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最先發現客棧。主建築坐落在彎南岸,又長又低的廂房伸展到河麵上,好似要擁抱過往旅客。客棧底層由灰石砌成,上層用了石灰粉刷的木材,頂棚則鋪上石板。它帶有馬廄,還有座滿藤蔓的涼亭。“煙囪沒煙,”接近後他提示,“窗戶也沒亮光。”


    “上回經過時,客棧還開著,”克裏奧·佛雷爵士,“這地方的麥酒不錯,或許我們可以去酒窖裏找找。”


    “不行,裏麵恐怕有人,”布蕾妮說,“要麽躲起來,要麽是死了。”


    “幾屍就嚇著你了,妞兒?”詹姆。


    她朝他目而視。“我的名字是——”


    “——布蕾妮。好啦,你就不想在上一宿,布蕾妮?不管怎麽說,總比待在開闊的河麵上安全吧?依我之見,咱們先瞧瞧究竟怎麽回事,再做打算不遲。”


    她沒回話,但不一會兒,卻轉舵朝老朽的木碼頭駛去。克裏奧爵士趕手忙腳亂地收帆,待船輕輕地靠在墩子上,他又出去係繩子。詹姆跟隨他行,作因鐵鐐而顯得笨拙。


    碼頭遠端,一鐵柱上搖晃著一麵脆弱的招牌,依稀看得出畫了一位下跪的王,雙手合攏,以示臣服。詹姆一眼瞧去,不由得笑出聲來,“妙,這客棧太妙了。”


    “有何特別之?”妞兒疑地問。


    克裏奧爵士作答:“小姐,這裏便是‘屈膝之棧’,建在最後一位北境之王向征服者伊耿屈膝臣服的地方。我想,招牌上畫的應該就是他。”


    “當托帶著大軍南下時,河灣王和凱岩王已在火燎原之役中一敗塗地,”詹姆,“他親眼目睹伊耿的巨和軍隊,於是便作出了明智的選擇,彎下自己結冰的膝蓋。”突然傳來一匹馬的嘶鳴。“哎,馬廄裏居然還有一匹馬,真不簡單。”一匹便足以讓我遠走高飛。“哈哈,讓我們瞧瞧這是誰的家?”不等回答,詹姆便拖著叮當作響的鐐銬衝下碼頭,肩膀靠在客棧門上,用力一推……


    ……正對著一把上好彈的十字弓,一個約莫十五、又矮又胖的男孩端著它。“獅子,魚,還是狼?”這小子盤問。


    “我想要閹呢。”同伴們走到詹姆後。“我說,十字弓是懦夫的武器。”


    “別,否則我死你!”


    “來,你裝不上第二發就得被我表弟捅個透心涼。”


    “小心,別亂嚇唬孩子。”克裏奧爵士忙喊。


    “我們不會傷害你,”妞兒說,“吃的喝的都會付錢。”她從口袋裏掏出一個銀幣。


    男孩懷疑地瞧著幣,又打量詹姆的鐐銬。“他嗎帶著鐵家夥?”


    “這還用問?宰了幾個放冷箭的唄,”詹姆,“有麥酒嗎?”


    “有。”男孩把弩放底一寸。“把劍帶解開,讓它們自己掉下來,或許能為你們點吃的。”他小心翼翼地轉圈,來到鑽石形狀的玻璃厚窗前窺探,大概想確認外麵的狀況。“船帆是徒利家的。”


    “我們從奔城來。”布蕾妮鬆開劍帶的係扣,“嘩啦”一聲,它落在地上。克裏奧爵士也照辦。


    一位形容憔悴、滿臉子的男人從地窖裏走出,手一柄屠夫切用的大刀。“你們一夥就三個?三個還好,馬夠了,老馬倔脾氣,還算新鮮。”


    “有麵包嗎?”布蕾妮問。


    “有麵包和放陳的燕麥餅。


    詹姆咧笑:“難得難得,今個居然碰上一位誠實店家。你瞧,上哪兒都給端些變質麵包和生老,卻從沒聽他們親口承認過喲。”


    “我不是店家。我在房子後麵埋了他,連著他的女人。”


    “這麽說,他倆都是被你殺的囉?”


