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李元的記憶力足夠好,分析計算能力也得到了極大的提升。
為了通過執業醫師的考核,必須重點修習《藥典》。
裏麵的所列的藥劑量和古代典籍記錄相差的不是一星半點。
當初他就為了弄明白這些,認真研讀過85版《藥典》,也問過鎮裏的醫生,雖然很多情況仍是一知半解,但是對劑量有個統一的說法。
同時,在鎮衛生站碰巧見到過西方的藥典。
很有意思,一個鎮衛生站,西醫典籍非常全,但是中醫典籍基本一本也見不到。
《藥典》自1953年第一版問世以來,對所收錄的中藥製定了用量劑量,這一規定在隨後的各個版本中未作任何改動。
衛生部當初編寫藥典的初衷是加強藥品質量的監督管理,保證質量,保障用藥安全有效,維護人民健康。
唯一讓人不能理解的是,早期版本的編寫者基本都是西醫,最多是征求一些中醫藥大學的老師。
他們借鑒西藥成分分析方法,對所有的中藥材進行了分析,重點放在了中藥材的藥性和毒性上。
最後,按照藥物的毒性確定了各種經方的藥物劑量。
這是明麵上的說法,其實基本上是對《中醫藥學》所記錄藥方的照搬,再根據毒性直接減半。
後來根據一些藥物的毒性,幹脆把毒性較大的中藥材從《藥典》中刪除。
比如關木通、廣防己、青木香、穿山甲、馬兜鈴、天仙藤、黃連羊肝丸。
關木通、廣防己、青木香:這三種中藥因含有較高的馬兜鈴酸而被禁用。
馬兜鈴酸被證明能夠破壞人體腎小管上皮細胞,導致腎髒出現不可逆轉的損壞,並且具有致癌性。
因此,這三種中藥被《藥典》除名,不再作為藥物使用?。
穿山甲:穿山甲被升級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因此從《藥典》中刪除。
馬兜鈴和天仙藤未被收錄的原因是存在腎毒性,而黃連羊肝丸未收錄的原因則是處方中含有夜明砂(蝙蝠類動物的糞便)?。
這些舉動完全是按照藥材的毒性所做出的,是對是錯不好評判。
因為中醫有一個說法叫做”以毒攻毒“。當一個人馬上就要死了,為了救命,損傷一些器官也是必須的選擇。
等保住了命,然後再調理受到損壞的器官。
就如同西醫對癌症的治療,化療對身體就有如下的傷害:
1、化療藥物可能會刺激胃腸黏膜使患者出現惡心、嘔吐、腹瀉、食欲減退等胃腸道不適;
2、部分藥物會通過肝髒代謝引起肝功能損害;
3、化療藥物不僅會殺傷腫瘤細胞,還會傷害人體的正常細胞,對機體骨髓造血造成影響,導致骨髓抑製。患者主要可表現為血液中血小板、紅細胞、白細胞數量減少,還可合並嚴重感染以及重要髒器出血。
如果按照《藥典》的標準,化療是不是就應該慎重選擇,或者幹脆取消。
事實上,無論是與國際接軌的《歐洲藥典》、《老鷹藥典》還是《約翰牛藥典》,其正文部分均未對醫師臨床用藥劑量做強製規定,僅有用藥須知之類參考意見。
對於西藥而言,《藥典》的“二部”在收載西藥標準方麵一直與國際接軌,從未對西藥的用量進行規定。
比如青黴素的用量從最初的幾萬單位迅速增加到如今的幾百萬單位,但這從未引發過醫療糾紛。
青黴素本就是抗生素,長期使用,會引起肌肉纖維化,這些都被科學的方法避過。
比如西方藥理學,它從藥物生理分解過程進行了大量的臨床實驗,積累了大量的數據。
這個過程包括藥物在人體內的吸收、分布、代謝和排泄,涉及到藥物的物理和化學變化,以及它們如何被人體吸收和排出。
然後通過統計學,給出相對安全的用藥指南。
如此,便不會受到任何指責。
但是對於中藥方劑的用量卻是沒有做類似的研究,但是給出了嚴格的用藥規定。
就這一點,李元也詢問過張老,結果很出人意料。
張老曾言,過去有一些老中醫集體向上級提出過建議,希望《藥典》對中藥材的劑量如同西藥,僅僅給出參考意見,不做硬性規定。
結果是石沉大海,《藥典》幾次改版,都沒有考慮這一點。
