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實力決定身份
論如何通過打倒主角來拯救世界 作者:咕咕鴿子精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直到那個男孩闖進來。詩人長大了,約莫十三、四歲的樣子,汗流浹背,臉色通紅。光照在他臉上,打出一片細小的金色絨毛;他拿一把紅色的傘,像極了騎士的配劍;所有的員工都抓不住他,他輕巧靈活,披荊斬棘轉到關鸚鵡的籠子前:“你們不會被送走,也不會死,我保證!”詩人說:“我想辦法,先把你們帶出來,然後我們馬上就回家,我養你們,我養你們!”
但工作人員來得太快,鸚鵡太老,它們像是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也不掙紮,隻是從翅膀下扒拉出個蛋來,從鐵網下麵滾出。“再見,再見。”它們這樣說,見詩人把蛋抱在懷裏後就不再動彈。
陽光下,一個男孩捧了枚蛋急速奔跑,身後是他最愛的地方,如今已化為廢墟。他最喜歡的朋友留給他最後一個紀念品,便再不動了。工作人員沒有追出來,在他們看來,詩人或許隻是個好奇心過重的孩子,沒必要計較;隻有他自己知道,手裏拿的是一個不知道能否實現的承諾。
“對不起,你爸爸媽媽沒有了,對不起!”男孩親吻了手裏的蛋,“但是,我會負責把你孵出來的。我們回家吧,我養你,我養你!”太陽照在他臉上,淚水閃閃發光。
“你看,唐吉坷德騎士,我的騎士救了我。”鸚鵡盯著男孩:“它就是唐吉坷德!”何小姐看明白了,施明禮這人從小沒什麽朋友,最喜歡的就是動物園那對金剛鸚鵡,從小學一直喜歡到上初中;但天有不測風雲,某天這座動物園破產,鸚鵡夫婦也由於飼養不當,年紀太大等原因活不長了,馬上要被當垃圾處理;於是,在動物處理的那天,這個人看準時機溜進去想帶走它們,最後卻隻能帶走它們的遺孤:一個不知道能不能孵化成功的蛋。
“那麽,為什麽你直到前一個多月才孵出來?”何小姐挑了下眉:“你是變成化石沉睡了嗎?”
鸚鵡沒說話,轉了下眼珠子,刹那間,場景轉變為某個房間裏。
就像按住電視的快進按鈕,何小姐在短時間內看到了一個沉溺於幻想世界的天真少年成長之路:施明禮就像是那個現代版本的唐吉坷德,始終相信溫柔,愛,全力以赴的力量,用夢想做長槍和鎧甲,挑戰現實的巨人。然現實總是殘酷,在別人中二的時候他想做個文藝詩人,當別人現實的時候他還是想當個文藝詩人,於是從小到大,他身邊總圍繞著各種嘲笑。
每到夜深人靜,施明禮就偷偷把鸚鵡蛋拿出來,對著它說話,說很多很多話。是的,他一直沒能把蛋孵出來,也一直沒放棄。按照常理,普通鳥蛋早就該臭了,但這個鸚鵡蛋一直保存的非常好。“你要什麽時候才肯出來?”已經升上高中的施明禮依舊對蛋說話,他用過保溫箱,電燈泡,甚至把蛋混進雞窩裏,卻一點動靜都沒有;他也想過這是否是枚未受精的蛋,然每到晚上,他又覺得裏麵有小小的心跳。
