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雞肋篇3
同門為宗爭光我無視風險繼續安裝 作者:墨猱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蒙損前世針對古代的青\/樓,網上有個說法,叫:
“不一心想著贖身從良的妓\/女不是好妓\/女。”
引來許多人的點讚支持。
覺得這樣的娼\/妓一心脫離泥潭,出淤泥而不染,才是有上進心、有理想和抱負的人。
但,這是非常片麵的在看待娼\/妓的真實生活。
實際上,暗地裏“盼良\/家下\/海”,明麵上“勸風\/塵從良”。
這種思想,不但沒有因為國家的和平而消失,甚至反倒化為了一種刻板的諷刺和批判印象。
但這說法,未免有些草率,或者站著說話不嫌腰疼了。
不了解當時時局的情況下高談闊論,實在是輕率的妄言。
最簡單的道理,試問,就算你攢夠了贖身的錢,幕後老板會願意跟你好聚好散?會為了一筆“說不定以後可以謀劃到手”的利潤“竭澤而漁”,放過你這棵搖錢樹?
別逗了!
如果太遠的曆史看不到,或者被有心人隱藏,那麽現代社會呢?
房東與租客,員工與公司,各種矛盾亂象屢見不鮮
例如當員工想要離職,公司卻不想支付應有的勞動報酬,弄出的醜聞新聞時有發生。
什麽故意拖延(公司以各種理由拖延辦理離職手續,從而延遲支付工資。)
扣減薪資(以員工工作表現不佳、違反公司規定等為由,扣減應支付的工資數額。)
拒絕承認未支付工資(公司可能否認拖欠工資的事實,要求員工提供更多證據或證明。)
設置複雜的離職流程(製定繁瑣的離職程序,使員工在離職過程中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從而間接影響其對工資的追討,和對新工作的上班難度。反正有的是功夫跟你耗。)
此外,利用法律漏洞(部分公司還會試圖通過利用法律上的灰色地帶或漏洞,來規避支付離職員工應得的工資。)
協商降低補償(在離職談判中,公司可能會提出以低於法定標準的補償來與員工達成和解,從而避免支付全額工資。)
轉移資產等(在極端情況下,為了逃避支付責任,公司可能會轉移財產或資產,使得員工即使通過法律途徑也難以追回工資。)
可以玩出的花樣簡直不要太多!
總之,打心裏看不起你,寧願多花錢打官司,多花時間,也不想把工資給你。
當然,我們要相信黨,麵對這些情況,員工應當保留好相關證據,如勞動合同、工資條、銀行轉賬記錄等。
可除了通過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申請勞動仲裁或向法院起訴等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外。
申請之後,也隻能夠枯等消息。
若是遇到官商相護,或者執法者怠惰的情況,或是自己因為信息沒有普及而不知道如何操作、很容易被誘導私底下解決的。
滿腔的怒火也無可奈何,一顆苦果隻能自己吞進肚中。自認倒黴。
前文不止一次提過,弱者沒人權!隻是不仁慈的“強者”用來牟利的財產和牲畜。
倘若真的那麽好“贖\/身”,縱觀古今,就不會有那麽許許多多身不由己,人間煉獄、野鬼冤魂了!
……
在修仙界,李伯陽的行台上。
由於“仙人”們的刻意疏遠。
罪民的血脈可以說是“肆意生長”,而在沒有太多幹預的自然情況,他們確實要表現得更“惡”一些。
不管是在“物質”上(指人類為滿足自身生存,和發展需要,所創造出來的物質產品,和物質生活的總和,包括生產工具、交通工具、建築、藝術品等所有物質成果)。
還是在“精神”上(人類在改造客觀世界和主觀世界的過程中所取得的精神成果的總和,涵蓋了科學、教育、文學、藝術、哲學、宗教等多個方麵)。
包括“政治”(反映了人類社會政治生活的進步狀態和政治發展取得的成果,包含政治製度、政治理念、政治行為等多個方麵)。
“社會”(指的是人類社會的開化狀態和進步程度,包括社會結構、社會關係、社會規範、社會風俗等多個方麵)。
以及“生態”(人類遵循人、自然、社會和諧發展這一客觀規律而取得的物質與精神成果的總和,涵蓋了生態環境、生態理念、生態行為等多個方麵)。
這些方麵相互關聯、相互作用,共同構成了行台上“人類文明”的整體。
雖然不能一概而論。
但從社會結構來看,處於半殖民地半封建狀態的罪民後代,在刻意的放縱下,到處都充滿著壓迫和剝削。
這種特殊的曆史背景,明確導致了社會結構的“畸形”。
而罪民中那些弱者、無依無靠的普羅大眾,無疑都成為了犧牲品。
(在狹義上,“普羅大眾”中的“普羅”來源於法語的“prolétariat”,意思是“無產階級”。在馬\/克\/思主義理論中,無產階級是指那些不擁有生產資料,隻能靠出賣勞動力為生的人群。這種理解下,“普羅大眾”特指無產階級,即資\/本\/主義社會中那些處於經濟底層、生活困苦的廣大勞動者。)
(在廣義上,“普羅大眾”則泛指普通民眾,也就是那些不屬於社會精英階層的人群。在現代漢語中,“普羅大眾”經常被用來指代普通民眾,包括工薪階層、農民、學生等廣泛的社會群體。這種理解下,“普羅大眾”成為了社會上多數普通民眾的代稱。)
……
說回開篇。
之所以要提這些,是為了引出兩個或者說一個不可忽視的社會群體。
“娼\/妓”和“孌\/童(男\/娼)”。
為什麽明明是兩個卻要說是一個呢?
