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當養成係變成黑蓮花10
快穿:當惡役手握攻略劇本 作者:穗穗黏黏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傻子家裏沈遇之已經來過一次,如今對這股惡臭的味道也算熟悉,隻是比起當初,血腥味愈發濃厚了一些。
推開門,一隻金毛的屍體出現在屋子正中央,一旁還擺著一張與吳勝腹中一模一樣的卡片,隻不過上麵的字變了。
【漏網之魚,豬狗不如。
——兔子】
仍舊是有一個兔子的圖案,卡片上的兔子笑嘻嘻,像是在嘲笑警方的無能。
漏網之魚是什麽意思?是指殺了吳勝後,也要將這個從犯殺死嗎?
但屋子裏隻有一具狗的屍體,哪有傻子?
沈遇之的視線凝在那具金毛的屍體上,當初來到傻子屋裏,傻子就已經虐殺了這隻狗,而現在的金毛身上卻看不出血跡,甚至一雙眼睛格外明亮,隻是一動不動。
眼睛?
沈遇之蹲下,將手電筒的燈打開,直直照著那雙眼睛。
一雙黝黑而驚懼的眼睛,直勾勾盯著沈遇之,這哪裏是什麽狗眼睛,分明就是人的眼睛!
當初吳勝屍體上消失的眼球有了下落。
那這具金毛犬的狗皮中藏著什麽東西,就不言而喻了。
沈遇之隔著屍體還有一米的距離,就能嗅到濃濃的腥臭味,夾雜著血腥味。
“凶手已經將傻子分屍,一點一點塞到狗皮裏,在屋子裏,我們還找到了很多具收藏起來的狗皮以及琥珀膽堿,傻子平常殺了不少狗。”
傻子一個人,無父無母,鄰居又不敢靠近他,為什麽能活下來,或許就是靠著吃狗肉。
用裝有琥珀膽堿的毒針將小區裏的狗毒暈,再用袋子裝到自己家裏一點點感受虐殺的快感,最後將狗肉吃掉。
“這個兔子,有些許羊頭判官的風格,又不太一樣。”
韓城點點頭。
羊頭判官給自己的定位是“除惡揚善”,但現在“兔子”的作案手法更傾向於表演型,“作秀”的因素更多,並不是完全模仿羊頭判官。
比起吳勝那拙劣的模仿,如今這忽然出現的兔子要縝密許多,不僅會利用槍擊案讓傻子被驚嚇到借機逃離,更是拿捏準了韓城三人的行動時間。
就好像......一直在盯著他們。
沈遇之眸子微眯,猛地起身朝窗簾邊走去,灰色窗簾隻拉開了一小截,他走過去看向窗外,感受到鏡片的折射,朝著對麵樓層的天台看去,果然看到了一架望遠鏡和一個模糊的人影!
是兔子!
沈遇之留下一句“找到了”,便飛快轉身朝著樓下走去。
這裏是居民樓,窗外都有防盜窗,沈遇之可不能“故技重施”,像往常那樣直接跳下去。
“什麽找到了?”
喬頌恩還沒反應過來,一旁的韓城麵色一變,也急匆匆跟著沈遇之的身影跑下去。
表演型人格的犯罪,通常會將犯罪現場布置為像展覽館裏的藝術品,卡片便是對藝術品的介紹。
這種人犯罪,更喜歡不停欣賞自己的作品,也很期待警方看到這“藝術品”時的感受。
第一次吳勝的案件,是有人打了匿名電話,電話對麵也是機械合成的聲音,而第二次犯罪,就是刻意引導警察回到傻子家裏發現屍體。
但沈遇之還是覺得有些許奇怪,這兩起案件似乎都辦得有些匆匆忙忙,並沒有達到完美意義上的“藝術品”標準。
這個犯人似乎別有用意。
沈遇之的速度很快,韓城險些就跟不上,跨越一棟樓的距離再加上爬樓,竟然隻花了短短兩分鍾。
空無一人的樓道,沈遇之止步,看著忽然出現的身影。
“兔子。”
來人戴著一個有些許滑稽的兔子頭套,兔子笑嘻嘻的,隻不過那雙豎起來的耳朵上插滿了無數鋼針,鮮紅的眼睛直勾勾盯著沈遇之。
這棟樓的五六樓還沒有出售,因此這裏空無一人。
“兔子?你們警方給我取名為兔子嗎。”
兔子的聲音有些許尖銳和滑稽。
“憑什麽未羊的名字就那麽好聽?羊頭判官,雖然聽著有點傻乎乎的,但比兔子可好聽多了!”