後來,施明禮帶著蛋考上大學,又帶著蛋畢業,找工作,到處租房,直到住進何小姐的小樓。期間,他一直是那個追著夢想奔跑的騎士,說走就走,天馬行空,沒有任何東西能阻擋他。施明禮雖然詩寫的不怎麽樣,但受大學專業課的影響,在植物培育方麵意外取得成功。從此,他成了一個每天宅在家裏,養養花澆澆水,主要空出大部分時間作詩的“詩人”。
“你看,我也算詩人了!”他指著報紙上火柴盒大小的一塊兒,麵前是一個放在專業孵化箱裏的鸚鵡蛋。“我的夢想都實現了,你打算什麽時候出來呢?”詩人歎一口氣,這枚蛋經過十幾年卻無絲毫腐壞已經稱得上奇跡,如果能孵出來,或許稱得上是真正的神跡了吧?但他依舊小心嗬護,對蛋裏生命的盼望不減分毫。
某個下午,一隻肉呼呼,濕漉漉的神跡誕生了。施明禮全身僵硬,強烈的震撼讓他四肢發軟,然他還是極力克製自己,小心翼翼把這個沒毛雞仔兒捧起來:“是真的,都是真的!”他近乎哽咽:“簡直就是,就是風車變成巨人,貧民變成騎士,就像唐吉坷德一樣!”施明禮把小鸚鵡端到麵前:“從今天起,你就叫做唐吉坷德!”鸚鵡乖乖呆在手心,軟成一團。
原來如此。何小姐垂下眼,對詩人來說,鸚鵡的誕生就像唐吉坷德心中的幻像,看似荒誕無稽,對於那個騎士本人而言卻又是唯一的真實;對於鸚鵡來說,它繼承了親鳥的記憶,看到這個男孩像唐吉坷德一般長大,以天真對抗現實,始終堅定自己的信念和夢,不論它有多麽不可思議。正是這種看似愚蠢的堅持,讓它有機會來到這個世界上。
芭蕉葉出現了,一人一鳥迅速穿過,回到白塔中。
“你想讓我看這個,目的是什麽?就想讓我告訴詩人,說他才是唐吉坷德,然後給你換個名字?”何小姐看向鸚鵡,鸚鵡歪了下脖子:“桑丘,我是桑丘。”“什麽?”何小姐眨了下眼,想起劇情:桑丘,那個始終跟隨在唐吉坷德身邊的隨從,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她笑了:“你聽過的故事還挺多的嘛!”
鸚鵡不做聲,它明白自己壽命最多有50到80年,詩人目前25歲。如果不出意外,自己的確能陪著他到最後一刻。如果詩人施永遠做夢的唐吉坷德,那麽自己就是他的桑丘,陪著他到處行俠仗義,漂泊一生。“回去了,何小姐,回去了。”鸚鵡原地撲騰,準備起飛。
刹那,何小姐眼疾手快將鸚鵡提著翅膀以抓鴨子的姿勢倒拎起來,嘿嘿一笑:“把我無故卷進來,就為換個名字?”她把鸚鵡提高,直視那對鳥眼:“乖,說實話,你到底是個什麽東西?”
以蛋的形式活了十幾年,又擁有把人帶進異空間能力的鸚鵡,已經不是普通鳥類了。何小姐很清楚,自己雖說是倒黴體製還自帶陰陽眼,但最近遇到的怪事也忒多了點兒,最奇怪的,是這些怪事多和身邊人有關。這隻禿毛雞早不破殼晚不破殼,偏偏在自家就破殼而出,實在太蹊蹺了點。她斷定,這廝有東西瞞著自己。
“不,不,我什麽都不知道!”鸚鵡倒立著,一副快哭出來的樣子。“是嗎?”何小姐不信:“一般鸚鵡也會說話,但多是學舌,你怕不是能說人話吧?”鸚鵡聽了,開始徒勞掙紮,何小姐沒給它辯駁的機會:“你有親鳥輩的記憶,而且能編織如此巨大複雜的空間,能口吐人言也不奇怪;而且,看你那麽喜歡施明禮,應該也不會害他,所以你的事我會對他保密;但是,你要告訴我,你是什麽,為什麽挑選這裏破殼?”
