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會出現那種轉變,也是有原因的。
第一是視頻時代,案發時監控網絡拍下了完整視頻。視頻轉發之後,在全國範圍內掀起了巨大的輿論風暴,廣大網友幾乎一邊倒的支持“反殺”。
第二則是,當時正逢全國打黑除惡專項行動進行得如火如荼,龍哥算是典型的惡勢力行為,撞在了槍口上。
這兩者缺一不可。
現在還是2003年,雖然向鳳嬌案是典型的正當防衛,但羅大軍依舊還是不敢說出口來。隻能很委婉地說應該定性為防衛過當,同時建議檢察院從輕處罰。
換句話說,這是打算讓檢察院一起來承擔這個“責任”。
按照辦案流程,在這個案子中,向鳳嬌一共有三次避免入獄坐牢的機會。
第一次就是在公安局。
如果公安局定性為正當防衛,那麽向鳳嬌可以立即解除羈押,恢複人身自由。
第二次是在檢察院。定性為防衛過當之後,檢察院從輕處罰,可以免於起訴。但向鳳嬌還是會留下犯罪記錄。
防衛過當的罪名畢竟是成立的,隻是免於起訴罷了。
第三次則是在法院。
想要讓向鳳嬌不坐牢,法院有兩種判決方式。一種是免於刑事處罰,另一種則是判處緩刑。比如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三年或四年或五年執行。
最後這種,相對來說,是“最嚴重”的。
比如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五年執行。那麽在這五年之內,向鳳嬌都不能再有任何犯罪行為,否則不但原先的三年有期徒刑必須執行,還要加上後邊的刑罰。
當然,如果五年之內,向鳳嬌都遵紀守法,沒有犯罪行為,那五年過後,刑期就算執行完畢。
但向鳳嬌依舊會被打上“犯罪分子”的標簽,對她今後的工作和生活,都會造成比較嚴重的影響。
對於向鳳嬌來說,當然是在公安偵辦階段就被定性為“正當防衛”是最理想的結果。
不但能夠立即恢複人身自由,而且不會留下任何案底。
衛江南就是要為她爭取這種結果。
然而在此之前,衛江南沒有給任何人私下打招呼。
他所處的位置,不允許他這麽做。
雖然他就算這麽做了,也不會有人敢於質疑他。但規矩就是規矩,好的規矩要立起來,必須從一把手開始做起。
所以他才帶著羅大軍等人一起去看守所提審向鳳嬌,並且明確告訴向鳳嬌,會給她一個公平公正的處理結果。
就是希望羅大軍能夠領會他的意圖,在這個局黨組擴大會議上提出“正當防衛”的定性建議。
刑偵大隊是本案的具體偵辦單位,他們的意見,分量自然也是最重的。
隻要刑偵大隊提出來定性為“正當防衛”,衛江南就有了很大的主動權。可以從容應對隨後一定會來的各種質疑和壓力。
這是業務單位的意見嘛,我這個當局長的,隻是采納了“專家意見”罷了。
可惜,羅大軍到底還是沒敢。
這讓衛江南有些失望。
讓衛江南更失望的則是,整個局黨組班子加上幾個業務單位負責人,竟然沒有一個人提出來將本案定性為“正當防衛”。
直到連城玉最後一個發言,居然給了衛局長一個驚喜。
連城玉是正義感爆棚嗎?
當然不是!
他是什麽人,衛江南再清楚不過了。
第一是視頻時代,案發時監控網絡拍下了完整視頻。視頻轉發之後,在全國範圍內掀起了巨大的輿論風暴,廣大網友幾乎一邊倒的支持“反殺”。
第二則是,當時正逢全國打黑除惡專項行動進行得如火如荼,龍哥算是典型的惡勢力行為,撞在了槍口上。
這兩者缺一不可。
現在還是2003年,雖然向鳳嬌案是典型的正當防衛,但羅大軍依舊還是不敢說出口來。隻能很委婉地說應該定性為防衛過當,同時建議檢察院從輕處罰。
換句話說,這是打算讓檢察院一起來承擔這個“責任”。
按照辦案流程,在這個案子中,向鳳嬌一共有三次避免入獄坐牢的機會。
第一次就是在公安局。
如果公安局定性為正當防衛,那麽向鳳嬌可以立即解除羈押,恢複人身自由。
第二次是在檢察院。定性為防衛過當之後,檢察院從輕處罰,可以免於起訴。但向鳳嬌還是會留下犯罪記錄。
防衛過當的罪名畢竟是成立的,隻是免於起訴罷了。
第三次則是在法院。
想要讓向鳳嬌不坐牢,法院有兩種判決方式。一種是免於刑事處罰,另一種則是判處緩刑。比如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三年或四年或五年執行。
最後這種,相對來說,是“最嚴重”的。
比如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五年執行。那麽在這五年之內,向鳳嬌都不能再有任何犯罪行為,否則不但原先的三年有期徒刑必須執行,還要加上後邊的刑罰。
當然,如果五年之內,向鳳嬌都遵紀守法,沒有犯罪行為,那五年過後,刑期就算執行完畢。
但向鳳嬌依舊會被打上“犯罪分子”的標簽,對她今後的工作和生活,都會造成比較嚴重的影響。
對於向鳳嬌來說,當然是在公安偵辦階段就被定性為“正當防衛”是最理想的結果。
不但能夠立即恢複人身自由,而且不會留下任何案底。
衛江南就是要為她爭取這種結果。
然而在此之前,衛江南沒有給任何人私下打招呼。
他所處的位置,不允許他這麽做。
雖然他就算這麽做了,也不會有人敢於質疑他。但規矩就是規矩,好的規矩要立起來,必須從一把手開始做起。
所以他才帶著羅大軍等人一起去看守所提審向鳳嬌,並且明確告訴向鳳嬌,會給她一個公平公正的處理結果。
就是希望羅大軍能夠領會他的意圖,在這個局黨組擴大會議上提出“正當防衛”的定性建議。
刑偵大隊是本案的具體偵辦單位,他們的意見,分量自然也是最重的。
隻要刑偵大隊提出來定性為“正當防衛”,衛江南就有了很大的主動權。可以從容應對隨後一定會來的各種質疑和壓力。
這是業務單位的意見嘛,我這個當局長的,隻是采納了“專家意見”罷了。
可惜,羅大軍到底還是沒敢。
這讓衛江南有些失望。
讓衛江南更失望的則是,整個局黨組班子加上幾個業務單位負責人,竟然沒有一個人提出來將本案定性為“正當防衛”。
直到連城玉最後一個發言,居然給了衛局長一個驚喜。
連城玉是正義感爆棚嗎?
當然不是!
他是什麽人,衛江南再清楚不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