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進宮,高宗在養心殿召見德保,問起他家裏的情形,閑閑提起:“聽說你的兒子英和,年少多才,中了舉人,何以不會試?”
“奴才備位春官,會試照例‘知貢舉’,奴才之子會試,恐滋誤議,所以叫他回避。”
“‘知貢舉’並無子弟回避之例,本科可以叫他去考。”
“皇上天恩,感激之忱,何可言宣?不過,奴才之子已有聘妻,婚期正在會試期間。奴才遵旨,命奴才之子下科入闈。”
聽說英和已有了聘妻,並且已定下吉期,等於生米已成熟飯,高宗總不能命德保退聘,改與和聯姻,便隻好默然了。
這一來自然是將和得罪了,須防他報複。和亦曾經向他的門客表示過,除非英和絕意仕進,否則總有辦法治他。
所謂“總有辦法治他”,在英和來說,便是防他在會試時阻撓他上進之路。那年乾隆五十五年,高宗八旬萬壽恩科,由於德保去世,英和丁憂,不能入闈。乾隆五十八年正科,所派三總裁中,有個工部侍郎吳省欽,是和門下第一號走狗,因此英和赴試時,不免惴惴然。幸而會試卷子,主考所看到的是經過謄錄的朱卷,原來的墨卷是看不到的,因而逃過一劫,殿試糊名不易書,“讀卷大臣”可以從筆跡中看出是誰的卷子,但和托人情跟他為難,至多不讓他列入“前十本”,無法獲得中狀元或者榜眼、探花的機會,卻不能阻止他入翰林,因為殿試後點為翰林院庶吉士,是憑新進士複試、殿試、朝考這三次考試的等第,平均計算,和無能為力。
但到庶吉士教習期滿“散館”時那一次考試,關係極重,如果散館不能“留館”,用為編修或檢討,那就是白來一趟翰林院,倒不如殿試後,立即派為六部司員或外放為縣官,至少在年資上不吃虧。如果和真的饒不過他,這是最後一個可以阻撓他上進的機會,不過英和不怕,因為和盡管官拜大學士,勢焰薰天,但他的出身隻是一個連秀才都不如的“官學生”,並無閱卷的資格。
沒有想到,和向高宗要了個“巡察”的差使,得以進入“散館試”的考場,走到英和案旁,拿起他的稿子看了一會,還很殷勤地慰勉了幾句,方始離去。
英和一想壞了,和從來沒有當過這個差使,這天顯然是專門為了對付他來的。散館試卷,亦跟殿試卷子一樣,可以憑卷子上的筆跡認人;而且和本人在場,能夠直接看到他的卷子,要打擊他很容易,隻要拿毛筆隨便在什麽字上加上一筆,變成白字,那就文章再好,因為違犯“功令”,取任三等,從此就遠隔了玉堂了。
這使他想起一個故事,乾隆十幾年時軍機章京趙翼殿試,蓄意想中鼎甲,那時的軍機大臣都很膽小,而高宗對考試非常認真,軍機大臣奉派“讀卷”,對軍機章京中了鼎甲,高宗或許會責備他們徇私。所以事先就有人告訴趙翼:軍機大臣要避嫌疑,除非沒有人當讀卷官,否則即使你真正有狀元的才情,也絕不會大魁天下。
但趙翼不肯死心,為了瞞人耳目,他改用另一體的書法寫大卷子。果然,軍機大臣中有兩人被派為殿試讀卷,其中還有一個跟趙翼不但是長官與部屬,而且還是東主與西席,竟也沒有能看出底蘊。
轉念到此,英和決定照計而行,他也有歐蘇兩體書法,精勁豐腴,大異其趣,好在和所看到的,隻是他的草稿,用另一體書法謄清,他一定看不出來。
果然,繳卷以後所發生的情形,一如他之預期,和既然奉旨特派監場,以他的身份,當然可以找個借口,幹預試務;當時大索全卷,卻茫然不辨,英和終於“散館”而“留館”,依二甲授職編修、三甲授職檢討的例規,成了翰林院最年輕的編修。
這年是乾隆六十年乙卯。前幾年高宗便已宣布,在位不敢超過他的祖父聖祖六十一年的年數,所以在位滿六十年,便當“內禪”——讓位叫做“禪位”,但那是被迫讓異姓接位,而高宗是禪位於皇子,所以稱為“內禪”。