兔子似乎很不滿警方給他起的名字,而現在,他麵對一位高級刑警,居然還有空吐槽自己的名字。
“算了,不計較這個了。既然你追過來了,那你就是韓警官?額......我還以為年紀會很大呢,沒想到看著還挺年輕的,未羊就是被你抓的?”
而這時,韓城也急匆匆趕來,胸膛劇烈起伏。
“你就是兔子?”
被連著問了兩次,兔子明顯有些生氣了,說話的語調更高了一些。
“正式介紹一下,在下卯兔,再叫我兔子我可就要生氣了哦。”
卯兔的尾音拉長,說話的聲音聽著也年輕,完全看不出是個連續殺人犯,手法還極其狠毒。
卯兔,未羊......是十二生肖?
“你在模仿羊頭判官作案?”
韓城繼續問道,眼神快速掃過卯兔的身體,尋找身上是否帶了什麽攻擊性道具,順便一點一點朝著他那邊移動。
“模仿?!”
卯兔再次被激怒,發得火比上次還要大。
“我有什麽好模仿他的!那個自首的蠢貨也配讓我模仿嗎!”
卯兔似乎有些精神不穩定,身子顫抖起來。
“未羊哪裏比得上我!他已經是個老東西了,執迷不悟,該死,你居然敢說我是模仿他!”
見卯兔這副模樣,韓城也悄悄握緊了手中的槍,如今三人之間的距離不過是一層樓梯。
“既然你不是模仿羊頭判官,那你為什麽要殺吳勝和傻子。”
沈遇之繼續發問。
“為什麽殺他們?那當然是他們該死,如果不是他們,今天本應該是我亮相的日子!是我卯兔出現在大眾麵前的日子!
結果那兩個蠢貨!居然借著未羊的名頭去殺人,把所有的目光都吸了過去!
今天本應該是最完美的日子!他們破壞了我期待已久的計劃,破壞了我最完美的展覽日,不就該死嗎!”
說到最後,卯兔的聲音幾乎已經是在尖叫,瘋瘋癲癲。
亮相。
沈遇之將這個詞默默記下。
卯兔的話顛倒淩亂,根本聽不明白是什麽意思,但至少能確定他不是為了給王蔓報仇才殺了那兩個人。
韓城輕輕用胳膊碰了碰沈遇之,沈遇之了然,在卯兔還在發瘋的時候便衝上去!
“哼,告辭。”
卯兔罵了一句,反應速度相當快,竟是從還沒有封起來的窗戶處跳下去!
這一幕似曾相識,隻不過當初是沈遇之,現在是卯兔。
推開門,一隻金毛的屍體出現在屋子正中央,一旁還擺著一張與吳勝腹中一模一樣的卡片,隻不過上麵的字變了。
【漏網之魚,豬狗不如。
——兔子】
仍舊是有一個兔子的圖案,卡片上的兔子笑嘻嘻,像是在嘲笑警方的無能。
漏網之魚是什麽意思?是指殺了吳勝後,也要將這個從犯殺死嗎?
但屋子裏隻有一具狗的屍體,哪有傻子?
沈遇之的視線凝在那具金毛的屍體上,當初來到傻子屋裏,傻子就已經虐殺了這隻狗,而現在的金毛身上卻看不出血跡,甚至一雙眼睛格外明亮,隻是一動不動。
眼睛?
沈遇之蹲下,將手電筒的燈打開,直直照著那雙眼睛。
一雙黝黑而驚懼的眼睛,直勾勾盯著沈遇之,這哪裏是什麽狗眼睛,分明就是人的眼睛!
當初吳勝屍體上消失的眼球有了下落。
那這具金毛犬的狗皮中藏著什麽東西,就不言而喻了。
沈遇之隔著屍體還有一米的距離,就能嗅到濃濃的腥臭味,夾雜著血腥味。
“凶手已經將傻子分屍,一點一點塞到狗皮裏,在屋子裏,我們還找到了很多具收藏起來的狗皮以及琥珀膽堿,傻子平常殺了不少狗。”
傻子一個人,無父無母,鄰居又不敢靠近他,為什麽能活下來,或許就是靠著吃狗肉。
用裝有琥珀膽堿的毒針將小區裏的狗毒暈,再用袋子裝到自己家裏一點點感受虐殺的快感,最後將狗肉吃掉。
“這個兔子,有些許羊頭判官的風格,又不太一樣。”
韓城點點頭。
羊頭判官給自己的定位是“除惡揚善”,但現在“兔子”的作案手法更傾向於表演型,“作秀”的因素更多,並不是完全模仿羊頭判官。
比起吳勝那拙劣的模仿,如今這忽然出現的兔子要縝密許多,不僅會利用槍擊案讓傻子被驚嚇到借機逃離,更是拿捏準了韓城三人的行動時間。
就好像......一直在盯著他們。
沈遇之眸子微眯,猛地起身朝窗簾邊走去,灰色窗簾隻拉開了一小截,他走過去看向窗外,感受到鏡片的折射,朝著對麵樓層的天台看去,果然看到了一架望遠鏡和一個模糊的人影!