聽到何小姐保證不會告密的鸚鵡鬆了口氣。麵對後麵兩個問題,它想了下,開口:“我就是鸚鵡,或者說,一種隨主人願望誕生的鸚鵡。”它拍了下何小姐的手腕,讓她先把自己放下來:“人心會產生各種怪物。每天都有東西誕生,我就是新誕生的一種精怪,說通俗點,就鸚鵡成精了。”
“所以,我的記憶來源於親鳥和主人。主人的願望現實防止蛋的腐壞,後來越來越多的希望和情感疊加,與蛋裏的鸚鵡胚胎混合,最終讓我重生。”
“鸚鵡成精?”何小姐對這一說法相當感興趣:“那麽你會在某天化成人形麽?”鸚鵡有點沮喪:“那要花很多時間,精怪中有條法則:越是一開始某處像人的,後來就越難化成人類。”“是嗎!”她突然有了個大膽想法:“照你那麽說,是不是貓呀,狗呀,狐狸一類的,特別容易變成人?”“也不一定,畢竟天機難測,天機難測。”鸚鵡搖頭。
周圍白塔慢慢崩落,何小姐急了:“那為什麽你要挑這裏破殼?”她想現在就問清所有疑惑,等回到現實,這隻禿毛雞絕對會裝傻。“你,很危險。”鸚鵡回答,何小姐剛想開口就被它打斷:“你身體的符咒,快鎮不住了。各種鬼怪會被吸引,主動跑到你身邊。但是,也不是沒有轉機。”
“轉機?”白塔已經完全消失,一扇小門出現眼前,鸚鵡的話變得斷斷續續:“相信你的……會保護你……永遠、永遠,直到……”何小姐還沒聽清,就被帶回現實世界。
正是下班的點兒,她坐在自己電腦桌前,胸口還塞著那隻一手大小的禿毛雞。
兩周後,詩人風塵仆仆回來了,接走那隻已經看得出黃藍兩色的小鸚鵡時,被何小姐一把拉住:“等等,你家雞仔讓你給它改個名。”“啊?叫什麽?”詩人有點摸不著頭腦。“叫‘桑丘’。它自己選的。”何小姐用下巴指向所在主人懷裏的鸚鵡。
“它怎麽知道這個名字的?”詩人問,何小姐看鸚鵡偷偷縮了一下,開口:“我告訴它的。閑的沒事的時候給它讀了點兒書,它就記住這個了。”“誒呀,”詩人聽後大笑:“我家寶貝真聰明!好吧,桑丘就桑丘,以後都這麽叫了。”
站在門口目送他倆回家的何小姐歎了口氣,這個傻瓜組合真的很傻,但是,他們一定能相互扶持著活很久,走很遠吧?她又看了一眼腳下,那裏堆了個小枕頭,詩人說好給她帶的南極特產,據說是企鵝絨做的。算了,她搖搖頭,以詩人不靠譜的性子,說不定他還真去拔了幾根企鵝毛塞裏麵呢?
門關上了,一切的精怪故事都被攔在門外。對何小姐來說,今天又是普普通通,安靜祥和,充滿希望的開始。
但工作人員來得太快,鸚鵡太老,它們像是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也不掙紮,隻是從翅膀下扒拉出個蛋來,從鐵網下麵滾出。“再見,再見。”它們這樣說,見詩人把蛋抱在懷裏後就不再動彈。
陽光下,一個男孩捧了枚蛋急速奔跑,身後是他最愛的地方,如今已化為廢墟。他最喜歡的朋友留給他最後一個紀念品,便再不動了。工作人員沒有追出來,在他們看來,詩人或許隻是個好奇心過重的孩子,沒必要計較;隻有他自己知道,手裏拿的是一個不知道能否實現的承諾。
“對不起,你爸爸媽媽沒有了,對不起!”男孩親吻了手裏的蛋,“但是,我會負責把你孵出來的。我們回家吧,我養你,我養你!”太陽照在他臉上,淚水閃閃發光。
“你看,唐吉坷德騎士,我的騎士救了我。”鸚鵡盯著男孩:“它就是唐吉坷德!”何小姐看明白了,施明禮這人從小沒什麽朋友,最喜歡的就是動物園那對金剛鸚鵡,從小學一直喜歡到上初中;但天有不測風雲,某天這座動物園破產,鸚鵡夫婦也由於飼養不當,年紀太大等原因活不長了,馬上要被當垃圾處理;於是,在動物處理的那天,這個人看準時機溜進去想帶走它們,最後卻隻能帶走它們的遺孤:一個不知道能不能孵化成功的蛋。
“那麽,為什麽你直到前一個多月才孵出來?”何小姐挑了下眉:“你是變成化石沉睡了嗎?”
