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書呆子老家夥,原來名叫克裏斯托弗李。他外甥女叫莫德。他們住在倫敦西麵的梅登黑德那邊,一個叫馬洛村的村子附近。他們那棟宅子叫布萊爾。紳士計劃讓我兩天後先獨自搭火車過去,他說,他還要在倫敦待至少一禮拜,幫那老頭弄書的封麵。


    我去那兒的一路辛苦,還得自己摸到那宅子去的過程,我想起來都不愛說。往西邊走,我以前就從來沒出過克裏莫恩花園,我有時會和易布斯大叔的侄兒們在禮拜六晚上去那兒看跳舞什麽的。我在那兒見過法國姑娘在河上走鋼絲,差點掉下來,那個才叫精彩。他們說她穿了長襪的,但我看著覺得她光著腿。我記得,她走鋼絲的時候,我站在巴特西橋上向西望,目光越過漢默史密斯,一直望向郊野,那裏除了樹就是山丘,望不見一根煙囪,一個教堂的尖頂,那幅景象真讓人心寒。如果那時候你跟我說,叫我獨自一人離開波鎮,離開我所有的夥伴,離開薩克斯比大娘、易布斯大叔,到那黑壓壓的山丘後麵的什麽宅子裏去當貼身女仆,我一定會當麵嘲笑你。


    但是紳士說我必須趕緊去,因為萬一那個李小姐招了別的姑娘當貼身女仆,我們的計劃就毀了。到蘭特街的第二天,他坐下來給她寫了一封信。信裏他說,請原諒他冒昧給她寫信,但是,他最近探望了自己當年的老保姆——她在他幼時待他如母——老保姆愁眉不展,為她已去世的妹妹的女兒的前途擔憂。當然,這個去世的妹妹的女兒就是我。故事是這樣編的:我是做女仆的,眼下我的前女主人嫁人了,要去印度,我就沒了工作;我隻有再找主人家,但同時被種種燈紅酒綠誘惑,就要變成壞女人了。如果有哪位好心的小姐能收留我,給我一個機會,遠離這邪惡的城市生活就好了,諸如此類。


    我說:“紳士,要是連這種鬼話都信,她肯定比你說的還傻。”


    但是他回答說,從河岸街到皮卡迪利大街,有不下一百個姑娘就憑這種鬼話騙吃騙喝,一禮拜能有五天吃香喝辣;如果倫敦闊佬們的錢都能這樣被騙出來,那像莫德小姐這麽一個孤苦伶仃不諳世事的姑娘,又沒個人在旁邊指點,心腸一軟信了這話又是什麽難事?


    “你看著吧。”他說。他把信封好口,寫上地址,叫了一個鄰居男孩跑去郵局把它寄了。


    他對計劃的成功非常自信,已經迫不及待地叫他們開始教我怎麽做貼身女仆,千金小姐的貼身女仆。


    他們首先洗了我的頭發。之前我跟鎮上的姑娘們一樣,把頭發分成三股,在腦後和兩邊插上梳子,還燙了幾個大卷。你要是先把頭發用糖水弄濕,再用燒熱的鐵鉗來燙,這卷兒就能做得很牢靠,至少能保持一禮拜。但紳士覺得,對鄉下小姐來說,這發型太時髦了。他叫我把頭發洗了,全部弄直,然後隻分一次,就一次,跟著在腦後盤一個最簡單的髻,用發卡別好。他讓丹蒂也洗了頭。我一遍遍梳了又解,解了又梳自己的發髻,直到他滿意。然後他要我給丹蒂梳同樣的發髻,就當她是那位李小姐。他在我們身邊指指點點,就跟個姑娘似的。弄完之後,我和丹蒂看上去整個灰頭土臉老氣橫秋,簡直就像是去修道院找活兒。約翰說,要是把我們倆的照片放進牛奶場,說不定是一個讓牛奶凝固的新招。


    丹蒂聽到這話,就把頭上的發卡都扯下來扔到火裏,有的發卡上還夾著幾根頭發,火把頭發絲燒得嘶嘶響。


    易布斯大叔對約翰說,“除了把你女人弄哭,你還能幹點別的嗎?”


    約翰大笑。“我就喜歡把她搞哭,”他說,“這樣她就能少出點汗。”


    這小子心眼兒就是壞。


    不管他心眼怎麽樣,他對紳士的計劃很感興趣。其實我們都很感興趣。易布斯大叔沒有開店門,鎖匠爐也熄了火,打我記事起他從沒這樣做過。他把敲門想配鑰匙的客人都推掉了。對那兩三個帶著贓物來的扒手,他也搖頭:


    “今天不收貨,孩子。今天不行,手頭忙著點事。”


    他隻是一大早把菲爾叫了過來。他叫菲爾坐下,仔細跟他交代了一遍紳士所要東西的清單,那是紳士頭天晚上提出來的。菲爾把帽簷拉下遮住眼眉,走了出去。兩小時後他回來了,帶回一個口袋和一隻帆布箱子,這些東西是他從一個熟人那兒搞來的,那人在河邊操持著一個贓物倉庫。


    那隻箱子是給我帶去鄉下的。口袋裏有一條褐色的織布裙,差不多是我的尺碼,一件鬥篷,幾雙鞋,還有黑色絲襪,還有就是,一堆女式內衣,小姐們穿的那種,很白。


    易布斯大叔解開係口袋的繩,往裏瞄了一眼,看到那些內衣,就放下口袋坐到廚房另一頭去了。他在那兒放有一把布拉默鎖,平時他喜歡把它拆開,上粉,然後再裝回去。他把約翰也叫過去替他接著螺絲。紳士就把女式內衣一件一件拿出來,在桌上鋪開。他在桌邊放了一把餐椅。


    “好了,蘇,”他說,“就當這把椅子是李小姐,你怎麽給她穿衣?我們就從襪子和內褲開始。”


    “內褲?”我說,“你不是說她光著身子吧?”


    丹蒂掩著嘴嘻嘻地笑。她坐在薩克斯比大娘腳邊,大娘正幫她把頭發重新卷起來。


    “光著?”紳士說,“是啊,一絲不掛。不然怎樣?衣服髒了她得脫下來換,要洗澡了她得脫了衣服洗,把衣服接過來是你的職責,把幹淨衣服遞給她也是你的職責。”


    我沒想過這個。我不知道把內褲遞給一個光著身子站在我麵前的陌生姑娘會是怎樣一種情況。曾經有一個陌生姑娘在蘭特街光著身子大聲尖叫著跑過,警察和保姆在後麵追著。假如李小姐受了驚嚇也這樣,我也要跟著去追?我的臉紅了,被紳士看見。“不是吧,”他說,幾乎帶著笑,“可別跟我說你怕羞?”


    我甩了一下頭,表示我沒那麽假正經。他點頭,然後拿起一雙襪子、一條內褲,把它們放在椅子的座板上,褲腳和襪腳垂下。


    “然後呢?”他問我。


    我聳聳肩,“我覺得,小褂吧。”


    “內衣,你得這麽說。”他說,“而且你一定得先把它暖好,再遞給她。”


    他提起那件小褂子,在爐火邊烤熱。然後他仔細地把它套在椅背上,就在內褲的上方,就像在給椅背穿衣。


    “現在輪到束胸,”他接著說,“她需要你幫她束緊,越緊越好。來,你來試試。”


    他把束胸裹在內衣外麵,束胸的係帶在背後。他俯身按住束胸,把它固定住,讓我在後麵拉緊係帶,打成蝴蝶結。係帶把我的手勒得紅一道白一道,像被鞭子打過。


    丹蒂在邊上看著,她問道,“她為啥不像普通姑娘那樣,穿前麵係帶的束胸?”


