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初,為深入貫徹劉總生態文明思想,根據《魯東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辦法》,經省委、省政府批準,16年4月12日至4月28日,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泉城市開展了第一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因為工作比較忙的緣故,江雲皓沒能抽出時間見一見督察組一行。
在他看來,有市長毛劍鋒代替自己和泉城市委,基本也就夠了。
對於環境保護方麵的工作,江雲皓上任之後一直是抓的很嚴的。
即便是當初汙染最嚴重的鋼城區,這些年在治理之下也已經大為改善。
關鍵是,這樣的改善還沒有影響到鋼城區的經濟發展。
去年的時候,環保部派出了一個調研組,特地來泉城市進行了考察、調研。
該小組調研的項目,是泉城市如何在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兩者之間做到平衡。
毫無疑問,環保部能派出這樣的調研小組下來,無疑是對泉城市環境保護工作的肯定。
因此對這次省裏這個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江雲皓也沒有太過在意。
然而讓江雲皓有些意外的是,組長黃波濤卻是給了自己和泉城市委市政府一個“驚喜”。
4月29日,完成了督查工作之後,督察組第一時間向泉城市委、市政府進行反饋。
反饋會由泉城市委副書記陸永輝主持,督察組組長黃波濤通報督察反饋意見,市長毛劍鋒做表態發言。
督察組副組長李立軍,督察組有關人員,泉城市委、市政府有關領導、有關部門和各區縣(功能區)黨政主要負責同誌等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泉城市深入學習貫徹劉總生態文明思想和劉總視察魯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泉城市委、市政府積極落實國家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將“生態泉城”作為強省會建設的重中之重,加快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建設,實施生態保護修複行動、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行動等十大行動,取得了不錯的效果。
另外,泉城市委、市政府堅持環委會抓總、各成員單位協作的工作機製,切實壓實各部門“管行業就要管環保”責任,將生態環保工作作為全市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
客套話說了一小半,接下來全是問題。
首先,督察組認為,泉城市對於此次督察工作重視不夠,沒有做到邊督邊改、立行立改,也沒能解決一批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督察組副組長李立軍指出,泉城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一些進展和成效,但對標中央要求和人民期待,還存在不小的差距。
隨後,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組組長黃波濤進行了補充發言。
黃組長在發言中指出,泉城市委市政府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貫徹落實劉總生態文明思想不夠深入,“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樹立不夠牢固。
黃組長表示,泉城市委市政府對劉總生態文明思想的深刻內涵領會不夠深刻,重發展、輕保護的觀念還沒有根本扭轉,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理念落實不到位,統籌推進生態環境係統治理還有不足。
其中,對市內濕地保護工作重視程度不高,監督管理不到位,章丘白雲湖國家濕地公園等7處濕地公園,未落實《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辦法》《魯東省濕地保護辦法》《泉城市濕地保護條例》等相關要求。
另外,長澤區小莊村西北側,長時間大量開采、加工山石,大麵積破壞山體,無相關審批手續;
平山縣低空產業基地項目在已明確不再實施的情況下,一年多來間歇式從事開山采石,山體遭到嚴重破壞。
督察過程中發現,泉城市雖然頒布了《泉城市城市建築垃圾管理條例》等10餘部條例、辦法,但明確的諸多職責任務、目標要求沒有得到有效落實,相關部門對職責範圍內工作落實不到位,監督管理工作缺失,相關領域仍然存在一些突出問題。
第二,是一些地方和部門工作推進落實不到位,踐行新發展理念不深入,統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高質量發展不夠有力。
泉城市各區縣,尤其是鋼城區汙染物排放總量仍然較大,結構性汙染突出。
這其中,各地方政府攻堅克難不堅決,一些重難點問題長期未得到解決。
尤其是一些區縣礦產資源開采違法違規問題多發,相關部門履職不力、執法不嚴。
城市建築、裝修垃圾處置統籌謀劃不足,部署督導不力,源頭管控缺位,巡查排查不力,信訪投訴亂傾亂倒等問題約占總信訪量的12%。
泉城市15年以來,產生建築垃圾約4500萬立方米,現有消納能力嚴重不足。
建築垃圾長期消納場及裝修垃圾無害化處理廠目前仍處於選址階段。
各區縣擔當作為意識不強,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有差距。
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不到位,完善的工作推進機製、協調聯動機製尚未完全形成,監管合力仍需加強。
第三,汙染防治攻堅戰還存在薄弱環節,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工作落實不到位。
1.揚塵汙染防治精細化水平有待提高,建築施工、渣土運輸等管理不到位,15年以來,pm10為首要汙染物天數占比為90%。