    “的,殺了我會承認嗎?”男人吐口唾沫。“算了,狼仔的好事,又或是獅子的,有什麽區別?反正我和我老發現兩屍,這地方就順理成章歸咱們嘍。”


    “你老在哪兒?”克裏奧爵士問。


    男人懷疑地瞅著他,“問這麽清楚嘛?她不在這兒……你們仨也不該在這兒,除非銀錢的滋能討我喜歡。”


    布蕾妮把幣擲過去。他伸手接住,了,兜裏。


    “她那兒還有,”端十字弓的小男孩宣布。


    “她那兒是有。孩子,去,到下麵拿些洋蔥。”


    這小子把十字弓放到肩膀,又慍地瞧了瞧他們,方才跑去地窖。


    “你兒子?”克裏奧爵士問。


    “我和我老撿的小子。我們有過兩個兒,一個讓獅子殺掉,一個死於天花。這小子他娘被血戲班抓去了,如今的年月呀,覺時得有人照看才安心。”他舞砍刀指指桌子。“你們先坐。”


    壁爐已冷,詹姆挑了最靠近灰燼的位子坐下,把長伸展開,每一下都伴隨著鐵鐐的響聲。真煩人。等事完結,我要把這堆東西絞到妞兒的喉嚨上,瞧她會不會喜歡。


    不是店家的男人烤好三大塊馬,並用培油炸洋蔥,算是彌補那難吃的燕麥餅。詹姆和克裏奧喝麥酒,布蕾妮則要了一杯果酒。小男孩坐在果酒桶子上,跟他們繼續保持距離,蓄勢待發的十字弓放於膝蓋。他的養父倒是端著一大杯麥酒過來談話。“奔城那邊有什麽新聞?”他問克裏奧爵士——很明顯,他把佛雷當成了頭。


    克裏奧爵士瞥了布蕾妮一眼方才回話。“霍斯特公爵不行了,但他兒子守紅叉河的渡口,對抗蘭尼斯特。兩軍多次戰。”


    “嗨,到都在戰。打算上哪兒去,爵士?”


    “去君臨。”克裏奧爵士邊說邊揩角的油脂。


    他們的主人嗤之以鼻。“你們仨都是傻瓜不成。上次聽人說,史坦尼斯王已經兵臨城下啦,帶著十萬大軍,手持一把魔劍。”


    詹姆手銬,暗暗擰了擰,希望把它斷。的,讓我試試史坦尼斯的魔劍伎倆。


    “如果我是你,會避開王大,”男人續,“聽說路上糟透了,不僅有成群的狼仔和獅子,還有無數遊的‘殘人’,照誰都搶。”


    “寄生蟲而已,”克裏奧爵士蔑視地宣稱,“不敢來打攪全副武裝的正派人。”


    “請原諒,爵士,可我隻看見一位有武裝的正派人,雙拳難敵四手,況且他還要照顧女人和帶鐵鐐的囚。”


    布蕾妮沉地望著對方。妞兒害怕被人提醒是個妞兒,詹姆心想,一邊再擰了擰手銬。鐵環又冷又,毫不搖,反倒把他手腕磨破了皮。


    “我打算沿三叉戟河直到海邊,”妞兒告訴他們的主人,“在女泉城買馬,然後沿暮穀城、羅斯比一路南下,應該不會遭遇戰爭。”


    他們的主人搖搖頭。“你到不了女泉城,離這兒不到三十裏,有兩條船被燒掉後沉在裏,堵住了河,有群強盜守在那兒打劫。再說,即便你過得了這關,下遊的跳石灘和紅鹿島也是相同狀況。還有閃電大王,他到出沒,隨意穿越河,一會這頭一會那邊,從不停止。”


    “誰是閃電大王?”克裏奧爵士詢問。


    “您不知,爵士?就是貝裏伯爵。他打起仗來迅雷不及掩耳,猶如晴空中的閃電,所以得了這個外號。人人都說他是不死之。”


    一劍下去,誰都會完蛋,詹姆心想。“密爾的索羅斯還跟著他?”


