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不會寫東西了。


    一個中篇小說,寫了快兩個月了。打開word,麵對屏幕的時候,我在想,吃飯時候在想,走路的時候在想,發個呆也在想,睡前也在想,當然,上廁所的時候也在想。


    無數次想砸電腦。


    可想想它很貴的。長得還這麽美,比我美多了,電腦中的美少女。


    當初我找了份和寫作相關的工作,我媽給我買的,比我第一個月工資還貴。“好好寫!”這是我老媽子對我的期望。


    從2016年的第一篇,就是在簡書。正式寫作也算兩年多了。


    去瞄了一眼,這是第90篇文章。


    我寫的非常亂非常雜,還完全沒有套路。想到哪寫哪,還隨心所欲。我一直認為至少,寫作應該是開心的。在這開心的旅途中,我簽約了一部長篇,搞定了14萬字。懶癌晚期的我就是被逼出來的。如果沒有編輯和讀者的催稿,就沒有那個長篇的出世。接著又簽了一家小說網站,寫了11個小故事,約莫8萬字。再加上在此處的20萬字,人生中除了私家日記的字數大概能有42萬字了吧。至此,我好像在清點庫存。


    從什麽時候起,寫作開始有壓力了呢?開始不那麽順暢了呢?雖說,作者絕對不以字數論英雄,亂七八糟的網文幾百萬字也無用,但是最基礎的產出量還是要有的,不然讀者看什麽呢。進入2018年以來,寫作是越來越難了,應該是瓶頸期到來了。所以需要寫篇東西整理思路。


    1


    開始寫作的時候,很喜歡上寫作課。


    寫作可以教嗎?許多人都會認為,作家都是自己琢磨出來的,一點點寫出來的。可如今,創意寫作課的普及,讓越來越多人知道,外國這也是當作一門課開的。它像音樂有樂理知識,繪畫有技法一樣,都是可以學習的啊。文學,作為一門博大精深的學問,至少也是有跡可循的。從類型到文字的風格,結構,所有的一切都可以從頭學起。


    上了許多老師的寫作課,在這裏不便一一推薦了。在眾多老師的講解中,對寫小說有了基本認識,至少可以鋪個底。


    寫作書也是看過一堆。真心推薦一下。


    從眾所周知的創意寫作書係,到羅伯特.麥基《故事》,《對白》,斯蒂芬.金《寫作那回事》,葉聖陶《文心》,王安憶《小說與我》,《十二堂寫作課》,張煒的《小說坊八講》,艾麗斯.馬蒂森《寫作課》,都是看過的非常好的書。


    懂得了這些以後,會不自覺地給看過的文字分類。蘿卜白菜到底是哪個種類,火龍果牛油果自己最喜歡的是哪一種。看小說的時候再也不是一個普通的讀者眼光,而是漸漸自帶作者般的審視,思索怎樣整體安排大綱,故事情節如何推進,人物如何塑造的更加豐滿,如何讓小說更吸引人。這樣終於不再是看熱鬧的吃瓜群眾,而是開啟上帝視角。


    但是懂得以後,往往欣賞水平會提高,好多的文章看不上眼,有深度的看著會恐慌。發出一種很可怕的恐懼感,人家的文章都寫成這樣了,達到永遠不可企及的地步,你還寫什麽寫!非常喜歡的作家沈從文早在民國時期就有此感歎。所以,我看到許多讀書特別多的人,自己卻不寫書,可能是閱卷無數覺得自己不必要再浪費筆墨了吧。


    這時我必須充分發揮自己天生樂觀派的性格,回看一下沒那麽優秀水平中等不至於封神的作者,心理會平靜很多,你可以向著它們努力啊,不至於心碎。沒錯還有那麽多垃圾文字墊底呢,不是全然不能寫,自我安慰是極為需要的。


    選書也變得重要起來,人生時間有限,特別是在意識到這輩子你是看不完世界上的書之後。先從自己感興趣的作家開始,然後蔓延開來,開枝散葉,形成自己的知識樹。隻有源源不斷地補充自己,才會有內容輸出。


    2


    讀很多書就一定會寫了嗎?絕對不是。


    看和寫完全是兩回事。懂得再多的道理,依舊寫不出一本書。


    寫作的真理是什麽啊,除了寫,還是寫啊!


