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決定相愛,慎重一點,對雙方都更好。
遠處星河滾燙,你是人間理想 作者:南鹿肥魚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一度失去但慶幸又恢複了愛的能力。
我昨晚和朋友喝酒。
聽她講了她上段感情的經曆,四年前她讀大一認識了前任,從剛開始聊天,到後來前任每天開幾十公裏的車去找她見麵。
他倆談了大概三年吧,前任比她年紀大點,帶她吃飯喝酒到處玩,還去見她爸媽,前任媽媽還總來給他們做飯,我朋友當時覺得一切都是那麽美好,直到她在前任的手機裏發現和別人曖昧的聊天記錄,可盡管如此她還是選擇原諒。
我聽到這就覺得不可思議,問她為啥不在當時就分手,她說她也提過分手,但前任的道歉態度太誠懇了,他們談了這麽久,她舍不得前任對她的好。
可大家都清楚的,出軌隻有零次和無數次,不久就又在前任手機裏發現了他和別人聊騷,甚至去外地見那個人,過年時有天晚上我朋友問他在哪,他說在家,我朋友淩晨四點打車一百多公裏從老家去鄭州他家敲門,前任又說在公司,我朋友就跑去他公司找他,果不其然當時他正在外地見其他人。
我朋友鄭重說分手,前任死活不同意,給她下跪苦苦哀求,在她麵前痛哭流涕做保證,甚至還和她簽了協議說如果再出現這種情況就給我朋友三十萬,倆人甚至還去了律師所公證蓋章。就這樣拖拉了半年多,可我朋友始終沒辦法忘卻這些事,最後還是分開了。
經常有人問我,對象出軌該不該原諒,我總回答看你能接受怎樣的結果再做決定,但其實心裏還是希望他們能果斷離開,因為原諒和寬容都是以折磨自己為代價的,這太痛苦了。
哪怕過去了,但你永遠不會忘記這件事,就像童話中兩個貪心人挖地下的財寶,結果挖出一個人的骸骨,雖然迅速埋上了,甚至在上麵種了樹,栽了花,但都清楚地知道底下埋的是什麽。看見樹,看見花,想的卻是地下的那具骸骨。
記得《飄》裏的白瑞德說過一句話:
我從來不是那樣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們湊合在一起,然後對自己說這個修補好了的東西跟新的完全一樣。
一樣東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寧願記住它最好時的模樣,而不想把它修補好,然後終生看著那些碎了的地方。
如果可以,希望我們永遠保有果斷離開的勇氣。
其實我們這個年紀談戀愛,就是要做選擇的。
有人會跟自己不太喜歡的,但對自己好得不得了的人在一起。
有人會跟自己非常喜歡的,但他對你又未必誠懇的人在一起。總要有一方的殷勤,拉動另一方的垂愛,隻有極端小概率的人,會是彼此情投意合的成分一樣多。
哪一種更幸福呢?分不出來的。
隻是我覺得,大家都應該在正式開始一段關係前想想清楚,你真的喜歡對方嗎?還是僅僅由於最近無聊了。你真的欣賞對方嗎?還是僅僅需要一個人做你的貼身觀眾,滿足你的好奇心、矜貴感與表演欲。
你可以在沒有多麽喜歡和欣賞對方時突然開始一段感情,但你也要知道,這是對對方的不公。
更何況,你可能會在遇見了自己真正喜歡的人過後,才突然發現——原來之前的不叫作喜歡。
這多殘忍。
我還是希望這個世界上,更多的相愛,是源於真正的互相喜歡與欣賞,而不是一方吃定了,可以享受另一方的追捧。
如果決定相愛,慎重一點,對雙方都更好。
我覺得戀愛這件事其實是限量的奢侈品,奢侈的不是使用次數,而是愛的能力,愛情也同樣存在邊際效用遞減規律,反反複複的過程多了,耐心,熱情,真誠,都會消失殆盡。
前天朋友說,他現在蠻後悔的一件事兒就是年輕的時候以為自己有大把的時間和空間和談戀愛,不斷更換對象,不斷斷舍離,其實現在讓他選,他會一開始就選定一個可以一直走下去的人。
但很多人之前很難懂,以為時間還長,以為未來還遠,以為心力尚存,換個人比磨合方便。
後來就會曉得,那些曾為之痛哭過的,狂喜過的,輾轉反側過的時刻,都是限時限量,不會再有的人間好光景。
現在已經慢慢意識到,我們將會麵對的大多數的關係,大多數的模式,大多數的對象,都沒有什麽根本性的差異。
這些道理聽別人講過很多遍,聽到的當下也完全能夠理解,但奇妙的地方就在這裏,該走的彎路還是一米都不會少走,隻有自己走過了,才能真正體會到它並不會隨著個體差異產生什麽改變,它就是無可辯駁的真理。
曾經以為自己是人生體驗派,享受全心投入的過程,但長大之後就明白,每成長到一個階段,對愛情的理解就會大不相同。
我在20出頭的時候就已經深刻體會到,比起別人喜不喜歡我,我又喜不喜歡誰,我喜不喜歡我自己,才是最緊要的事情。
愛的次數有限額。不要揮霍,不要隨意,不要任性。
下一次決定進入一段關係,一定會是因為完全篤定,完全信任,隻奔赴最後的結果而去。
慢一點,不要急,踏實的互相了解,不要非黑即白,不要過度投入,不要浪費愛的能力。