    “是,紅袍巫師本領高強呢。”


    沒錯,能跟勞·拜拉席恩來個一方休的本領確實高強。詹姆曾聽這個索羅斯向王誇口,之所以選擇當紅袍僧全因這袍子能隱藏葡萄酒的痕跡,勞聽了轟然大笑,喝下去的麥酒全在瑟曦的銀絲披風上。“或許我沒資格反對,”他說,“但依我之見,走三叉戟河似乎不妥。”


    “正是如此,”他們的主人附和,“就算過了紅鹿島,中間也沒碰上貝裏席伯爵和紅袍巫師,前麵可還有紅寶石灘呢。聽人說,那裏由蛭大人的狼仔把守,但那是很久以前的消息了。也許現在換成了獅子,或是貝裏伯爵,或是其他人,誰知呢。”


    “或許沒有人,”布蕾妮持。


    “我不會把寶壓在這上麵,小姐……如果我是您,就從這裏離開河,穿越陸地,如果遠離大,躲在不見天的樹林中,小心隱藏……,我可不想跟你們一起走,但這樣至少還有機會。”


    肥妞兒出懷疑的神。“這麽說,也得有馬才行。”


    “這裏有馬,”詹姆指出,“我聽見馬廄裏的聲音。”


    “沒錯,這裏有馬,”不是店家的店家說,“正好有三匹,但它們是不賣的。”


    詹姆沒忍笑,“那當然嘍,但瞧瞧總可以吧。”


    布蕾妮皺起眉頭,而那位不是店家的男人目不轉睛地望著她,過了一會兒,她勉強,“去瞧瞧吧。”於是人們一起離開飯桌。


    馬廄很久未經清理,空氣中全是糞便的,黑的大蒼蠅群聚在稻草堆邊,嗡嗡響著飛來飛去,停靠在隨可見的馬屎堆上。目光所及隻有三匹馬,組成一個不太協調的三重唱;一匹遲鈍的棕犁馬,一匹半瞎的老白馬,還有一匹士的坐,深灰斑紋,有神頭。“無論多高的價都不賣,”所謂的業主宣布。


    “你打哪兒的?”布蕾妮想清楚。


    “我和我老來客棧時那匹拉犁的就在這了,”男人說,“和你們剛才吃的那匹待在一起。白馬是晚上自己遊過來的,那匹快的則是被男孩逮到,上麵的鞍子和韁繩都好好的呢。在這兒,我給你瞧。”


    取出的鞍上裝飾著銀釘,褥子的顏原本是粉紅與墨黑相間的方格,現在幾乎成了褐。詹姆認不出是誰家花,但能輕易發現褥子上的血跡,“好,總之不會有人來認領了。”他檢查犁馬的,然後掰開白馬的巴計算。“灰馬給一塊金幣,若他肯附送馬鞍的話,”他勸告布蕾妮,“犁馬算一塊銀幣。如果我們把那白畜生帶走,他還該倒找錢咧。”


    “別這麽評論自己的坐,爵士。”妞兒從凱特琳夫人給的錢包裏拿出三枚金幣。“每匹一個金。”


    男人眨眨眼,伸手去夠金幣,手到半空又猶豫起來,了回去。“我不知……想走的時候,不能金幣,餓的時候也不能吃。”


    “我們的船也是你的,”她說,“走上遊還是往下遊,隨你挑。”


    “讓我嚐嚐金子。”男人從她掌心攫過一塊金幣,了。“嗯,不錯不錯,十足真金。那麽,三塊金加上小船?”


    “他敲你竹杠呢,妞兒。”詹姆親切地說。


    “我還要足夠的食物,”布蕾妮不理詹姆,繼續和主人攀談,“有什麽要什麽。”


    “我有燕麥餅。”男人把剩下的兩枚金幣一把撈過,捏在手中搓,陶在它們發出的聲響裏,“呃,還有熏醃魚——這個得用銀幣付帳,位也一樣。你們該要住一宿吧?”


