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捉冇影事難明,風起雲湧校園驚。
弄假成真謠言起,影隨形動擾心清。
帶雨梨花春帶淚,籠中困鳥盼天明。
子虛烏有須速散,黑夜深思待日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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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前文第二十七章中,已明述民間教育之主事者所應恪守之底線,曰:“女學子勿使於校園之內誕育新命,男學子勿令於學府之間夭折青春。生之喜悅與死之哀痛,皆觸目而心驚。”觀此語,可知正棠君於遊曆並兼任校長期間,所曆所見,非止耳食之談,實乃親曆其境,深有感觸也。
白雲村畔,佳肴盈桌之際,忽逢紛擾,佳構之創新實驗恐亦難逃夭折之厄。未幾,流言四起,如雲蔽日,彼疑兵擾心之策,實乃動搖了正棠之心神,亦紛擾了遠遁海外,或為避債,或為療心疾,而強借巨債、矢誌辦學之誌士心緒,致使眾人興致盡喪,氛圍全無。
及至劉淑嬅所領之第四組,專司校內校外輿情之監控與媒體接待之務,亦繁忙異常。彼組忙於迅速應對,或草擬函告,請求諸媒體速刪不實之信息。繼而,知情人皆洞悉,凡當時言及不實者,必有所因,實有隱情也。
近聞貴刊未加詳核,輒轉《捕風弄影》微博九月十五日酉時半所發之文,題為入學七日,大學新學子竟躍樓而殞,遺書存世,言其十七年華,猶如曆世百年之滄桑。此文因逝者親眷向記者提供不實之訊(詳觀附件一),致使所述與真相大相徑庭。經我院與報社溝通,《捕風弄影》已於十六日子時初主動撤除此文,並向轉發之媒體發函請求同撤(參見附件二)。然此不實之報,已損我校清譽。故特函告貴刊,望接函即速且徹底刪除此信息,否則,我院將循法律途徑,以維權益。
所言附件者,旨在明辨是非,詳盡陳述九月十四日新生不幸遇難事件之處理詳情也。
初,需詳述生徒之身世與家境,名氏、性別、身份證號碼、生辰八字及籍貫,皆需明晰。尤當強調其入學未久,甫至校中報到,以明此事或非校方管理與教化之失,而係其入校前已潛藏心疾,校方實乃無辜受牽。
繼之,細述事發之經緯。此事經由公安詳查,確鑿無疑。當日,生徒參與軍訓後歸寢,午時舍友邀其共膳,彼以不饑辭,獨留室中。未幾,近午時正,其於qq空間留絕筆書(附件備載),言因情事所困,欲棄世別友。旋即從宿舍樓五層之陽台躍下。同窗目擊,急撥急救電話並告之輔導員。輔導員與校領導、集團領導速至現場,救護車亦至,急送醫院全力救治。校方並告醫院,不惜一切代價挽救其生命。同時,警方亦至現場勘查。然終因傷勢過重,回天乏術,醫院宣告不治。父母聞訊,悲痛欲絕,疾馳至院。
再言校方應對之策。聞訊即啟應急預案,組建多組以應對:有負責搶救者,有安撫家屬者,有調查事因者,有對外協調者,有維護安全者,有監控輿情者,有善後處理者。校方依法製定工作方案,分組行動,積極穩妥處理。並即向政府相關部門報告。經公安與派出所調查,確認該生係因情感糾葛自殺身亡。
校方日日集會,通報進展,部署工作,以防事態惡化。並為親屬安排住宿,全程陪伴安撫。校領導與親屬共赴派出所了解案情,召開案情通報會。然親屬情緒激動,不納調查結果,欲親至現場查看。後經協商,雙方代表赴現場查看,然談判未果。次日,又有親屬闖入校園,校方為維護秩序,勸其離校至酒店休息再議。然其堅持入校,致衝突再起,校方遂請警方介入。其間,有媒體記者采訪,校方亦與之交換意見。
至夜幕低垂,雙方終達共識,簽訂救助協議。校方基於人道考量,給予生徒家庭二十萬元補助(含喪葬費用)。生徒父母感激涕零,表示不再追究校方責任,亦不再擾亂校園秩序,並向媒體致歉,請求撤除不實報道。然報道已廣為傳播,校方遂啟網絡輿情應急預案,與媒體溝通,終使不實報道得以刪除。然網上仍有不實之言流傳。
九月十六日未時,區維穩署之長官於救助契上署名,學子之親屬攜契而歸。
次日,即九月十七日,為學子親屬料理後續諸事。
又次日,即九月十八日,辰時三刻,學子遺體行火化之禮,親屬遂啟程還鄉。
三江之邑,沸反盈天之事既息,所設調查組終得其果:此新入學子,素日於職事上自我砥礪甚嚴,壓力山積,致身心交瘁之狀昭然。其社會之定位、自我之期許與心緒之體驗,其間鴻溝難越,又乏專業醫士之援手與有效排遣之途,故憂思焦慮之情,曆久彌甚。漸而於認知之域,成固定之思維模式,終至行止偏激,憾事遂生。
“噫,誠為可惜也。”皇甫正棠教授喃喃自語。觀此情形,實應深謝途中屢試己心之廠長、助理、財務與生產之長,及那位柯姓佳麗副院長、李姓難纏之副教授;亦應感念身披牛仔衣,形如乞丐,穿梭全國,乘火車奔波四方,推銷雙虹吸下水道彎頭之乙方生涯,猶如堅韌之種,樂觀而從容……
正棠回首往昔,深感路途之艱辛,眾人皆不易,然未料及後來者,其境愈艱。