比起強烈的心動,長長久久的陪伴,踏踏實實的互相依靠,平凡人間裏安靜相守,才最值得珍惜。
我昨晚和朋友喝酒。
聽她講了她上段感情的經曆,四年前她讀大一認識了前任,從剛開始聊天,到後來前任每天開幾十公裏的車去找她見麵。
他倆談了大概三年吧,前任比她年紀大點,帶她吃飯喝酒到處玩,還去見她爸媽,前任媽媽還總來給他們做飯,我朋友當時覺得一切都是那麽美好,直到她在前任的手機裏發現和別人曖昧的聊天記錄,可盡管如此她還是選擇原諒。
我聽到這就覺得不可思議,問她為啥不在當時就分手,她說她也提過分手,但前任的道歉態度太誠懇了,他們談了這麽久,她舍不得前任對她的好。
可大家都清楚的,出軌隻有零次和無數次,不久就又在前任手機裏發現了他和別人聊騷,甚至去外地見那個人,過年時有天晚上我朋友問他在哪,他說在家,我朋友淩晨四點打車一百多公裏從老家去鄭州他家敲門,前任又說在公司,我朋友就跑去他公司找他,果不其然當時他正在外地見其他人。
我朋友鄭重說分手,前任死活不同意,給她下跪苦苦哀求,在她麵前痛哭流涕做保證,甚至還和她簽了協議說如果再出現這種情況就給我朋友三十萬,倆人甚至還去了律師所公證蓋章。就這樣拖拉了半年多,可我朋友始終沒辦法忘卻這些事,最後還是分開了。
經常有人問我,對象出軌該不該原諒,我總回答看你能接受怎樣的結果再做決定,但其實心裏還是希望他們能果斷離開,因為原諒和寬容都是以折磨自己為代價的,這太痛苦了。
哪怕過去了,但你永遠不會忘記這件事,就像童話中兩個貪心人挖地下的財寶,結果挖出一個人的骸骨,雖然迅速埋上了,甚至在上麵種了樹,栽了花,但都清楚地知道底下埋的是什麽。看見樹,看見花,想的卻是地下的那具骸骨。
記得《飄》裏的白瑞德說過一句話:
我從來不是那樣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們湊合在一起,然後對自己說這個修補好了的東西跟新的完全一樣。
一樣東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寧願記住它最好時的模樣,而不想把它修補好,然後終生看著那些碎了的地方。
如果可以,希望我們永遠保有果斷離開的勇氣。
其實我們這個年紀談戀愛,就是要做選擇的。
有人會跟自己不太喜歡的,但對自己好得不得了的人在一起。
有人會跟自己非常喜歡的,但他對你又未必誠懇的人在一起。總要有一方的殷勤,拉動另一方的垂愛,隻有極端小概率的人,會是彼此情投意合的成分一樣多。
哪一種更幸福呢?分不出來的。
隻是我覺得,大家都應該在正式開始一段關係前想想清楚,你真的喜歡對方嗎?還是僅僅由於最近無聊了。你真的欣賞對方嗎?還是僅僅需要一個人做你的貼身觀眾,滿足你的好奇心、矜貴感與表演欲。
你可以在沒有多麽喜歡和欣賞對方時突然開始一段感情,但你也要知道,這是對對方的不公。
更何況,你可能會在遇見了自己真正喜歡的人過後,才突然發現——原來之前的不叫作喜歡。
這多殘忍。
我還是希望這個世界上,更多的相愛,是源於真正的互相喜歡與欣賞,而不是一方吃定了,可以享受另一方的追捧。
如果決定相愛,慎重一點,對雙方都更好。
我覺得戀愛這件事其實是限量的奢侈品,奢侈的不是使用次數,而是愛的能力,愛情也同樣存在邊際效用遞減規律,反反複複的過程多了,耐心,熱情,真誠,都會消失殆盡。
前天朋友說,他現在蠻後悔的一件事兒就是年輕的時候以為自己有大把的時間和空間和談戀愛,不斷更換對象,不斷斷舍離,其實現在讓他選,他會一開始就選定一個可以一直走下去的人。
但很多人之前很難懂,以為時間還長,以為未來還遠,以為心力尚存,換個人比磨合方便。
後來就會曉得,那些曾為之痛哭過的,狂喜過的,輾轉反側過的時刻,都是限時限量,不會再有的人間好光景。
現在已經慢慢意識到,我們將會麵對的大多數的關係,大多數的模式,大多數的對象,都沒有什麽根本性的差異。
這些道理聽別人講過很多遍,聽到的當下也完全能夠理解,但奇妙的地方就在這裏,該走的彎路還是一米都不會少走,隻有自己走過了,才能真正體會到它並不會隨著個體差異產生什麽改變,它就是無可辯駁的真理。
曾經以為自己是人生體驗派,享受全心投入的過程,但長大之後就明白,每成長到一個階段,對愛情的理解就會大不相同。
我在20出頭的時候就已經深刻體會到,比起別人喜不喜歡我,我又喜不喜歡誰,我喜不喜歡我自己,才是最緊要的事情。
愛的次數有限額。不要揮霍,不要隨意,不要任性。
下一次決定進入一段關係,一定會是因為完全篤定,完全信任,隻奔赴最後的結果而去。
慢一點,不要急,踏實的互相了解,不要非黑即白,不要過度投入,不要浪費愛的能力。
比起強烈的心動,長長久久的陪伴,踏踏實實的互相依靠,平凡人間裏安靜相守,才最值得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