    之前我算是寫作界的“音速小子”。我打字速度相當快,成文構思基本不打草稿,通常寫過之後又不愛修改,看一遍錯字就基本發表,可謂是相當毛躁的代表。因為我寫的就是這種即興感受。就像freestyle,它熱騰騰地新鮮出爐,(可以想象成蛋糕也可以想象成粑粑)我的手經常跟不上我跳躍的大腦,幾乎半小時就能搞定幾千字的文。(我產量依舊不高,是因為我不寫,懶人代表不符合社會昂揚向上精神。)所以,我創作因為我開心吧。


    為什麽我現在寫東西那麽難,因為我是經過思考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場景每一個人物。小說要比我想象的難許多。我對它的要求變高了,於是不滿意起來。我告訴自己,我是進步了的。可我的作品在哪呢?


    想到了某世界知名作家,整整一個上午隻寫了七個字,然後又把它們給刪了。真是令人心塞!


    有人說,某些作家也一生隻不過寫了一部小說嘛。例如《殺死一隻知更鳥》,《紅樓夢》...行了,還好意思比嗎?人家一輩子寫出來的一部是經典,自己寫出來的隻是渺渺紅塵中的一本小破書。既然不可能有如此出眾的才華,必須加倍努力啊。這種精益求精,較真的品格,我正在一步步學習中。但是,如果半輩子隻寫一本書還是需要考慮的。


    畢竟,幻想中,是想要靠寫作換點咖啡零食花衣裳吧。


    一個人,如果真想要靠寫作賺點錢,甚至變成職業。那麽他必須具備兩個字:勤奮。


    3


    楊絳說:你的問題在於讀書太少想的太多。


    在這段時間的迷茫期中,這句話成了鼓勵我的座右銘。


    寫作究竟是愛好,還是職業,賺錢還是不賺錢,適合寫小說還是雜文,寫通俗還是純文學,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與其思考這些問題,不如認真做好眼下的事,多讀書寫作。當到了一定的時間,答案自然會浮現。


    作為一個寫作兩年的人,我的寫作曆程並沒有多麽耀眼也沒有多麽失敗。從寫公眾號的開始我就加入了大軍,接著書評影評散文小說,我將所有可以嚐試的文體都試了一遍,都是淺嚐輒止。


    對於寫作,我一直在做,卻始終沒有別人那種拚搏精神,我以為這是所謂的恬淡,是我本身的不溫不火的慢性格所致,事實上我的內心也在隱隱期待著它的成功。隻不過,在行動上缺乏動力罷了。任何事,隻要認真起來,力量都是驚人的,可怕的。


    麵對瓶頸應該怎樣做?


    不斷地寫下去,直到衝破它。


    斯蒂芬.金先生說,一年365天,每天都是他的寫作日。在他出了重大車禍時,在病床上掙紮著依舊寫出了一本談寫作的書。這不是什麽勵誌,這是信仰。這是完全屬於寫作的本能。當寫作變成了日常生活,不寫就難受。


    看到許多地方有談到堅持日更。日更很難嗎,當然不。我從小到大寫出的日記絕對叫日更。厚厚的幾大本手寫每天幾百字,這麽說來我都日更近20年了。不過那樣自我情緒的文字又有誰要看呢?你所創作出的文字必須有所意義,讓別人覺得可以讀下去,那麽寫作才有了真正的價值。


    這個所謂的意義,也不是說多麽的深奧。即使是你沒有思考出的答案,沒有解決的問題,蘊含在你的文字裏,引起了共鳴,引發了別人同樣的思考,讓大家自己去尋找屬於自己的答案,這也就夠了。你的文字,便不是可有可無的文字,不是純屬於自嗨的文字。


    4


    這個小說終於基本成型。雖然不喜歡修改,還是要修改三四遍。


    幾個月來,我以為做事要專心,除了它幾乎沒有產出任何文字。幾乎生疏了。


    希望借於此文作為轉折,今後可以在創作小說的同時,寫更多的文章。我喜歡寫生活中的瑣事,我喜歡記錄見過的人和參加的活動,我也喜歡看過書和電影之後的感受,當我打開電腦和拿起筆的時候,文字無處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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