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價值千萬的銅錢
重生:手機帶我回九七 作者:霧滿風林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其實吳敏慧自己也知道這樣有些曖昧,但她卻控製不住自己。
實在是現在的叢明太有魅力了,她也知道自己喜歡上了叢明,這是她第一次情竇初開。
隻不過叢明好像沒有那方麵的意思。
兩個人最近交往得比較頻繁,但叢明一直四平八穩,對她不冷不熱,從未表現出愛慕之情。
當然了,吳敏慧也反思過,知道自己之前對叢明的態度很惡劣,所以,現在才會這麽主動,甚至有些卑微。
不過她也想好了,從現在到開學就一直在叢明這裏,反正也不影響學習。
即便是開學之後,每天上學、放學也可以和叢明走在一起。
所謂日久生情,時間一長不愁叢明不動心。
殊不知,她的做法已經嚴重影響到了叢明的規劃,小丫頭的願望注定要落空。
中午吃完飯,吳敏慧主動起身收拾碗筷,表示叢明做飯她洗碗,相得益彰。
對此,叢明當然不會反對,不過卻說起了另外一件事——
“小慧,等下我要出去一趟,你要是在我家待著,走的時候幫我鎖下門,鑰匙我帶走!”
“啊?你去哪啊?什麽時候回來?”
“去鄉下我爺爺奶奶家,可能要待幾天,我奶奶最近身體不大好,我去看看她老人家!”
“這樣啊?”
吳敏慧一聽,頓時露出了失望的表情,但叢明的理由恰當,她也不好說什麽。
“那好吧!”
不過還是到廚房洗了碗筷。
而叢明則開始收拾東西,除了衣服,還帶了幾大本稿紙、一遝信封,還有不少郵票。
“你帶這些幹嘛?”
“爺爺奶奶要的,平常寫信用!”
兩個人是一起出的門,吳敏慧看著叢明消失在了街口,才空落落的回了自己的家。
叢明的爺爺奶奶住在新風鎮古橋村,隻能坐雀水到泉月市的長途汽車到新風鎮下車,再坐摩的走5公裏山路就到了。
全程需要一個半小時左右。
當然了,關於奶奶身體不好的說辭完全是叢明杜撰的。
去奶奶家完全是為了擺脫吳敏慧的“騷擾”。
我不行的時候,你拒人千裏,視我如傻逼,我行的時候,你如膠似漆,視我如上帝。
即便沒有嶽小檸,叢明也不會選擇吳敏慧的。
再說叢明的爺爺奶奶,這個時候都60歲剛出頭,身體也都很好。
不但種著七八畝地,還養豬、養雞。
叢萬裏當包工頭發家致富之後就在縣城安了家,當然,他也想接父母到縣城享清福,但老兩口習慣了農村生活哪都不去。
於是叢萬裏隻得幫老兩口翻蓋了三間大瓦房,又買了彩電、冰箱、洗衣機,還買了一輛三輪車。
過年的時候也會開車回老家。
理論上叢明十幾天之前就在爺爺奶奶家過的年,但實際上,叢明重生之前爺爺奶奶都已經入土多年了。
“小明,你咋來了?”
“奶奶,我想你了唄!我爺爺呢?”
“別提了,死老頭子去王老七家耍錢去了!”
“啊?我爺還好這口嗎?以前也沒聽說他賭錢啊?”
“反正就帶了20塊錢,輸沒了就回來了!”
“奶奶,你可別這麽想,賭博要是上了癮可就控製不住了,帶20塊錢輸沒了他不會找人借啊?借高利貸都有可能!”
“你說的那是城裏,他們玩1毛錢的再輸能輸多少啊?”
“1毛錢的啊?那沒事,愛玩就玩吧,動動腦子挺好,王老七家是後麵開豆腐坊那家吧?我過去看看!”
“行,你去吧,奶奶一會殺個小雞,給你燉蘑菇吃!”
“太好了,謝謝奶奶!”
說著叢明上前抱著老太太親了一口。
“你這孩子!”
離開奶奶家,繞過土地廟,再走不到100米就是王老七家了。
這時王老七家的門口有幾個小孩子正在踢毽子,相互較量著一次性誰踢的個數多。
農村的毽子都是用兩三枚銅錢和雞毛自己家做的,踢起來腳感很好。
當叢明走過來的時候,剛好一個小胖子把毽子踢飛了,並飛向了叢明。
叢明一把接過,下意識的掃了一眼下麵的銅錢,剛準備把毽子拋還回去,卻緊急“刹了車”。
“鹹豐元寶?”