    “不,”布蕾妮毫不含糊。


    男人皺起眉頭,“女人,你該不會想著一匹陌生的馬,深夜在荒山地遊吧?那才傻咧,剛買的馬要麽陷泥潭,要麽就是摔斷。”


    “今晚月光足夠,”布蕾妮說,“我們找得到路。”


    主人仔細衡量她的話,“沒銀幣的話,多給幾個銅板也可以提供鋪,外加一兩條毯暖子。呃,如果您明白我的意思,我不想趕客人走。”


    “這還差不多,”克裏奧爵士。


    “真的,毯剛洗過,我老離開前專門的。絕對一隻跳蚤都沒有,我向您保證。”他又笑著錢幣。


    克裏奧爵士了心。“在上一覺對我們有好,小姐,”他勸告布蕾妮,“力充沛,方能好好趕路。”他望向表哥,懇求幫助。


    “不,老表,妞兒說得對。我們有諾言必須遵守,而路還長著呢,不應多做留。”


    “可是,”克裏奧張口結地,“你自己剛才不是說——”


    “剛才是剛才,現在是現在。”剛才我以為這是間廢棄的客棧。“填飽肚皮之後,正需要行散步幫助消化。”他衝妞兒一笑。“看來,小姐你打算把我當麵粉扔給犁馬馱嘍?腳踝連在一起,我還真不知該怎麽。”


    布蕾妮皺眉頭,打量著鐵鏈。不是店家的男人則下巴,“馬廄後有個鐵匠鋪。”


    “帶我去,”布蕾妮。


    “快去吧,”詹姆說,“越快越好。這裏馬屎太多,不是人待的地兒。”他銳利地看了妞兒一眼,不知她明白不明白他的暗示。


    他希望雙手也能獲得自由,但布蕾妮終究放心不下。她拿來鐵匠的錘子和鑿子,朝腳鐐中央用力幾敲,將其斷。當他建議=手銬也照此辦理時,她沒理他。


    “往下遊六裏,您會看見一個被燒毀的村莊。”主人一邊幫他們整理鞍、裝載包裹,一邊說話。這回他直接向布蕾妮提建議。“路在那兒分叉。往南走會經過沃爵士的石塔樓,但爵士他出去打仗死掉了,所以我不知現今誰占住那兒,你們最好避開它。依我之見,應該跟著小森林,往東南方向走。”


    “好的,”她回答,“我們感你的幫助。”


    感個鬼,詹姆心想,我們被他大敲了一筆。但他沒把話說出口,因為厭倦了被這頭醜陋的肥牛不搭不理。


    她自犁馬,把好馬讓給克裏奧爵士,而在她威脅下,詹姆隻得牽走一隻眼的畜牲,盤算了半天的命一踢、決塵而去的念頭統統落了空。


    男人和孩子目送他們離去。男人祝他們好運,也祝好子早早降臨,歡迎他們再來作客。孩子則一言不發,胳膊著十字弓。“找長矛或者槌,”詹姆告訴他,“對你來說更好。”男孩出懷疑的神。不識好人心,他聳聳肩,調過坐,再也沒有回頭。


    克裏奧爵士一路抱怨,不停哀歎錯過的鋪。他們順著月光照耀的,朝東南行去。紅叉河在此已非常寬闊,不過很淺,岸邊汙泥中長滿蘆葦。詹姆的馬沉重而平緩地前行,這可憐的老東西,行不了直線,走著走著就往好眼睛的那邊偏。雖然如此,但重回馬背的感覺實在不錯,自從在囈語森林,被羅柏·史塔克的弓箭手掉坐後,他就再沒過。


    經過焚毀的村莊,兩條陌生的小路擺在眼前,它們都很窄,不過是和平時期農民運收獲到河邊的途徑,路麵上印著深深的車撤。其中一條向東南方延伸,消失在遠方的樹叢裏,另一條狀況比較好的路筆直地朝向南方。布蕾妮稍作考慮,便策馬向南而去。詹姆有些驚喜,這妞兒還不算太傻。


    “店家明明警告過我們別走這條路。”克裏奧爵士反對。


    “他不是店家,”她馬的姿勢毫不優雅,卻很穩健,“對於我們選擇路的事上過於熱心。森林裏……到有強盜出沒。我認為,他可能想騙我們踏陷阱。”


    “聰明妞兒。”詹姆衝表弟一笑。“我敢打賭,那條上有我們主人的朋友,正是他們的馬給馬廄留下了難以磨滅的芳香。”


