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去圖書館的途中,忽而發現我並沒有留意到每天路過的小學操場上有飄揚著的五星紅旗。


    又回想起昨天遇到路人問某酒店在哪裏,我表示抱歉地搖了搖頭,表示沒聽過。但僅僅過了一個紅綠燈的路口,便發現了那個酒店赫然而立,名曰“長安”,並且記憶突然湧向大腦,曾經有一天我對它有些古意的名字頗有興趣,想要用來寫一篇古風小說。


    由此我不禁大大汗顏。我簡直太沒有資格當一個寫作者了!


    作為一個作者,不就是應該有一雙敏銳的雙眼來觀察生活中的一切嗎?經常會聽到有人說,自己是一個“敏感”的人。所謂“敏感”,是對周圍一切事物的感知能力特別強,察言觀色喜怒哀樂。敏感不是通常認為的脆弱,有著不同於平常人的細膩感情,而這正是寫作需要的。我卻恰恰相反,正是那種粗線條,不注意觀察,對萬事萬物一帶而過的人群類型。


    我很難發現周圍景色一瞬間的變化,除非我呆的時間足夠長(真的是幾個月);我很難發現周圍人的情感變化,除非他表達出來(這樣真的很容易得罪人);我甚至很難分辨某些人的麵部輪廓,見一兩麵幾乎不會留下什麽印象,可以算是臉盲症了。


    於是,在日複一日的普通生活中,不敏感的我常常忘記昨天發生了什麽。不過是吃飯寫東西刷手機睡覺那些事。


    當然我也不是一無是處隻有七秒鍾記憶的金魚,比起明確記憶事物,我更傾向於理解和感受。


    看過一部電影之後,我會有著很強烈的傾吐欲,迫不及待地將它們轉化成文字來表達思想。我能欣賞許多小眾文藝片裏不明所以的超脫情緒,甚至非常愛一些非主流影片。我喜歡動物和植物,小時候可以花費整整一個夏日的午後,蹲在那裏去觀察螞蟻。對於花朵充滿感情,可以去識別各種花葉,觀察花朵的綻放姿態,喜歡它們水潤的質感,然後用心做標本。


    就如張愛玲在一篇散文裏寫道:現實生活裏,我等於一個廢物…但生活的藝術,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領略。我懂的怎麽看七月巧雲…享受微風中的藤椅,吃鹽水花生,欣賞雨夜的霓虹燈,從雙層公共汽車上伸手摘樹頂的綠葉。在沒有人與人交接的場合,我充滿了生命的歡悅。


    由此可見,人總是在某些方麵有些不能彌補的小缺陷。我自然不可能如張那般極端,仿佛那極致的才華,正是由另一方麵極致缺陷來襯托出來。而我們芸芸眾生,平庸的生活讓我們仿佛什麽都會,什麽都懂,又什麽都不懂了。


    寫作時,通過情緒的表達來推動是我一向的方法。憑直覺,憑靈感,確實是新人作者時期最喜歡的。可在寫作快要兩年的時候,我慢慢意識到寫作者還需要更重要的東西:對生活的敏感度和對細節的觀察。


    我們需要不再隻關注自己的內心世界,而是去尋找自我與世界的聯係。


    孤獨,恐懼,絕望,無助,


    狂喜,激動,迷茫,憂傷


    不止自己有這種種人生體驗,而是每個人都曾陷入過的,寫作者正是要去發現。


    嚐試著點一杯咖啡,在咖啡館玻璃窗口觀察行人。從外貌衣著神態動作,每一個細節都是之前沒有留意過的。在你的腦海裏重新排列組合,會出現許多不可思議的資源。


    寫作源於生活,許多人這麽說。可生活的貧乏限製了我們的想象力。其實想象力來源於記憶力。將這些搜集的細節重新編排,整合,雜糅成一個嶄新的東西,那便是屬於自己的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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