上一世叢明清晰的記得自己看過一則新聞,那就是一枚名為“鹹豐元寶寶泉當五百雕母”銅錢,在拍賣會上被拍出了1180萬的天價。
雖然暫時看不到這枚鹹豐元寶的背麵寫的是不是“當五百”,但可能性極大。
這種銅錢自鹹豐三年十一月開鑄,到鹹豐四年六月停鑄,鑄造期僅七個月,據此推斷,很可能隻停留在雕母階段,並未正式開鑄,所以彌足珍貴。
“嗨!把毽子還我!”
那個小胖子見叢明遲遲不還毽子,立即氣勢洶洶的上前嗬斥。
“小弟弟,咱倆商量一下,我挺喜歡你這個毽子的,你賣給我好嗎?我給你10塊錢!”
說著,叢明就從口袋裏掏出了一遝錢,並從中抽出了一張10元龍幣。
小男孩一聽10塊錢,立即雙眼冒光,不過還是回頭看向了身旁梳著兩條麻花辮的小女孩。
通過麵相不難看出,小女孩是他的姐姐。
為了不節外生枝,叢明就又抽出了一張10元龍幣,“這樣吧,我給你20塊錢,你和你姐姐一人10塊,別讓你爸媽知道,留著買好吃的!”
“行,賣你了!”
也不等姐姐表態,小男孩一把搶過叢明手裏的20塊錢,然後撒丫子就跑。
“二蛋,你往哪跑?等等我!”
小女孩見狀立即窮追不舍。
叢明知道,他們肯定跑去了村裏謝寡婦開的小賣部。
“大哥哥,我的毽子比二蛋的還好看,也賣你20塊錢,行不行?”
20塊錢對這些小屁孩來說,絕對是一筆巨款,1毛錢一個的大大泡泡糖足足能買100個。
至於毽子,可以回家說不小心丟了,讓父母再給做一個就行了。
叢明看了看眼前這個還淌著鼻涕的小女孩,伸手接過了她手裏的毽子,又捏了捏他的小臉。
“好吧,我買了!”
“還有我!”
還有我!
“還有我!”
……
實在是現在的叢明太有魅力了,她也知道自己喜歡上了叢明,這是她第一次情竇初開。
隻不過叢明好像沒有那方麵的意思。
兩個人最近交往得比較頻繁,但叢明一直四平八穩,對她不冷不熱,從未表現出愛慕之情。
當然了,吳敏慧也反思過,知道自己之前對叢明的態度很惡劣,所以,現在才會這麽主動,甚至有些卑微。
不過她也想好了,從現在到開學就一直在叢明這裏,反正也不影響學習。
即便是開學之後,每天上學、放學也可以和叢明走在一起。
所謂日久生情,時間一長不愁叢明不動心。
殊不知,她的做法已經嚴重影響到了叢明的規劃,小丫頭的願望注定要落空。
中午吃完飯,吳敏慧主動起身收拾碗筷,表示叢明做飯她洗碗,相得益彰。
對此,叢明當然不會反對,不過卻說起了另外一件事——
“小慧,等下我要出去一趟,你要是在我家待著,走的時候幫我鎖下門,鑰匙我帶走!”
“啊?你去哪啊?什麽時候回來?”
“去鄉下我爺爺奶奶家,可能要待幾天,我奶奶最近身體不大好,我去看看她老人家!”
“這樣啊?”
吳敏慧一聽,頓時露出了失望的表情,但叢明的理由恰當,她也不好說什麽。
“那好吧!”
不過還是到廚房洗了碗筷。
而叢明則開始收拾東西,除了衣服,還帶了幾大本稿紙、一遝信封,還有不少郵票。
“你帶這些幹嘛?”
“爺爺奶奶要的,平常寫信用!”
