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姆落座後悄悄打量著羅薇,他沒想到白瓷生意的幕後主人竟然這麽年輕貌美,看上去才十五六歲。


    俗話說,美麗的女人頭腦空空,這門生意她真的能做主嗎?


    還是說真正的掌事另有其人,她也隻是代那人出來跟他們商談?


    提姆對羅薇非常好奇,在希瑞亞苦等的這幾天,他向很多人打聽過艾斯可瑞甜品屋的背景,但是一點消息都沒有打聽出來。


    城裏的人隻知道艾斯可瑞甜品屋是去年秋天開的店,店裏生意很好,不僅賣甜品,也賣白瓷。


    隻是白瓷價格很貴,一般人買不起,所以艾斯可瑞甜品屋的陶瓷並沒有甜品出名。


    提姆這次來希瑞亞,就是因為特麗薩店長給他寫的那封信。


    信裏說他賣天價白瓷惹得教廷震怒,教廷甚至調查到了希瑞亞,陶瓷廠和他的合作中止。


    他著急忙慌地趕來了這裏,誰知卻被對方晾了整整三天。


    他猜艾斯可瑞的幕後主人一定是生氣了,所以故意晾著他。


    而他自知給對方惹了麻煩,這幾天在酒館裏急得團團轉,都忍住了沒來打擾。


    結果他等了這麽久,對方連真麵目都不想讓他見,就派了一個女人來糊弄他?


    提姆打量的目光並不算隱晦,羅薇在他看過來的一瞬間就感覺到了他眼裏的輕視和懷疑。


    她以為這名年輕的商人願意放下貴族身份出來經商、敢在聖城敲詐各大主教和教皇,應該是個不流於俗的人。


    沒想到他也有這個時代大部分男人的通病:瞧不起女人。


    許多男人都認為漂亮女人都是廢物,把女人的成功歸功於他們幻想出來的同性。


    羅薇略微有些失望,提姆還不如巴頓。


    或許巴頓也輕視女性,但他從未在她麵前表露過半分。


    究其原因,無外乎以下兩點。


    第一,巴頓是平民,貴族無論男女對平民來說都是上位者,貴族女性在他眼裏首先是貴族而不是女人。


    第二,巴頓出身於商人家庭,他閱曆豐富、世故圓滑,誰能給他帶來利益他就尊重誰,比起初出茅廬的提姆,他的眼光要老道得多。


    提姆恰巧相反,他靠著家族蔭庇走南闖北,貴族身份給他帶來了很大便利,他卻認為他的成功全都源自於他的個人能力。


    因此他行事莽撞不計後果,雖有豪情膽量,但也傲慢自負。


    簡而言之,他年輕氣盛,見識淺薄,既藏不住自己的情緒,又放不下身段,修煉明顯還不到家。


    千念一瞬,羅薇嘴角含笑,深邃的黑眸掠過已經坐下的提姆,看向還站著的巴頓,聲音柔和道:“哈金斯先生,快坐下吧。”


    “坐,坐,這就坐!”巴頓不停地點頭,卻堅持等到她入座後才坐下,落座前還瞥了一眼提姆,眼角眉梢都在上揚。


    最先坐下的提姆渾身上下都不得勁兒,總感覺自己被人當成了笑話。


    這個姓哈金斯的老商人為什麽用那樣的眼神看他?


    那個叫“羅薇小姐”的少女又為什麽看都不看他一眼?


    提姆心裏升起一絲不妙,事情好像跟他想的有點不一樣,他似乎幹了一件蠢事。


    先前他進來的時候,發現這座莊園麵積很小,莊園城堡也十分簡陋,還以為這位“羅薇小姐”頂多隻是一個出身於騎士家庭的鄉下小姐。


    但從旁邊這名老商人對她畢恭畢敬的態度來看,她的身份應該不簡單,至少比他要高。


    一有了這樣的猜測,提姆再看羅薇,就覺得她身上充滿了大貴族家千金小姐的不凡氣度,一舉手一投足間盡顯高貴與優雅。


    如果對方的家族爵位真的在他之上,那他剛剛的行為就顯得非常無禮了——不僅打量人家的容貌,還第一個坐了下來。


    就在提姆如坐針氈的時候,羅薇將一個小木盒放在了身旁的圓幾上,對巴頓道:“哈金斯先生,絲綢布樣我收到了,很精美,謝謝你願意幫忙。”


    巴頓立刻說:“能幫到您是我的榮幸,托您的福,我們哈金斯商鋪的紡織機才能織出這等珍貴的布料。”


    “羅薇小姐,我巴頓臉皮厚,想問問您,要是您覺得這塊布樣我們織得還行的話,能不能讓我們來為您紡織和銷售絲綢布料?”