“內禪”以後的皇帝,尊號名為“太上皇帝”,這是古今數千年最難得獲致的一種身份,但從古以來,凡是內禪的太上皇帝,大致都有一段淒涼的晚境,因為尊號之尊,遠不如實權之實,棄實權而就虛尊,可想而知必是迫不得已,如唐玄宗、宋高宗皆是為太子所迫,甚至生米煮成熟飯,如唐肅宗之於玄宗入蜀以役,詔告天下在靈武即位便是。
因此,高宗之在權力絕對掌握的情形之下,宣布內禪,便成為曠古盛舉,禮部為此特為廣征博討。擬定一套內禪大典的禮儀。日期是在丙辰的元旦——六十年前使用乾隆年號的第一天;同樣地,嗣君皇十六子的年號嘉慶,亦在這一天開始見於官文書,但宮中仍稱為“乾隆六十一年”,同時亦仍是“太上皇帝”親裁大政,不過用嘉慶的年號頒發詔書而已,這有個特定的名目,叫做“訓政”。
訓政訓了三年有餘,高宗大限已到,“無疾而終”。嘉慶皇帝——尊謐仁宗才成為真正的皇帝。實權在手,暢行其誌,第一件事便是殺和。
當高宗內禪未幾,便有川楚教匪之亂如火燎原,一發不可收拾,這當然是政治欠清明所致,而罪魁禍首,無疑的是和;仁宗本就有決心要殺和,至此越發堅定,隻待太上皇帝賓天,立刻動手。
嘉慶四年正月初九,太上皇帝崩,仁宗親政。人生快意,莫過於恩怨分明,如得其報,貴為天子,亦複如此,仁宗一朝在手,有恩報恩,有怨報怨,等親視含殮了大行太上皇帝,和被捕下獄,以大罪二十款傳示中外,而第一款之罪,出人意外,說是:“當上冊立為皇太子時,先期預呈如意,泄機密以為擁戴功。”真如俗語所說的“馬屁拍到馬腳上”,擁戴竟亦成為罪名,仿佛“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反倒將和真正的貪黷誤國的種種大罪遮掩住了。
不過仁宗比起他的父親高宗、祖父世宗來,確足仁慈得多了,和隻是“恩賜自盡”,三尺白綾在獄中上吊後,從他的衣帶中發現寫有一首七絕:
五十年前幻夢真,今朝撒手撇紅塵。他時睢口安瀾日,記取香煙是後身。
“奴才備位春官,會試照例‘知貢舉’,奴才之子會試,恐滋誤議,所以叫他回避。”
“‘知貢舉’並無子弟回避之例,本科可以叫他去考。”
“皇上天恩,感激之忱,何可言宣?不過,奴才之子已有聘妻,婚期正在會試期間。奴才遵旨,命奴才之子下科入闈。”
聽說英和已有了聘妻,並且已定下吉期,等於生米已成熟飯,高宗總不能命德保退聘,改與和聯姻,便隻好默然了。
這一來自然是將和得罪了,須防他報複。和亦曾經向他的門客表示過,除非英和絕意仕進,否則總有辦法治他。
所謂“總有辦法治他”,在英和來說,便是防他在會試時阻撓他上進之路。那年乾隆五十五年,高宗八旬萬壽恩科,由於德保去世,英和丁憂,不能入闈。乾隆五十八年正科,所派三總裁中,有個工部侍郎吳省欽,是和門下第一號走狗,因此英和赴試時,不免惴惴然。幸而會試卷子,主考所看到的是經過謄錄的朱卷,原來的墨卷是看不到的,因而逃過一劫,殿試糊名不易書,“讀卷大臣”可以從筆跡中看出是誰的卷子,但和托人情跟他為難,至多不讓他列入“前十本”,無法獲得中狀元或者榜眼、探花的機會,卻不能阻止他入翰林,因為殿試後點為翰林院庶吉士,是憑新進士複試、殿試、朝考這三次考試的等第,平均計算,和無能為力。
但到庶吉士教習期滿“散館”時那一次考試,關係極重,如果散館不能“留館”,用為編修或檢討,那就是白來一趟翰林院,倒不如殿試後,立即派為六部司員或外放為縣官,至少在年資上不吃虧。如果和真的饒不過他,這是最後一個可以阻撓他上進的機會,不過英和不怕,因為和盡管官拜大學士,勢焰薰天,但他的出身隻是一個連秀才都不如的“官學生”,並無閱卷的資格。
沒有想到,和向高宗要了個“巡察”的差使,得以進入“散館試”的考場,走到英和案旁,拿起他的稿子看了一會,還很殷勤地慰勉了幾句,方始離去。