    “關於河上的狀況,他可能也在撒謊,為了讓我們買馬,”小妞,“但我不敢冒險,紅寶石灘和十字路口一定有士兵把守。”


    很好,很好,她醜是醜,但沒蠢透頂。詹姆不由自主地朝她笑笑。


    石塔樓頂層的窗戶發出朦朧的紅光,警惕他們原離此地。布蕾妮領大家穿越田,直到碉堡在後消失無蹤,方才拐回來,回到路上。


    他們馬不停蹄地走了半夜,妞兒終於認定可以稍作歇息,這時三人早在馬背上累散了架。他們在淺溪邊找到一橡樹和芩樹的小叢林,妞兒不許生火,所以夜宵隻好吃燕麥餅和鹽醃魚。夜晚奇特地寧靜,群星環繞著半個月亮,高掛在漆黑的天幕中。遠方,隱約傳來陣陣狼嗥,引得一匹馬張踢打。除此之外,一點聲音也無。戰火沒有觸及這片土地,詹姆心想,待在這裏是一種幸福,活下來是一種幸福,我馬上就可以回到瑟曦邊。


    “我值頭班,”布蕾妮告訴克裏奧爵士,不一會兒,佛雷便打起了鼾。


    詹姆靠住一棵橡樹,想著瑟曦與提利昂。“你有兄弟姐妹嗎,小姐?”他問。


    布蕾妮疑地掃視他,“沒有。我是我父親惟一的……孩子。”


    詹姆吃吃笑,“你想說‘惟一的兒子’,對吧?告訴我實話,他拿你當兒子看待?哎,女人做到你這份上真是絕了。”


    她一言不發地別過頭,指節劍柄。好可憐的家夥,一時間他竟莫名其妙地聯想到了提利昂,盡管乍看上去他倆有天差地別,卻又有說不出的相似。或許正是對弟弟的思念使他又開了口,“我沒有冒的意思,布蕾妮,請你原諒。”


    “你的罪惡不可原諒,弑君者!”


    “又來了。”詹姆懶散地擰著鐵鐐。“你究竟哪裏不對勁?假如我沒健忘的話,我可不曾傷害過你呢。”


    “你傷害過很多人,很多你誓言守護的人。弱者,無辜之人……”


    “……以及王?”沒錯,什麽都會扯上伊裏斯。“別對不了解的事妄下評判,妞兒。”


    “我的名字是——”


    “——布蕾妮,剛才說過,我不健忘。可你呢,就不肯好好審視?沒發現自個兒既醜脾氣又差嗎?”


    “你千萬別把我惹火了,弑君者!”


    “噢,我當然會,我想做什麽就做什麽。”


    “為何你要起誓?”她突然問,“為何你明明對白袍所代表的意義不屑一顧,卻還要穿上它?”


    為何?我的遭遇,你這姑娘能懂嗎?“當時我還小,才十五歲,年紀輕輕就成為禦林鐵衛是一份莫大的榮耀。”


    “這不是答案,”她輕蔑地說。


    真相你是不會喜歡的。沒錯,他穿上白袍全是為了。


    父親帶瑟曦裏那年她才十二歲,他計劃讓她攀上一門王親,為此拒絕了所有求婚,把她鎖在首相塔裏。在君臨的廷,她長大了,變得更有女人,也更加漂亮。雖然從前和雷加訂婚的計劃遭到失敗,但父親還有小王子韋賽裏斯作目標,而且雷加的子——多恩的伊莉亞一直不好。


    與此同時,詹姆為侍從在薩姆納·克雷赫伯爵手下了四年,最後在剿滅禦林兄弟會一役中因作戰英勇而受封士。回凱岩城途中,他空去君臨一趟,主要想見見姐姐。瑟曦把他拉出去,悄悄告訴他泰溫公爵打算讓他娶萊莎·徒利,事態已展到邀請霍斯特公爵過來談嫁妝的地步……但若詹姆穿上白袍,就可避開婚姻,還能時時見她。老邁的哈蘭·格蘭德森爵士在熟中去世,算是應證了自家的獅紋章。伊裏斯想選位年輕人接替職位,既然如此,吼雄獅為何不能代替獅呢?


