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我無法像原諒嬰兒會尿床一樣的去原諒這個成年人。
要麽你沒遇到滿眼是你,給你足夠安全感的人,要麽就是太缺乏安全感,不敢完全相信對方,這不是偏見。
如果還年輕十幾歲二十歲的年紀,那就好好放心的愛,但明顯是吃軟飯那種就算了。
如果愛過沒有得到相呼應,那就好好大哭一場,去好好的吃一頓大餐,不管再怎麽害怕受傷了這些都是感情經曆中很少能避免的。
既然如此那就愛的勇敢,就像買衣服難免會遇到不合適的,不合適就脫掉試下一件,總會遇到那件適合伱的衣服。
他可能不夠華麗但足夠溫暖。
這兩天和同事調侃道他的感情經曆,他抱著腦袋跟我們抱怨說道:“後來戀愛覺得有時候喜歡,有時候不喜歡。
但我也不知道到底是喜歡的時候才是真實的,還是不喜歡的時候。
即使過往片刻快樂到一個新高度,比之前人生嚐到的快樂都要更深一點,但是一旦出現讓我討厭的地方,我迅速降低熱情,我不是沒有愛的能力,我是失去了包容。
我無法像原諒嬰兒會尿床一樣的去原諒這個成年人。
我的愛意是有的,可我的感情是減分製,同時我也深深感到他對我同樣的考量,彼此都是小心翼翼的,也或許沒有小心翼翼,隻是順其自然。
我從沒有深刻的愛過某一個人,每一段感情,其實都是在與自己博弈,當我輸了,我們就結束了。
我很容易陷入想證明對方到底愛不愛我的怪圈。
很奇怪,有時候是能感受到來自對方喜歡的,可總質疑“他是真的喜歡我嗎”“他會喜歡我多久”“他會不會已經開始不喜歡我了”。
接著就完全亂套,他愛我的表現我很難再看到,眼裏全是那些沒有讓我感到被愛的細枝末節。但你知道的,大家都是普通人,怎麽可能會有人能把每個細節做到位。
帶著所謂不被愛的證據,便開始猜忌和自怨自艾,把一件件小事放大到無可救藥的地步,開始在心裏謀劃分手。矛盾愈演愈烈,感情在不自覺中朝著自己“希望”的方向發展,最後兩個人身心疲憊,選擇分開。
然後自己還故作輕鬆的想“看吧,他果然不是真的愛我,否則怎麽會這麽輕易就離開我。”但殊不知愛也是有底線的。
歸根結底還是不太自信吧,總覺得沒人會真的一直愛自己。從小到大得到的愛太少了,所以總覺得愛是奢侈品。既然是這麽珍貴的東西,那我真的能擁有它嗎?我會擁有多久呢?對方願意給我多久呢?
但要相信呀,你已經是很好的人了,對方喜歡你就是因為你足夠讓他心動,他才願意把如此珍貴的愛交給你。哪怕全世界都覺得你不配,但隻要他願意,你就是值得的。
下次再遇到喜歡你的人,先不要著急把他往外推。沒有人天生會愛人,我們一起學習,一起愛與被愛,好嗎。”
能保持長期互相吸引,隻有一條,就是聊得來,越聊得來,就越願意分享自己最近的生活和想法,兩個人就融合的越深,外麵的人就越進不來,聊得來,生活就總有歡聲笑語,所以找個聊得來的人結婚,簡直太重要了,什麽都沒有聊得來重要。
合適的人不一定要情商多高,但一定要懂你的點,知道怎麽能讓你開心,這樣漫長的一生共度起來才不會太費勁。他不會在你感性的時候講道理,不會在你氣得頭冒煙的時候跟你硬碰硬。
想說的是,永遠不要失去浪漫的能力。
這個浪漫不單單是指戀愛,更多的是,對於世界的好奇和探索,閱讀和書寫,天真的想法和骨子裏的善良,對於生活必要的儀式感。
永遠不要失去這些,不要停止熱愛。答應我,保護好自己身上閃閃發光的部分。
