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4>四五</h4>
在近代中國各種文化運動中,胡適之先生真是一味“甘草”,你在哪一劑藥裏都少不了他。文史哲各大行道之外,一些小型的、相當專業化的文化改良運動,例如“文字改革”和“推行國語”,甚至“漢字拉丁化”運動,也照例少不了他。
胡先生生性是相當謙虛的,但是在適當場合不著痕跡的環境裏,他也老實不客氣地以泰山北鬥自居。在筆者所曾參與過的胡氏有關“語言文字”的講話中,我就一再聽他提過“we experts(我們專家們)”如何如何的。不過他總說得恰到好處。中西聽眾之中也真就沒有一個人暗笑他“老鼠上天秤,自稱自讚”了。
但是胡適之在語言文字這一行道裏究竟算是哪一種expert呢?胡先生雖然也寫過一些《言字解》、《吾我篇》、《爾汝篇》等文章,但是嚴格地說起來,這些都隻能說是學者們“妙手偶得”的讀書劄記。一鱗半爪,算不得在“文字學”(philology)上有什麽了不起的貢獻。他老人家在“音韻學”(phonology)和“語言學”(linguistics)上的貢獻,那就更談不上了。
可是胡先生究竟是怎麽個“專家”呢?他“專”的是對“白話”和“文言”這兩種文體的比較研究!這種“研究”據他自己說是“逼上梁山”的結果。繼上梁山之後,他為守住“白話文”這個大山頭來稱王稱霸,就非使出渾身解數,來為白話文樹碑立傳,對文言文極盡其“詆毀之能事”了!在這方麵說,六十年來胡先生的成就倒是首屈一指的,再沒有第二個學者能和他並駕齊驅!
正因為他在這一方麵的成就是空前的,他在近六十年來我國的“文字改革”運動和“推行國語”以及“拉丁化”運動中的影響也是至深且巨的,因為語文改革運動在近代中國原來也就是白話文運動的附庸。所以胡氏的言論也就直接地影響了近五十年來左右兩派學人對整個語文改革運動的主張。雖然這些學者很多都是以“反胡”相標榜的,而他們卻為胡適的言論所潛移默化而不自覺;他們的理論,也隻是胡適論學的前後伸縮而已。
如今半個世紀已經過去了。台灣在“推行國語”方麵雖然成績卓著,而“文字改革”卻早已放下不搞了。“漢字拉丁化運動”,據說在大陸上也已胎死腹中,而所謂“文字改革”者,搞來搞去也還未跳出五十年前胡適之先生所說的“破體字”那一套。那麽近半個世紀來,我國雷聲大雨點小的“文字改革運動”,又“改革”出些什麽名堂來了呢?
大家都反對胡適,但是大家今日所搞的卻仍然是在胡適的幽靈底下兜圈子,這又是什麽回事呢?所以吾人今日再把老胡適這位始作俑者的文字改革家請出來,重新檢討一番,審查審查他五十年來的成績;鑒往知來,這實在是我們這一輩知識分子義不容辭的責任吧。 <h4>四六</h4>
適之先生於1917年回國之初,在名義上他是個英文教授。事實上在《中國哲學史大綱》出版之前,也沒有人把他看成個哲學家。他的名氣是從白話文運動裏宣揚出去的。他的“新文學”大旗一打出,中國知識界馬上便被他一分為二,在“新”派裏,胡氏很快地就變成魯迅所說的“文化班頭”;而在“舊”派的眼光裏,他也自然地被看成萬惡之首了。
為著領導新學派,抵抗舊勢力,胡氏對新舊語言文字的研究也著實下過一番工夫。他認為中國文字甚為落伍,必須改革!至於何以落伍和如何改革,他在深思熟慮之後,也找到了他所認為頗有自信的答案。
下麵這篇辭簡意賅的短文,便是胡氏自認為是頗具真理的曆年研究心得的總結:
我是有曆史癖的;我深信語言是一種極守舊的東西,語言文字的改革絕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得到的。但我研究語言文字的曆史,曾發現一條通則:
在語言文字的沿革史上,往往小百姓是革新家而學者文人卻是頑固黨。
從這條通則上,又可得到一條附則:
促進語言文字的改革需要學者文人明白他們的職務是觀察小百姓語言的趨勢,選擇他們的改革案,給他們正式的承認。
這兩條原則是我五年來關於國語問題一切論著的基本原理,所以我不需舉例子來證明了。
小百姓兩千年中,不知不覺地把中國語的文法修改完善了,然而文人學士總不肯正式承認他;直到最近五年中,才有一部分的學者文人正式對兩千年無名的文法革新家表示相當的敬意。俗語說:“有禮不在遲。”這句話果然是不錯的。
然而這兩千年的中國小百姓不但做了很驚人的文法革新,他們還做了一件同樣驚人的革新事業,就是漢字形體上的大改革,就是“破體字”的創造和提倡。
……
以上這一小段是胡先生於1923年1月12日為錢玄同所編的《國語月刊》“漢字改革號”所寫的《卷頭言》,也是一篇很嚴肅的論學著作,因為作者一再強調本篇內容是他關於國語問題一切論著的“基本原理”!