這便要從古代“娼”字的寫法說起。
漢代許慎《說文解字》中有“倡”字,但沒有“娼”字。
梁朝顧野王《玉篇》上才開始出現“娼”字。
研讀《說文解字》、《玉篇》以及宋代丁度的《集韻》等著作,我們便可知道:
一、古代娼\/妓始源於音樂歌伎。
二、古代“優”、“娼”不分。
三、古代的“娼”是不分男女的。乃是母係社會、父係社會不成熟時期的社會癰疽。
……
那麽,在修仙界,作為“半殖民且半封建”的行台,這個群體是否存在呢?
答案是肯定的。
(咳!我知道你們想看什麽,但真不是你們想的那樣。)
(在繼續這個話題之前,事先聲明,賣\/淫\/嫖\/娼是違法行為,不僅會對個人健康和社會道德產生負麵影響,還涉及到法律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我們應該遵守法律法規,遠離任何非法活動。同時,我們也應該建立積極、健康、和平的社交關係。以促進個人和社會的健康發展。)
(遠離賭毒,從我黃某做起。)
根據少女的了解。
這些罪民之後的首腦,打下地盤後,許多都將青\/樓合法化,但因為苛捐雜稅太重,導致市麵上大致分劃為兩種類型:
“官\/妓”與“私\/娼”。
先說前者。官\/妓是指由官府或官方機構設立的妓\/女與孌\/童,以供修士、官員和富人享樂。
這些官\/妓通常受到官府的直接管理,並在特定的場所提供服務。
勢力則對妓\/院進行收捐,而妓\/院如果想正常營業。
就必須在衙門登記之後,按時繳納“花捐”(對妓\/女賣\/淫收入課征的一種捐稅。官府通過征收花捐來增加財政收入)才可以。
例如在蒙損所在的最高那座靈山腳下。
勢力的首腦名叫“高堂藤”,先不說此人如何,單提他頒布的律法《樂戶捐征收章程和妓\/捐征收章程》。
(樂戶:專門從事吹彈歌唱等音樂歌舞專業活動,名隸樂籍,戶稱‘樂戶’。他們的社會地位通常較低,部分來源於罪犯的家屬,也有部分原為良人。)
(這種製度作為曆代統治者懲罰罪犯和政敵的一項手段,從北魏一直延續至清。)
(此處主要指舊時青\/樓或妓\/院的別稱。特別是在官府注冊並編上名籍的妓\/女、孌\/童戶。)
裏麵詳細規定。
如:
地盤內各等娼\/妓,經衙門發給許可執照後,應向官府捐稽征所納捐。
各等妓\/捐每月納捐稅率:
甲、一等30%(生意正常的時候,一月約合十枚上品靈石)。
乙、二等20%。
丙、三等10%。
丁、四等以及以下5%。
又如:
每月捐款,應由娼\/妓連同衙門所發許可執照及準據,交由搭住之樂戶(青樓老\/鴇、老板等),於每月一日至二十日,赴所繳納,娼妓更改姓名或移換樂戶時,亦同。
再如:
娼\/妓違犯條例者,罰繳應納一個月之捐款。
娼\/妓抗不繳納罰款者,得由衙門稽征所函請衙門執行,並於繳款前停止其營業。
……
征收妓\/捐是個肥差,甚至就像學校食堂一樣,會被專門承包出去。
這些在衙門登記備案,並且老老實實上繳花捐的,是衙門批準“營業”,按月繳納“花捐稅”而發給執照的,一般稱作“公\/娼”。
日常生意都由衙役來保護。
另一種,就是暗地裏營業的,可能是沒錢的小\/妓\/院或者是個體賣\/淫\/者,稱為“私\/娼”或者“暗\/娼”,有時也被叫做“半掩\/門”。
多數是在小巷子裏的某處小院,或者一間房屋裏招攬客人。
由於不受保護,所以隨時都有可能被抓挨罰。
一般這些人被抓之後,會被拉著過街穿巷,眾目圍觀,讓當事人羞愧的無地自容。
這樣做叫做“捉花捐”。
而把正式夫妻當苟\/合亂抓亂罰的事,常有發生。
