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我們要弄清楚一個問題,明末的農民有地嗎?


    在明初,農民是有地的,明太祖朱元璋窮苦人出身,通過黃冊和魚鱗冊打擊了一部分富人,使農民有了自己的土地,但隨著歲月流逝,二百多年過去,土地及財富已轉移到權貴士大夫階層,全國百分之九十的農民成了佃農。


    所以,此時的大明已不是太祖時期的大明,此時大明的農民幾乎全是赤貧階層,也可以說勉強餓不死而已,而一遇大災太難,人民熬不過饑荒,農民起義也必然發生。


    所以,真正讓大明老百姓活不下去的不是崇禎皇帝的“三餉”,也不是貪官汙吏的盤剝。


    真正讓明朝老百姓活不下去的是地主對佃農的無盡壓榨和剝削。


    當然了,崇禎和貪官汙吏無一不是地主,所以真正的罪魁禍首還是這幫混蛋。


    後世很多工廠招不到工,而社會上卻有很多人無工作可做。


    為什麽人們擠破頭要當“公務員”,要去“國企”,無它,待遇高,活輕,工作有尊嚴而已。


    而占國家大多數的民企、私企則待遇相差甚遠。


    而所謂的“勞務公司”雇傭的“臨時工”則形同現代社會有薪資的“奴隸”而已。


    而所謂“g會”簡直是個吃閑飯的部門而已,哪裏會替廣大勞動者說半句話。


    說狠點,形同資本家的幫凶。


    而明末時期的“佃農”有點像後世的臨時工,但境況卻是要比臨時工悲慘十倍。


    地主怎樣壓榨和剝佃農呢?


    地租,後世的課本和一些地主莊園的旅遊景點都有收地租的版畫。


    是的,地主剝削佃農最直接的手段便是通過地租剝削。


    顧炎武的調查顯示,地主對佃戶的剝削非常嚴重,至少40-50%的收成要被地主剝奪走,至多70-80%的收成。


    明末時期,江南地區的收租比例更高,一般在一石二三鬥到一石八鬥之間,個別重達兩石。


    萬曆時期,糧食價格大約0.5兩銀子一石,一畝地產量2-3石,藩王收租比例在50%左右。?


    當然,在不同地區,收租比例有所不同。江南地區,如蘇州和鬆江,地主收租比例較高,一般在一石二三鬥到一石八鬥之間,個別重達兩石。福建地區,地主收租比例也較高,達到七成。


    江南魚米之鄉,但魚和米都是權貴階層的,和窮人無關。


    且不說更加吃人的“高利貸”和“大鬥小秤”的剝削,這裏回到前麵再說張雷捕頭。


    資本家的貪欲是無盡的,同樣地主的貪欲更是無窮無盡的。


    可以說,正是古代權貴們無窮無盡的貪欲使其變本加厲的剝削人民,才導致了王朝的一次次破滅。


    所以,咱們的張捕頭張地主的貪欲也是無窮無盡的。


    古人言,誰會嫌自己錢多呢?


    封建社會的不公平主要體現在權貴階層的特權上。


    封建朝代的一次次朝代更迭,農民起義主要是因為權貴階層對特權的濫用上。


    一個男人,如果有誰對你說:“給你一百萬,你把你的命根子切了。”


    你肯定是不幹的。


    所以後世的現代人都認為“太監”,肯定沒人幹,皇宮裏的“太監”大都是強迫和被逼的。


    要是這樣認為的話,便大錯特錯了。


    其實,在明朝當“太監”不亞於後世現代人考公務員。


    而且明朝的太監都是自願淨身,自願進宮的,而且朝廷還頒布法令禁止民間自宮,告訴老百姓,即使你揮刀自宮了也當不了太監,宮裏也不收。


    人們為什麽要放棄尊嚴,合棄命根子去當“太監”。


    因為一旦成為“太監”,就意味著權力和金錢,就意味著自己的家族便會飛黃騰達。


    人人都想當魏忠賢!


    所以,有權便有一切,明朝權貴是更加的肆意枉為,加速了強盛的大明王朝迅速覆滅。


    權貴們是不用納糧服役的,我是一個自耕農,我是一個小地主……,雖然我成不了權貴,但我將土地投獻給權貴,交很少一部分錢,我便也不用納糧服役,我豈不也成半個權貴了。


    於是,有地的農民紛紛將土地“投獻”給權貴階層。


    權貴不用納糧服役,都投獻給權貴,國家稅賦征收不了,徭役也服不了,這樣國家不亡了嗎?


    這些問題農民和權貴階層是不關心的,他們隻關心他們腰包裏的錢多了還是少了。


    魯王是親王,天下便是他朱家的,但魯王不這麽認為,他認為天下是崇禎的,裝在自己兜裏的銀子才是他魯王的。


    張雷通過王府一個管家介紹,將自己的田地“投獻”給了魯王。


    對於魯王這些權貴來說,這些錢都屬於大風刮來的,白撿的。


    不撿白不撿。


    那麽,明朝權貴士紳真不用納糧服役嗎?


    那麽,權貴不論有多少土地也不用納糧服役?


    顯然不是,萬曆時期也對士紳階層的優免情況進行了更改和確定,按照優免新例的記載來看,其規模如下:現任甲科京官一品免田一萬畝,以下遞減,八品免田兩千七百畝;外官減半;致仕免本品十分之六;未仕進士優免田最高可達三千三百五十畝,未仕舉人優免田一千二百畝;生員、監生八十畝。


    親王是多少畝呢?


    其實太祖朱元璋對他的子孫不是給田的而是給俸祿,也就是給工資的。


    明洪武帝朱元璋給藩王的俸祿極為優厚,親王歲祿萬石,郡王二千石,鎮國將軍千石,輔國將軍八百石,奉國將軍六百石,鎮國中尉四百石,輔國中尉三百石,奉國中尉二百石。


    就算是最低等的奉國中尉,一年也有200石的俸祿。平均一個月十六七石糧食的俸祿,已經差不多達到當時正五品官員的水平了。


    一個親王一年給工資折合糧一萬石,即150萬斤,按洪武當時糧價0.5兩一石來算,折銀5000兩,一兩折合後世一千元,則相當於後世的500萬元。


    至於賜田收入,那是要抵俸祿的。而且朱元璋規定這些田是由政府官員代替王府管理的,這些田的稅收的一小部分劃歸王府,大頭還是國家拿走。


    太祖朱元璋偉人一個,他是決不會製定一個無腦政策的。


    經是好的,關鍵是一代一代明朝權貴階層念歪了,而且越念越歪。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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