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的野孩,是丈六婦人的小崽子。


    不應當過分誇大,清溪旁邊的那個小天使有時也有一件襯衫,不過,即使有,也隻有一件;他有時也有一雙鞋,卻又沒有鞋底;他有時也有一個住處,並且愛那地方,因為他可以在那裏找到他的母親;但是他更愛待在街上,因為在街上他可以找到自由。他有他自己的一套玩法,有他自己的一套頑皮作風,那套頑皮作風是以對資產階級的仇恨為出發點的;也有他自己的一套隱語,人死了,叫“吃蒲公英的根”;有他自己的一套行業,替人找馬車,放下車門口的踏板,在下大雨時收過街費,他管這叫“跑藝術橋”,幫法國的人民群眾對官員們的講話喝倒采,剔鋪路石的縫;他有他自己的貨幣,那是從街上抬來的各色各樣加過工的小銅片。那種怪錢叫做“破布筋”,有它的固定的兌換率,在那些小淘氣中是有相當完善的製度的。


    他還有自己的動物學,是他在各個地區細心研究的:好天主蟲、骷髏頭蚜蟲、長腿蜘蛛、“妖精”——扭動著雙叉尾巴來嚇唬人的黑殼蟲。他有他的一種傳說中的怪物,肚子下麵有鱗,卻又不是蜥蜴,背上有疣,卻又不是蟾蜍,它住在舊石灰窯或幹了的汙水坑裏,黑——,毛茸茸,粘糊糊的,爬著走,有時慢,有時快,不叫,但會瞪眼,模樣兒非常可怕,以致從來沒有人見過它,他管那怪物叫“聾子”。到石頭縫裏去找聾子,那裏種提心呆膽的開心事。另外一種開心事是突然掀起一塊石頭,看那下麵的一些土鱉。巴黎的每個地區都各有一些出名的有趣的玩意兒可以發掘。在於爾絮勒修會的那些場地裏有蠼螋,先賢祠有百腳,馬爾斯廣場有蝌蚪。


    至於詞令,那孩子所知道的並不亞於塔列朗。他同樣刻薄,卻比較誠實。他生來就有那麽一種無法形容無從預料的風趣,他的一陣狂笑能使一個商店老板發愣。他開的玩笑具有高級喜劇和鬧劇之間的各種不同風格。


    街上有人出殯。在那送葬行列中有個醫生。“喲,”一個野孩喊著說,“醫生是從什麽時候起開始匯報工作的?”


    另一個混在人群裏。有個戴眼鏡、麵孔死板、表鏈上掛著雜佩的男人氣衝衝地轉過身來說:“流氓,你抱了我女人的腰。”


    “我,先生!請搜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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