但是這本是他三十一二歲時的“基本原理”。可是時隔三十餘年,到50年代的中期,他老人家已年逾耳順,他向我傳授有關國語問題的理論,竟然還是這一套,因而他也就很難滿足我這位三十來歲老童生的求知欲了。
我覺得胡先生在這篇文章上所申述的“原理”,隻是對這一問題作“知其然”的論斷,而不是說明問題的“所以然”。他在理論上認定“小百姓”是“革新家”,“學者文人”卻是“頑固黨”。何以如此呢?這一問題如不解答,恐怕兩千年來我國所有的名儒碩彥都要在陰曹地府裏扛牌子杯葛胡適了。因為照胡氏的看法,自漢代的董仲舒、公孫弘開始,一直到韓柳歐蘇、濂洛關閩、方苞、姚鼐、章太炎、黃季剛……不統統都成為“頑固黨”了嗎?大家“頑固”了兩千年,乖乖,忽然“東方紅,太陽升,安徽出了個胡適之”,一下便掃淨妖氛,重光日月。他對症下藥,果然百病消除萬象更新,真是漪歟盛哉!
胡適之先生真可以吹這樣大的牛皮嗎?他不經意地吹出去,那也就說明他沒有把“語言文字”看成一種與社會變動息息相關的人類思想上的“交通工具”munication tools)。工具是決定於社會對它的需要。一個大電斧對一個老土木匠來說不但不是個“利器”,而且是個大“累贅”。
胡氏把語言文字的變動和社會發展的程序孤立起來,以單純研究語言文字本身的變動為其研究的重點所在。這樣,那就和好古的收藏家如羅振玉者流之研究“秦磚漢瓦”沒有兩樣了。
一個學者研究“語言文字”如果隻從語言文字本身的變動來研究,那這個學者便是個“文字學家”或傳統所謂“小學家”(philologist),或“文法學家”(grammarian)或“文字史家”,他就不應該奢言“文字改革”。文字改革的目的是要把現有的文字“改革”得使它對社會服務更有“功效”,而“功效”是因時因地、因社會經濟條件而各有不同的。所以如果一種文字在某時代沒有“改革”之必要時,文人學者是不會改革它的;到有非改革不可之時,“文人學者”的胡適之、錢玄同,不就去“改革”它了嗎?“頑固”些什麽呢? <h4>四七</h4>
須知語言文字——尤其是文字——是人類社會生活高度發展以後才發明的交通工具。人類沒有社會生活,便不可能有文字。而文字的發展和社會生活的變遷是交互影響的。在這交互影響與各自變遷之中,又發生諸種不同的“必然”和“偶然”的程序和效果。
大體說來,原始民族初創文字,多半是從象形文字開始的。我國漢代的文字學家許慎便說倉頡造字是“見鳥獸蹄之跡,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這不但是漢語係統發展的開始,“印歐語係”(indo-european system)發展的過程,也是相同的。
印歐語係中第一個字母“a”便是個象形文。據說是“像牛之首也”。蓋印歐語係中的“文字”(writtennguage)發源於中東(今日埃及和小亞細亞一帶),這一帶的初民原有崇拜“聖牛”(sacred cow)的古風——今日印度人還是如此——“牛”對他們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所以聖牛之頭也就變成百字之首了。而“a”字在古代的發音也就是“牛鳴之聲也”!
我國的牛與中東之牛不同種,叫的聲音也不一樣。他們的牛鳴聲可能是“ah”(啊);我們牛鳴聲的則是“牟”(mou)。“牟”字篆書寫作“”。許慎說:“牟,牛鳴也。從牛,象其聲,氣從口出。”[1]
可是我們的“氣從(牛)口出”的“牟”字,最後卻變成個“方塊字”;而印歐語係中“牛鳴之聲”的“a”字,則變成個“字母”。這兩個“相同”的開始和“不同”的發展,實在不能說是受什麽“客觀實在”,或什麽“曆史規律”w of history)的支配。相反的,二者顯然都是“偶然”地發展出來的!
既“偶然”發展矣,這兩個“不同”係統的思想交通工具,對他們所附屬的社會的發展所發生的交互影響,便有其“必然”不同的後果!
拚音文字,形隨音變;而聲音之變化則隨時而異,也隨地而異。這樣隨音拚形,那“形”的變化也就大而且速。不同時代有不同的發音[2],不同的地區也有不同的方言。縱以同樣的“字母”(alphabets)去拚音,在方言複雜的地區,也會攪得天下大亂的。君不見印歐語係中最具影響力的“拉丁語係”,大家所用的不皆是相同的二十六個“拉丁字母”tin alphabets)嗎?在半個歐洲就拚出十幾種語言來。其他非拉丁語係係統之複雜就更無論矣。[3]
既然半個歐洲所用的都是“拉丁字母”,為什麽不幹脆就使用“拉丁文”呢?如此則歐洲不是也可以來個“書同文”了嗎?何白鬼之不憚其煩,而要把現成的一個有極高度發展的文字肢解,再拚出數十種所謂拉丁語係的方言來呢?