兩個人是一起出的門,吳敏慧看著叢明消失在了街口,才空落落的回了自己的家。
叢明的爺爺奶奶住在新風鎮古橋村,隻能坐雀水到泉月市的長途汽車到新風鎮下車,再坐摩的走5公裏山路就到了。
全程需要一個半小時左右。
當然了,關於奶奶身體不好的說辭完全是叢明杜撰的。
去奶奶家完全是為了擺脫吳敏慧的“騷擾”。
我不行的時候,你拒人千裏,視我如傻逼,我行的時候,你如膠似漆,視我如上帝。
即便沒有嶽小檸,叢明也不會選擇吳敏慧的。
再說叢明的爺爺奶奶,這個時候都60歲剛出頭,身體也都很好。
不但種著七八畝地,還養豬、養雞。
叢萬裏當包工頭發家致富之後就在縣城安了家,當然,他也想接父母到縣城享清福,但老兩口習慣了農村生活哪都不去。
於是叢萬裏隻得幫老兩口翻蓋了三間大瓦房,又買了彩電、冰箱、洗衣機,還買了一輛三輪車。
過年的時候也會開車回老家。
理論上叢明十幾天之前就在爺爺奶奶家過的年,但實際上,叢明重生之前爺爺奶奶都已經入土多年了。
“小明,你咋來了?”
“奶奶,我想你了唄!我爺爺呢?”
“別提了,死老頭子去王老七家耍錢去了!”
“啊?我爺還好這口嗎?以前也沒聽說他賭錢啊?”
“反正就帶了20塊錢,輸沒了就回來了!”
“奶奶,你可別這麽想,賭博要是上了癮可就控製不住了,帶20塊錢輸沒了他不會找人借啊?借高利貸都有可能!”
“你說的那是城裏,他們玩1毛錢的再輸能輸多少啊?”
“1毛錢的啊?那沒事,愛玩就玩吧,動動腦子挺好,王老七家是後麵開豆腐坊那家吧?我過去看看!”
“行,你去吧,奶奶一會殺個小雞,給你燉蘑菇吃!”
“太好了,謝謝奶奶!”
說著叢明上前抱著老太太親了一口。
“你這孩子!”
離開奶奶家,繞過土地廟,再走不到100米就是王老七家了。
這時王老七家的門口有幾個小孩子正在踢毽子,相互較量著一次性誰踢的個數多。
農村的毽子都是用兩三枚銅錢和雞毛自己家做的,踢起來腳感很好。
當叢明走過來的時候,剛好一個小胖子把毽子踢飛了,並飛向了叢明。
叢明一把接過,下意識的掃了一眼下麵的銅錢,剛準備把毽子拋還回去,卻緊急“刹了車”。
“鹹豐元寶?”
上一世叢明清晰的記得自己看過一則新聞,那就是一枚名為“鹹豐元寶寶泉當五百雕母”銅錢,在拍賣會上被拍出了1180萬的天價。
雖然暫時看不到這枚鹹豐元寶的背麵寫的是不是“當五百”,但可能性極大。
這種銅錢自鹹豐三年十一月開鑄,到鹹豐四年六月停鑄,鑄造期僅七個月,據此推斷,很可能隻停留在雕母階段,並未正式開鑄,所以彌足珍貴。
“嗨!把毽子還我!”
那個小胖子見叢明遲遲不還毽子,立即氣勢洶洶的上前嗬斥。
“小弟弟,咱倆商量一下,我挺喜歡你這個毽子的,你賣給我好嗎?我給你10塊錢!”
說著,叢明就從口袋裏掏出了一遝錢,並從中抽出了一張10元龍幣。
小男孩一聽10塊錢,立即雙眼冒光,不過還是回頭看向了身旁梳著兩條麻花辮的小女孩。
通過麵相不難看出,小女孩是他的姐姐。
為了不節外生枝,叢明就又抽出了一張10元龍幣,“這樣吧,我給你20塊錢,你和你姐姐一人10塊,別讓你爸媽知道,留著買好吃的!”
“行,賣你了!”
也不等姐姐表態,小男孩一把搶過叢明手裏的20塊錢,然後撒丫子就跑。
“二蛋,你往哪跑?等等我!”
小女孩見狀立即窮追不舍。
叢明知道,他們肯定跑去了村裏謝寡婦開的小賣部。
“大哥哥,我的毽子比二蛋的還好看,也賣你20塊錢,行不行?”
20塊錢對這些小屁孩來說,絕對是一筆巨款,1毛錢一個的大大泡泡糖足足能買100個。
至於毽子,可以回家說不小心丟了,讓父母再給做一個就行了。
叢明看了看眼前這個還淌著鼻涕的小女孩,伸手接過了她手裏的毽子,又捏了捏他的小臉。
“好吧,我買了!”
“還有我!”
還有我!
“還有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