2.新能源汽車推廣尚需強化,泉城市新能源汽車僅為機動車保有量的1%左右,中心城區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公交車占比未達到《魯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作戰方案》要求。
3.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存在薄弱環節,督察組在建築工地、礦山開采等現場,發現17輛非道路移動機械未進行環保登記噴碼。
市中區泉城建築機械整機銷售中心等2家銷售點,違法銷售國三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
4.水汙染防治還存在明顯短板。
基礎設施建設曆史欠賬大,中心城區地下管網老舊破損,仍然存在雨汙合流管線。
萊州區、鋼城區、平山縣等區縣汙水處理設施不健全、管網覆蓋率不高。
萊蕪區建成區鳳城大街、魯中東大街沿線等部分區域存在管網空白。
城市麵源汙染防治亟待加強,汛期城市路麵、溝渠中積存的垃圾、道路衝洗廢水及餐廚廢棄物等麵源汙染,造成部分河流水質波動較大,黑臭水體治理成果不穩固。土壤汙染防治存在薄弱環節。
第四,是存在其他生態環境問題。
比如河湖長巡河履職不規範。
部分區縣巡河率未達到標準要求,對河湖長工作職責簡單理解為完成巡查任務,巡河流於形式,多為湊數式、打卡式巡河,對存在的問題視而不見。
另外,像汽車拆解行業管理粗放。車輛非法拆解的環境汙染問題突出。
督察要求,泉城市委、市政府要堅決貫徹落實劉總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綱要,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係統治理,堅決築牢黃河下遊生態屏障,統籌推進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建設與生態泉城建設。
要切實推動有關問題整改到位,保持生態環境保護的戰略定力,持續推進“四減四增”,實施減汙降碳協同治理,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及時發現和有效解決群眾身邊急難愁盼的生態環境問題,不斷提升群眾生態環境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嚴肅、精準、有效問責。
對需要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或需要提起公益訴訟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黃組長最後強調,泉城市委、市政府應根據督察反饋意見,抓緊研究製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另外,對於督查中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督察組已按有關規定移交泉城市委、市政府處理。
黃波濤的發言結束之後,現場與會的泉城市幹部,臉上都露出了錯愕的神色。
大家都沒想到,這些天督察組在督查過程中明明沒說什麽。
對於泉城市的環境保護工作,大體也是比較認可。
可為什麽,今天反饋會是這樣截然相反的結果?
因為工作比較忙的緣故,江雲皓沒能抽出時間見一見督察組一行。
在他看來,有市長毛劍鋒代替自己和泉城市委,基本也就夠了。
對於環境保護方麵的工作,江雲皓上任之後一直是抓的很嚴的。
即便是當初汙染最嚴重的鋼城區,這些年在治理之下也已經大為改善。
關鍵是,這樣的改善還沒有影響到鋼城區的經濟發展。
去年的時候,環保部派出了一個調研組,特地來泉城市進行了考察、調研。
該小組調研的項目,是泉城市如何在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兩者之間做到平衡。
毫無疑問,環保部能派出這樣的調研小組下來,無疑是對泉城市環境保護工作的肯定。
因此對這次省裏這個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江雲皓也沒有太過在意。
然而讓江雲皓有些意外的是,組長黃波濤卻是給了自己和泉城市委市政府一個“驚喜”。
4月29日,完成了督查工作之後,督察組第一時間向泉城市委、市政府進行反饋。
反饋會由泉城市委副書記陸永輝主持,督察組組長黃波濤通報督察反饋意見,市長毛劍鋒做表態發言。
督察組副組長李立軍,督察組有關人員,泉城市委、市政府有關領導、有關部門和各區縣(功能區)黨政主要負責同誌等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泉城市深入學習貫徹劉總生態文明思想和劉總視察魯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泉城市委、市政府積極落實國家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將“生態泉城”作為強省會建設的重中之重,加快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建設,實施生態保護修複行動、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行動等十大行動,取得了不錯的效果。
另外,泉城市委、市政府堅持環委會抓總、各成員單位協作的工作機製,切實壓實各部門“管行業就要管環保”責任,將生態環保工作作為全市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
客套話說了一小半,接下來全是問題。
首先,督察組認為,泉城市對於此次督察工作重視不夠,沒有做到邊督邊改、立行立改,也沒能解決一批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督察組副組長李立軍指出,泉城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一些進展和成效,但對標中央要求和人民期待,還存在不小的差距。
隨後,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組組長黃波濤進行了補充發言。