還有,襲用方言的文字如英、法、西、意、葡、荷等等,搞起學術用語來——如醫學、人類學、動物學、天文學、地質學、植物學……又非回頭到拉丁文裏去找不可;文法上分析起個別單字來,也還是要去找對今人毫無意義的什麽“拉丁語根”tin root)、“拉丁語頭”tin prefix)、“拉丁語尾”tin suffix)。真不知害死多少人?這樣地東扯西拉,為什麽不幹脆就拉他個全套“拉丁”呢?
再者文字既屬拚音,則“必然”要發生“語尾變化”(conjugation)[4];尾巴長而多變,則“音節”(sybles)就“必然”複雜;一個單字音節太長,則不易製造複合詞或“字組”pound)。試舉“羊”字為例:
在我們的單音節的字匯裏,認識一個“羊”字,我們便可認出羊先生合族長幼和羊家有關的大小事務來。它貴族中的“公羊”、“母羊”、“仔羊”或“羔羊”、“山羊”、“綿羊”、“羊肉”、“羊毛”……我們一看字組,便知字義。
但是在拚音文字裏,由於音節太長,單字不易組合,因而每一個字都要另造出一個特別的單字來表明。如此則“字匯”(vocabry)就多得可怕了。
且看英語裏麵的“羊家”:
羊氏合族叫sheep;羊先生叫ram;羊太太叫ewe;山羊綿羊叫goat;羔羊mb;羊毛叫wool;羊肉叫mutton。“吃羊肉,沾羊膻。”講明隻是吃mutton,而不是吃pork(豬肉)或beef(牛肉)。馬牛羊、雞犬豕,此六畜,人所飼。在我們的文字中隻要加上個“肉”字,肉鋪子上的標價便可看得清清楚楚。初到美國的東方太太們,英文單字認識不多,看到美國肉鋪內的豬肉標簽,真是一肚皮嘀咕!
1967年歲次丁未,行年屬羊。春節清晨,美國合眾社紐約編輯部忽然打緊急電話向筆者“谘詢”,問這個“羊年”是羊公之年、羊母之年,抑羊少爺之年?最初我倒被他難倒了;稍談之後,我說還是“羊家”過年較為妥當吧?
一個小羊過年,便弄得如此傷神,今年我們驊騮開道路的“馬家”過年,那還得了!
拚音文字由於字匯之多,所以“認字”也是學習拚音文字的最大麻煩之一。在中文裏我們如果認識四五千字[5],則所有報章雜誌便可以一覽無餘。但是一個人如果想把五磅重的星期日的《紐約時報》全部讀通,則非認識五萬單字不可!五萬字比《康熙字典》上所有的字還要多!我們非要認識全部《康熙字典》上的字,才能看懂星期天的報紙,豈非20世紀一大笑話?!但是,朋友!拚音文字就是如此啊! <h4>四八</h4>
拚音文字既有其發展中的“必然”後果,這後果對它所附屬的社會的發展,也就有其“必然”的影響。
其影響最明顯的一點,那就是在一個農業經濟(著重“農業經濟”四字)的社會之內,也就是魏複古所說的“水利社會”(hydraulic society)之內,大眾傳播工具(means of public media)甚為原始的時代,它必然會促成大型社會的分裂,至少它妨礙大帝國政教體係的統一。
在一個農業經濟的社會裏,拚音文字是鼓勵方言發展的。一個大文化單元之內——如中世紀的“基督教文化區”(christendom)——民族雜處,方言處處,如果其最高發展的文字是拚音文字,這個文字不特會妨礙這個文化單元內的政治統一,並且會助長“地方主義”(regionalism;provincialism)、“部落主義”(tribalism)和“民族主義”(nationalism)之發展;尤其是在太平盛世,家給人足之時更是如此。因為天下太平,人壽年豐,人民衣食足,禮義興,弦歌處處,“方言文學”(vernacr literature)便會應運而生。方言文學大行其道,則大一統的政治局麵就不易維係了。這便是歐洲“文藝複興”之後,方言文學四起,狹義民族主義與之俱興,而導致現代歐洲分裂局麵之形成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在歐洲史上,羅馬帝國之覆滅從而發生了列國對峙之局;在中國史上——中國版圖比歐洲還要大——其發展卻適得其反。我們是由五霸七雄的覆滅而促成秦漢大一統之實現。嗣後中國的政治史則總是在“分久必合”的原則上兜圈子;而歐洲的政治史所表明的則是“一分永不再合”,連現在這個最起碼的“共同市場”也搞不起來,其理安在哉?!
須知基督教的教義是和我國的儒教同樣主張民無二王的宇宙國家(universal state)的。他們的統治者查理曼、拿破侖、希特勒等的野心也何嚐在秦皇、漢武、唐宗、宋祖之下?但是他們便永遠無法克複歐洲部落主義和地方主義的阻力而統一歐洲大陸。何也?
