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還在怪我?我向你道歉還不行嗎?對不起對不起........”張曉帶上了哭腔。


    “不用道歉,不是所有事都能用一句輕飄飄的道歉帶過!”


    “那你為什麽還要幫我?”張曉快崩潰了。


    “幫你?幫你是因為你受到了冤屈,而我是一名黨員,是一名領導幹部!我有我的職責和原則!如果不是你,換做是其他人,包括陌生人,我也會全力幫他!”李航高聲道。


    他說的是真心話。


    從私人感情上,他不會原諒張曉當初對他的傷害。


    但幫她是原則問題,不可混為一談。


    他能把這件事區分清楚,說明他成熟了,不枉費梁江濤的看好和悉心教導。


    “咱們那麽久的感情.......”張曉這才明白,原來他心裏已經沒有自己了。


    想多說幾句,喚回李航的感情,但發現說不出口。


    當年,是她毅然決然拋棄李航,這一點,沒的洗.......


    “珍重吧,祝你一切都好!”


    李航說完,掛了電話。


    張曉愣了足足有二十分鍾,突然大叫一聲,崩潰大哭!


    .......


    事情的最後,梁江濤總結了這次審判中出現的現象和問題,寫了一篇重磅文章,刊發在人民日報,題為《法律的正義性何在?——關於審判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辨析》。


    這篇文章,深入剖析探討了當前審判中存在的,重社會效果、輕法律效果的問題,乃至於在社會治理中普遍存在的息事寧人現象,堪稱鞭辟入裏、發人深省。


    “法律效果是社會效果的前提,沒有法律效果,不可能有社會效果,更不可能有政治效果!”


    “依法治國是治國的基本方略,法律是神聖的,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無論立法、執法、司法、守法,都必須嚴格依法!”


    “一次司法不公正勝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汙染的是水流,而司法不公正汙染的是水源......”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是具體的,是跟生活密不可分的,不是高高在上、形而上學的,如果執法、司法滿足不了人民樸素的正義感和道德感,那法律如何服人?很容易讓政府陷入塔西佗式陷阱!”


    “不隻是法律審判,為了維穩,一些機關傾向於給予鬧事者額外的利益,誰鬧誰有理,會哭的孩子有奶吃,成為很多人的共識,在社會上攪風攪雨!這會造成什麽?那就是真正的公平沒人維護!真心守法守規矩的人吃虧!”


    “法律麵前人人平等,這句話一定要更全麵地認識。不隻是說,官員、商人等掌握社會資源和話語權的人,要和普通老百姓一樣,遵規守紀,而且要有更高的要求。另一個方麵,那就是弱勢群體也沒有法律之外的特權!違反了法律,依然要受到處罰!隻有法律麵前真正人人平等,才能人人敬畏法律,人人遵守法律!這是建設和諧社會,全麵建設小康社會,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道的必然要求!”


    梁江濤的文章很接地氣,深入剖析了現在確確實實存在的問題,而且站位高遠。


    他不像那些為官者一樣,老是撿好聽的說,偏頗地站在所謂弱勢群體那一邊,因為那樣最能彰顯政治正確,也能彰顯宗旨意識,但就是解決不了問題,反而掩蓋問題,讓問題積累得越來越嚴重。


    真正的公平,必須要一碗水端平。


    社會既得利益者有問題,就要批評既得利益者,少數弱勢群體有問題,那也要批評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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