    “父親是不會同意的,”詹姆提出異議。


    “王不會征求他的意見,而等木已成舟,父親要反對也來不及,至少不能公開反對。你瞧,伊林·派恩爵士就因無心說了一句‘首相大人才是真正的七統治者’,就被伊裏斯拔掉頭。他可是首相衛隊的隊長,而父親大人一句也不敢問!你這事兒,他就更無涉了。”


    “可是,”詹姆,“那麽凱岩城……”


    “你要岩石?還是要我?”


    他時常想起那個夜晚,仿佛發生在昨天一般曆曆在目。他們在鰻魚巷找了個破旅館,遠遠避開監視的眼線,瑟曦照著酒館招待打扮,讓他興奮無比。詹姆從未見過比那晚更熱的她。每當他想,她就會醒他,等到黎明,凱岩城已經微不足。他親口許下諾言,由她去完成手續。


    一月之後,烏鴉飛到凱岩城,通知他他已被正式選為禦林鐵衛,應立即前往赫堡的比武大會,麵見王上,立下誓言,穿上白袍。


    詹姆的新職位使他擺了萊莎·徒利,除此之外,一切都同計劃差之千裏。父親雷霆震,他不敢公開反對——這點瑟曦說對了——但以一堆微不足的借口辭去了首相職位,回到凱岩城,並帶走女兒。與夢想中的接近恰恰相反,瑟曦與詹姆隻不過換了位置。


    他孤一人在廷,守護著那位瘋王。父親走後,連著有四位短命的首相,來來去去,以至於詹姆記住了他們的紋章,卻對他們的麵孔毫無印象。巨號首相和獅鷲首相遭到放,錘子與匕首閣下被浸火,活活燒死,最後一個是羅薩特伯爵,王賜予他燃燒火炬的紋章,以暗示前任的命運。火術士是王昏庸的源之一。我該淹死羅薩特而非戳死這惡棍。


    布蕾妮還在等待他的回答。詹姆緩緩地說:“當年你太小,不明白伊裏斯·坦格利安……”


    這不是她期待的答案。“伊利斯既瘋狂又殘,天下人人皆知。但他是你的君主,塗抹七聖油的王,你發誓為他獻。”


    “我記得自己發過的誓言。”


    “你也記得自己做過什麽?”她站起來,足有六尺高,滿臉的雀斑、皺的眉頭和的馬牙上都寫滿不屑。


    “沒錯,我記得清清楚楚,我還記得你做過什麽。如果傳言非虛,這兒有兩位弑君者。”


    “藍禮不是我害的。誰敢造謠,我就殺了誰!”


    “請便,請從克裏奧開始。接下來你的工作還很艱巨,依他的說,知這事的人數不勝數。”


    “那是謊言!陛下遇害時凱特琳夫人在場,她親眼看見一影。蠟燭搖晃,空氣變冷,然後是血——”


    “噢,太了。”詹姆哈哈大笑。“不得不承認,你反應倒比我快。當他們發現我站在君主的屍前麵時,我可沒說:‘不,不,這不是我的,是一影,一個可怕的冰冷的影子殺手。’”他長笑不止。“告訴我實話,弑君者之間不該有秘密,到底是史塔克家還是史坦尼斯收買你去割藍禮的喉嚨?莫非藍禮拒絕你的求?還是你那個來了?千萬別在女人上血時把刀子給她呀。”


    他以為妞兒就會手。來,上來一步,讓我抓住你帶上的匕首,一刀結果你。他把一條收到下,準備起跳,可妞兒終究沒有。“為士是多麽珍貴稀罕的榮譽,”她說,“禦林鐵衛的士更是猶有過之。世上隻有很少人能被授予這份光榮,這份為你嘲笑和玷汙的光榮。”


    一份你想到心坎裏,卻又永遠得不到的光榮,妞兒。“士稱號我憑本事掙來,並非出自別人打賞授予。我十三歲那年,雖然剛當上侍從,卻已成為團比武的冠軍;十五歲那年,隨亞瑟·戴恩爵士討伐禦林兄弟會,被他親手在戰場上封為士。我老實告訴你,玷汙我的正是這白袍,別無他物。總而言之,省省你的嫉妒吧,是諸神不願賞你一個巴,不是我。”