原因當然是上萬的。但是最明顯的一點便是他們在大一統的必需的條件上“車可同軌,行亦同倫,而書不同文”!查理曼大帝國之內,各地區的人民,各言其所言,各書其所書。如此則帝國政令便無法推行,軍令便無法統一。結果全國貌合神離,一旦大帝龍馭上賓,則帝國土崩瓦解。
或謂西方無統一文字而中國有之,西方方言滋多而中國較少。這都是胡說。且聽聽孟子是怎樣說的。孟子說:
“有楚大夫於此,欲其子之齊語也。則使齊人傅諸?使楚人傅諸?”曰:“使齊人傅之。”曰:“一齊人傅之,眾楚人咻之,雖日撻而求其齊也,不可得矣。使而置諸莊嶽之間;數年,雖日撻而求其楚,亦不可得矣!”
他老夫子這段話是說透了我們留美華僑子弟“雙語教育”(bilingual education)的現狀。筆者夫婦嚐不惜巨費,強迫子女習國語;但是眾美人咻之,雖日撻而求其華也,不可得矣。而今日港台父母則費巨帑要兒女習英語,日撻而求其英也,亦不可得矣。原來公元前4世紀孟子的時代,山東與安徽兩省之間的語言隔閡,亦竟有今日紐約台北之異!
可是我們這樣一個大國,今日卻如胡適之先生所說的,“自哈爾濱向昆明畫一直線,三五千公裏之內,皆說國語!”反觀歐洲,縱遲至今日,一山之隔仍有德、法、荷、葡之異。何也?最重要的原因便是我們傳統中國裏的“學者文人”,把持了我們“守舊”的“形不隨音轉”的“方塊字”,從而限製了那在文法上善於“革新”的“小百姓”的方言的發展。
倒黴的中世紀歐洲士大夫,他們把持的是個“形隨音轉”的拚音文字——拉丁文,他們不但不能夠阻止方言的發展,那二十六個字母適足以助長方言文學的興起。結果,拉丁字母興而拉丁文亡,在歐洲六十多個地區,拉丁方言乃以不同形勢向後世發展了。
拉丁文之倒斃,真不知有多少歐洲士大夫,尤其是天主教堂裏的教皇和僧侶們為之呼天搶地,力圖挽救。時至今日,西歐北美(可能包括港台)諸大天主教堂內,喃喃祝禱之辭,還不是拉丁文!
哥倫比亞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和曆屆畢業典禮中,學生代表致辭,照例都用拉丁文。此一荒唐傳統一直延遲至60年代中期,始為學生造反而廢止。待我最厚的業師——也是胡適之先生最好的朋友之一——哥大中古史名教授晏文斯(austin p.evans)先生,便曾力勸我習拉丁。因為在他老人家眼光裏,一個學曆史的人,不懂拉丁,何以為學?英文、法文乎?下裏巴人而已,哪能上得台盤?!
可是不管歐故大師們是如何地維護他們的道統,拉丁文還是短命死矣。它死得不明不白,不是因為歐洲曾出過什麽陳獨秀、胡適、吳稚暉,要打倒它。而倒黴的是它有二十六個字母,字母被竊,使他失去靈魂,乃被方言文學架空而死,不亦悲夫!
“拉丁文”先生人頭落地,妨礙了歐洲大陸的統一大業——至少是歐洲無法統一的最大因素之一;這一點,曆史家大概不易否認的。歐洲不統一,真正的農業大帝國便無法建立;沒有個農業大帝國,它就出不了像魏複古所說的“國家強於社會”(state stronger than society)的傳統;沒有個強有力的“國家”去“平均地權,節製資本”,那麽小封建主就倒黴了。一旦“社會”上的“中產階級”,挾其“土地”和“資本”,來和小“國家”之主、大“教會”之頭,搞個民主奪權運動,“國家”(state)和“教會”(church)都無力招架,歐洲——乃至整個文明世界——的曆史就改觀了。
筆者作此“大膽假設”,絕無搞“文字決定論”的愚勇;隻不過是說明文字發展上“偶然”的過程,對社會發展上“必然”的後果是如何地嚴重罷了。所以我們在這一方麵的研究,總應該以“社會科學”的法則為出發點去“大膽假設,小心求證”,“乾嘉學派”倒字紙簍的“治學方法”是早已逾齡了。 <h4>四九</h4>
我國的“方塊字”之“偶然”的發展,和它對我國社會變遷所發生的“必然”的影響,正是中世紀歐洲拉丁文影響的反麵!
“方塊字”是維係我中華民族兩千年來大一統的最大功臣,是我們“分久必合”的最大能源!