堅持做浪漫的人,就算隻是徒勞,也要讓徒勞發生,這個過程本身就是贈禮。
今天看到這樣一段話,愛一個人就要和他好好過。
不要想那麽多,以後的事交給以後說。
不要害怕,不要亂想,不要猜疑。
該發生的總會發生,你也攔不住。
不會發生的你去瞎猜,就隻會影響你的心情。
一個人愛不愛你,你自己心裏最清楚。
幹嘛想那麽多,相信他就好了啊。
如果有一天有人問我,思念到極致是什麽感覺,我會說,每次手機一響,我都希望是你,每一次。
不要貪戀沒意義的人或事,拎著垃圾的手怎麽騰得出來接禮物,新的征途上,往事歸零,愛恨隨意。
往事不回頭,未來不將就。
我討厭在愛情之前那種曖昧不清的狀態。
即便彼此心知肚明,我也不喜歡,我就想要那種坦坦蕩蕩,明明白白地告訴我,你喜歡我,這是一種心安,也是一種責任。
之前有人跟我說,很享受這樣的感覺,甚至可以同時和很多人保持這樣曖昧的狀態,就很喜歡早上睜開眼看到別人和自己說早安,晚上再聊很久很久,然後和很多人說晚安。
我能理解,不過是很喜歡也很享受那種窗戶紙未挑明的感覺,可以肆無忌憚地被愛著,甚至不需要為這段關係負責任。
但我不行,我覺得喜歡就是喜歡,我就要很坦蕩地告訴你,我喜歡你,你喜歡我嗎,我們要不要在一起。
討厭一切的不確定,戀愛談多了,遇到不對的人太多了,就很想早一點確定,你是不是那個能陪我走下去的人。
心動之後就是很想要心安,懶得花時間去猜測你是不是撩完了就跑。
和以前的對象在一起的時候,我們也有過微微一小段曖昧期,那段時間經常一起出去吃飯看電影,但我實在討厭那種不確定的關係,就厚著臉皮跟他說,我喜歡你,你喜歡我嗎?
後來我們就在一起了。
沒有什麽儀式感,也沒有誰苦苦地追求著誰,但那種互相確定的感覺就讓人覺得很安心。
愛情真的不是要看認識時間長短來確定關係的,有些人就好像多年前宇宙爆炸掉落的碎片,一直在苦苦找尋對方,遇見的那一刻,熱淚盈眶,惺惺相惜。
之前有個朋友單身了二十多年,後來遇到了一個男生,兩個人認識了一周就領證結婚了,現在恩愛地不得了。
真的,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在愛情裏,有的女生可以作上天,而有的卻偏偏懂事得讓人心疼。
她們總是習慣將敏感和脆弱的一麵偽裝起來,假裝自己是一個成熟的女強人,有時候就連麵對自己最親密的愛人,也絲毫不願意將最真實的一麵展露出來。
其實在愛情裏,從來就沒有什麽麻煩不麻煩這一回事,談戀愛本來就是要麻煩對方。不要害怕自己會麻煩到他,談戀愛本來就是你情我願的相互“打擾”。
不要總是強求自己要懂事。真正被愛的人,不用擔心自己還有哪裏做得不夠,因為他愛上你的時候你已經100分了。
女生不就是這樣嗎?說沒事的時候,心裏波濤暗湧。
轉身一句你忙的時候,你永遠不知道她哭的有多凶。可是你不知道,她們很好哄,也很脆弱。
一個擁抱,一個溫暖的眼神,哪怕是一個小小的親昵舉動,她都會卸下偽裝的鎧甲,告訴你她的真實想法。
每個女孩希望能被愛的人關注,嗬護,放在心上。
了解她的小心思,知道她的壞習慣,能察覺到她的小情緒,能感受到被人不遺餘力的愛著。
她就是想在生活的瑣碎中,讓你證明對她的愛。曾經有人說,有愛情的地方,一定有“謊言”。她所有的口是心非都是在告訴你,有一件事,它從不會說謊。那就是——“我愛你,從始至終。”