    布蕾妮的眼神裏充滿無比嫌惡。她想把我剁成碎片,卻受那寶貝誓言的約束,詹姆心想,妙極,我也受夠了她弱智的虔誠和天真的評論。等妞兒大步離開,他蜷鬥篷,渴望夢見瑟曦。


    誰知閉上眼睛,見到的卻是伊裏斯·坦格利安。王獨自在王座廳內踱步,那雙長滿疙瘩、浸染鮮血的手不住絞。這蠢貨常被鐵王座上的倒鉤和尖刺得鮮血淋漓。詹姆靜靜地走來,穿金戰甲,利劍在手。金戰甲,不是白的,但從沒有人想到過。我該把那可恨的袍子也掉。


    伊裏斯看見劍上的血,想知那是不是泰溫公爵的血。“我要他死,這叛徒。我要他的腦袋,你快把他的腦袋獻上,否則我將你一起燒死!和所有的叛徒一起燒死!羅薩特說敵人了城,他會好好招待他們的。說!這是誰的血?誰的!?”


    “羅薩特的,”詹姆回答。


    那對紫的眼睛陡然睜大,那張高貴的巴因震驚而張開。他完全發了瘋,轉過去,奔向鐵王座。在高牆上無數巨的空眼窟注視下,詹姆把末代王拖下台階,聽他像豬狗一般地尖,聞到屎齊的惡臭,然後用金寶劍切開王的喉嚨。好簡單,他時時憶起那一時刻,王不該就這樣死去吧?羅薩特雖是個無能的火術士,至少還想反抗呢。也真奇怪,他們從不問誰殺掉了羅薩特……唉,怎會有人關心呢?他出低賤,僅當了兩個星期的首相,不過是瘋王的又一瘋行罷了。


    伊利·維斯特林爵士、克雷赫伯爵及父親麾下其他士剛好在這時衝大廳,所以詹姆既沒辦消失,也沒給牛皮大王們留下盜竊讚美或譴責的機會。隻有譴責!看見他們的眼神,他立刻就明白了……還有恐懼。是,不管他姓不姓蘭尼斯特,終究是伊裏斯的七衛之一。


    “城堡屬於我們了,爵士,市區也一樣,”羅蘭德·克雷赫告訴他,但這並非完全屬實。在螺旋梯上,軍械庫裏,坦格利安的死黨仍舊頑抗,格雷果·克裏岡和亞摩利·洛奇正加攀登梅葛樓的牆壘,而奈德·史塔克和他的北方人正從王門魚貫而入。這些克雷赫都不清楚,他甚至對伊裏斯的死也無於衷:詹姆十多年來都是泰溫公爵的兒子,為禦林鐵衛才不過一載,有什麽好奇怪的呢?


    “告訴大家瘋王已死,”他命令,“放下武器的,就饒過命。”


    “是否宣布新王誕生?”克雷赫問。詹姆懂他的暗示:是你父親,是勞·拜拉席恩,還是另立新的王?他想到逃去石島的小王子韋賽裏斯,想到雷加的幼兒伊耿——這時還在梅葛樓他親懷中呢。一位新的坦格利安君主,重新當上首相的父親。如此一來,狼仔們該如何嗥,而那風之王又該如何來咽下火。刹那間,他被住了,直到再度看見腳下的屍首,那泓血池正越變越大。“他”的血也在他倆上,詹姆心想。“你他怎麽宣布就怎麽宣布,”他告訴克雷赫,接著鐵王座,劍陳於膝,安坐高堂,要看看誰前來領走王。最後,來了艾德·史塔克。


    你也沒資格評判我,史塔克。


    在他夢中,死人在燃燒,繞著熊熊綠火。詹姆手金劍在人群中穿梭,剛砍倒一個,立刻便有兩人浮現,怎麽也殺不完……


    直到肋骨挨了布蕾妮一踢,他才從夢中醒來。四周一片漆黑,空中充滿雨的氣息。早餐仍是燕麥餅和醃魚,好歹克裏奧爵士找到一點黑莓。太升起之前,他們重新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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