這主要是多數人遭遇這種情況之後,為了避免“捉花捐”出醜,隻能是付出高價來買通衙役,免遭受遊街之辱。
為防偷漏花捐,官府也是手段輩出,規定狎\/客到妓\/院尋歡,先付費拿到發票一聯,交給服務對象看過才敢接待。以免被突然抽查挨捉。
故鴇母、妓\/女、嫖\/客三方都不願出事,小心翼翼,照章行事。
……
雖然社會上也有一些好的首腦,提出廢除娼\/妓的呼聲。
但大都隻能影響自己的地盤。
經營幾十年,仗打輸了,地盤丟了,換個人來當頭,一切依然照舊。
總而言之,什麽獅駝嶺。
(《西遊記》原著中對‘獅駝嶺’的恐怖描繪。獅駝嶺位於如來佛所在的靈山腳下,被青毛獅子怪、黃牙老象、大鵬金翅雕三大魔王占據,他們手下有四萬七八千個小妖,使得這一地區成為人間煉獄。)
(原著中詳細描繪了這裏的慘狀:“骷髏若嶺,骸骨如林。人頭發翽成氈片,人皮肉爛作泥塵。人筋纏在樹上,幹焦晃亮如銀。真個是屍山血海,果然腥臭難聞。”)
(這一描述展現了獅駝嶺的恐怖與殘酷,與靈山作為佛祖聖地的形象形成鮮明對比,因此有了“靈山腳下是煉獄”的說法。)
……
在蒙損心中。
少女想要取締並“禁止娼\/妓”。雖然可以讓宮中用仙人的口吻下令,但是少女並不打算這麽做。
一來治標不治本,這隻會讓各種勢力陽奉陰違由明轉暗,加入到暗\/娼的行列。
因為思想的轉變,以及營救後人員的安置,是一個長期的事情。
(觀念方麵,例如家裏麵有老人喜歡囤東西、撿廢品,哪怕物質是豐富了,過得還非常節儉,這在現代年輕人是真的很難理解,那是真的經曆過物資匱乏,餓死過人的年代。)
而人間的苦難,每時每刻都在發生。
想要一勞永逸的解決。
蒙損就必須小心嗬護,暗中讓自己選中的“幼苗”成長起來。
少女的想法很簡單。
沒錯!
我認可你們的想法:木秀於林,風必摧之。
但!
朋友。
木秀成林呢?!!!
你摧毀一個我看看!
當有一天,一個少女倒下了。
千千萬萬個蒙損站起來。
那不屈不撓的精神,團結凝聚的力量,革命不息的抗爭之心。
這種事情,難道不是別樣的浪漫嗎!
至於那些作惡多端且不知悔改的惡人,暫時讓他們多活一會兒。
就像少女和史長老說的。
罪人之後也不全是罪人。
要拔除毒瘤,這種長久以來的頑疾,也不是光殺幾波人,一朝一夕就能解決的。
為了不放過一個惡人,錯怪一個好人,少女非得“抽絲剝繭”不可。
要慢慢的來讓他們一個一個化為“經驗寶寶”,成為“幼苗”們成長的肥料與助力。
而不是像前世嘉慶皇帝那樣,乾隆把和珅留給他當“升級禮包”,這貨卻把和珅當成“新手大禮包”,給一次性開了。
和珅死的太早,嘉慶失去經驗包,雖然一波肥,但他的性格因循守舊,不善用人。又沒有培養出合適的助力,導致他雖然勤政愛民,力行節儉。
卻“‘嘉’道中衰”,越努力,清朝越糟糕。
蒙損很慶幸自己出生在中國,從小到大聽過太多的先人故事。
以銅為鑒,可正衣冠。
以史為鑒,可知興替。
以人為鑒,可知得失。
“不一心想著贖身從良的妓\/女不是好妓\/女。”
引來許多人的點讚支持。
覺得這樣的娼\/妓一心脫離泥潭,出淤泥而不染,才是有上進心、有理想和抱負的人。
但,這是非常片麵的在看待娼\/妓的真實生活。
實際上,暗地裏“盼良\/家下\/海”,明麵上“勸風\/塵從良”。
這種思想,不但沒有因為國家的和平而消失,甚至反倒化為了一種刻板的諷刺和批判印象。
但這說法,未免有些草率,或者站著說話不嫌腰疼了。
不了解當時時局的情況下高談闊論,實在是輕率的妄言。
最簡單的道理,試問,就算你攢夠了贖身的錢,幕後老板會願意跟你好聚好散?會為了一筆“說不定以後可以謀劃到手”的利潤“竭澤而漁”,放過你這棵搖錢樹?