今日世界上的人口,有四分之一是“炎黃子孫”!我們的祖先真都是老祖母“嫘祖”一胎所生?我們炎黃二祖的祖墳風水就如此之好?子孫繁衍如此昌盛?而古埃及、巴比倫、希臘、羅馬的祖先們,就喪盡陰德,子孫絕滅?非也。
我們黃、白二種的繁衍,兩千年來都是相同的民族大混合。人類曆史上很少“民族”是真正“滅種”的,也很少“古文化”是完全“消滅”的。二者所不同的是我們的語言文字,原封不動地保留下來,他們的語言文字卻被後起的方言取代了。方言鼓勵了部落主義的孳長。所以雖然他們的生活習慣、宗教文化皆已大半“拉丁化”tinization)或“羅馬化”(romanization),但是他們不用拉丁文,所以也就不認拉丁做祖宗了。
在近代中國各種文化運動中,胡適之先生真是一味“甘草”,你在哪一劑藥裏都少不了他。文史哲各大行道之外,一些小型的、相當專業化的文化改良運動,例如“文字改革”和“推行國語”,甚至“漢字拉丁化”運動,也照例少不了他。
胡先生生性是相當謙虛的,但是在適當場合不著痕跡的環境裏,他也老實不客氣地以泰山北鬥自居。在筆者所曾參與過的胡氏有關“語言文字”的講話中,我就一再聽他提過“we experts(我們專家們)”如何如何的。不過他總說得恰到好處。中西聽眾之中也真就沒有一個人暗笑他“老鼠上天秤,自稱自讚”了。
但是胡適之在語言文字這一行道裏究竟算是哪一種expert呢?胡先生雖然也寫過一些《言字解》、《吾我篇》、《爾汝篇》等文章,但是嚴格地說起來,這些都隻能說是學者們“妙手偶得”的讀書劄記。一鱗半爪,算不得在“文字學”(philology)上有什麽了不起的貢獻。他老人家在“音韻學”(phonology)和“語言學”(linguistics)上的貢獻,那就更談不上了。
可是胡先生究竟是怎麽個“專家”呢?他“專”的是對“白話”和“文言”這兩種文體的比較研究!這種“研究”據他自己說是“逼上梁山”的結果。繼上梁山之後,他為守住“白話文”這個大山頭來稱王稱霸,就非使出渾身解數,來為白話文樹碑立傳,對文言文極盡其“詆毀之能事”了!在這方麵說,六十年來胡先生的成就倒是首屈一指的,再沒有第二個學者能和他並駕齊驅!
正因為他在這一方麵的成就是空前的,他在近六十年來我國的“文字改革”運動和“推行國語”以及“拉丁化”運動中的影響也是至深且巨的,因為語文改革運動在近代中國原來也就是白話文運動的附庸。所以胡氏的言論也就直接地影響了近五十年來左右兩派學人對整個語文改革運動的主張。雖然這些學者很多都是以“反胡”相標榜的,而他們卻為胡適的言論所潛移默化而不自覺;他們的理論,也隻是胡適論學的前後伸縮而已。
如今半個世紀已經過去了。台灣在“推行國語”方麵雖然成績卓著,而“文字改革”卻早已放下不搞了。“漢字拉丁化運動”,據說在大陸上也已胎死腹中,而所謂“文字改革”者,搞來搞去也還未跳出五十年前胡適之先生所說的“破體字”那一套。那麽近半個世紀來,我國雷聲大雨點小的“文字改革運動”,又“改革”出些什麽名堂來了呢?
大家都反對胡適,但是大家今日所搞的卻仍然是在胡適的幽靈底下兜圈子,這又是什麽回事呢?所以吾人今日再把老胡適這位始作俑者的文字改革家請出來,重新檢討一番,審查審查他五十年來的成績;鑒往知來,這實在是我們這一輩知識分子義不容辭的責任吧。 <h4>四六</h4>
適之先生於1917年回國之初,在名義上他是個英文教授。事實上在《中國哲學史大綱》出版之前,也沒有人把他看成個哲學家。他的名氣是從白話文運動裏宣揚出去的。他的“新文學”大旗一打出,中國知識界馬上便被他一分為二,在“新”派裏,胡氏很快地就變成魯迅所說的“文化班頭”;而在“舊”派的眼光裏,他也自然地被看成萬惡之首了。
為著領導新學派,抵抗舊勢力,胡氏對新舊語言文字的研究也著實下過一番工夫。他認為中國文字甚為落伍,必須改革!至於何以落伍和如何改革,他在深思熟慮之後,也找到了他所認為頗有自信的答案。
下麵這篇辭簡意賅的短文,便是胡氏自認為是頗具真理的曆年研究心得的總結:
我是有曆史癖的;我深信語言是一種極守舊的東西,語言文字的改革絕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得到的。但我研究語言文字的曆史,曾發現一條通則:
在語言文字的沿革史上,往往小百姓是革新家而學者文人卻是頑固黨。
從這條通則上,又可得到一條附則:
促進語言文字的改革需要學者文人明白他們的職務是觀察小百姓語言的趨勢,選擇他們的改革案,給他們正式的承認。
這兩條原則是我五年來關於國語問題一切論著的基本原理,所以我不需舉例子來證明了。
小百姓兩千年中,不知不覺地把中國語的文法修改完善了,然而文人學士總不肯正式承認他;直到最近五年中,才有一部分的學者文人正式對兩千年無名的文法革新家表示相當的敬意。俗語說:“有禮不在遲。”這句話果然是不錯的。
然而這兩千年的中國小百姓不但做了很驚人的文法革新,他們還做了一件同樣驚人的革新事業,就是漢字形體上的大改革,就是“破體字”的創造和提倡。
……
以上這一小段是胡先生於1923年1月12日為錢玄同所編的《國語月刊》“漢字改革號”所寫的《卷頭言》,也是一篇很嚴肅的論學著作,因為作者一再強調本篇內容是他關於國語問題一切論著的“基本原理”!
