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次的事情跟新知青倒沒什麽關係。


    他們早早打聽過,生產隊更偏向於,將這個難得的機會給老知青。


    他們年紀大了,在生產隊時間也不少了,要是一直耗著也不是辦法。


    這大學生的名額給他們最合適不過。


    老知青裏頭,原來一共是九個人,郝漢早早把自己作完了。


    這一算,餘下還剩下八個人,八個人裏頭是四男四女。


    但趙鳴亦、孫圓圓、舒欣三人進了城,這剩下的老知青就剩下了五個人。


    五個人爭那兩個名額,必然得有三個人出局。


    那麽是誰出局呢?


    誰不想當大學生,當那光宗耀祖的第一人?


    待警察挨個審問,又在知青院裏尋找線索,終於讓他們發現了蛛絲馬跡。


    於夢瑤跟王國慶不知何時走到了一起,前幾日時不時便會往山上跑。


    這冰天雪地的,不在家裏貓冬,跑山上去做甚?


    顯然二人這行跡很可疑。


    辦案的人也沒做什麽,就是將二人關了兩天小黑屋,他們就什麽都交代了。


    說到底,這二人心理素質真不行。


    原來,他們二人早就已經暗生情愫,但兩家家庭都不富裕。


    於夢瑤原先甚至不叫於夢瑤,她叫於招娣。


    於夢瑤這個名字,是她自己報名下鄉的時候,自己給自己取的名字。


    她是為了逃避被家裏人賣的下場,才主動報名下了鄉。


    她長得清秀,父母想拿她換高額彩禮,給家裏的弟弟買自行車。


    她從小就被父母洗腦,一切都得聽從他們的安排。


    下鄉是唯一她反抗的事情。


    但結婚的事情,她還是想告知父母,希望得到父母的同意。


    說到底她也畏懼流言蜚語。


    可於家父母得知後,不僅不同意,還將她罵了個狗血噴頭。


    她爸媽告訴她,已經替她訂好了人家,對方是個三十多歲離異帶三娃的男人。


    最重要的一點,是對方家裏有權有勢,已經在想辦法將她調回城了。


    對方這條件其實想找個女人不難,難在對方就想找個年輕漂亮的。


    且還是單身未婚的。


    說白了,那些結過婚、生過娃的女人,對方壓根兒瞧不上!


    當得知自己能夠回城,於夢瑤不僅沒有開心,反而是遍體生寒,心生懼意。


    她想到了自己下鄉之前的事情。


    她被父母下藥之後捆在房間裏,就等著當天夜裏將她送到男人的床上,打算直接讓她生米煮成熟飯。


    要說幸運,大概是她最幸運的,是她的弟弟尚且有些良知。


    如果不是她弟弟主動放了她,她可能連逃都逃不過。


    下鄉更是不可能的事情。


    她以為她逃了,父母再也管不了她了,沒想到到現在他們都沒放棄過。


    並且再一次將她給賣了,還賣了一個絕對的好價錢。


    於夢瑤自然是不甘心的。


    她必須要上大學!


    王國慶想娶她,可以,他也必須要上大學。


    隻有他們成了名副其實的大學生,想必她的父母才會覺得,她這個女兒並不是個賠錢貨吧?


    二人約定,等拿到名額雙雙回城的那一日,就一起去領結婚證。


    可問題難就難在,這名額並不是非他們莫屬。


    那就必須要將競爭對手解決。


    且不能出現任何意外。


    王國慶給那些人下了藥,但臨了害怕了,所以真的隻放了一點點。


    那一點點甚至不足以讓人拉瀉不止。


    於夢瑤見他心軟,於是在他之後,又給眾人加重了劑量。


    但為了不被發現,不被懷疑,他們自己後來也以身入局,喝了那加過料的食物。


    隻不過他們吃的很少,隻是裝模作樣罷了。


    得知事情真相,眾人隻得感歎一句,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二人被拘禁了起來。


    自此,大學生名額與他們徹底絕了可能,他們麵臨著未知的審判懲罰。


    剩下三人也不再敢動小心思,隻能按壓下內心的躁動,等待著最後的名額宣判。


    然而,讓所有人出乎意料的是,那兩個名額最終隻給了知青院一個。


    是李彩霞。


    一個原因是她是知青院裏年紀最大的,還有一個原因,是她是這一次中招最嚴重的一個。


    剩下的那個名額,誰也沒想到,最後會被趙鳴亦要了過去。


    他要將這個名額給誰呢?


    他自己?亦或是孫圓圓?還是舒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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