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七零,糙漢被作精媳婦撩翻了! 作者:吃個小金桔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第35章
他又來了,陳可秀直接和王大娘說道,“大娘,以後開門前看看,要是他就別開門了。”
王大娘喲了一聲,“為啥啊?人對你那麽好,心疼你沒吃的,怕你過不好呢。”
“我現在還沒離婚呢,瓜田李下的,大娘,你說傳出去多難聽,對吧?”
“那有啥的,不就是你表哥,誰要是亂說,我給你打證明。”
陳可秀見她這麽殷勤,眯了眯眼,狐疑地看著她,“他說是我表哥?這你都信了?”
“有啥不信的。”王大娘撇撇嘴,“對你那麽好,不是你家親戚,難道還能是你姘頭不成?行了行了,別折騰了,他人還在外麵,別凍著了。”
陳可秀懶得和她說話,轉身回了屋裏,把門插上,迎著王大花好奇的目光,沒好氣的說道,“花兒,也不知道林少同給你奶奶什麽好處了?”
“沒有。”王大花立刻接話,隻是目光不敢看她。
陳可秀瞬間明白了,真的是給了好處的。
她就不理解了。
別人也不知道她和邵衛國沒有同房,在大家的眼裏,妥妥二婚,林少同也不是娶不到媳婦的人,至於整出這些亂七八糟的事兒嗎?
至於王大娘的反應,她也不意外。
隻要給點好處,她就是願意配合的。
她忍不住揉揉眉心,看來,這王大娘家是不能繼續住下去了。
今天能因為林少同的小恩小惠讓他進家,要是明兒給個幾塊錢,讓她打開房門呢?
傳了出去,也是她被說得難聽。
什麽結婚了不安分還出來住啊,勾引男人一類的話,她隻需要用腳趾都能想的明白。
必須換個地方住了。
也不知道邵衛國那邊的離婚報告弄得怎麽樣了。
她戶口和他在一起的,等離婚遷出來,就是一個人了。
一個月了,應該也差不多了吧?
尋思著晚點去街上轉轉,也許能遇到大院裏的嫂子,打聽打聽再考慮要不要換房子租。
“可秀,你出來,我們好好談談吧。”
林少同的聲音在門口響起。
陳可秀不吱聲,冷著臉站在門背後。
“可秀,我總覺得你對我有什麽誤會。”
“有什麽誤會?”陳可秀聲音清冷,“你天天往我這一個有夫之婦的屋裏鑽,如果不滿意你的這份工作,就直說,別搞這種差的作風連累我,你不要臉我還要臉呢。”
就算兩人之間沒什麽,他要是一直來,誰知道附近的鄰居會這麽說。
她和邵衛國關係又不好,對方又是大男子主義,為了挽回麵子,把她列為破壞軍婚的被告,再來些風言風語,她怕是得坐牢。
根據以前的傳聞,原主喜歡讀書人,至少是高中生,林少同符合。
又這麽巧,前腳和邵衛國鬧翻要離婚,後腳就遇到了老同學,然後還糾纏上了。
這人還天天往她門口跑,在這不算嚴謹的時代,夠定罪了。
他林少同不怕死,她還怕呢。
林少同在門外好久沒說話,過了會兒,咳嗽了兩聲才說道,“身正不怕影子斜,我來這邊就你一個朋友,沒別的意思。”
他可腳用力踢著雪,心裏頭有些火大。
還沒這麽討好過一個人,陳可秀越是拒絕,他就越來勁。
都說烈女怕纏郎,這女的越追躲得越厲害,現在門都不讓進了。
他又來了,陳可秀直接和王大娘說道,“大娘,以後開門前看看,要是他就別開門了。”
王大娘喲了一聲,“為啥啊?人對你那麽好,心疼你沒吃的,怕你過不好呢。”
“我現在還沒離婚呢,瓜田李下的,大娘,你說傳出去多難聽,對吧?”
“那有啥的,不就是你表哥,誰要是亂說,我給你打證明。”
陳可秀見她這麽殷勤,眯了眯眼,狐疑地看著她,“他說是我表哥?這你都信了?”
“有啥不信的。”王大娘撇撇嘴,“對你那麽好,不是你家親戚,難道還能是你姘頭不成?行了行了,別折騰了,他人還在外麵,別凍著了。”
陳可秀懶得和她說話,轉身回了屋裏,把門插上,迎著王大花好奇的目光,沒好氣的說道,“花兒,也不知道林少同給你奶奶什麽好處了?”
“沒有。”王大花立刻接話,隻是目光不敢看她。
陳可秀瞬間明白了,真的是給了好處的。
她就不理解了。
別人也不知道她和邵衛國沒有同房,在大家的眼裏,妥妥二婚,林少同也不是娶不到媳婦的人,至於整出這些亂七八糟的事兒嗎?
至於王大娘的反應,她也不意外。
隻要給點好處,她就是願意配合的。
她忍不住揉揉眉心,看來,這王大娘家是不能繼續住下去了。
今天能因為林少同的小恩小惠讓他進家,要是明兒給個幾塊錢,讓她打開房門呢?
傳了出去,也是她被說得難聽。
什麽結婚了不安分還出來住啊,勾引男人一類的話,她隻需要用腳趾都能想的明白。
必須換個地方住了。
也不知道邵衛國那邊的離婚報告弄得怎麽樣了。
她戶口和他在一起的,等離婚遷出來,就是一個人了。
一個月了,應該也差不多了吧?
尋思著晚點去街上轉轉,也許能遇到大院裏的嫂子,打聽打聽再考慮要不要換房子租。
“可秀,你出來,我們好好談談吧。”
林少同的聲音在門口響起。
陳可秀不吱聲,冷著臉站在門背後。
“可秀,我總覺得你對我有什麽誤會。”
“有什麽誤會?”陳可秀聲音清冷,“你天天往我這一個有夫之婦的屋裏鑽,如果不滿意你的這份工作,就直說,別搞這種差的作風連累我,你不要臉我還要臉呢。”
就算兩人之間沒什麽,他要是一直來,誰知道附近的鄰居會這麽說。
她和邵衛國關係又不好,對方又是大男子主義,為了挽回麵子,把她列為破壞軍婚的被告,再來些風言風語,她怕是得坐牢。
根據以前的傳聞,原主喜歡讀書人,至少是高中生,林少同符合。
又這麽巧,前腳和邵衛國鬧翻要離婚,後腳就遇到了老同學,然後還糾纏上了。
這人還天天往她門口跑,在這不算嚴謹的時代,夠定罪了。
他林少同不怕死,她還怕呢。
林少同在門外好久沒說話,過了會兒,咳嗽了兩聲才說道,“身正不怕影子斜,我來這邊就你一個朋友,沒別的意思。”
他可腳用力踢著雪,心裏頭有些火大。
還沒這麽討好過一個人,陳可秀越是拒絕,他就越來勁。
都說烈女怕纏郎,這女的越追躲得越厲害,現在門都不讓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