    “因為,要是那樣的話,”紳士說,“她還要貼身女仆來幹嗎?要是沒有貼身女仆,她怎麽知道自己的小姐身份呢?”他擠了擠眼。


    穿好束胸就輪到短袖襯衣,然後是襯胸,然後是一條九個環的有箍布裙撐,然後是襯裙,這次是絲質的。然後紳士叫丹蒂跑上樓去拿了一瓶薩克斯比大娘的香水,叫我對著內衣領口露出的起了毛的木頭椅背噴,他說就當這是李小姐的脖子。


    整個過程中我還要不停地說:


    “您抬一下手好嗎,小姐?我幫您整整褶子。”


    “您要穿哪件,小褶子的還是荷葉邊的?”


    “現在可以穿了嗎,小姐?”


    “要我幫您拉緊嗎?”


    “還要再緊一點嗎?”


    “哦,請原諒,我手重勒著您了!”


    終於點頭哈腰折騰完這一通,我已經熱得像頭豬。李小姐坐在我們麵前,束胸係得服服帖帖,襯裙的裙邊拖著地,聞起來清新得像一朵玫瑰,但是肩膀和脖子那兒好像缺點什麽。


    約翰說,“她還真不愛說話,是不?”易布斯大叔往布拉默鎖裏加粉的時候,一直偷瞟我們。


    “人家是千金小姐,”紳士摸著胡子說,“天生害羞。但是有我和蘇在旁邊教導,她很快會變的,是吧,親愛的?”


    他在椅邊蹲下,用手拂過隆起的裙子,然後把手伸進裙底,探進絲質襯裙裏,往高處摸去。他動作流暢,一副駕輕就熟的樣子;摸到高處,他漲紅了臉。絲質襯裙窸窸窣窣,裙箍彈動,椅子在廚房地板上狠狠搖晃,椅腿接榫處發出吱呀輕響。然後,一切靜了下來。


    “這兒,你這小婊子,”他輕聲說。他抽出手,手裏握著一條絲襪。他把它遞給我,打了個哈欠,“現在,假設睡覺時間到了。”


    約翰還是一言不發地望著我們,隻是眨眨眼,晃著腿。丹蒂揉著眼,頭發隻卷了一半,發出一股子焦糖味。


    我從襯胸的腰部係帶開始解起,然後鬆開束胸的係帶,取下束胸。


    “請您抬抬腳好嗎,小姐?我幫您脫這個。”


    “請您輕輕出氣好嗎,小姐?很快就好了。”


    他讓我這樣練習了一個多小時,然後他熱好了熨鬥。


    “丹蒂,來,吐口唾沫好嗎?”他把熨鬥舉到她麵前。丹蒂吐了,唾沫在熨鬥上嘶嘶響,他摸出一支煙,在熨鬥底座上點燃。然後,他站在一邊吸煙,由薩克斯比大娘——很久以前,在她還沒想到撫養嬰兒這生意時,曾經是洗衣娘——教我怎樣熨燙和折疊女式內衣。這又花了大約一小時。


    然後紳士讓我上樓,穿上菲爾給我弄回來的衣服。那是一條毫不起眼的褐色裙子,和我頭發的顏色差不多,廚房的牆身也是褐色,所以我從樓上走下來時,幾乎都隱形了。我希望裙子是藍色,或者紫色的,但紳士說這顏色對小偷或傭人來說再合適不過,而我去布萊爾要幹的,正是這二合一的活兒。


    我們都笑了。我在房間裏走來走去,習慣這條裙子(它有點緊),同時讓丹蒂幫我看看裙子有哪些地方大了,需要改改。紳士叫我站住,試著行個屈膝禮。這可是說著容易做著難。你別管我以前過的生活體不體麵,至少其中沒什麽老爺,我也從來不用對誰行屈膝禮。現在,紳士叫我不停地屈膝,直到我快吐了。他說,屈膝禮對小姐的貼身女仆來說,應該自然得像清風吹過。他說我一旦學會了,就一輩子不會忘了。這事他倒是說對了,直到現在,我都能行屈膝禮,或者這麽說,如果我願意行的話。


    好了,學完屈膝禮,他又叫我記我的生平故事。然後,他就開始考我,要我站在他麵前反複背誦,像在神父麵前背誦教義的小孩一樣。


    “開始,”他說,“你叫什麽名字?”


    “蘇珊?”


    “‘蘇珊’,然後呢?”


    “蘇珊程德?”


    “要說‘我叫蘇珊,先生’,你必須記住,在布萊爾,我不是紳士。我是理查德裏弗斯,你一定要管我叫先生,也要管李先生叫先生。那位小姐你一定要管她叫小姐、李小姐或者莫德小姐,這個你聽她的吩咐。我們會叫你蘇珊。”他皺了皺眉,“但是,別叫蘇珊程德了,這樣的話要是出點事他們能追查到蘭特街來,我們得給你另外想個姓——”


    “瓦倫丁。”我立刻說。怎麽說呢?那時我才十七歲,春心萌動啊。紳士聽了,噘起了嘴。


    “很好,”他說,“要是你是去登台演出的話。”


    “我認識的好幾個姑娘叫這名字!”我說。


    “真的有,”丹蒂說,“弗羅伊瓦倫丁,還有她的兩個妹妹,但是,哎,我真討厭她們姐妹幾個!你還是別叫她們那個名字吧,蘇。”


    我咬著手指頭,“也許不要吧。”


    “肯定不要。”紳士說,“這種花哨名字會壞事的。這可是生死攸關的事。我們要的是一個平淡無奇的名字,而不是引人注意的名字。我們要一個——”他想了一會兒——“難以追查的名字,但是又要易記……布朗1,剛好配你的裙子,或者——對啊,幹嗎不用這個,就用這個,史密斯2,蘇珊史密斯。”他笑起來,“你確實是去做匠人的,我的意思是,這種。”


    他垂下手,手心向上,曲起中指;這個手勢,他用這手勢表示的字——指匠——在我們波鎮就是小偷的暗稱。我們又大笑起來。


    最後,他一陣咳嗽,抹了抹眼睛。“天哪,真好笑。”他說,“好了,我們說到哪兒了?對了,你再說一遍,你叫什麽名字?”


    我說了,而且在後麵加上了“先生”。


    “很好。你家住哪裏?”


    “我家住倫敦,先生。”我說,“我媽死了,我跟我老姨媽住,就是你小時候給你做保姆的那個女人,先生。”


    他點點頭,“細節記得不錯,但是說話的方式不太對,我知道薩克斯比大娘帶出來的人不會差,你能做得更好,這可不是在街上賣紫羅蘭。來,再來一遍。”


    我拉長了臉,但還是用心地再來了一遍。


    “就是您小時候曾經當您保姆的那位女士,先生。”


    “有進步,有進步。在這之前,你是做什麽生計的呢?”


    “我在梅菲爾,在一位仁慈的女士家做事,她最近結婚了,要去印度。她會在當地找一個女傭,就不需要我了。”


    “哦,天哪,你真可憐,蘇。”


    “是呀,先生。”


    “李小姐雇你來布萊爾,你心懷感激吧?”


    “哦,先生,感激算個啥!”


    “又在賣紫羅蘭了!”他搖著手,“算了,這樣就行了。但你別直勾勾盯著我看行嗎?你可以看著我的鞋。對,就是這樣。現在你來告訴我,這很重要的,你告訴我,伺候新的女主人,你的具體職責是什麽?”


    “我必須在早晨叫醒她,”我說,“為她倒茶。我要為她梳洗,穿衣。我要把她的珠寶首飾收拾整齊,不偷東西。她想散步我就陪她去散步,她想坐下我就陪她坐著。我要隨時替她帶著扇子,以防她熱著;幫她帶著外套,以防她涼著;帶著她的古龍水,以防她頭疼;帶著她的嗅鹽,以防她感覺不適。她上繪畫課時我要做她的陪侍,她臉紅時我要當沒看見。”


    “非常好!現在說說你的品行?”


