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不會不會。”


    林少同接過碗,並沒有喝水,而是拿著稿子問她,“可秀,你想當作家啊?”


    現在的作家,是很高大上的職業,陳可秀覺得自個兒配不上這個名頭,含糊其辭道,“也不是,混口飯吃吧。”


    林少同一下子抓住了重點,眼睛一亮,這意思,就是已經可以有稿費了?


    那不就是真的作家嗎?


    他忙放下稿子,語氣殷勤得不像話,“真是大作家啊,回頭一定要告訴我在哪裏發表了,我拜讀拜讀。”


    陳可秀扯扯嘴角,“沒有的事。林同誌,晚上一起吃飯嗎?我一會兒做。”


    她在明晃晃的趕人!


    林少同裝作沒懂,“嗯,那就麻煩你了,跑了一天,午飯都沒吃呢。我也嚐嚐你的廚藝。”


    陳可秀微微一笑,“好的。”


    她直接就煮了一碗麵糊糊,連疙瘩湯都不是。


    林少同看到這稀巴爛的東西,熱情削減了許多,“陳同誌,你這飯做得......”


    “嗯呢。”陳可秀可秀笑眯眯的,“以前都是別人做的,剛學,林同誌別笑話我。”


    咋不叫可秀了?使勁叫啊。


    當稱呼變化了,她就知道,這個男人怕是不怎麽安好心的。


    雖然她還有男人,畢竟分開住,也有幾分姿色,就怕林少同想找點刺激。


    這個年代可沒那麽淳樸,就她在姥姥嘴裏,可沒少聽到過滾苞米地的事兒。


    她可不想被人當做目標。


    現在的男人,不管是不是想玩玩的,隻要不會做飯,印象就大打折扣的。


    林少同一口沒吃,並且調侃道,“你這做飯的手藝還是要練練,你都要離婚了,要是做飯還是這樣,二婚怕是不好找哦。”


    陳可秀哼了一聲,挑眉道,“就我這樣的,軍官都得給我做飯,二婚也得找個會做飯的男人。倒是你,林同誌,幫人也得有個度,這麽難找的蘿卜白菜你就送老鄉,真是不太顧家。”


    她說著,把蘿卜和白菜都拿起來,一股腦地塞給林少同,“你拿走吧,省得別人說我們有什麽不可告人的關係。”


    原本就沒打算要,是見他挺熱情的,才請他喝個水。


    連人話都聽不懂,這老鄉不處也罷。


    林少同沒生氣,反而笑道,“你說的有道理,不過我現在不是沒媳婦嗎?天黑了,我走了。”


    他覺得陳可秀剛剛的樣子挺吸引人的,像隻天鵝,就是做飯差點,要是成了,再慢慢調教就是了。


    越是這樣的女人,他就越有興趣。


    再說,又不是非要結婚的,玩玩也沒關係。


    陳可秀聽著他似撩非撩的話,眉毛都快擰成了毛毛蟲,不至於吧?


    他今年也才二十三歲,家裏條件那麽好,犯得上覬覦她這個還沒離完婚的軍嫂麽。


    希望是她想太多了。


    雖然東西沒要,麵糊糊她也不浪費,喝了一碗,雖然有點糊嘴,還是挺清口的。


    苦日子過多了,隻要是不苦的東西,她都覺得是香的。


    接下來的日子,令陳可秀覺得,她並非自作多情,林少同當真三天兩頭過來。


    有時候早上給帶個包子饅頭,偶爾帶棵白菜。


    雖然陳可秀統統不要,他還是拿來了,被搞得煩不勝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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