鸚鵡沒說話,轉了下眼珠子,刹那間,場景轉變為某個房間裏。
就像按住電視的快進按鈕,何小姐在短時間內看到了一個沉溺於幻想世界的天真少年成長之路:施明禮就像是那個現代版本的唐吉坷德,始終相信溫柔,愛,全力以赴的力量,用夢想做長槍和鎧甲,挑戰現實的巨人。然現實總是殘酷,在別人中二的時候他想做個文藝詩人,當別人現實的時候他還是想當個文藝詩人,於是從小到大,他身邊總圍繞著各種嘲笑。
每到夜深人靜,施明禮就偷偷把鸚鵡蛋拿出來,對著它說話,說很多很多話。是的,他一直沒能把蛋孵出來,也一直沒放棄。按照常理,普通鳥蛋早就該臭了,但這個鸚鵡蛋一直保存的非常好。“你要什麽時候才肯出來?”已經升上高中的施明禮依舊對蛋說話,他用過保溫箱,電燈泡,甚至把蛋混進雞窩裏,卻一點動靜都沒有;他也想過這是否是枚未受精的蛋,然每到晚上,他又覺得裏麵有小小的心跳。
後來,施明禮帶著蛋考上大學,又帶著蛋畢業,找工作,到處租房,直到住進何小姐的小樓。期間,他一直是那個追著夢想奔跑的騎士,說走就走,天馬行空,沒有任何東西能阻擋他。施明禮雖然詩寫的不怎麽樣,但受大學專業課的影響,在植物培育方麵意外取得成功。從此,他成了一個每天宅在家裏,養養花澆澆水,主要空出大部分時間作詩的“詩人”。
“你看,我也算詩人了!”他指著報紙上火柴盒大小的一塊兒,麵前是一個放在專業孵化箱裏的鸚鵡蛋。“我的夢想都實現了,你打算什麽時候出來呢?”詩人歎一口氣,這枚蛋經過十幾年卻無絲毫腐壞已經稱得上奇跡,如果能孵出來,或許稱得上是真正的神跡了吧?但他依舊小心嗬護,對蛋裏生命的盼望不減分毫。
某個下午,一隻肉呼呼,濕漉漉的神跡誕生了。施明禮全身僵硬,強烈的震撼讓他四肢發軟,然他還是極力克製自己,小心翼翼把這個沒毛雞仔兒捧起來:“是真的,都是真的!”他近乎哽咽:“簡直就是,就是風車變成巨人,貧民變成騎士,就像唐吉坷德一樣!”施明禮把小鸚鵡端到麵前:“從今天起,你就叫做唐吉坷德!”鸚鵡乖乖呆在手心,軟成一團。
原來如此。何小姐垂下眼,對詩人來說,鸚鵡的誕生就像唐吉坷德心中的幻像,看似荒誕無稽,對於那個騎士本人而言卻又是唯一的真實;對於鸚鵡來說,它繼承了親鳥的記憶,看到這個男孩像唐吉坷德一般長大,以天真對抗現實,始終堅定自己的信念和夢,不論它有多麽不可思議。正是這種看似愚蠢的堅持,讓它有機會來到這個世界上。
芭蕉葉出現了,一人一鳥迅速穿過,回到白塔中。
“你想讓我看這個,目的是什麽?就想讓我告訴詩人,說他才是唐吉坷德,然後給你換個名字?”何小姐看向鸚鵡,鸚鵡歪了下脖子:“桑丘,我是桑丘。”“什麽?”何小姐眨了下眼,想起劇情:桑丘,那個始終跟隨在唐吉坷德身邊的隨從,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她笑了:“你聽過的故事還挺多的嘛!”
鸚鵡不做聲,它明白自己壽命最多有50到80年,詩人目前25歲。如果不出意外,自己的確能陪著他到最後一刻。如果詩人施永遠做夢的唐吉坷德,那麽自己就是他的桑丘,陪著他到處行俠仗義,漂泊一生。“回去了,何小姐,回去了。”鸚鵡原地撲騰,準備起飛。
刹那,何小姐眼疾手快將鸚鵡提著翅膀以抓鴨子的姿勢倒拎起來,嘿嘿一笑:“把我無故卷進來,就為換個名字?”她把鸚鵡提高,直視那對鳥眼:“乖,說實話,你到底是個什麽東西?”