    “誠實清白。”


    “你這次去的目的是?說的是隻有我們兩人知道的那個。”


    “讓她愛上你,為了你離開她舅舅。她會讓你發財,然後你,裏弗斯先生,也會讓我發財。”


    我提起裙子,對他行了一個完美的屈膝禮,目光一直盯著他的腳尖。


    丹蒂為我鼓掌。薩克斯比大娘搓著手說:


    “三千鎊啊,蘇。哦,老天爺!丹蒂,給我遞個孩子過來,我手裏得有個東西捏一捏。”


    紳士走到一邊點了支煙。“還不錯,”他說,“還真不錯。我覺得再稍微端莊點兒就行了。待會兒我們再練練。”


    “待會兒?”我說,“哎,紳士,你還沒訓練完啊?李小姐要是收我當貼身女仆是給你麵子,她管我端不端莊啊?”


    “她也許不會管,”他回答說,“我們就算把查理瓦格係條圍裙送給她,她也許都不會多想。但是,你要騙的可不止她一個,還有她舅舅那老家夥,除他之外,還有宅子裏的全體仆人。”


    “全體仆人?”我說。這我可沒想過。


    “當然了,”他說,“你以為那個大宅子自己會打理自己?首先是管家,魏先生——”


    “魏先生!”約翰從鼻子裏哼了一聲,“他們叫他奶哥3不?”


    “不叫,”紳士回答。他轉頭看著我,再次說道,“魏先生,我覺得他應該不會找你太多麻煩。但是還有一個女管家,斯泰爾斯太太,她可能對你挑鼻子挑眼,你一定得小心她。還有魏先生的小廝查爾斯,還有一兩個在廚房裏幹活的姑娘,一兩個客廳女傭,還有馬夫、馬童們和園丁們——但你基本見不著他們,就不用費神了。”


    我驚恐地看著他。我說,“你可從來沒提過他們啊。薩克斯比大娘,你聽他提過這個嗎?他說過要我在一百個傭人麵前裝成貼身女仆蒙混過關嗎?”


    薩克斯比大娘晃麵團似的搖晃著懷裏的嬰兒。“公平點,紳士,”她說,並沒拿眼看他,“昨天晚上你可真隱瞞了傭人的事。”


    他聳聳肩說:“不就一個小細節嘛。”


    小細節?他就是這樣。隻把事情告訴你一半,卻讓你覺得知道了全部。


    但是,現在要改變主意已經太晚。第二天紳士加倍努力地訓練我;第三天,他收到了李小姐的回信。


    他是從城裏的郵局拿到這封信的。要是有信送到家裏來,左鄰右舍都會猜我們家發生了啥事。他把信取回來,我們看著他拆信,大家都安靜地坐著,等他念出內容——易布斯大叔在桌麵上敲了幾下手指,我知道他緊張了,這讓我更緊張了。


    這封信很短。李小姐一開頭就表示,很高興收到裏弗斯先生的信,說他真是個細心周到的人,對他的老保姆這麽有善心。她真希望更多的人能像他那麽細心周到,那麽善良!


    她說,因助手不在身邊,舅舅的工作進展非常不順。整個宅子都感覺不一樣了,變得寂靜沉悶;或許,這是因為最近天氣的轉變。說到她的貼身女仆——念到這兒,紳士就著光線把信紙換了換角度,以便看得更清楚——說到她的貼身女仆,可憐的阿格尼絲,她非常欣慰地告訴他,阿格尼絲看起來應該不會死了——


    聽到這兒我們都吸了一口氣。薩克斯比大娘閉上了眼,我看見易布斯大叔瞟了一眼他熄了火的鎖匠爐,仿佛在計算過去兩天裏失掉的生意。但紳士接著就微笑起來。貼身女仆看起來不會死,但她的健康狀況極差,心情也大受打擊,他們決定把她送回她老家科克4。


    “上帝保佑愛爾蘭人!”易布斯大叔說,摸出手帕擦了擦額頭。


    紳士接著念。


    “我樂意見見您提到的那位姑娘,”李小姐寫道,“如果您能立刻將她送來我處,我將非常欣慰。對每一個關心我的人,我都心存感激。我尚不慣有人這樣為我著想。但凡她是個正派勤勞的姑娘,我定會喜歡她。她將使我倍感親近,裏弗斯先生,因為她是從倫敦來到我身邊的,而倫敦,有你。”


    他再次微笑,把那封信舉到嘴邊,吻個不停。他的假戒指在燈光下閃閃發光。


    接下來的一切發展,都和這機靈鬼預計的一樣。


    那一晚——我在蘭特街的最後一晚,也是紳士謀取李小姐財產之路的第一晚——那晚,易布斯大叔叫人去買了熱騰騰的烤肉晚餐,他還把鐵片放進火裏烤著,準備做菲利普雞尾酒慶祝。


    晚餐是烤豬頭肉,耳朵裏填了餡料——這是我的最愛,也是專門為我買的。易布斯大叔拿著切肉刀,走到後門的石台階旁,挽起衣袖,彎腰磨刀。他靠在門邊,用一隻手扶著門框,我看著他,心裏湧起一種奇特的感情,讓我發根發麻:因為,門框上從下到上刻著劃痕,那是從我還是小姑娘起,每一個聖誕節他都會把我叫到這裏,把刀平放在我頭頂劃一下,看我又長高了多少。現在他在石頭上來回磨著刀刃,直到它鋒利;然後他把刀遞給薩克斯比大娘,她來切肉裝盤。在這個家裏,總是由薩克斯比大娘來分肉。豬耳朵分給易布斯大叔和紳士;豬鼻子給了約翰和丹蒂;最鮮嫩美味的豬臉,給了我和她。


    我說過,那天的晚餐是為我而設的。但是,也不知為什麽——也許是看到了門框上的劃痕;也許是想到薩克斯比大娘將用烤豬頭的骨頭熬的湯,我是喝不到了;也許是這豬頭——它好像在扮著鬼臉,眼睫毛和鼻毛上糊著濃稠的褐色糖漿——大家坐在桌邊吃的時候,我感到憂傷。約翰和丹蒂狼吞虎咽地吃完晚餐,開始嬉笑打鬧,有時被紳士逗得吵嘴,又時不時慪氣。易布斯大叔不慌不忙地用刀叉切著自己盤中的晚餐,薩克斯比大娘也是;我劃拉著盤子裏的豬頭肉,沒有胃口。


    我分了一半給丹蒂,她又給了約翰。他齜牙咧嘴號叫了一聲,像狗一樣。


    然後,大家吃完收走了盤子,易布斯大叔把雞蛋、糖加到朗姆酒裏,打勻,開始調菲利普酒。他把酒倒進七隻杯子,從爐子裏取出鐵片,搖了搖,讓它別那麽燙,然後插進杯子裏。熱菲利普酒就像點燃梅子布丁上的白蘭地——人人都愛看,都愛聽酒燒起來的嘶嘶聲。約翰說,“讓我做一個行嗎,易布斯大叔?”——他吃飽了晚飯的臉紅撲撲的,油光滿麵,就像擺在玩具店櫥窗裏的畫裏的小男孩的臉。


    大家坐著,人人都有說有笑,他們說,當紳士發了財,我也帶著我的三千鎊回來那天,該有多美好。我一直沒說話,好像也沒人注意到我。最後,薩克斯比大娘拍著肚子說:


    “你不給我們吹支曲子嗎,易布斯先生,順便把小孩子們哄睡?”