黃組長在發言中指出,泉城市委市政府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貫徹落實劉總生態文明思想不夠深入,“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樹立不夠牢固。
黃組長表示,泉城市委市政府對劉總生態文明思想的深刻內涵領會不夠深刻,重發展、輕保護的觀念還沒有根本扭轉,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理念落實不到位,統籌推進生態環境係統治理還有不足。
其中,對市內濕地保護工作重視程度不高,監督管理不到位,章丘白雲湖國家濕地公園等7處濕地公園,未落實《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辦法》《魯東省濕地保護辦法》《泉城市濕地保護條例》等相關要求。
另外,長澤區小莊村西北側,長時間大量開采、加工山石,大麵積破壞山體,無相關審批手續;
平山縣低空產業基地項目在已明確不再實施的情況下,一年多來間歇式從事開山采石,山體遭到嚴重破壞。
督察過程中發現,泉城市雖然頒布了《泉城市城市建築垃圾管理條例》等10餘部條例、辦法,但明確的諸多職責任務、目標要求沒有得到有效落實,相關部門對職責範圍內工作落實不到位,監督管理工作缺失,相關領域仍然存在一些突出問題。
第二,是一些地方和部門工作推進落實不到位,踐行新發展理念不深入,統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高質量發展不夠有力。
泉城市各區縣,尤其是鋼城區汙染物排放總量仍然較大,結構性汙染突出。
這其中,各地方政府攻堅克難不堅決,一些重難點問題長期未得到解決。
尤其是一些區縣礦產資源開采違法違規問題多發,相關部門履職不力、執法不嚴。
城市建築、裝修垃圾處置統籌謀劃不足,部署督導不力,源頭管控缺位,巡查排查不力,信訪投訴亂傾亂倒等問題約占總信訪量的12%。
泉城市15年以來,產生建築垃圾約4500萬立方米,現有消納能力嚴重不足。
建築垃圾長期消納場及裝修垃圾無害化處理廠目前仍處於選址階段。
各區縣擔當作為意識不強,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有差距。
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不到位,完善的工作推進機製、協調聯動機製尚未完全形成,監管合力仍需加強。
第三,汙染防治攻堅戰還存在薄弱環節,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工作落實不到位。
1.揚塵汙染防治精細化水平有待提高,建築施工、渣土運輸等管理不到位,15年以來,pm10為首要汙染物天數占比為90%。
2.新能源汽車推廣尚需強化,泉城市新能源汽車僅為機動車保有量的1%左右,中心城區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公交車占比未達到《魯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作戰方案》要求。
3.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存在薄弱環節,督察組在建築工地、礦山開采等現場,發現17輛非道路移動機械未進行環保登記噴碼。
市中區泉城建築機械整機銷售中心等2家銷售點,違法銷售國三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
4.水汙染防治還存在明顯短板。
基礎設施建設曆史欠賬大,中心城區地下管網老舊破損,仍然存在雨汙合流管線。
萊州區、鋼城區、平山縣等區縣汙水處理設施不健全、管網覆蓋率不高。
萊蕪區建成區鳳城大街、魯中東大街沿線等部分區域存在管網空白。
城市麵源汙染防治亟待加強,汛期城市路麵、溝渠中積存的垃圾、道路衝洗廢水及餐廚廢棄物等麵源汙染,造成部分河流水質波動較大,黑臭水體治理成果不穩固。土壤汙染防治存在薄弱環節。
第四,是存在其他生態環境問題。
比如河湖長巡河履職不規範。
部分區縣巡河率未達到標準要求,對河湖長工作職責簡單理解為完成巡查任務,巡河流於形式,多為湊數式、打卡式巡河,對存在的問題視而不見。
另外,像汽車拆解行業管理粗放。車輛非法拆解的環境汙染問題突出。
督察要求,泉城市委、市政府要堅決貫徹落實劉總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綱要,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係統治理,堅決築牢黃河下遊生態屏障,統籌推進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建設與生態泉城建設。
要切實推動有關問題整改到位,保持生態環境保護的戰略定力,持續推進“四減四增”,實施減汙降碳協同治理,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及時發現和有效解決群眾身邊急難愁盼的生態環境問題,不斷提升群眾生態環境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嚴肅、精準、有效問責。
對需要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或需要提起公益訴訟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黃組長最後強調,泉城市委、市政府應根據督察反饋意見,抓緊研究製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另外,對於督查中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督察組已按有關規定移交泉城市委、市政府處理。
黃波濤的發言結束之後,現場與會的泉城市幹部,臉上都露出了錯愕的神色。
大家都沒想到,這些天督察組在督查過程中明明沒說什麽。
對於泉城市的環境保護工作,大體也是比較認可。
可為什麽,今天反饋會是這樣截然相反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