但是這本是他三十一二歲時的“基本原理”。可是時隔三十餘年,到50年代的中期,他老人家已年逾耳順,他向我傳授有關國語問題的理論,竟然還是這一套,因而他也就很難滿足我這位三十來歲老童生的求知欲了。
我覺得胡先生在這篇文章上所申述的“原理”,隻是對這一問題作“知其然”的論斷,而不是說明問題的“所以然”。他在理論上認定“小百姓”是“革新家”,“學者文人”卻是“頑固黨”。何以如此呢?這一問題如不解答,恐怕兩千年來我國所有的名儒碩彥都要在陰曹地府裏扛牌子杯葛胡適了。因為照胡氏的看法,自漢代的董仲舒、公孫弘開始,一直到韓柳歐蘇、濂洛關閩、方苞、姚鼐、章太炎、黃季剛……不統統都成為“頑固黨”了嗎?大家“頑固”了兩千年,乖乖,忽然“東方紅,太陽升,安徽出了個胡適之”,一下便掃淨妖氛,重光日月。他對症下藥,果然百病消除萬象更新,真是漪歟盛哉!
胡適之先生真可以吹這樣大的牛皮嗎?他不經意地吹出去,那也就說明他沒有把“語言文字”看成一種與社會變動息息相關的人類思想上的“交通工具”munication tools)。工具是決定於社會對它的需要。一個大電斧對一個老土木匠來說不但不是個“利器”,而且是個大“累贅”。
胡氏把語言文字的變動和社會發展的程序孤立起來,以單純研究語言文字本身的變動為其研究的重點所在。這樣,那就和好古的收藏家如羅振玉者流之研究“秦磚漢瓦”沒有兩樣了。
一個學者研究“語言文字”如果隻從語言文字本身的變動來研究,那這個學者便是個“文字學家”或傳統所謂“小學家”(philologist),或“文法學家”(grammarian)或“文字史家”,他就不應該奢言“文字改革”。文字改革的目的是要把現有的文字“改革”得使它對社會服務更有“功效”,而“功效”是因時因地、因社會經濟條件而各有不同的。所以如果一種文字在某時代沒有“改革”之必要時,文人學者是不會改革它的;到有非改革不可之時,“文人學者”的胡適之、錢玄同,不就去“改革”它了嗎?“頑固”些什麽呢? <h4>四七</h4>
須知語言文字——尤其是文字——是人類社會生活高度發展以後才發明的交通工具。人類沒有社會生活,便不可能有文字。而文字的發展和社會生活的變遷是交互影響的。在這交互影響與各自變遷之中,又發生諸種不同的“必然”和“偶然”的程序和效果。
大體說來,原始民族初創文字,多半是從象形文字開始的。我國漢代的文字學家許慎便說倉頡造字是“見鳥獸蹄之跡,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這不但是漢語係統發展的開始,“印歐語係”(indo-european system)發展的過程,也是相同的。
印歐語係中第一個字母“a”便是個象形文。據說是“像牛之首也”。蓋印歐語係中的“文字”(writtennguage)發源於中東(今日埃及和小亞細亞一帶),這一帶的初民原有崇拜“聖牛”(sacred cow)的古風——今日印度人還是如此——“牛”對他們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所以聖牛之頭也就變成百字之首了。而“a”字在古代的發音也就是“牛鳴之聲也”!
我國的牛與中東之牛不同種,叫的聲音也不一樣。他們的牛鳴聲可能是“ah”(啊);我們牛鳴聲的則是“牟”(mou)。“牟”字篆書寫作“”。許慎說:“牟,牛鳴也。從牛,象其聲,氣從口出。”[1]
可是我們的“氣從(牛)口出”的“牟”字,最後卻變成個“方塊字”;而印歐語係中“牛鳴之聲”的“a”字,則變成個“字母”。這兩個“相同”的開始和“不同”的發展,實在不能說是受什麽“客觀實在”,或什麽“曆史規律”w of history)的支配。相反的,二者顯然都是“偶然”地發展出來的!
既“偶然”發展矣,這兩個“不同”係統的思想交通工具,對他們所附屬的社會的發展所發生的交互影響,便有其“必然”不同的後果!
拚音文字,形隨音變;而聲音之變化則隨時而異,也隨地而異。這樣隨音拚形,那“形”的變化也就大而且速。不同時代有不同的發音[2],不同的地區也有不同的方言。縱以同樣的“字母”(alphabets)去拚音,在方言複雜的地區,也會攪得天下大亂的。君不見印歐語係中最具影響力的“拉丁語係”,大家所用的不皆是相同的二十六個“拉丁字母”tin alphabets)嗎?在半個歐洲就拚出十幾種語言來。其他非拉丁語係係統之複雜就更無論矣。[3]
既然半個歐洲所用的都是“拉丁字母”,為什麽不幹脆就使用“拉丁文”呢?如此則歐洲不是也可以來個“書同文”了嗎?何白鬼之不憚其煩,而要把現成的一個有極高度發展的文字肢解,再拚出數十種所謂拉丁語係的方言來呢?
