫著馬兒的鬃毛,毛發質感很滑溜,即使看不見,也知道是匹馬寶馬,有靈性的。
他用力拍了一下馬兒的脖子,“走吧,不然狼群來了,你跑不了。”
馬兒雖然跑的快,但是遇見一群狼群,難免成為它們的盤中餐。
馬兒是野馬,能活這麽久,生存經驗也十分豐富,更知道四周危機四伏,如果不走,真的會成為群狼的盤中餐。
馬兒盯著朝顏看了一眼,似乎有些不忍心把他一個人丟在這裏。
它又看了一眼四周,殺氣越來越近,最後還是扭頭,朝來時的方向撒腿就跑。
朝顏聽著馬蹄聲越來越遠,勾起唇角笑了笑,唯一一個陪他走到最後的生物,也離開了。
也不是最後一個,還有狼群。
朝顏看不見,也分不清方向,但還是知道,要往前走,而不是往回走。
他修長的雙腿慢悠悠的走著,月光下,隻能看見一道削瘦單薄的身影走在遼闊的草原上,弱小如螻蟻
他步伐有些不穩,好像一陣風就能將他擊倒。
他感覺自己來的不是地方,這裏若有懸崖多好?
下麵是大海,江水都可以。
偏偏選了草原,無邊無際,連個盡頭都沒有。
“寶寶,這都是你的錯,你要是陪我最後一天,我就會跟著你一起離開草原,親自送你上飛機,我也會回岐山,有始有終。”
“我倒底哪裏不好,讓你如此嫌棄。”
“我改了啊,變成你喜歡的樣子。”
突然,數十條健壯的狼以最快的速度跑過來,將朝顏團團圍住,漆黑的夜色裏,一雙一雙幽綠色的眼睛緊緊盯著麵前的獵物,月色下,尖銳的獠牙是最凶狠的利器。
朝顏停下腳步,即使看不見,也知道狼群正對他虎視眈眈,他淡然的感受著來自野獸掠奪,嗜血。
“我身上沒幾兩肉,都不夠你們塞牙縫的。”
他緩緩說著,邁著不大的步子往前走,絲毫不懼麵前的狼群。
“我身上還有毒,吃了,可能活不過今晚。”
說著,他忽然笑了。
“我的命,可不是掌握在你們一群畜牲手裏的。”
晚上七點五十分
傅廷煜一手牽著女孩的手在排隊檢票,這時,接到來自銀釋的電話。
“喂?”
“秦小姐,我家主子有聯係你嗎?”銀釋的嗓音很急切,像是很著急。
秦舒搖頭:“沒有,他把我拉黑了。”
“主子連你也不聯係了……”銀釋不敢再想下去,他張了張嘴像是自言自語:“來之前說好的,親自送你上飛機,我們就回岐山,有始有終,現在卻一個人走了……”
銀釋看著漆黑的夜色,找了一下午也沒找到主子的身影,現在快晚上八點,主子的身子骨哪裏受得了長時間不吃不喝?
他忽然明白,主子這是想一個人走,不想讓任何人跟著,也不想讓任何人看見他離開,隻是靜靜的,一個人走。
主子有多狠心,他追隨這麽多年,又怎麽會不知道?
他可是一隻跟著主子的,主子也能狠心的拋棄一切,獨自一個人走。
主子就不能讓他一直在身邊陪著?
秦舒在電話這頭聽的一頭霧水,“你什麽意思?什麽一個人走了?”
銀釋突然聽見秦舒的嗓音,想到主子都是因為她,現在一個人走了,他冷聲道:“主子要死了,你知道嗎?”
秦舒被質問的有些莫名其妙,“他怎麽可能會死?他不是早就解毒了?”
“你以為大慈大悲送來解藥,毒就解了?幾年前顧衍就說過,毒入五髒六腑,活不過一年,幾年過去了,解藥還有用嗎?”
秦舒怔住,她的確是沒有想過這個問題,她以為,解藥送過去,他的毒就解了。
而且,她也問過朝顏,朝顏說好了。
所以是在騙她?
“主子這麽低聲下氣的求你陪他,陪他最後幾天,你以為是因為什麽?”
“你欠我家主子太多太多,多到你根本就還不起。”
銀釋說完就掛了電話,視線再次望向漆黑的夜色,繼續尋找朝顏的身影。
沒有找到之前,他是不會放棄的。
通話突然掛斷,秦舒愣了好一會沒有反應過來,應該是說,她無法相信,朝顏要死了?
傅廷煜牽著女孩的手,提醒道:“寶兒,我們該登機了。”
秦舒茫然的抬起頭看向男人,連她自己也沒發現,她說話時嗓音都是顫抖的:“朝顏要死了。”
傅廷煜疑惑的問:“怎麽了?好端端的怎麽會死?”
“我也不知道,他眼睛看不見,一個人走了。”
秦舒在草原上住的時間很短,但還是很清楚草原的環境,朝顏一個人走了,他眼睛看不見,他能去哪?
傅廷煜見女孩麵露焦急之色,皺了皺眉:“你很擔心他?”
“我也不知道,就是感覺心慌,有點心神不寧。”
秦舒也說不清楚此時的心情,回想離開之前,朝顏說,能不能抱她,像朋友一樣。
想到他突然讓她離開。
還有他瘦的脫型的身子。
以及最後一句,我不會再出現在你麵前,也不會打擾你,君子一言駟馬難追。
她忽然抓住傅廷煜的手臂,嗓音有些急切:“老公,我們去看看。”
傅廷煜看著女孩如此著急,他是打底心裏不想自己的老婆和別的男人有牽扯,但他也不忍心看著自己的老婆心神不寧,心慌像是要怕出事一樣。
“我陪你回去看看,如果他沒事,我們就立馬離開。”
秦舒用力的點點頭:“好。”
傅廷煜牽著女孩的手,轉身往機場外走。
此時天色早就黑了。
傅廷煜在附近叫了一輛越野車,倆人坐車徑直往草原趕。
回到草原已經深夜。
秦舒推開車門下去,小跑著往蒙古包走過去,她打開門走進去。
發現裏麵除了廚師,沒有其他人的身影。
“銀管事帶著他們去找人了,還沒回來。”
還''回來?