中藥材不同於中藥,中藥包括采集、炮製、製劑三個主要階段,每一個階段又分為多個小階段。
比如炮製就分為修治、水製、火製、水火共製、及其他特殊手法。
所有過程都是為了去除雜質、矯味、更易保存、降低毒副作用、增強藥物功能等。
所以,如果是從藥材本身分析,和最終的中藥特征是不是完全不同。
同時,一個成熟的藥方都是經過嚴格的辯證,君臣佐使合理分配,很多毒性都是可以接受的。
用後世網絡上的一句名言來佐證最為準確:一切不談劑量的毒性分析,都是耍流氓。
中藥最大的秘密就在劑量上。
隻要控製了劑量,就控製了中醫的發展。
當然,這都是大家氣憤之餘的玩笑話,我們還是要相信西醫,相信西醫專家,更要相信科學。
西方對科學的本質的認知是:科學就是不停地否定從前的科學。
所以,我們要科學地相信西醫和專家。
中醫用藥的原則是“有故無殞,亦無殞也”,即對於有病的人,較大的劑量可能會產生良好的治療效應。
這一觀點已經得到了臨床驗證,被古今醫家普遍認同。
在中醫用藥中,毒藥的使用是有一定規則的。
在使用毒藥時,必須先從小劑量開始,逐漸增加,直到病愈為止。如果病未愈,則應停止使用或加倍使用,但必須以安全為前提。
然而,如果過於刻板地規定用藥劑量,可能會抑製醫生獨到經驗的展示和水平的發揮。
中醫還有一個通用認知:“重病要用猛藥”。
一些臨床老中醫,用藥劑量經常超過《藥典》的規定。
所以,有一些聰明的家屬,把西醫已經判定等死的病人送到中醫院。
病人堅持不住,死亡的話,隻要去審核藥方中藥劑量,一般都能找到違反《藥典》規定的中藥劑量。
到時就能訛中醫院一大筆錢。
更有一些目的不純的人,專找成名的私人診所,然後就能得到比中醫院多幾倍,幾十倍的賠償。
如果操作的好,可以讓這個私人診所傾家蕩產,鋃鐺入獄。
所以,我們平時做事,一定要學會打七寸。
比如,最近老鷹家hp公司被兩個財團(分屬一隻鷹和一隻牛)通過金融手段,卷走100多億美刀。
老鷹的做法非常簡單有效,兩個財團的老大,全都莫名死亡。
為了通過執業醫師的考核,必須重點修習《藥典》。
裏麵的所列的藥劑量和古代典籍記錄相差的不是一星半點。
當初他就為了弄明白這些,認真研讀過85版《藥典》,也問過鎮裏的醫生,雖然很多情況仍是一知半解,但是對劑量有個統一的說法。
同時,在鎮衛生站碰巧見到過西方的藥典。
很有意思,一個鎮衛生站,西醫典籍非常全,但是中醫典籍基本一本也見不到。
《藥典》自1953年第一版問世以來,對所收錄的中藥製定了用量劑量,這一規定在隨後的各個版本中未作任何改動。
衛生部當初編寫藥典的初衷是加強藥品質量的監督管理,保證質量,保障用藥安全有效,維護人民健康。
唯一讓人不能理解的是,早期版本的編寫者基本都是西醫,最多是征求一些中醫藥大學的老師。
他們借鑒西藥成分分析方法,對所有的中藥材進行了分析,重點放在了中藥材的藥性和毒性上。
最後,按照藥物的毒性確定了各種經方的藥物劑量。
這是明麵上的說法,其實基本上是對《中醫藥學》所記錄藥方的照搬,再根據毒性直接減半。
後來根據一些藥物的毒性,幹脆把毒性較大的中藥材從《藥典》中刪除。
比如關木通、廣防己、青木香、穿山甲、馬兜鈴、天仙藤、黃連羊肝丸。
關木通、廣防己、青木香:這三種中藥因含有較高的馬兜鈴酸而被禁用。
馬兜鈴酸被證明能夠破壞人體腎小管上皮細胞,導致腎髒出現不可逆轉的損壞,並且具有致癌性。
因此,這三種中藥被《藥典》除名,不再作為藥物使用?。
穿山甲:穿山甲被升級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因此從《藥典》中刪除。
馬兜鈴和天仙藤未被收錄的原因是存在腎毒性,而黃連羊肝丸未收錄的原因則是處方中含有夜明砂(蝙蝠類動物的糞便)?。
這些舉動完全是按照藥材的毒性所做出的,是對是錯不好評判。
因為中醫有一個說法叫做”以毒攻毒“。當一個人馬上就要死了,為了救命,損傷一些器官也是必須的選擇。