還有,襲用方言的文字如英、法、西、意、葡、荷等等,搞起學術用語來——如醫學、人類學、動物學、天文學、地質學、植物學……又非回頭到拉丁文裏去找不可;文法上分析起個別單字來,也還是要去找對今人毫無意義的什麽“拉丁語根”tin root)、“拉丁語頭”tin prefix)、“拉丁語尾”tin suffix)。真不知害死多少人?這樣地東扯西拉,為什麽不幹脆就拉他個全套“拉丁”呢?
再者文字既屬拚音,則“必然”要發生“語尾變化”(conjugation)[4];尾巴長而多變,則“音節”(sybles)就“必然”複雜;一個單字音節太長,則不易製造複合詞或“字組”pound)。試舉“羊”字為例:
在我們的單音節的字匯裏,認識一個“羊”字,我們便可認出羊先生合族長幼和羊家有關的大小事務來。它貴族中的“公羊”、“母羊”、“仔羊”或“羔羊”、“山羊”、“綿羊”、“羊肉”、“羊毛”……我們一看字組,便知字義。
但是在拚音文字裏,由於音節太長,單字不易組合,因而每一個字都要另造出一個特別的單字來表明。如此則“字匯”(vocabry)就多得可怕了。
且看英語裏麵的“羊家”:
羊氏合族叫sheep;羊先生叫ram;羊太太叫ewe;山羊綿羊叫goat;羔羊mb;羊毛叫wool;羊肉叫mutton。“吃羊肉,沾羊膻。”講明隻是吃mutton,而不是吃pork(豬肉)或beef(牛肉)。馬牛羊、雞犬豕,此六畜,人所飼。在我們的文字中隻要加上個“肉”字,肉鋪子上的標價便可看得清清楚楚。初到美國的東方太太們,英文單字認識不多,看到美國肉鋪內的豬肉標簽,真是一肚皮嘀咕!
1967年歲次丁未,行年屬羊。春節清晨,美國合眾社紐約編輯部忽然打緊急電話向筆者“谘詢”,問這個“羊年”是羊公之年、羊母之年,抑羊少爺之年?最初我倒被他難倒了;稍談之後,我說還是“羊家”過年較為妥當吧?
一個小羊過年,便弄得如此傷神,今年我們驊騮開道路的“馬家”過年,那還得了!
拚音文字由於字匯之多,所以“認字”也是學習拚音文字的最大麻煩之一。在中文裏我們如果認識四五千字[5],則所有報章雜誌便可以一覽無餘。但是一個人如果想把五磅重的星期日的《紐約時報》全部讀通,則非認識五萬單字不可!五萬字比《康熙字典》上所有的字還要多!我們非要認識全部《康熙字典》上的字,才能看懂星期天的報紙,豈非20世紀一大笑話?!但是,朋友!拚音文字就是如此啊! <h4>四八</h4>
拚音文字既有其發展中的“必然”後果,這後果對它所附屬的社會的發展,也就有其“必然”的影響。
其影響最明顯的一點,那就是在一個農業經濟(著重“農業經濟”四字)的社會之內,也就是魏複古所說的“水利社會”(hydraulic society)之內,大眾傳播工具(means of public media)甚為原始的時代,它必然會促成大型社會的分裂,至少它妨礙大帝國政教體係的統一。
在一個農業經濟的社會裏,拚音文字是鼓勵方言發展的。一個大文化單元之內——如中世紀的“基督教文化區”(christendom)——民族雜處,方言處處,如果其最高發展的文字是拚音文字,這個文字不特會妨礙這個文化單元內的政治統一,並且會助長“地方主義”(regionalism;provincialism)、“部落主義”(tribalism)和“民族主義”(nationalism)之發展;尤其是在太平盛世,家給人足之時更是如此。因為天下太平,人壽年豐,人民衣食足,禮義興,弦歌處處,“方言文學”(vernacr literature)便會應運而生。方言文學大行其道,則大一統的政治局麵就不易維係了。這便是歐洲“文藝複興”之後,方言文學四起,狹義民族主義與之俱興,而導致現代歐洲分裂局麵之形成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在歐洲史上,羅馬帝國之覆滅從而發生了列國對峙之局;在中國史上——中國版圖比歐洲還要大——其發展卻適得其反。我們是由五霸七雄的覆滅而促成秦漢大一統之實現。嗣後中國的政治史則總是在“分久必合”的原則上兜圈子;而歐洲的政治史所表明的則是“一分永不再合”,連現在這個最起碼的“共同市場”也搞不起來,其理安在哉?!
須知基督教的教義是和我國的儒教同樣主張民無二王的宇宙國家(universal state)的。他們的統治者查理曼、拿破侖、希特勒等的野心也何嚐在秦皇、漢武、唐宗、宋祖之下?但是他們便永遠無法克複歐洲部落主義和地方主義的阻力而統一歐洲大陸。何也?