別逗了!
如果太遠的曆史看不到,或者被有心人隱藏,那麽現代社會呢?
房東與租客,員工與公司,各種矛盾亂象屢見不鮮
例如當員工想要離職,公司卻不想支付應有的勞動報酬,弄出的醜聞新聞時有發生。
什麽故意拖延(公司以各種理由拖延辦理離職手續,從而延遲支付工資。)
扣減薪資(以員工工作表現不佳、違反公司規定等為由,扣減應支付的工資數額。)
拒絕承認未支付工資(公司可能否認拖欠工資的事實,要求員工提供更多證據或證明。)
設置複雜的離職流程(製定繁瑣的離職程序,使員工在離職過程中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從而間接影響其對工資的追討,和對新工作的上班難度。反正有的是功夫跟你耗。)
此外,利用法律漏洞(部分公司還會試圖通過利用法律上的灰色地帶或漏洞,來規避支付離職員工應得的工資。)
協商降低補償(在離職談判中,公司可能會提出以低於法定標準的補償來與員工達成和解,從而避免支付全額工資。)
轉移資產等(在極端情況下,為了逃避支付責任,公司可能會轉移財產或資產,使得員工即使通過法律途徑也難以追回工資。)
可以玩出的花樣簡直不要太多!
總之,打心裏看不起你,寧願多花錢打官司,多花時間,也不想把工資給你。
當然,我們要相信黨,麵對這些情況,員工應當保留好相關證據,如勞動合同、工資條、銀行轉賬記錄等。
可除了通過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申請勞動仲裁或向法院起訴等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外。
申請之後,也隻能夠枯等消息。
若是遇到官商相護,或者執法者怠惰的情況,或是自己因為信息沒有普及而不知道如何操作、很容易被誘導私底下解決的。
滿腔的怒火也無可奈何,一顆苦果隻能自己吞進肚中。自認倒黴。
前文不止一次提過,弱者沒人權!隻是不仁慈的“強者”用來牟利的財產和牲畜。
倘若真的那麽好“贖\/身”,縱觀古今,就不會有那麽許許多多身不由己,人間煉獄、野鬼冤魂了!
……
在修仙界,李伯陽的行台上。
由於“仙人”們的刻意疏遠。
罪民的血脈可以說是“肆意生長”,而在沒有太多幹預的自然情況,他們確實要表現得更“惡”一些。
不管是在“物質”上(指人類為滿足自身生存,和發展需要,所創造出來的物質產品,和物質生活的總和,包括生產工具、交通工具、建築、藝術品等所有物質成果)。
還是在“精神”上(人類在改造客觀世界和主觀世界的過程中所取得的精神成果的總和,涵蓋了科學、教育、文學、藝術、哲學、宗教等多個方麵)。
包括“政治”(反映了人類社會政治生活的進步狀態和政治發展取得的成果,包含政治製度、政治理念、政治行為等多個方麵)。
“社會”(指的是人類社會的開化狀態和進步程度,包括社會結構、社會關係、社會規範、社會風俗等多個方麵)。
以及“生態”(人類遵循人、自然、社會和諧發展這一客觀規律而取得的物質與精神成果的總和,涵蓋了生態環境、生態理念、生態行為等多個方麵)。
這些方麵相互關聯、相互作用,共同構成了行台上“人類文明”的整體。
雖然不能一概而論。
但從社會結構來看,處於半殖民地半封建狀態的罪民後代,在刻意的放縱下,到處都充滿著壓迫和剝削。
這種特殊的曆史背景,明確導致了社會結構的“畸形”。
而罪民中那些弱者、無依無靠的普羅大眾,無疑都成為了犧牲品。
(在狹義上,“普羅大眾”中的“普羅”來源於法語的“prolétariat”,意思是“無產階級”。在馬\/克\/思主義理論中,無產階級是指那些不擁有生產資料,隻能靠出賣勞動力為生的人群。這種理解下,“普羅大眾”特指無產階級,即資\/本\/主義社會中那些處於經濟底層、生活困苦的廣大勞動者。)
(在廣義上,“普羅大眾”則泛指普通民眾,也就是那些不屬於社會精英階層的人群。在現代漢語中,“普羅大眾”經常被用來指代普通民眾,包括工薪階層、農民、學生等廣泛的社會群體。這種理解下,“普羅大眾”成為了社會上多數普通民眾的代稱。)
……
說回開篇。
之所以要提這些,是為了引出兩個或者說一個不可忽視的社會群體。
“娼\/妓”和“孌\/童(男\/娼)”。
為什麽明明是兩個卻要說是一個呢?