    “哈金斯商鋪有百年曆史,百年來以誠信立足,價格公道,童叟無欺,去年又在您的慷慨幫助下建了新的紡織廠,您放心,我們一定會為您織出最美麗的絲綢,讓它名動西原,成為全西原最頂級的奢侈麵料!”


    “這……”羅薇為難道,“哈金斯先生,我明白你的意思,我原本也用它想做點小生意,可絲綢跟羊絨不一樣,絲綢產量太低了。”


    她抱歉地說:“所以我暫時隻打算給自己做幾身夏季穿的絲綢衣裳,你願意幫我織成布料當然好,酬勞我按市價雙倍付給你,如何?”


    巴頓急得連連擺手:“不不不,羅薇小姐,要是我幫您織衣裳還收錢的話,那我巴頓成什麽人了?我豈不是成了忘恩負義的混蛋?”


    他差點忘了,他兒子巴爾克回家跟他說過,羅薇小姐是來自霧原的王室公主,身份尊貴無比,她肯定不在意賣絲綢那點兒錢。


    要想勸說她做成這筆生意,還得從別的地方切入。


    “羅薇小姐,要是您肯擴大規模,銷售一點點絲綢布料出來的話,那些王公貴族肯定搶著要!”


    “到時候您穿著珍貴美麗的絲綢長裙,他們隻能拿著一塊絲綢手帕,所有人都知道您身份尊貴,再也不會有不長眼的人冒犯您!”


    坐一旁聽得雲裏霧裏的提姆:……


    好好的,怎麽突然就提到他了?


    雖然巴頓沒有點名道姓,但提姆莫名覺得,自己心口被紮了一刀。


    巴頓·哈金斯是吧,今天這個仇他記住了!


    看巴頓還要開口,提姆搶在他前麵插話:“羅薇小姐,恕我見聞不廣,這絲綢到底是什麽樣的布料?”


    他從頭聽到尾,也隻聽到旁邊這個聒噪的老商人說絲綢如何如何珍貴,絲綢長什麽樣他是一眼也沒看到。


    明明他今天是來談陶瓷生意的,結果被他們排擠在一邊坐了半天的冷板凳,還被這個老商人暗暗嘲諷了一通。


    要不是他脾氣好,早就甩袖子走人了!


    提姆越想越憋屈,這老商人不是想要接下紡織和銷售絲綢的生意嗎,他非不讓他如意!


    “羅薇小姐,您能否讓我看上一眼絲綢布樣,也好叫我長長見識呢?”


    提姆態度一百八十度大轉彎,低聲下氣道:“您知道的,我是個走南闖北的行商,隻要有珍貴緊俏的貨物,我連聖城都敢去闖一闖。”


    “要是您想要銷售一些絲綢,交給我準沒問題,我絕對能幫您賣出讓您滿意的價格!”


    巴頓眼裏冒火,好哇,這家夥最開始一言不發,等他快把羅薇小姐說動了才出來摘桃子,好狡猾的行商!


    他二話不說從袖子裏抽出卷成筒的羊皮卷,騰地起身雙手呈上:“羅薇小姐,這是我準備的契書,隻要您願意把絲綢的活計交給我們哈金斯商鋪,這份契書全由您來擬定!”


    羅薇看了看兩人,遲疑了兩秒,側頭吩咐貝拉:“把契書接過來,把絲綢樣布給斯威夫特先生看看吧。”


    “是,主人。”


    貝拉先接過巴頓手裏的羊皮卷轉交給羅薇,再捧起圓幾上的小木盒,走到了提姆身側。


    “斯威夫特先生,這裏麵就是絲綢樣布,您請看。”


    她打開木盒,一方光澤流轉的月白色手帕呈現在了提姆眼前。


    “這!這是布料?”提姆驚得叫出了聲。


    他從未見過光澤感如此奪目的布料,它簡直像是從白瓷盤上剝下來的一層瑩瑩輝光。


    “我可以摸一摸嗎?”提姆忍不住問。


    貝拉回頭看了一眼羅薇,見她沒反對,便點頭道:“可以。”


    提姆迫不及待地把手伸進了木盒裏,觸摸著這一方輕盈滑順、細膩柔軟的蠶絲布料,眼中漸漸流露出癡迷之色。


    “這也是用月光織成的寶貝啊,不,這是日與月的璀璨光輝交織而成的稀世珍寶!”