    易布斯大叔的口哨能吹得像哨音水壺,可以連吹一個小時。他放下酒杯,抹幹淨胡子上的酒沫,吹起那支《油布夾克》5。薩克斯比大娘也跟著一起哼,直到眼眶發潮,哼不成曲。她丈夫是個水手,在海上消失了——我的意思是,從她生活裏消失了。現在他住在百慕大。


    一曲結束,薩克斯比大娘說:“吹得漂亮。看在上帝分上,下一個來首歡快點的!——別又惹得我抹眼淚了。你們年輕人也跳跳舞。”


    於是易布斯大叔又吹了一首節奏輕快的曲子,薩克斯比大娘跟著拍起了手,約翰和丹蒂站起來搬開椅子。丹蒂說,“幫我拿著耳環好嗎,薩克斯比大娘?”他們跳起了波爾卡,直跳到壁爐台上的瓷器擺設也跟著震動,他們踢踏的腳下揚起一寸高的灰塵。紳士站在那兒吸著煙,看著他們,喊著“喲!”或者“約翰,來一個!”他笑著,叫著,就像在一場他沒下注的比賽上,對場子裏的選手指點笑鬧。


    他們叫我一塊兒跳,我說我不想。跳舞踢起的灰塵讓我打噴嚏,還有,菲利普酒也太熱了點,蛋白都凝固見塊了。薩克斯比大娘給易布斯大叔的妹妹留了一杯酒和一盤碎肉,我說我可以端上樓去。“行啊,乖孩兒。”她說,手還在打著節拍。我端起盤子和酒杯,拿了支蠟燭,輕輕走上樓。


    我總是覺得,在冬夜裏走出那個廚房,就好像走出了天堂。雖然如此,當我把食物在易布斯大叔睡著的妹妹的床邊放好,並去看了看那一兩個被舞蹈聲吵醒的嬰兒後,我也沒回去加入他們。我走過短短的走廊,來到薩克斯比大娘和我的房間門口;然後爬上樓梯,來到我出生的那間小小的閣樓。


    這房間總是很冷。今晚有風,窗子被吹開,比平時更冷。地板是毫無裝飾的木板,鋪著幾條粗毛地毯。牆上什麽都沒有,除了兩塊釘在洗臉架旁邊,用來防濺水的藍色油布。現在,洗臉架上掛著紳士的一件背心和一件襯衫,還有一兩個衣領。他每次來我們家都睡這兒;其實,他滿可以和易布斯大叔搭伴兒,在廚房裏支張床。我知道我會選那兒。地上放著他的高幫皮靴,靴子上的泥已經刮幹淨了,還上了油。靴子旁邊是他的箱子,白色的貼身衣物從口子裏露出來。一張椅子上堆著他從口袋裏摸出來的硬幣,一包煙,還有封蠟。硬幣閃閃發光。封蠟很脆,像太妃糖。


    床隻是隨便鋪了一下。床單是一條去掉了掛環的紅色絲絨窗簾,是從一幢失火的房子裏弄回來的,還有一點焦味。我提起床單,把它像鬥篷一樣披在肩上。我熄了蠟燭,站在窗邊,發著抖,望著外麵的屋頂和煙囪,望著馬販巷監獄,我媽媽被吊死的地方。


    窗玻璃上已經結了一些新霜,我用手指觸了上去,冰化成了汙水。我仍然能聽到易布斯大叔的口哨聲和丹蒂的舞步聲。但在我眼前,是波鎮黑暗的街道。我隻能看見零星幾個窗口透出微弱的燈光,還有馬車的車燈,在街上投下陰影。然後有一個人跑過,頂著寒冷飛奔,快得像一個黑影,瞬間就消失了。我想到這一帶的小偷們,還有他們的孩子們;想到那些普普通通的人們——他們過的種種陌生又平凡的生活——在倫敦別處的屋簷下,別處的街頭。我想到了那個大宅中的莫德李。她還不知道我的名字,我卻在三天前知道了她的名字。她還不知道,我正站在這裏,盤算著她的滅頂之災,而樓下的廚房裏,丹蒂沃倫和約翰弗魯姆還在跳著波爾卡。


    她是個怎樣的人呢?我曾經認識一個叫莫德的姑娘,她的嘴唇隻有一半。她總是說另一半嘴唇是打架時打沒了,但是我知道,其實,她生下來就這樣。她根本打不來架。後來她死了,不是因為打架,而是因為吃了壞掉的肉。一口壞了的肉就這麽讓她送了命。


    但她很黑。紳士說的另外那個莫德,他的莫德,是白皙漂亮的。但是當我想象她,我隻能想出一個纖瘦淺褐,沒有曲線的形象,就像廚房裏那把我用來練習給她穿胸衣的椅子。


    我試著行了一個屈膝禮,肩上的絲絨窗簾讓我動作笨拙,我又行了一個,我突然出汗了,是驚恐的冷汗。


    然後傳來了廚房門打開的聲音,樓梯上的腳步聲,接著是薩克斯比大娘叫我的聲音。我沒有回答。我聽到她去樓下那間睡房找我,一陣沉默後,她的腳步聲再次響起,上了通向閣樓的樓梯,燭光照進了閣樓。爬樓梯讓她有一點喘——隻是稍微有一點,她還是手腳靈活的,還是強壯的。


    “你在這兒啊,蘇。”她輕聲說,“就這麽一個人待著?”


    她看看周圍,看著我剛才看到的一切——硬幣、封蠟、紳士的靴子和皮箱。當她來到我身邊,把她溫暖幹燥的手放在我臉上,我開口說話——就像我被她嗬癢或者掐了,衝口而出的笑聲或喊叫那樣——我說:


    “要是我沒那本事呢,薩克斯比大娘?要是我幹不了這事呢?要是我沒了勇氣,讓你失望怎麽辦?我們是不是就該讓丹蒂去呢?”


    她搖搖頭,笑了。“好了。”她說。她帶我走到床邊,我們坐下,她把我的頭拉進懷裏,枕在她大腿上,將遮住我臉的窗簾推開,撫摩著我的頭發,“好了,沒事了。”


    “那兒很遠,不是嗎?”我抬眼望著她的臉。


    “也沒那麽遠。”她回答說。


    “我去了那兒,你會想我嗎?”


    她撥開卡在我耳邊的一縷頭發。


    “每分鍾都會想,”她輕聲說,“你是我的寶貝孩子,我能不擔心嗎?但是紳士在你身邊。我絕不會讓你和一個普通小混混一起去的。”


    至少這個是真的。但我的心還在狂跳。我又想到莫德,坐在自己房間歎息的莫德,等著我去解開她的束胸,在壁爐邊幫她烤暖睡衣。可憐的女人,丹蒂這麽說過。


    我咬了咬嘴唇,“這事兒我該做嗎,薩克斯比大娘?”我說,“這個圈套會不會太壞,太卑鄙了點?”


    她看著我,然後抬起眼,對窗外點了一下頭。她說,“我知道,她一定會去做,想都不用多想。我知道她心裏會怎麽想——如果看見你去做這事,她會有多擔心,會有多驕傲——但是,驕傲會勝過擔心。”


    這話讓我沉思。我們默默地坐著,直到我問了一個我從來沒問過的問題,這個問題,我在蘭特街生活了這麽多年,那麽多騙子和小偷,誰也沒問過。我壓低聲音,悄悄地問:


    “薩克斯比大娘,你說,人被吊死時會痛嗎?”


    她撫摩我頭發的手停住了。然後又開始撫摩,和之前一樣穩。她說:


    “我覺得,應該沒啥感覺,就覺得有條繩子套在脖子上。可能有點癢。”


    “癢?”


    “可能,還有點紮人吧。”


    她的手仍然撫摩著我的頭發。


    “那,腳踏板被打開的時候呢?”我說,“還是沒感覺嗎?”