這便要從古代“娼”字的寫法說起。
漢代許慎《說文解字》中有“倡”字,但沒有“娼”字。
梁朝顧野王《玉篇》上才開始出現“娼”字。
研讀《說文解字》、《玉篇》以及宋代丁度的《集韻》等著作,我們便可知道:
一、古代娼\/妓始源於音樂歌伎。
二、古代“優”、“娼”不分。
三、古代的“娼”是不分男女的。乃是母係社會、父係社會不成熟時期的社會癰疽。
……
那麽,在修仙界,作為“半殖民且半封建”的行台,這個群體是否存在呢?
答案是肯定的。
(咳!我知道你們想看什麽,但真不是你們想的那樣。)
(在繼續這個話題之前,事先聲明,賣\/淫\/嫖\/娼是違法行為,不僅會對個人健康和社會道德產生負麵影響,還涉及到法律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我們應該遵守法律法規,遠離任何非法活動。同時,我們也應該建立積極、健康、和平的社交關係。以促進個人和社會的健康發展。)
(遠離賭毒,從我黃某做起。)
根據少女的了解。
這些罪民之後的首腦,打下地盤後,許多都將青\/樓合法化,但因為苛捐雜稅太重,導致市麵上大致分劃為兩種類型:
“官\/妓”與“私\/娼”。
先說前者。官\/妓是指由官府或官方機構設立的妓\/女與孌\/童,以供修士、官員和富人享樂。
這些官\/妓通常受到官府的直接管理,並在特定的場所提供服務。
勢力則對妓\/院進行收捐,而妓\/院如果想正常營業。
就必須在衙門登記之後,按時繳納“花捐”(對妓\/女賣\/淫收入課征的一種捐稅。官府通過征收花捐來增加財政收入)才可以。
例如在蒙損所在的最高那座靈山腳下。
勢力的首腦名叫“高堂藤”,先不說此人如何,單提他頒布的律法《樂戶捐征收章程和妓\/捐征收章程》。
(樂戶:專門從事吹彈歌唱等音樂歌舞專業活動,名隸樂籍,戶稱‘樂戶’。他們的社會地位通常較低,部分來源於罪犯的家屬,也有部分原為良人。)
(這種製度作為曆代統治者懲罰罪犯和政敵的一項手段,從北魏一直延續至清。)
(此處主要指舊時青\/樓或妓\/院的別稱。特別是在官府注冊並編上名籍的妓\/女、孌\/童戶。)
裏麵詳細規定。
如:
地盤內各等娼\/妓,經衙門發給許可執照後,應向官府捐稽征所納捐。
各等妓\/捐每月納捐稅率:
甲、一等30%(生意正常的時候,一月約合十枚上品靈石)。
乙、二等20%。
丙、三等10%。
丁、四等以及以下5%。
又如:
每月捐款,應由娼\/妓連同衙門所發許可執照及準據,交由搭住之樂戶(青樓老\/鴇、老板等),於每月一日至二十日,赴所繳納,娼妓更改姓名或移換樂戶時,亦同。
再如:
娼\/妓違犯條例者,罰繳應納一個月之捐款。
娼\/妓抗不繳納罰款者,得由衙門稽征所函請衙門執行,並於繳款前停止其營業。
……
征收妓\/捐是個肥差,甚至就像學校食堂一樣,會被專門承包出去。
這些在衙門登記備案,並且老老實實上繳花捐的,是衙門批準“營業”,按月繳納“花捐稅”而發給執照的,一般稱作“公\/娼”。
日常生意都由衙役來保護。
另一種,就是暗地裏營業的,可能是沒錢的小\/妓\/院或者是個體賣\/淫\/者,稱為“私\/娼”或者“暗\/娼”,有時也被叫做“半掩\/門”。
多數是在小巷子裏的某處小院,或者一間房屋裏招攬客人。