秦舒轉身又走出去,看見男人,她說:“銀釋去找朝顏,還沒回來,我們也去找找。”
傅廷煜問:“你知道他往哪個方向走了嗎?”
秦舒搖搖頭,草原這麽大,她怎麽會知道朝顏往哪個方向走了?
這時,她聽見馬兒的嘶鳴聲,回頭,就看見一匹馬站在斜坡那裏,額頭那撮紅色小呆毛在白色的毛發下,顯得格外顯眼。
是踏月?
她以為踏月早就回去了,因為是野馬,不可能繼續留在這裏。
踏月這時邁著四肢走過來,等走到秦舒麵前時停下來。
秦舒一臉疑惑的看著踏月,隻見它低頭咬住自己的衣袖,就往一邊拖。
她有點看不明白踏月這個舉動,“你想做什麽?”
傅廷煜一手牽著女孩的手,看著野馬迷惑的行為,問:“這不是野馬嗎?怎麽會在這裏?”
“這是踏月,在西津時我們共乘的那匹馬。”
秦舒說著踏月又拽著她,想帶她走。
“這麽巧?被你送到草原,幾年後又遇見了。”傅廷煜打量著踏月,覺得有些神奇。
秦舒看著踏月奇怪的舉動,她知道踏月是一匹有靈性的馬,“踏月該不會是知道朝顏在哪裏?”
踏月用鼻子哼了兩聲。
秦舒見狀抬頭看向男人,“我們跟著踏月去找找看。”
傅廷煜點頭答應了,“好。”
傅廷煜先坐上踏月,然後朝女孩伸出手,將她拉上馬,沒有馬鞍和韁繩,隻能靠自己來穩住身形。
等坐穩後,秦舒拍了拍馬兒的脖子,踏月也跑了起來。
跑起來的速度很快,傅廷煜雙手抱緊懷裏的人,風呼呼從耳邊吹過,帶著一絲涼意。
跑了大約一個小時,踏月還沒有停下來的意思。
秦舒聳了聳鼻尖,空氣中的味道,是血腥味。
她皺了皺眉,心裏升起不好的不好的預感:“好濃的血腥味。”
傅廷煜也聞見了,他看向前方,借著清冷的月光,就看見地上躺著數屍體,血腥味應該就是從它們身上散發出來的。
踏月這時停下奔跑,傅廷煜利落的翻身而下,然後長臂一伸,直接將女孩從馬背上抱下來。
這裏的血腥氣更重,看著地上的數具屍體,斷壁殘垣,也說明他們沒來之前,這裏經曆過一很激烈的場廝殺。
秦舒不是怕血腥氣的人,隻是這次,她聞見濃濃的血腥氣,隻感覺想吐,那種胃裏翻江倒海的感覺很強烈。
她努力克製著想要吐的感覺,緩慢的靠近血腥味的來源。
此時,淩晨四點,黎明前的天色最是黑暗。
秦舒除了看大致形態,可以猜測出地上的屍體是狼,其它的都看不見。
她從口袋裏掏出手機,打開照明燈功能,這會可以看清楚一些,地上躺著的屍體的確是狼,很健壯的狼。
隻不過,個個都是死相極其恐怖,斷腳都是輕的,走的頭都裂開了,還有的連肚子也開了條縫,腸子都流出來了。
眼前突然一黑,男人的大手蒙住她的眼睛,低沉的嗓音從頭頂的傳來,“別看。”
男人一直不讓她看血腥的場麵,所以意外遇見,都會把她眼睛蒙起來。
以前不知道男人為什麽要這樣做,為什麽要保護她保護的這麽緊。
後來恢複記憶後就忽然明白了。
因為那次遇見狼群,她用匕首殺了一條狼,那狼咬傷了寒蕭。
溫熱的鮮血濺了她一臉,也把她嚇蒙了。
自從那次過後,她看見肉就有點反胃,看見紅色的酒想到鮮紅色的液體。
過了許久,她才從陰影裏走出來。
她是被媽媽嗬護著長大的,雖然調皮了一點,卻也沒殺過生。
上了岐山,更是如此。
師傅對她很好,師弟們對她也很好。
下山打架也沒把人出血,頂多受的是內傷。
大概就是那次開始,男人就不讓她看帶血腥的場麵。
她伸出手握住眼睛上的那隻大手,男人的手掌心溫熱,也很大,非常有安全感。
她道:“我沒事,我想找找看,有沒有朝顏的線索。”
踏月把她帶到這裏來,十有八九,朝顏就是在這裏。
但現場除了狼的屍體,並沒有朝顏的身影。
這也是她為什麽會有不好預感的原因。
傅廷煜有些遲疑,見她堅持,他才將手移開。
秦舒拿著手機,借著手機照明燈,開始尋找關於朝顏的線索。
傅廷煜也拿著手機打開照明燈,開始尋找線索。
找了好一會,秦舒都快放棄的時候,她眼尖的發現了一樣東西。
她快步走過去,在一隻狼的身邊蹲下身,她沒去看狼的頭是如何爆裂的,也不去看溜了一地的腸子,她將手伸到狼的腳下麵,拿起那條紗布,原本純白色的紗布,被血浸泡後,變成了暗紅色,隻剩下尾部一節保留著原本的顏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