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讓你欺負同學,我讓你人頭落地 作者:佚名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聽完,林默笑了。
好一個沒有違反法律,就是正常行為。
“審判長,我的提問結束了,現在我開始我的訴訟請求。”
林默收回了目光,拿起了手中的資料開始說道:
“第一,企鵝遊戲公司其名下的“萬夢之星”項目已對我委托公司,海翼,天成事跡,永恒,創實,永樂五家公司形成了侵權行為,包括美術資源侵權,專利侵權,代碼抄襲等一係列侵權行為。
現在我認為,企鵝遊戲公司觸犯了假冒專利罪,侵犯著作權罪!”
“第二,企鵝遊戲公司存在不正當競爭,因為企鵝的萬夢之星項目,抄襲了我五家公司當紅的遊戲,比如塔刀自走棋,天成事跡的‘泡泡卡丁車’,永恒的‘cs僵屍生化危機’,創實的‘大戰場’對戰,永樂公司的‘大逃殺實戰求生’
這五款遊戲按照知名度來說,都是知名的品牌,而企鵝遊戲公司直接照搬了過去,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
“第三,針對上述侵權行為,我要求企鵝遊戲公司賠償我五家公司總計5億元賠償!”
“審判長,我的陳述結束了。”
龍佐點點頭,看向了熊飛:“被告方律師,請開始你的陳述。”
林默的陳述在所有人的意料之內,侵犯專利權,著作權,和不正當競爭。
但凡了解過知識產權法的,都會這樣起訴企鵝。
所有人的目光落在了熊飛的身上。
而熊飛甚至都沒有站起來,依靠在椅子上,翹著二郎腿,微微仰起頭,一副超級大佬的模樣。
隻見他冷笑一聲,無比悠閑的舉起了手:
“審判長,我駁回原告律師所有的訴訟請求。”
說完,繼續保持著那一副高傲的樣子,全程下來,都是用鼻子看林默的。
法庭上,沒有見過這麽裝逼的人物。
就連坐在審判席的龍佐都皺了皺眉頭
實際上他跟熊飛打交道很多年了,但一直沒有什麽交集,前幾年的時候這家夥確實厲害,隻不過越到後期越狂妄。
但每次論證的角度都異常刁鑽,經常能夠舉出神奇的例子來論證,贏下官司。
龍佐本人在這方麵從來沒有偏袒過任何人,甚至從他本人角度出發,還會同情這些小公司。
但沒辦法,法律就是法律,在沒有新的法條或者司法解釋出來之前。
誰更加善於運用目前這一套法律,就能贏下官司。
而熊飛就是集大成者。
或者說,這麽多年以來,遇見了這麽多律師,龍佐認為,很多官司並不是贏不下,而是原告的律師太菜了。
遇上熊飛這個專精的,論證的方向就搞錯了。
龍佐看了林默一眼,心裏想著,看看這位是不是水貨了。
“那麽現在請原告方針對你提交的訴訟請求,根據你開庭前提交的事實依據進行論證。”
話語權回到了林默手上。
而林默則是眯了眯眼睛瞟了熊飛一眼,沒想到這貨這麽能裝。
要不是顧忌法官的麵子,林默現在就申請補充證據,把手上擁有的所有專利直接擺出來。
在開庭前是需要提交證據的,一般來說,原告律師都會藏一手。
但不會在第一個論證環節就把藏的一手拿出來。
因為開庭前提交證據本就是為了給法官提前考量,讓法官提前有個心理準備和判罰依據。
如果中途提交證據,會讓法官手足無措,甚至會影響到法官正常的判罰。
好一個沒有違反法律,就是正常行為。
“審判長,我的提問結束了,現在我開始我的訴訟請求。”
林默收回了目光,拿起了手中的資料開始說道:
“第一,企鵝遊戲公司其名下的“萬夢之星”項目已對我委托公司,海翼,天成事跡,永恒,創實,永樂五家公司形成了侵權行為,包括美術資源侵權,專利侵權,代碼抄襲等一係列侵權行為。
現在我認為,企鵝遊戲公司觸犯了假冒專利罪,侵犯著作權罪!”
“第二,企鵝遊戲公司存在不正當競爭,因為企鵝的萬夢之星項目,抄襲了我五家公司當紅的遊戲,比如塔刀自走棋,天成事跡的‘泡泡卡丁車’,永恒的‘cs僵屍生化危機’,創實的‘大戰場’對戰,永樂公司的‘大逃殺實戰求生’
這五款遊戲按照知名度來說,都是知名的品牌,而企鵝遊戲公司直接照搬了過去,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
“第三,針對上述侵權行為,我要求企鵝遊戲公司賠償我五家公司總計5億元賠償!”
“審判長,我的陳述結束了。”
龍佐點點頭,看向了熊飛:“被告方律師,請開始你的陳述。”
林默的陳述在所有人的意料之內,侵犯專利權,著作權,和不正當競爭。
但凡了解過知識產權法的,都會這樣起訴企鵝。
所有人的目光落在了熊飛的身上。
而熊飛甚至都沒有站起來,依靠在椅子上,翹著二郎腿,微微仰起頭,一副超級大佬的模樣。
隻見他冷笑一聲,無比悠閑的舉起了手:
“審判長,我駁回原告律師所有的訴訟請求。”
說完,繼續保持著那一副高傲的樣子,全程下來,都是用鼻子看林默的。
法庭上,沒有見過這麽裝逼的人物。
就連坐在審判席的龍佐都皺了皺眉頭
實際上他跟熊飛打交道很多年了,但一直沒有什麽交集,前幾年的時候這家夥確實厲害,隻不過越到後期越狂妄。
但每次論證的角度都異常刁鑽,經常能夠舉出神奇的例子來論證,贏下官司。
龍佐本人在這方麵從來沒有偏袒過任何人,甚至從他本人角度出發,還會同情這些小公司。
但沒辦法,法律就是法律,在沒有新的法條或者司法解釋出來之前。
誰更加善於運用目前這一套法律,就能贏下官司。
而熊飛就是集大成者。
或者說,這麽多年以來,遇見了這麽多律師,龍佐認為,很多官司並不是贏不下,而是原告的律師太菜了。
遇上熊飛這個專精的,論證的方向就搞錯了。
龍佐看了林默一眼,心裏想著,看看這位是不是水貨了。
“那麽現在請原告方針對你提交的訴訟請求,根據你開庭前提交的事實依據進行論證。”
話語權回到了林默手上。
而林默則是眯了眯眼睛瞟了熊飛一眼,沒想到這貨這麽能裝。
要不是顧忌法官的麵子,林默現在就申請補充證據,把手上擁有的所有專利直接擺出來。
在開庭前是需要提交證據的,一般來說,原告律師都會藏一手。
但不會在第一個論證環節就把藏的一手拿出來。
因為開庭前提交證據本就是為了給法官提前考量,讓法官提前有個心理準備和判罰依據。
如果中途提交證據,會讓法官手足無措,甚至會影響到法官正常的判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