由於不受保護,所以隨時都有可能被抓挨罰。
一般這些人被抓之後,會被拉著過街穿巷,眾目圍觀,讓當事人羞愧的無地自容。
這樣做叫做“捉花捐”。
而把正式夫妻當苟\/合亂抓亂罰的事,常有發生。
這主要是多數人遭遇這種情況之後,為了避免“捉花捐”出醜,隻能是付出高價來買通衙役,免遭受遊街之辱。
為防偷漏花捐,官府也是手段輩出,規定狎\/客到妓\/院尋歡,先付費拿到發票一聯,交給服務對象看過才敢接待。以免被突然抽查挨捉。
故鴇母、妓\/女、嫖\/客三方都不願出事,小心翼翼,照章行事。
……
雖然社會上也有一些好的首腦,提出廢除娼\/妓的呼聲。
但大都隻能影響自己的地盤。
經營幾十年,仗打輸了,地盤丟了,換個人來當頭,一切依然照舊。
總而言之,什麽獅駝嶺。
(《西遊記》原著中對‘獅駝嶺’的恐怖描繪。獅駝嶺位於如來佛所在的靈山腳下,被青毛獅子怪、黃牙老象、大鵬金翅雕三大魔王占據,他們手下有四萬七八千個小妖,使得這一地區成為人間煉獄。)
(原著中詳細描繪了這裏的慘狀:“骷髏若嶺,骸骨如林。人頭發翽成氈片,人皮肉爛作泥塵。人筋纏在樹上,幹焦晃亮如銀。真個是屍山血海,果然腥臭難聞。”)
(這一描述展現了獅駝嶺的恐怖與殘酷,與靈山作為佛祖聖地的形象形成鮮明對比,因此有了“靈山腳下是煉獄”的說法。)
……
在蒙損心中。
少女想要取締並“禁止娼\/妓”。雖然可以讓宮中用仙人的口吻下令,但是少女並不打算這麽做。
一來治標不治本,這隻會讓各種勢力陽奉陰違由明轉暗,加入到暗\/娼的行列。
因為思想的轉變,以及營救後人員的安置,是一個長期的事情。
(觀念方麵,例如家裏麵有老人喜歡囤東西、撿廢品,哪怕物質是豐富了,過得還非常節儉,這在現代年輕人是真的很難理解,那是真的經曆過物資匱乏,餓死過人的年代。)
而人間的苦難,每時每刻都在發生。
想要一勞永逸的解決。
蒙損就必須小心嗬護,暗中讓自己選中的“幼苗”成長起來。
少女的想法很簡單。
沒錯!
我認可你們的想法:木秀於林,風必摧之。
但!
朋友。
木秀成林呢?!!!
你摧毀一個我看看!
當有一天,一個少女倒下了。
千千萬萬個蒙損站起來。
那不屈不撓的精神,團結凝聚的力量,革命不息的抗爭之心。
這種事情,難道不是別樣的浪漫嗎!
至於那些作惡多端且不知悔改的惡人,暫時讓他們多活一會兒。
就像少女和史長老說的。
罪人之後也不全是罪人。
要拔除毒瘤,這種長久以來的頑疾,也不是光殺幾波人,一朝一夕就能解決的。
為了不放過一個惡人,錯怪一個好人,少女非得“抽絲剝繭”不可。
要慢慢的來讓他們一個一個化為“經驗寶寶”,成為“幼苗”們成長的肥料與助力。
而不是像前世嘉慶皇帝那樣,乾隆把和珅留給他當“升級禮包”,這貨卻把和珅當成“新手大禮包”,給一次性開了。
和珅死的太早,嘉慶失去經驗包,雖然一波肥,但他的性格因循守舊,不善用人。又沒有培養出合適的助力,導致他雖然勤政愛民,力行節儉。
卻“‘嘉’道中衰”,越努力,清朝越糟糕。
蒙損很慶幸自己出生在中國,從小到大聽過太多的先人故事。
以銅為鑒,可正衣冠。
以史為鑒,可知興替。
以人為鑒,可知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