    他連推銷用的廣告詞都想好了,要是用這樣的布料製成一件衣服,輕輕鬆鬆就能賣上三五千枚金幣!


    這時候誰還管什麽陶瓷生意?提姆已經將全部的注意力都傾注到了絲綢上,打定主意今天一定要拿下它。


    陶瓷雖然也賺錢,但已經被教廷盯上了,再想賣出天價恐怕不能,這絲綢卻是不需要他吹噓就能賣出那麽高價錢的貨品。


    “羅薇小姐,”提姆激動地看向羅薇,“這樣的布料您還有多少,您出個價,我要全部買下來!”


    巴頓撇了撇嘴,還全部買下來,沒聽見羅薇小姐說蠶絲產量低,暫時不賣嗎?


    他也轉頭看向羅薇:“羅薇小姐,我不著急,我先把您要用的布料織好,有剩的我再對外銷售!”


    羅薇還在看巴頓給她的契書,一張空白的羊皮卷,她感受到了他誠意。


    目前蠶絲產量不高,單獨為它組建一個紡織廠確實沒有必要,找代工廠是個不錯的選擇。


    在她上一世,大部分的奢侈品代工廠毛利不超過十個點,也就是一成利,而代工廠的商品賣給品牌方後,品牌方售出的價格卻能翻幾百倍甚至上千倍。


    舉個例子,某個代工廠接了品牌方的訂單,要做一款背包。


    這款背包被品牌方壓到了一百元的單價,即一個背包代工廠隻能以一百元的價格賣出。


    這一百元裏有九十多元的材料、人工、廠房租金等等成本費用,代工廠最終能賺到的隻有一成不到的利潤,也就是七八元。


    而品牌方拿到這一百元一個的包,轉手便能賣出三四千的高價,這裏麵有很高的品牌溢價。


    當然,她的絲綢還沒有打出品牌,巴頓也不提供原料,他們這種情況比較複雜。


    思來想去,羅薇決定先給絲綢定價。


    算上這幾個月來種桑養蠶和繅絲的人力物力耗費,一公斤的生絲成本價在三枚金幣左右。


    一公斤生絲織成布料,大約能織二十平米,能做六條款式最普通的長裙,裁成長披肩能裁十條。


    加上織布、裁縫和銷售費用,一條披肩的成本價在四十銀幣左右,但她肯定不能以四十銀幣的價格售賣。


    羅薇放下空白契書,抬頭看向提姆和巴頓,詢問他們的意見:“你們說,一塊絲綢手帕,定價多少合適?”


    “至少是一千金幣!”提姆脫口而出。


    巴頓慢了一點:“十枚金幣肯定有人買。”


    兩人回答完互相看了了一眼,都不理解對方怎麽能說出這麽離譜的價格。


    “一千枚金幣也太高了!”巴頓光聽這個數都心驚肉跳,這得是多少錢啊!


    “十枚金幣也太低了,”提姆搖頭,“這種東西,價格越便宜越沒人買。”


    十枚金幣還便宜?巴頓咽了一口口水,那都是他以前店裏半年的收入了。


    羅薇手指輕叩著木椅扶手,提姆定價太狠,巴頓定價放不開,他們給出的價格她都不滿意。


    絲綢作為這個時代的稀有麵料,又是第一次麵世,它是有資格任性一點的。


    第一次售賣可以撈上一筆,但不能撈得太狠,否則後期降價會讓一部分人狗急跳牆,不降價又沒幾個人買得起。


    取折中一點的價格,一百金幣?


    巴頓察言觀色,發現羅薇不太滿意他們的答案,腦筋轉了轉,忖度著說:“羅薇小姐,手帕定價太高恐怕不太好賣。”


    “十枚金幣對很多貴族人士來說都是一筆小的開支,一千枚金幣估計隻有教廷的大主教們才拿得出來,連國王都付不起這個價。”


    “我覺得手帕的定價十金幣就足夠了,我們可以把絲綢裏衣、絲綢長裙、絲綢鬥篷這樣的大件衣服定價調高一些。”


    “絲綢布料刀槍不入、水火不侵,要是做成背心,就可以賣兩百金幣,如果是長裙和鬥篷,賣五百金幣一千金幣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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