是兔子!
沈遇之留下一句“找到了”,便飛快轉身朝著樓下走去。
這裏是居民樓,窗外都有防盜窗,沈遇之可不能“故技重施”,像往常那樣直接跳下去。
“什麽找到了?”
喬頌恩還沒反應過來,一旁的韓城麵色一變,也急匆匆跟著沈遇之的身影跑下去。
表演型人格的犯罪,通常會將犯罪現場布置為像展覽館裏的藝術品,卡片便是對藝術品的介紹。
這種人犯罪,更喜歡不停欣賞自己的作品,也很期待警方看到這“藝術品”時的感受。
第一次吳勝的案件,是有人打了匿名電話,電話對麵也是機械合成的聲音,而第二次犯罪,就是刻意引導警察回到傻子家裏發現屍體。
但沈遇之還是覺得有些許奇怪,這兩起案件似乎都辦得有些匆匆忙忙,並沒有達到完美意義上的“藝術品”標準。
這個犯人似乎別有用意。
沈遇之的速度很快,韓城險些就跟不上,跨越一棟樓的距離再加上爬樓,竟然隻花了短短兩分鍾。
空無一人的樓道,沈遇之止步,看著忽然出現的身影。
“兔子。”
來人戴著一個有些許滑稽的兔子頭套,兔子笑嘻嘻的,隻不過那雙豎起來的耳朵上插滿了無數鋼針,鮮紅的眼睛直勾勾盯著沈遇之。
這棟樓的五六樓還沒有出售,因此這裏空無一人。
“兔子?你們警方給我取名為兔子嗎。”
兔子的聲音有些許尖銳和滑稽。
“憑什麽未羊的名字就那麽好聽?羊頭判官,雖然聽著有點傻乎乎的,但比兔子可好聽多了!”
兔子似乎很不滿警方給他起的名字,而現在,他麵對一位高級刑警,居然還有空吐槽自己的名字。
“算了,不計較這個了。既然你追過來了,那你就是韓警官?額......我還以為年紀會很大呢,沒想到看著還挺年輕的,未羊就是被你抓的?”
而這時,韓城也急匆匆趕來,胸膛劇烈起伏。
“你就是兔子?”
被連著問了兩次,兔子明顯有些生氣了,說話的語調更高了一些。
“正式介紹一下,在下卯兔,再叫我兔子我可就要生氣了哦。”
卯兔的尾音拉長,說話的聲音聽著也年輕,完全看不出是個連續殺人犯,手法還極其狠毒。
卯兔,未羊......是十二生肖?
“你在模仿羊頭判官作案?”
韓城繼續問道,眼神快速掃過卯兔的身體,尋找身上是否帶了什麽攻擊性道具,順便一點一點朝著他那邊移動。
“模仿?!”
卯兔再次被激怒,發得火比上次還要大。
“我有什麽好模仿他的!那個自首的蠢貨也配讓我模仿嗎!”
卯兔似乎有些精神不穩定,身子顫抖起來。
“未羊哪裏比得上我!他已經是個老東西了,執迷不悟,該死,你居然敢說我是模仿他!”
見卯兔這副模樣,韓城也悄悄握緊了手中的槍,如今三人之間的距離不過是一層樓梯。
“既然你不是模仿羊頭判官,那你為什麽要殺吳勝和傻子。”
沈遇之繼續發問。
“為什麽殺他們?那當然是他們該死,如果不是他們,今天本應該是我亮相的日子!是我卯兔出現在大眾麵前的日子!
結果那兩個蠢貨!居然借著未羊的名頭去殺人,把所有的目光都吸了過去!
今天本應該是最完美的日子!他們破壞了我期待已久的計劃,破壞了我最完美的展覽日,不就該死嗎!”
說到最後,卯兔的聲音幾乎已經是在尖叫,瘋瘋癲癲。
亮相。
沈遇之將這個詞默默記下。
卯兔的話顛倒淩亂,根本聽不明白是什麽意思,但至少能確定他不是為了給王蔓報仇才殺了那兩個人。
韓城輕輕用胳膊碰了碰沈遇之,沈遇之了然,在卯兔還在發瘋的時候便衝上去!
“哼,告辭。”
卯兔罵了一句,反應速度相當快,竟是從還沒有封起來的窗戶處跳下去!
這一幕似曾相識,隻不過當初是沈遇之,現在是卯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