弄假成真謠言起,影隨形動擾心清。
帶雨梨花春帶淚,籠中困鳥盼天明。
子虛烏有須速散,黑夜深思待日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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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前文第二十七章中,已明述民間教育之主事者所應恪守之底線,曰:“女學子勿使於校園之內誕育新命,男學子勿令於學府之間夭折青春。生之喜悅與死之哀痛,皆觸目而心驚。”觀此語,可知正棠君於遊曆並兼任校長期間,所曆所見,非止耳食之談,實乃親曆其境,深有感觸也。
白雲村畔,佳肴盈桌之際,忽逢紛擾,佳構之創新實驗恐亦難逃夭折之厄。未幾,流言四起,如雲蔽日,彼疑兵擾心之策,實乃動搖了正棠之心神,亦紛擾了遠遁海外,或為避債,或為療心疾,而強借巨債、矢誌辦學之誌士心緒,致使眾人興致盡喪,氛圍全無。
及至劉淑嬅所領之第四組,專司校內校外輿情之監控與媒體接待之務,亦繁忙異常。彼組忙於迅速應對,或草擬函告,請求諸媒體速刪不實之信息。繼而,知情人皆洞悉,凡當時言及不實者,必有所因,實有隱情也。
近聞貴刊未加詳核,輒轉《捕風弄影》微博九月十五日酉時半所發之文,題為入學七日,大學新學子竟躍樓而殞,遺書存世,言其十七年華,猶如曆世百年之滄桑。此文因逝者親眷向記者提供不實之訊(詳觀附件一),致使所述與真相大相徑庭。經我院與報社溝通,《捕風弄影》已於十六日子時初主動撤除此文,並向轉發之媒體發函請求同撤(參見附件二)。然此不實之報,已損我校清譽。故特函告貴刊,望接函即速且徹底刪除此信息,否則,我院將循法律途徑,以維權益。
所言附件者,旨在明辨是非,詳盡陳述九月十四日新生不幸遇難事件之處理詳情也。
初,需詳述生徒之身世與家境,名氏、性別、身份證號碼、生辰八字及籍貫,皆需明晰。尤當強調其入學未久,甫至校中報到,以明此事或非校方管理與教化之失,而係其入校前已潛藏心疾,校方實乃無辜受牽。
繼之,細述事發之經緯。此事經由公安詳查,確鑿無疑。當日,生徒參與軍訓後歸寢,午時舍友邀其共膳,彼以不饑辭,獨留室中。未幾,近午時正,其於qq空間留絕筆書(附件備載),言因情事所困,欲棄世別友。旋即從宿舍樓五層之陽台躍下。同窗目擊,急撥急救電話並告之輔導員。輔導員與校領導、集團領導速至現場,救護車亦至,急送醫院全力救治。校方並告醫院,不惜一切代價挽救其生命。同時,警方亦至現場勘查。然終因傷勢過重,回天乏術,醫院宣告不治。父母聞訊,悲痛欲絕,疾馳至院。
再言校方應對之策。聞訊即啟應急預案,組建多組以應對:有負責搶救者,有安撫家屬者,有調查事因者,有對外協調者,有維護安全者,有監控輿情者,有善後處理者。校方依法製定工作方案,分組行動,積極穩妥處理。並即向政府相關部門報告。經公安與派出所調查,確認該生係因情感糾葛自殺身亡。
校方日日集會,通報進展,部署工作,以防事態惡化。並為親屬安排住宿,全程陪伴安撫。校領導與親屬共赴派出所了解案情,召開案情通報會。然親屬情緒激動,不納調查結果,欲親至現場查看。後經協商,雙方代表赴現場查看,然談判未果。次日,又有親屬闖入校園,校方為維護秩序,勸其離校至酒店休息再議。然其堅持入校,致衝突再起,校方遂請警方介入。其間,有媒體記者采訪,校方亦與之交換意見。
至夜幕低垂,雙方終達共識,簽訂救助協議。校方基於人道考量,給予生徒家庭二十萬元補助(含喪葬費用)。生徒父母感激涕零,表示不再追究校方責任,亦不再擾亂校園秩序,並向媒體致歉,請求撤除不實報道。然報道已廣為傳播,校方遂啟網絡輿情應急預案,與媒體溝通,終使不實報道得以刪除。然網上仍有不實之言流傳。
九月十六日未時,區維穩署之長官於救助契上署名,學子之親屬攜契而歸。
次日,即九月十七日,為學子親屬料理後續諸事。
又次日,即九月十八日,辰時三刻,學子遺體行火化之禮,親屬遂啟程還鄉。
三江之邑,沸反盈天之事既息,所設調查組終得其果:此新入學子,素日於職事上自我砥礪甚嚴,壓力山積,致身心交瘁之狀昭然。其社會之定位、自我之期許與心緒之體驗,其間鴻溝難越,又乏專業醫士之援手與有效排遣之途,故憂思焦慮之情,曆久彌甚。漸而於認知之域,成固定之思維模式,終至行止偏激,憾事遂生。
“噫,誠為可惜也。”皇甫正棠教授喃喃自語。觀此情形,實應深謝途中屢試己心之廠長、助理、財務與生產之長,及那位柯姓佳麗副院長、李姓難纏之副教授;亦應感念身披牛仔衣,形如乞丐,穿梭全國,乘火車奔波四方,推銷雙虹吸下水道彎頭之乙方生涯,猶如堅韌之種,樂觀而從容……
正棠回首往昔,深感路途之艱辛,眾人皆不易,然未料及後來者,其境愈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