等保住了命,然後再調理受到損壞的器官。
就如同西醫對癌症的治療,化療對身體就有如下的傷害:
1、化療藥物可能會刺激胃腸黏膜使患者出現惡心、嘔吐、腹瀉、食欲減退等胃腸道不適;
2、部分藥物會通過肝髒代謝引起肝功能損害;
3、化療藥物不僅會殺傷腫瘤細胞,還會傷害人體的正常細胞,對機體骨髓造血造成影響,導致骨髓抑製。患者主要可表現為血液中血小板、紅細胞、白細胞數量減少,還可合並嚴重感染以及重要髒器出血。
如果按照《藥典》的標準,化療是不是就應該慎重選擇,或者幹脆取消。
事實上,無論是與國際接軌的《歐洲藥典》、《老鷹藥典》還是《約翰牛藥典》,其正文部分均未對醫師臨床用藥劑量做強製規定,僅有用藥須知之類參考意見。
對於西藥而言,《藥典》的“二部”在收載西藥標準方麵一直與國際接軌,從未對西藥的用量進行規定。
比如青黴素的用量從最初的幾萬單位迅速增加到如今的幾百萬單位,但這從未引發過醫療糾紛。
青黴素本就是抗生素,長期使用,會引起肌肉纖維化,這些都被科學的方法避過。
比如西方藥理學,它從藥物生理分解過程進行了大量的臨床實驗,積累了大量的數據。
這個過程包括藥物在人體內的吸收、分布、代謝和排泄,涉及到藥物的物理和化學變化,以及它們如何被人體吸收和排出。
然後通過統計學,給出相對安全的用藥指南。
如此,便不會受到任何指責。
但是對於中藥方劑的用量卻是沒有做類似的研究,但是給出了嚴格的用藥規定。
就這一點,李元也詢問過張老,結果很出人意料。
張老曾言,過去有一些老中醫集體向上級提出過建議,希望《藥典》對中藥材的劑量如同西藥,僅僅給出參考意見,不做硬性規定。
結果是石沉大海,《藥典》幾次改版,都沒有考慮這一點。
中藥材不同於中藥,中藥包括采集、炮製、製劑三個主要階段,每一個階段又分為多個小階段。
比如炮製就分為修治、水製、火製、水火共製、及其他特殊手法。
所有過程都是為了去除雜質、矯味、更易保存、降低毒副作用、增強藥物功能等。
所以,如果是從藥材本身分析,和最終的中藥特征是不是完全不同。
同時,一個成熟的藥方都是經過嚴格的辯證,君臣佐使合理分配,很多毒性都是可以接受的。
用後世網絡上的一句名言來佐證最為準確:一切不談劑量的毒性分析,都是耍流氓。
中藥最大的秘密就在劑量上。
隻要控製了劑量,就控製了中醫的發展。
當然,這都是大家氣憤之餘的玩笑話,我們還是要相信西醫,相信西醫專家,更要相信科學。
西方對科學的本質的認知是:科學就是不停地否定從前的科學。
所以,我們要科學地相信西醫和專家。
中醫用藥的原則是“有故無殞,亦無殞也”,即對於有病的人,較大的劑量可能會產生良好的治療效應。
這一觀點已經得到了臨床驗證,被古今醫家普遍認同。
在中醫用藥中,毒藥的使用是有一定規則的。
在使用毒藥時,必須先從小劑量開始,逐漸增加,直到病愈為止。如果病未愈,則應停止使用或加倍使用,但必須以安全為前提。
然而,如果過於刻板地規定用藥劑量,可能會抑製醫生獨到經驗的展示和水平的發揮。
中醫還有一個通用認知:“重病要用猛藥”。
一些臨床老中醫,用藥劑量經常超過《藥典》的規定。
所以,有一些聰明的家屬,把西醫已經判定等死的病人送到中醫院。
病人堅持不住,死亡的話,隻要去審核藥方中藥劑量,一般都能找到違反《藥典》規定的中藥劑量。
到時就能訛中醫院一大筆錢。
更有一些目的不純的人,專找成名的私人診所,然後就能得到比中醫院多幾倍,幾十倍的賠償。
如果操作的好,可以讓這個私人診所傾家蕩產,鋃鐺入獄。
所以,我們平時做事,一定要學會打七寸。
比如,最近老鷹家hp公司被兩個財團(分屬一隻鷹和一隻牛)通過金融手段,卷走100多億美刀。
老鷹的做法非常簡單有效,兩個財團的老大,全都莫名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