    她動了動腿。“可能會猛抽一下吧,”她承認了,“打開腳踏板的時候。”


    我想到那些在馬販巷監獄被吊死的男人們,他們的確抽搐了。他們抽搐著,雙腳亂踢,像猴子似的。


    “但最後那一下來得很快,”她接著說,“我覺得,因為那麽快,能讓你死得幹淨痛快。而且,你知道吧,蘇,給女犯行刑的時候,他們會打不同的繩結,讓你完事快點。”


    我再次看著她。她把蠟燭放在了地上,燭光從下方照著她的臉,讓她的臉看起來有點腫,眼睛也顯出老態。我發抖,她就用手使勁搓著我裹著絲絨的肩膀。


    然後她仰起頭。“那是易布斯大叔的妹妹,她又發瘋了,”她說,“在叫媽媽。可憐的孩子,這麽叫了十五年了。唉,我也不想這麽說,蘇,但是,真得去死的話,死得幹淨痛快最好了,比別的死法強。”


    她這麽說著,對我眨了眨眼。


    她這麽說,似乎真是這麽想的。


    我有時想,她這麽說,是不是隻是出於好心。


    但我當時沒這樣想。我起身吻了她,把她撫摩過的頭發弄整齊;廚房又傳來大聲的關門聲,還有樓梯上重重的腳步聲,然後是丹蒂的聲音。


    “你在哪兒呢,蘇?你不來跳個舞嗎?易布斯大叔都有點急了,我們在那兒笑死了。”


    她的喊聲把一半嬰兒都吵醒了,這一半一哭又把另一半吵醒了。薩克斯比大娘說她要去看看他們,我也下樓去了。這次我跳舞了,紳士做我的舞伴。他抱著我跳華爾茲。他醉了,把我抱得很緊。約翰又和丹蒂一起跳,我們在廚房裏舞來撞去,跳了半個小時。紳士一直在嚷嚷,“約翰,來一個!”或者“上啊,小子!”易布斯大叔的口哨,中間隻停過一次,他在嘴上抹了點黃油,讓口哨聲甜美圓潤。


    我離開他們是在第二天中午。我把所有的東西都裝進那個帆布麵的箱子,穿著那條不起眼的褐色裙子,外麵加一件鬥篷,拉直了的頭發上戴著一頂無邊軟帽。我已盡全力學會了紳士在三天裏教我的東西。我記得我的生平,我的新名字——蘇珊史密斯。現在隻差一件事沒做了,我坐在廚房裏吃我在這兒的最後一餐時——也就是麵包和肉幹,肉幹太幹了,都粘在我牙齦上了——紳士做完了那件事。他從包裏拿出一張紙,一支筆和一些墨水,給我寫了一張品行證明。


    他一會兒就寫完了。當然,做假文件這事他是熟手。他把紙拿起來,等墨水幹,然後讀出了他寫的內容:


    “敬啟者。在下梅菲爾威克街艾麗斯鄧拉文,誠意推薦蘇珊史密斯小姐。”諸如此類,我已經不記得後麵寫的都是啥了,反正我覺得聽起來是對路的。他把紙鋪平,用女人那種花哨的字體簽上名,然後把它遞給薩克斯比大娘。


    “你覺得怎樣,薩大娘?”他微笑著說,“這能幫蘇得到那個職位吧?”


    但是薩克斯比大娘說,她不想評判。


    “這事你最清楚,孩子。”她說,眼睛望向別處。


    當然了,如果我們蘭特街的人要找人幫忙,是從來不會要求品行這玩意兒的,很可能更願意要沒品行的。從前有個小個兒姑娘來幫我們洗洗嬰兒尿布,擦擦地板什麽的,可她是個扒手。我們不能招那些正直姑娘上門,她們在家裏待上三分鍾就能看出我們做的是啥買賣,把我們全害了。我們不能冒這個險。


    薩克斯比大娘擺擺手不看那信,紳士自己再看了一遍,然後對我擠了擠眼,把它折起來,封好,放進我箱子。我吞下最後一口麵包和肉幹,把鬥篷扣好。隻有薩克斯比大娘一個人和我告別,約翰和丹蒂從來不會在一點前起床,易布斯大叔去了鮑爾城幫人撬保險櫃,一小時前他已經吻了我的臉道別,還給了我一先令。我戴上帽子。帽子也是不起眼的褐色,和裙子一個顏色。薩克斯比大娘幫我把帽子戴正。然後,她把手放在我臉上,對我微笑。


    “上帝保佑你,蘇!”她說,“你會讓我們富起來的!”


    但後來,她的微笑變苦了。我從來沒離開過她一天。她轉過身去,不讓我看到她落淚。


    “快帶她走,”她對紳士說,“快帶她走,別讓我看見。”


    於是紳士伸手攬住我的肩,帶我走出家門。他找了個男孩幫我提行李,跟在我們後麵。他計劃先帶我去出租車站,坐馬車到帕丁頓,在那兒送我上火車。


    那天天氣很糟。雖然如此,因為我很少有機會過河,我挺想一直走到南華克橋那邊去看看風景。我原以為從那兒可以看到倫敦全景,但是我們走得越遠霧越大,到了橋上是霧最濃的時候。你能看見聖保羅大教堂黑色的圓頂,河上的駁船,你能看見倫敦城裏所有黑暗的東西,卻看不見那些美麗的——那些美麗的東西不是消失了就是陰影籠罩。


    “想到下麵就是河,感覺真有點怪。”紳士說,他靠在車邊望著窗外,然後吐了一口唾沫。


    我們沒想到會起霧。這場霧讓交通工具慢得像爬。雖然我們找到了一輛馬車,但二十分鍾後我們就付了錢自己下車走路了。我本來想坐一點鍾那班火車,但現在,我們趕著穿過一個大廣場時,聽見一點的鍾聲敲響了,然後是一點一刻,然後一點半——無精打采的鍾聲像是受了潮,鍾裏那些零件都像被布包起來了似的,聽起來讓人快瘋掉了。


    “要不我們回去吧,”我說,“明天再來行嗎?”


    可紳士說莊園已經安排了馬車夫,在馬洛村等著接我的火車了。他覺得,哪怕我晚到,也總比不到好。


    但是,當我們終於到了帕丁頓,才發現,跟城裏的交通一樣,火車也都誤點延遲了。我們還要等一個鍾頭,車站管理員才會掛起布裏斯托爾班車的登車信號——那就是我要搭的火車,我要一直坐到梅登黑德,在那兒下車轉另一班車。我們站在嘀嗒作響的鍾下,煩躁不安,嗬氣暖手。車站裏點起了大燈,但湧入的霧氣混著水蒸氣,從一個拱架飄向另一個拱架,使燈光變得微弱。牆上還有為悼念阿爾伯特親王6去世而掛上的黑紗,已被鳥糞弄得汙跡斑斑。本來宏偉的地方,現在看起來陰沉壓抑。我們周圍當然全都是人,推推攘攘,罵罵咧咧地等著火車,小孩們和狗在他們腿間鑽來鑽去。


    紳士的腳趾被一輛經過的輪椅車壓了一下,他煩躁地罵了聲“我操”,彎腰擦幹淨靴上的灰土,站起身點了一支煙,然後咳嗽起來。他的衣領豎起,頭戴一頂寬邊軟帽,眼珠仿佛因為昨晚的菲利普酒還泛著黃。在那一刻,他絲毫不像那個能引起姑娘們瘋狂追捧的男人。


    他又咳嗽起來。“我操這破煙。”他一邊說,一邊從舌頭上拈走一條煙絲。他看到我的眼神,就換了臉色,“我操他媽這窮日子,一百遍——是吧,小蘇?很快,你和我就不用再過這種日子了。”