原因當然是上萬的。但是最明顯的一點便是他們在大一統的必需的條件上“車可同軌,行亦同倫,而書不同文”!查理曼大帝國之內,各地區的人民,各言其所言,各書其所書。如此則帝國政令便無法推行,軍令便無法統一。結果全國貌合神離,一旦大帝龍馭上賓,則帝國土崩瓦解。
或謂西方無統一文字而中國有之,西方方言滋多而中國較少。這都是胡說。且聽聽孟子是怎樣說的。孟子說:
“有楚大夫於此,欲其子之齊語也。則使齊人傅諸?使楚人傅諸?”曰:“使齊人傅之。”曰:“一齊人傅之,眾楚人咻之,雖日撻而求其齊也,不可得矣。使而置諸莊嶽之間;數年,雖日撻而求其楚,亦不可得矣!”
他老夫子這段話是說透了我們留美華僑子弟“雙語教育”(bilingual education)的現狀。筆者夫婦嚐不惜巨費,強迫子女習國語;但是眾美人咻之,雖日撻而求其華也,不可得矣。而今日港台父母則費巨帑要兒女習英語,日撻而求其英也,亦不可得矣。原來公元前4世紀孟子的時代,山東與安徽兩省之間的語言隔閡,亦竟有今日紐約台北之異!
可是我們這樣一個大國,今日卻如胡適之先生所說的,“自哈爾濱向昆明畫一直線,三五千公裏之內,皆說國語!”反觀歐洲,縱遲至今日,一山之隔仍有德、法、荷、葡之異。何也?最重要的原因便是我們傳統中國裏的“學者文人”,把持了我們“守舊”的“形不隨音轉”的“方塊字”,從而限製了那在文法上善於“革新”的“小百姓”的方言的發展。
倒黴的中世紀歐洲士大夫,他們把持的是個“形隨音轉”的拚音文字——拉丁文,他們不但不能夠阻止方言的發展,那二十六個字母適足以助長方言文學的興起。結果,拉丁字母興而拉丁文亡,在歐洲六十多個地區,拉丁方言乃以不同形勢向後世發展了。
拉丁文之倒斃,真不知有多少歐洲士大夫,尤其是天主教堂裏的教皇和僧侶們為之呼天搶地,力圖挽救。時至今日,西歐北美(可能包括港台)諸大天主教堂內,喃喃祝禱之辭,還不是拉丁文!
哥倫比亞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和曆屆畢業典禮中,學生代表致辭,照例都用拉丁文。此一荒唐傳統一直延遲至60年代中期,始為學生造反而廢止。待我最厚的業師——也是胡適之先生最好的朋友之一——哥大中古史名教授晏文斯(austin p.evans)先生,便曾力勸我習拉丁。因為在他老人家眼光裏,一個學曆史的人,不懂拉丁,何以為學?英文、法文乎?下裏巴人而已,哪能上得台盤?!
可是不管歐故大師們是如何地維護他們的道統,拉丁文還是短命死矣。它死得不明不白,不是因為歐洲曾出過什麽陳獨秀、胡適、吳稚暉,要打倒它。而倒黴的是它有二十六個字母,字母被竊,使他失去靈魂,乃被方言文學架空而死,不亦悲夫!
“拉丁文”先生人頭落地,妨礙了歐洲大陸的統一大業——至少是歐洲無法統一的最大因素之一;這一點,曆史家大概不易否認的。歐洲不統一,真正的農業大帝國便無法建立;沒有個農業大帝國,它就出不了像魏複古所說的“國家強於社會”(state stronger than society)的傳統;沒有個強有力的“國家”去“平均地權,節製資本”,那麽小封建主就倒黴了。一旦“社會”上的“中產階級”,挾其“土地”和“資本”,來和小“國家”之主、大“教會”之頭,搞個民主奪權運動,“國家”(state)和“教會”(church)都無力招架,歐洲——乃至整個文明世界——的曆史就改觀了。
筆者作此“大膽假設”,絕無搞“文字決定論”的愚勇;隻不過是說明文字發展上“偶然”的過程,對社會發展上“必然”的後果是如何地嚴重罷了。所以我們在這一方麵的研究,總應該以“社會科學”的法則為出發點去“大膽假設,小心求證”,“乾嘉學派”倒字紙簍的“治學方法”是早已逾齡了。 <h4>四九</h4>
我國的“方塊字”之“偶然”的發展,和它對我國社會變遷所發生的“必然”的影響,正是中世紀歐洲拉丁文影響的反麵!
“方塊字”是維係我中華民族兩千年來大一統的最大功臣,是我們“分久必合”的最大能源!
今日世界上的人口,有四分之一是“炎黃子孫”!我們的祖先真都是老祖母“嫘祖”一胎所生?我們炎黃二祖的祖墳風水就如此之好?子孫繁衍如此昌盛?而古埃及、巴比倫、希臘、羅馬的祖先們,就喪盡陰德,子孫絕滅?非也。
我們黃、白二種的繁衍,兩千年來都是相同的民族大混合。人類曆史上很少“民族”是真正“滅種”的,也很少“古文化”是完全“消滅”的。二者所不同的是我們的語言文字,原封不動地保留下來,他們的語言文字卻被後起的方言取代了。方言鼓勵了部落主義的孳長。所以雖然他們的生活習慣、宗教文化皆已大半“拉丁化”tinization)或“羅馬化”(romanization),但是他們不用拉丁文,所以也就不認拉丁做祖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