以蛋的形式活了十幾年,又擁有把人帶進異空間能力的鸚鵡,已經不是普通鳥類了。何小姐很清楚,自己雖說是倒黴體製還自帶陰陽眼,但最近遇到的怪事也忒多了點兒,最奇怪的,是這些怪事多和身邊人有關。這隻禿毛雞早不破殼晚不破殼,偏偏在自家就破殼而出,實在太蹊蹺了點。她斷定,這廝有東西瞞著自己。
“不,不,我什麽都不知道!”鸚鵡倒立著,一副快哭出來的樣子。“是嗎?”何小姐不信:“一般鸚鵡也會說話,但多是學舌,你怕不是能說人話吧?”鸚鵡聽了,開始徒勞掙紮,何小姐沒給它辯駁的機會:“你有親鳥輩的記憶,而且能編織如此巨大複雜的空間,能口吐人言也不奇怪;而且,看你那麽喜歡施明禮,應該也不會害他,所以你的事我會對他保密;但是,你要告訴我,你是什麽,為什麽挑選這裏破殼?”
聽到何小姐保證不會告密的鸚鵡鬆了口氣。麵對後麵兩個問題,它想了下,開口:“我就是鸚鵡,或者說,一種隨主人願望誕生的鸚鵡。”它拍了下何小姐的手腕,讓她先把自己放下來:“人心會產生各種怪物。每天都有東西誕生,我就是新誕生的一種精怪,說通俗點,就鸚鵡成精了。”
“所以,我的記憶來源於親鳥和主人。主人的願望現實防止蛋的腐壞,後來越來越多的希望和情感疊加,與蛋裏的鸚鵡胚胎混合,最終讓我重生。”
“鸚鵡成精?”何小姐對這一說法相當感興趣:“那麽你會在某天化成人形麽?”鸚鵡有點沮喪:“那要花很多時間,精怪中有條法則:越是一開始某處像人的,後來就越難化成人類。”“是嗎!”她突然有了個大膽想法:“照你那麽說,是不是貓呀,狗呀,狐狸一類的,特別容易變成人?”“也不一定,畢竟天機難測,天機難測。”鸚鵡搖頭。
周圍白塔慢慢崩落,何小姐急了:“那為什麽你要挑這裏破殼?”她想現在就問清所有疑惑,等回到現實,這隻禿毛雞絕對會裝傻。“你,很危險。”鸚鵡回答,何小姐剛想開口就被它打斷:“你身體的符咒,快鎮不住了。各種鬼怪會被吸引,主動跑到你身邊。但是,也不是沒有轉機。”
“轉機?”白塔已經完全消失,一扇小門出現眼前,鸚鵡的話變得斷斷續續:“相信你的……會保護你……永遠、永遠,直到……”何小姐還沒聽清,就被帶回現實世界。
正是下班的點兒,她坐在自己電腦桌前,胸口還塞著那隻一手大小的禿毛雞。
兩周後,詩人風塵仆仆回來了,接走那隻已經看得出黃藍兩色的小鸚鵡時,被何小姐一把拉住:“等等,你家雞仔讓你給它改個名。”“啊?叫什麽?”詩人有點摸不著頭腦。“叫‘桑丘’。它自己選的。”何小姐用下巴指向所在主人懷裏的鸚鵡。
“它怎麽知道這個名字的?”詩人問,何小姐看鸚鵡偷偷縮了一下,開口:“我告訴它的。閑的沒事的時候給它讀了點兒書,它就記住這個了。”“誒呀,”詩人聽後大笑:“我家寶貝真聰明!好吧,桑丘就桑丘,以後都這麽叫了。”
站在門口目送他倆回家的何小姐歎了口氣,這個傻瓜組合真的很傻,但是,他們一定能相互扶持著活很久,走很遠吧?她又看了一眼腳下,那裏堆了個小枕頭,詩人說好給她帶的南極特產,據說是企鵝絨做的。算了,她搖搖頭,以詩人不靠譜的性子,說不定他還真去拔了幾根企鵝毛塞裏麵呢?
門關上了,一切的精怪故事都被攔在門外。對何小姐來說,今天又是普普通通,安靜祥和,充滿希望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