    我轉過頭不看他,什麽也沒說。昨晚我還跟他跳過一支快步華爾茲,現在,離開了蘭特街,離開了薩克斯比大娘和易布斯大叔,擠在一堆吵吵嚷嚷的陌生人中,對我來說他隻是另一個陌生人,我不想靠近他。我想,你算是誰啊。我差點又想說我們回去吧;但我知道,如果我說了,他隻會更煩躁,還可能發脾氣,所以,我就沒說。


    他抽完這支煙,又抽了一支。他去尿尿,然後我也去尿尿。尿完整理裙子時我聽到哨子響了。我從廁所回來,車站管理員已經發出登車通知,人群開始移動,人們冒著汗,急急地向停靠在站台邊的火車湧去。我們跟著人群向前,紳士帶我走到一節二等車廂,把我的行李遞給正在往車頂裝行李的男人。我在一個麵色蒼白、懷抱嬰兒的女人身邊坐下,她對麵是兩個農民模樣的粗壯漢子。我覺得她挺高興我坐在她身邊的,當然啦,我穿得這麽斯文秀氣,她哪知道——哈哈哈!——我是個波鎮小扒手。跟在我後麵上來的是一個男孩兒和他老爹,他爹手裏提著一個鳥籠,裏麵有隻金絲雀。那男孩在農夫身邊坐下,他老爹就坐在我身邊。車廂搖晃了一下,嘎吱作響,我們都仰起頭,望著天花板上因為行李搖晃碰撞而落下的灰塵和剝落的油漆片。


    車門在一分鍾後關上了。在上車的忙亂中,我顧不上再看紳士。他把我送上車後就轉身跟列車員說話去了。現在,他來到開著的車窗前對我說:


    “恐怕你要晚點很久才到了,蘇。不過我覺得馬車會在馬洛村等你的,我肯定他會等的。你也要這麽想,他會等的。”


    我立刻知道馬車是不會等的了。一陣難過和恐慌襲來,我衝口而出:


    “你和我一起來好嗎?你帶我去那宅子吧。”


    但是他怎麽能去呢?他一臉無奈地搖搖頭。那兩個農民,那個女人,那個男孩和他老爹都在看著我們——可能在猜我們說的宅子是個啥地方,在猜一個戴寬邊軟帽操這樣口音的男人,怎麽會跟一個穿成我這樣的女孩談事。


    然後行李員從車頂爬下來,哨聲再次吹響,火車猛地聳了一下,開動起來。


    紳士揮動帽子,跟著車走了一段,直到火車進入正常速度。我看見他停下來,轉身戴上帽子,翻起衣領,走了。車廂的吱嘎聲大起來,開始左右搖擺。那個女人和男人伸手抓住皮吊環,男孩兒把臉貼著窗玻璃,金絲雀把嘴靠在籠杆上,嬰兒哭了起來,哭了有半個鍾頭。


    最後,我對那女人說,“你就沒有琴酒嗎?”


    “琴酒?”她說,那副表情好像我說的是毒藥。她對我噘了噘嘴,然後扭身給我一個大脊背。不樂意跟我坐一起是吧,耍高傲的娘兒們。


    她和她抱的那孩子,還有那隻亂撲騰的鳥兒,還有後來睡著打呼嚕的老爹,還有後來折紙球玩的男孩,還有兩個後來抽煙、越來越煩躁的農民,還有那大霧,伴著這火車走走停停,最後,晚點兩個小時終於到了梅登黑德。我錯過了去馬洛村的車,隻有等下一班。這還不算,這趟行程更糟的是,我沒帶吃的出來,本來我們都以為我到布萊爾能趕上傭人的晚飯時間。吃了那頓麵包和肉幹午飯後,我就再沒吃上一口東西,幹肉渣還粘在我牙齦上。不過,七個鍾頭後在梅登黑德,我想起那個也覺得是美味了。這個車站不像帕丁頓車站有咖啡攤牛奶攤還有麵包店,這裏隻有一個小賣部,還打烊了。我坐在行李箱上,眼睛被霧熏得酸痛,我擤擤鼻子,手帕都被弄黑了。有個男的看見我這樣,過來對我笑著說,“你別哭啊。”


    “我沒哭!”我說。


    他眨眨眼,問我叫什麽名字。


    在城裏,調調情也不算個什麽事,但是,這兒可不是城裏。我沒搭理他。去馬洛村的車來了,我坐在車廂後麵,他坐在前麵,但他是對著我坐的——他花了大約一個鍾頭時間,對我擠眉弄眼。我記得丹蒂說過,有一次她坐火車,身邊坐了個男的,拉開褲襠對她露陽具,還叫她握著它,她還真握了,他給了她一英鎊。要是這男的叫我摸他的陽具,我不知道自己會怎樣——是尖叫呢,還是望別處呢,還是去摸呢。


    不過,我是去幹大事的,才不要這一英鎊!


    話說回來,這樣賺來的錢也很難花出手。丹蒂一直沒敢拿出來用,怕她爸看見了就知道她出去浪了。她把錢藏在一麵粉牆上一塊鬆動的磚後麵,在磚頭上做了一個隻有她自己知道的記號。她說,要等到她死的時候才會說出來,然後我們就可以用這一英鎊把她葬了。


    這個男的一直盯著我看,要是他真的拉開過褲襠,我也沒看見。最後他對我舉了舉帽子,下車去了。他下車後又過了很多個站,每個站都有人下車,沒有人上車。沿途的車站變得越來越小,越來越黑,到最後什麽都沒有了,隻剩一棵樹。外麵也什麽都看不見了,除了樹,樹後麵是灌木叢,再後麵就是霧,灰色的霧,不是褐色的。霧的上麵是黑色的夜空。當樹和灌木叢越來越稠密,當天黑得不能再黑時,火車最後一次停站,馬洛村到了。


    這裏除了我沒人下車。我是最後一個乘客。火車站員報了站名,然後過來幫我搬下行李箱。他說:


    “得有人幫你拿這個啊,沒人來接你嗎?”


    我跟他說本來是有人駕著馬車在這兒等我,接我去布萊爾莊園的。他問我指的是不是來取郵件的車,如果是,那車三個鍾頭前已經走了。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番。


    “你從倫敦來的吧?”他說,然後對坐在馬車上張望的車夫喊道,“她從倫敦來的,要去布萊爾。我跟她說了,布萊爾的郵車已經來過,走了。”


    “是啊,已經來過,走了。”馬車夫喊回來,“三個鍾頭前就已經來了,又走了。”


    我站在那兒,冷得發抖。這裏比我們那兒冷。又冷又黑,空氣聞起來有一種怪味兒,這兒的人呢——我不是說過嗎——都是些粗聲大氣的傻帽兒。


    我說,“這兒沒有出租車可以送我一程嗎?”


    “出租車?”站員說。他又對那個車夫喊道,“要出租車喲!”


    “出租車!”


    他倆一直笑到咳嗽起來。站員掏出手帕抹抹嘴,然後說,“我的娘哎,在馬洛村,要出租車!”


    “滾開!”我說,“你倆都給我滾遠點。”


    我提起行李箱就走了,向能夠望見一兩點燈光的地方走去,我猜那應該是村子的中心。站員說,“喂,小丫頭!我要告訴魏先生,看他會怎麽想——你帶著倫敦腔跑這兒來撒野——!”