英和一想壞了,和從來沒有當過這個差使,這天顯然是專門為了對付他來的。散館試卷,亦跟殿試卷子一樣,可以憑卷子上的筆跡認人;而且和本人在場,能夠直接看到他的卷子,要打擊他很容易,隻要拿毛筆隨便在什麽字上加上一筆,變成白字,那就文章再好,因為違犯“功令”,取任三等,從此就遠隔了玉堂了。
這使他想起一個故事,乾隆十幾年時軍機章京趙翼殿試,蓄意想中鼎甲,那時的軍機大臣都很膽小,而高宗對考試非常認真,軍機大臣奉派“讀卷”,對軍機章京中了鼎甲,高宗或許會責備他們徇私。所以事先就有人告訴趙翼:軍機大臣要避嫌疑,除非沒有人當讀卷官,否則即使你真正有狀元的才情,也絕不會大魁天下。
但趙翼不肯死心,為了瞞人耳目,他改用另一體的書法寫大卷子。果然,軍機大臣中有兩人被派為殿試讀卷,其中還有一個跟趙翼不但是長官與部屬,而且還是東主與西席,竟也沒有能看出底蘊。
轉念到此,英和決定照計而行,他也有歐蘇兩體書法,精勁豐腴,大異其趣,好在和所看到的,隻是他的草稿,用另一體書法謄清,他一定看不出來。
果然,繳卷以後所發生的情形,一如他之預期,和既然奉旨特派監場,以他的身份,當然可以找個借口,幹預試務;當時大索全卷,卻茫然不辨,英和終於“散館”而“留館”,依二甲授職編修、三甲授職檢討的例規,成了翰林院最年輕的編修。
這年是乾隆六十年乙卯。前幾年高宗便已宣布,在位不敢超過他的祖父聖祖六十一年的年數,所以在位滿六十年,便當“內禪”——讓位叫做“禪位”,但那是被迫讓異姓接位,而高宗是禪位於皇子,所以稱為“內禪”。
“內禪”以後的皇帝,尊號名為“太上皇帝”,這是古今數千年最難得獲致的一種身份,但從古以來,凡是內禪的太上皇帝,大致都有一段淒涼的晚境,因為尊號之尊,遠不如實權之實,棄實權而就虛尊,可想而知必是迫不得已,如唐玄宗、宋高宗皆是為太子所迫,甚至生米煮成熟飯,如唐肅宗之於玄宗入蜀以役,詔告天下在靈武即位便是。
因此,高宗之在權力絕對掌握的情形之下,宣布內禪,便成為曠古盛舉,禮部為此特為廣征博討。擬定一套內禪大典的禮儀。日期是在丙辰的元旦——六十年前使用乾隆年號的第一天;同樣地,嗣君皇十六子的年號嘉慶,亦在這一天開始見於官文書,但宮中仍稱為“乾隆六十一年”,同時亦仍是“太上皇帝”親裁大政,不過用嘉慶的年號頒發詔書而已,這有個特定的名目,叫做“訓政”。
訓政訓了三年有餘,高宗大限已到,“無疾而終”。嘉慶皇帝——尊謐仁宗才成為真正的皇帝。實權在手,暢行其誌,第一件事便是殺和。
當高宗內禪未幾,便有川楚教匪之亂如火燎原,一發不可收拾,這當然是政治欠清明所致,而罪魁禍首,無疑的是和;仁宗本就有決心要殺和,至此越發堅定,隻待太上皇帝賓天,立刻動手。
嘉慶四年正月初九,太上皇帝崩,仁宗親政。人生快意,莫過於恩怨分明,如得其報,貴為天子,亦複如此,仁宗一朝在手,有恩報恩,有怨報怨,等親視含殮了大行太上皇帝,和被捕下獄,以大罪二十款傳示中外,而第一款之罪,出人意外,說是:“當上冊立為皇太子時,先期預呈如意,泄機密以為擁戴功。”真如俗語所說的“馬屁拍到馬腳上”,擁戴竟亦成為罪名,仿佛“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反倒將和真正的貪黷誤國的種種大罪遮掩住了。
不過仁宗比起他的父親高宗、祖父世宗來,確足仁慈得多了,和隻是“恩賜自盡”,三尺白綾在獄中上吊後,從他的衣帶中發現寫有一首七絕:
五十年前幻夢真,今朝撒手撇紅塵。他時睢口安瀾日,記取香煙是後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