要麽你沒遇到滿眼是你,給你足夠安全感的人,要麽就是太缺乏安全感,不敢完全相信對方,這不是偏見。
如果還年輕十幾歲二十歲的年紀,那就好好放心的愛,但明顯是吃軟飯那種就算了。
如果愛過沒有得到相呼應,那就好好大哭一場,去好好的吃一頓大餐,不管再怎麽害怕受傷了這些都是感情經曆中很少能避免的。
既然如此那就愛的勇敢,就像買衣服難免會遇到不合適的,不合適就脫掉試下一件,總會遇到那件適合伱的衣服。
他可能不夠華麗但足夠溫暖。
這兩天和同事調侃道他的感情經曆,他抱著腦袋跟我們抱怨說道:“後來戀愛覺得有時候喜歡,有時候不喜歡。
但我也不知道到底是喜歡的時候才是真實的,還是不喜歡的時候。
即使過往片刻快樂到一個新高度,比之前人生嚐到的快樂都要更深一點,但是一旦出現讓我討厭的地方,我迅速降低熱情,我不是沒有愛的能力,我是失去了包容。
我無法像原諒嬰兒會尿床一樣的去原諒這個成年人。
我的愛意是有的,可我的感情是減分製,同時我也深深感到他對我同樣的考量,彼此都是小心翼翼的,也或許沒有小心翼翼,隻是順其自然。
我從沒有深刻的愛過某一個人,每一段感情,其實都是在與自己博弈,當我輸了,我們就結束了。
我很容易陷入想證明對方到底愛不愛我的怪圈。
很奇怪,有時候是能感受到來自對方喜歡的,可總質疑“他是真的喜歡我嗎”“他會喜歡我多久”“他會不會已經開始不喜歡我了”。
接著就完全亂套,他愛我的表現我很難再看到,眼裏全是那些沒有讓我感到被愛的細枝末節。但你知道的,大家都是普通人,怎麽可能會有人能把每個細節做到位。
帶著所謂不被愛的證據,便開始猜忌和自怨自艾,把一件件小事放大到無可救藥的地步,開始在心裏謀劃分手。矛盾愈演愈烈,感情在不自覺中朝著自己“希望”的方向發展,最後兩個人身心疲憊,選擇分開。
然後自己還故作輕鬆的想“看吧,他果然不是真的愛我,否則怎麽會這麽輕易就離開我。”但殊不知愛也是有底線的。
歸根結底還是不太自信吧,總覺得沒人會真的一直愛自己。從小到大得到的愛太少了,所以總覺得愛是奢侈品。既然是這麽珍貴的東西,那我真的能擁有它嗎?我會擁有多久呢?對方願意給我多久呢?
但要相信呀,你已經是很好的人了,對方喜歡你就是因為你足夠讓他心動,他才願意把如此珍貴的愛交給你。哪怕全世界都覺得你不配,但隻要他願意,你就是值得的。
下次再遇到喜歡你的人,先不要著急把他往外推。沒有人天生會愛人,我們一起學習,一起愛與被愛,好嗎。”
能保持長期互相吸引,隻有一條,就是聊得來,越聊得來,就越願意分享自己最近的生活和想法,兩個人就融合的越深,外麵的人就越進不來,聊得來,生活就總有歡聲笑語,所以找個聊得來的人結婚,簡直太重要了,什麽都沒有聊得來重要。
合適的人不一定要情商多高,但一定要懂你的點,知道怎麽能讓你開心,這樣漫長的一生共度起來才不會太費勁。他不會在你感性的時候講道理,不會在你氣得頭冒煙的時候跟你硬碰硬。
想說的是,永遠不要失去浪漫的能力。
這個浪漫不單單是指戀愛,更多的是,對於世界的好奇和探索,閱讀和書寫,天真的想法和骨子裏的善良,對於生活必要的儀式感。
永遠不要失去這些,不要停止熱愛。答應我,保護好自己身上閃閃發光的部分。
堅持做浪漫的人,就算隻是徒勞,也要讓徒勞發生,這個過程本身就是贈禮。
今天看到這樣一段話,愛一個人就要和他好好過。