    我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麽辦,我也不知道布萊爾離這兒有多遠。我根本不知道該走哪條路。倫敦遠在四十英裏以外,而且我很怕牛。


    不過,鄉下的路不像城裏的,這兒隻有四條路,最後都通向同一個地方。我開始向前走,大概走了一分鍾就聽到身後傳來馬蹄聲和車輪吱嘎聲。一輛馬車停在我身邊,車夫提起一盞燈,看著我的臉。


    “你就是倫敦來的蘇珊史密斯吧,”他說,“莫德小姐為你著急一整天了。”


    他上了些年紀,名叫威廉英克,是李先生的馬夫。他拿過我的行李箱,扶我坐進他身邊的座位,然後就趕馬出發了。車一動起來,迎麵撲來的風讓我發抖,他感覺到了,彎腰抓出一條呢毯子讓我蓋著腿。


    從這兒到布萊爾大約有六七英裏,他駕輕就熟,一邊駕車,一邊抽著煙鬥。我告訴他倫敦的大霧——就算到了晚上這鍾點,就算到了這地方,都還有些薄霧,又告訴他火車晚點的事。


    他說:“倫敦就這樣,大霧出名的,不是嗎?你以前來過鄉下嗎?”


    “沒怎麽來過。”我說。


    “你在城裏做女傭的吧?上一個東家家裏好嗎?”


    “還不錯。”我說。


    “當小姐的貼身女仆的話,你說話還真不客氣,”他說,“去過法國嗎?”


    我頓了一下,用手把毯子拉平。


    “一兩次吧。”我說。


    “法國男人都是小矮個兒,是不是?我覺得他們都是小短腿。”


    說真的,我隻認識一個法國人——一個入室竊賊,他們都叫他德國佬傑克,我也不知道為什麽。他個子挺高的。但是,為了討英克歡喜,我說:


    “是有點矮。”


    “我估計就是。”他說。


    一路上很安靜也很黑,我覺得這馬蹄聲,車輪轉動聲,我們的說話聲,傳過了空曠的原野。然後,我聽到,就在附近,傳來緩慢的鍾聲——那聲音在我聽來悲悲淒淒的,不像倫敦的鍾聲那麽歡快。鍾聲響了九下。


    “這就是布萊爾鍾聲,整點報時。”威廉英克說。


    然後我們就沉默了,不一會兒到了一堵高高的石牆,我們沿著它旁邊的路前行。很快,牆變成了一個大拱門,我看到門後麵一幢灰色房子的屋頂,還有帶著尖角的窗戶,一半都被常春藤掩埋了。我覺得這算得上是個大宅,但沒有紳士說得那麽宏偉,也沒他說得那麽陰森。威廉英克放慢了車速,我正準備把毯子拿開,伸手去拉箱子時,他說:


    “等等,親愛的,我們還有半英裏路呢!”然後,他對提著燈走出來開門的那個人叫道:“晚安,麥克,我們過去你就關門吧。這就是史密斯小姐,瞧,平安到達了。”


    我以為是布萊爾的那個房子,原來隻是門房!我傻眼了,什麽也沒說。我們經過門房,在兩排光禿禿的黑暗的樹木間行進,樹隨著路拐彎,下了一個斜坡,空氣又厚重起來——剛才在開闊的鄉村道路上,空氣似乎清新了一些。這空氣那麽濃,我甚至能感覺到它粘在我臉上,睫毛上,嘴唇上,我閉上了眼睛。然後,濕氣過去,我睜眼再看,路又爬升上來,我們已經離開了樹木間的道路,來到一片沙石地上。在這兒,在一片濃霧中,突兀地矗立著一幢大屋,窗戶不是黑著就是緊閉著,牆身爬滿死氣沉沉的爬山虎。一兩根煙囪裏飄著幾縷纖細的灰煙——這就是布萊爾,莫德的大宅,以及從現在起,我的家。


    我們沒從正麵進去,而是走了側麵小路,從旁邊繞到後麵。後麵有一個亂糟糟的院子,幾間小外屋,還有門廊,到處是黑乎乎的牆壁,緊閉的窗戶,我還聽到幾聲狗叫。房子的高處嵌著一個白底圓盤、黑色指針的鍾,我在外麵聽到的就是它敲出的鍾聲。威廉英克在鍾下停住馬,扶我下車。一扇門開了,一個女人站在那裏看著我們。因為冷,她雙手緊抱著胸。


    “這是斯泰爾斯太太,聽到馬車聲就出來了。”威廉說。我們走過院子來到她身邊。我好像看到我們頭頂上的一個小窗裏,有一點燭光閃了一下,但很快就熄了。


    這道門裏麵是一條過道,通向一個燈火通明的大廚房,有蘭特街那個廚房的五倍大,粉刷過的牆上整齊地掛著成排鍋具,天花板的橫梁上掛著幾隻兔子。在抹得幹幹淨淨的大餐桌旁,坐著一個男孩,一個女人,還有三四個女孩——當然,他們都在盯著我。女孩們在研究我的帽子和鬥篷的樣式。她們的衣服圍裙都是仆人裝,我就不費時間去研究了。


    斯泰爾斯太太說:“好了,你可真是遲得不能更遲了。再晚點你就要在村子裏過夜了。我們這兒收工很早的。”


    她大概五十歲的樣子,頭戴一頂白色有褶邊的帽子,說話不帶正眼看人。她腰帶上掛著一串鑰匙,簡單的老式鑰匙,我隨便就能複製其中任何一把。


    我對她行了半個屈膝禮,沒稀罕跟她說——其實可以說的——我沒在帕丁頓半途回去她就該謝天謝地,我還真希望我回去了。我沒跟她說,隨便是誰,要是跟我一樣花那麽多時間才離開倫敦四十英裏,就證明了他根本不應該離開倫敦。可我沒這麽說。我說的是:


    “確實是啊,我真的很感激,那兒還有馬車在等我。”


    聽了我說話,餐桌邊的女孩們哧哧地笑了起來。她們身邊那個女人——原來她是廚娘——站起身去給我弄一個晚餐盤。威廉英克說:


    “史密斯小姐是從倫敦一個富貴人家來的,斯泰爾斯太太,她還去過幾次法國。”


    “是嗎?”斯泰爾斯太太說。


    “也就一兩次。”我說。現在他們個個都以為我在吹牛了。


    “她說那兒的小夥子們都是短腿。”


    斯泰爾斯太太點了一下頭。女孩兒們又哧哧笑,其中一個小聲說了點啥,讓那個男孩臉紅了。然後我的晚餐端來了,斯泰爾斯太太說:


    “瑪格麗特,把這個端到我房裏去。史密斯小姐,我應該帶你去洗洗臉洗洗手。”


    我以為她是要帶我去一下茅房,於是答應說好。她遞給我一支蠟燭,帶我穿過一條短短的過道,來到一個院子裏。那兒有一個小土房子,釘子上插著些紙。


    然後她帶我去了她自己的小房間,房間裏有一個壁爐架,上麵放著白色的蠟製花,一個相框,裏麵是一張水手的照片。我猜那就是出海去了的斯泰爾斯爺爺吧,還有一張畫,畫著黑頭發的天使,我猜那是斯泰爾斯先生,上天堂了吧。她坐在那兒看我吃晚餐。晚餐是碎羊肉,黃油麵包。你可以想象,餓成那樣的我是如何風卷殘雲把它們吞下肚的。我吃的時候,傳來我剛才已經聽過的緩慢的鍾聲,九點半。我說:


    “這鍾整晚都會響嗎?”


    斯泰爾斯太太點點頭,“整晚,還有整天,每逢整點和半點。李先生喜歡日子過得有規有矩,慢慢你就會知道了。”


    “那李小姐呢?”我一邊抹走嘴角的麵包屑一邊問,“她喜歡怎樣?”


    她把圍裙拉整齊,答道:“她舅舅喜歡怎樣,李小姐就喜歡怎樣。”


    然後她動了動嘴唇,又說道:


    “史密斯小姐,你要知道,李小姐雖說是這莊園的女主人,她也隻是個小姑娘,傭人們有事不是去找她,而是來跟我報告的。我當管家這麽多年,給自家小姐找個貼身女仆這種事還做不了嗎?但是呢,就算管家也得聽小姐的,在這事上莫德小姐不尊重我,太不尊重我了。她這年紀的小姑娘這麽做,很不明智。好吧,我們拭目以待吧。”


    我說:“我肯定莫德小姐決定的事,會一帆風順的。”


    她說:“是我管著一大群傭人,我會讓事情一帆風順。我們這兒是管得井井有條的,史密斯小姐,我希望你能習慣。我不知道你的上一家是個什麽情況,不知道在倫敦做小姐的貼身女仆都有什麽職責,我從沒去過倫敦,”——她沒去過倫敦!——“所以就不說什麽了。但是,你要是會照應這兒別的姑娘,她們也肯定會照應你的。至於男仆和馬房小廝們,如果不是工作必要,你就盡量別跟他們有太多瓜葛……”


    她就這麽說了大概有一刻鍾——而且從頭到尾,跟我剛才說的一樣,就沒直視過我。她告訴我宅子裏哪些地方我可以去,在哪兒吃飯,可以拿多少糖,多少啤酒,我的內衣褲什麽時候送去洗。莫德小姐茶壺裏煮的茶,按我上一任的習慣,可以給廚房裏的姑娘們喝,莫德小姐房裏燒剩的蠟燭頭也是,可以給魏先生。魏先生知道有多少蠟燭頭,是他負責給燭台插蠟燭的。軟木塞留給查爾斯,骨頭和肉皮給廚娘。


    “莫德小姐洗手台上的香皂碎,那些太幹了不能再粘回去的,你可以自己留著。”


    傭人們就是這樣——總是想方設法給自己搞點小實惠。那點兒破蠟燭頭和香皂,說得我好像稀罕似的!以前還不覺得,現在我算是明白了,追求三千鎊是種什麽感覺。


    然後她說,我要是吃好晚餐了,她願意帶我去我的房間。但她說,我必須輕手輕腳,李先生喜歡家宅寧靜,聽不得一點動靜,莫德小姐性子跟他一樣,休息時受不得打擾驚嚇。


    她這麽說完,自己拿起燈,我也拿著我的蠟燭,跟著她經過一條走廊,走上黑魆魆的樓梯。“這是傭人通道,”我們一邊走她一邊說,“你必須走這條道,除非莫德小姐另有吩咐。”


    我們越往上走,她的說話聲和腳步聲越輕。終於,爬上三段樓梯之後,她帶我來到一道門前,悄聲說這就是我的房間。她把手指舉到嘴唇前,慢慢地扭動了門把手。


    我從來沒有過自己的房間,我也不是特別想要。不過,既然現在要有,這間也行吧。這是一個簡陋的小房間,要是有一兩個花環,或者幾個石膏狗雕飾,會好得多。壁爐架上放著一麵鏡子,壁爐前有一塊小地毯。床邊放著我的帆布行李箱,一定是威廉英克把它搬上來的。


    床頭邊有一道門,關得嚴嚴的,沒有插鑰匙。“這門通哪兒啊?”我問斯泰爾斯太太,心想它應該是通往過道或者儲藏室什麽的。


    “通往莫德小姐的房間。”她說。


    “莫德小姐就在這裏麵,在床上睡覺嗎?”我說。


    也許我說話的聲音太大,斯泰爾斯太太顫抖了一下,好像我在尖叫或者弄響了撥浪鼓。


    “莫德小姐睡眠很差,”她小聲說,“她要是半夜驚醒,會叫貼身女仆去她的房間。她現在不會叫你,因為你還是個生人。我現在在她門外放了把椅子,安排瑪格麗特坐在那兒。明天早上瑪格麗特來給她送早餐,然後,你就要做好準備,等她召見。”


    她說她希望莫德小姐喜歡我。我說,我也是。


    然後她就走了。她輕手輕腳走到門邊,停了一下,摸了摸腰上的鑰匙。我看見這動作,心一下就涼了,她看上去完全像一個獄卒啊。我脫口而出:


    “你不是要把我鎖在這兒吧?”


    “把你鎖在這兒?”她皺起眉頭說,“我鎖你幹嗎?”


    我說我也不知道。她上下打量了我一番,正了正腦袋,關上門走了。


    我舉起大拇指。好運!我想。


    我在床上坐下。床很硬,我不知道他們換過床單鋪蓋沒有,上一任可是有猩紅熱的啊。這裏太黑,看不清楚。斯泰爾斯太太帶走了她的燈,我把蠟燭放在地上,風吹得火苗上下亂竄,弄得黑影到處晃動。我解開鬥篷的扣子,但還是把它披在肩上。這一天的奔波和寒冷,讓我全身發痛,吃得太晚的羊肉也開始在胃裏翻攪。現在是十點鍾。以前在家裏,我們總是嘲笑那些十二點前上床睡覺的人。


    我想,現在跟進監獄也差不多了。監獄還熱鬧點。在這兒,隻有可怕的寂靜。仔細聽聽,這寂靜簡直刺耳。你走到窗邊去往下一看,高得嚇死人,外麵的院子和馬棚也黑得嚇死人。再外麵,就是一片死寂,悄無聲息。


    我想起剛才和威廉進門時看見的,某個窗口那一點燭光。我想,那是哪個窗口呢?


    我打開行李箱,看看我從蘭特街帶來的那些東西——可是,沒有一件是真正屬於我的,這些不過是紳士讓我帶的胸衣和內衣。我脫下裙子,有那麽一小會兒,把它貼在臉上。這裙子也不是我的,但我發現了丹蒂在上麵修補的接縫,就去聞著它,我覺得,她的針腳在裙子上留下了氣味,那是約翰的狗皮大衣的味道。


    我想到薩克斯比大娘用豬頭肉和骨頭煮的湯,想到他們都坐在餐桌前喝著湯,也許在想著我,也許根本在想別的事了。我想到這一切,覺得好荒唐。


    如果我是個愛哭的姑娘,想到這裏,應該已經哭了。


    但我從來不是個愛哭的姑娘。我換上睡衣,又把鬥篷穿在外麵,沒脫襪子,腳上仍穿著解開鞋帶的鞋。我看著床頭邊的那道門,還有門上的鑰匙孔,猜想著莫德是不是在她那邊插了鑰匙,是不是從那邊鎖上了。我想,要是從鑰匙孔裏望過去,會看到什麽?誰能想到這個,還忍得住不做?我躡手躡腳走過去,彎下腰,貼近鑰匙孔,我隻看見一點微弱的光線,一團陰影——除此之外什麽都看不見,沒有什麽睡著的或者驚醒的姑娘,什麽都沒有。


    我又想,我能不能聽到她的呼吸呢?我站起身,屏住氣,把耳朵緊貼在門上。我聽到自己的心跳,還有血管裏血液流動的轟鳴聲。我還聽到一點細微的聲響,那肯定是木頭裏蟲子爬動的聲音。


    我這麽聽了大約有一兩分鍾,除了這些,就什麽聲音都沒有了。我放棄了。我脫掉鞋襪,爬上床,床單鋪蓋又冷又潮,就像濕麵皮。我把鬥篷鋪在身下,為了暖和點,也為了要是半夜有人闖進來,我要跑路的話,立馬抓得著衣服。這種事誰也說不準。蠟燭我留著沒熄。要是魏先生嫌少了一個蠟燭頭,他就自認倒黴去吧。


    就算是扒手,也有軟弱的地方。陰影跳動著,濕麵皮似的被子還是那麽冷,大鍾敲過了十點半——十一點——十一點半——十二點。我躺在那裏發抖,滿心裏想念的是薩克斯比大娘,是蘭特街,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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