不要想那麽多,以後的事交給以後說。
不要害怕,不要亂想,不要猜疑。
該發生的總會發生,你也攔不住。
不會發生的你去瞎猜,就隻會影響你的心情。
一個人愛不愛你,你自己心裏最清楚。
幹嘛想那麽多,相信他就好了啊。
如果有一天有人問我,思念到極致是什麽感覺,我會說,每次手機一響,我都希望是你,每一次。
不要貪戀沒意義的人或事,拎著垃圾的手怎麽騰得出來接禮物,新的征途上,往事歸零,愛恨隨意。
往事不回頭,未來不將就。
我討厭在愛情之前那種曖昧不清的狀態。
即便彼此心知肚明,我也不喜歡,我就想要那種坦坦蕩蕩,明明白白地告訴我,你喜歡我,這是一種心安,也是一種責任。
之前有人跟我說,很享受這樣的感覺,甚至可以同時和很多人保持這樣曖昧的狀態,就很喜歡早上睜開眼看到別人和自己說早安,晚上再聊很久很久,然後和很多人說晚安。
我能理解,不過是很喜歡也很享受那種窗戶紙未挑明的感覺,可以肆無忌憚地被愛著,甚至不需要為這段關係負責任。
但我不行,我覺得喜歡就是喜歡,我就要很坦蕩地告訴你,我喜歡你,你喜歡我嗎,我們要不要在一起。
討厭一切的不確定,戀愛談多了,遇到不對的人太多了,就很想早一點確定,你是不是那個能陪我走下去的人。
心動之後就是很想要心安,懶得花時間去猜測你是不是撩完了就跑。
和以前的對象在一起的時候,我們也有過微微一小段曖昧期,那段時間經常一起出去吃飯看電影,但我實在討厭那種不確定的關係,就厚著臉皮跟他說,我喜歡你,你喜歡我嗎?
後來我們就在一起了。
沒有什麽儀式感,也沒有誰苦苦地追求著誰,但那種互相確定的感覺就讓人覺得很安心。
愛情真的不是要看認識時間長短來確定關係的,有些人就好像多年前宇宙爆炸掉落的碎片,一直在苦苦找尋對方,遇見的那一刻,熱淚盈眶,惺惺相惜。
之前有個朋友單身了二十多年,後來遇到了一個男生,兩個人認識了一周就領證結婚了,現在恩愛地不得了。
真的,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在愛情裏,有的女生可以作上天,而有的卻偏偏懂事得讓人心疼。
她們總是習慣將敏感和脆弱的一麵偽裝起來,假裝自己是一個成熟的女強人,有時候就連麵對自己最親密的愛人,也絲毫不願意將最真實的一麵展露出來。
其實在愛情裏,從來就沒有什麽麻煩不麻煩這一回事,談戀愛本來就是要麻煩對方。不要害怕自己會麻煩到他,談戀愛本來就是你情我願的相互“打擾”。
不要總是強求自己要懂事。真正被愛的人,不用擔心自己還有哪裏做得不夠,因為他愛上你的時候你已經100分了。
女生不就是這樣嗎?說沒事的時候,心裏波濤暗湧。
轉身一句你忙的時候,你永遠不知道她哭的有多凶。可是你不知道,她們很好哄,也很脆弱。
一個擁抱,一個溫暖的眼神,哪怕是一個小小的親昵舉動,她都會卸下偽裝的鎧甲,告訴你她的真實想法。
每個女孩希望能被愛的人關注,嗬護,放在心上。
了解她的小心思,知道她的壞習慣,能察覺到她的小情緒,能感受到被人不遺餘力的愛著。
她就是想在生活的瑣碎中,讓你證明對她的愛。曾經有人說,有愛情的地方,一定有“謊言”。她所有的口是心非都是在告訴你,有一件事,它從不會說謊。那就是——“我愛你,從始至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