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節
是你路過我的傾城時光 作者:微酸嫋嫋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憶笙竭力掩飾,可是眼睛紅腫,騙不了人。趙一芒隨即明了,“醫生是個大嘴巴。”
“以前我覺得你像是‘八婆訓練營’出來的,怎麽有男人嘴巴可以這麽賤。現在才知道,原來你是保密局的人。”
趙一芒斜睨她一眼:“你膽子越來越大,太不把我放在眼裏了吧?可別仗著我喜歡你就這麽囂張。”
或許是因為知道他生了病,所以氣勢就弱了很多,顧憶笙敢和他明刀明槍地鬥嘴:‘’你還有力氣開玩笑我就放心了。“”誰開玩笑了?我知道,這就是你的拒絕……“趙一芒半真半假地說道。
顧憶笙不想繼續這個話題:”餓了嗎?想吃什麽?“
“粥吧,你煮的。上次的美味我還難以忘懷。”
“先吃點別的墊肚子,粥我晚上給你帶,等下還要回去上班。公司給你請了看護。對了,你家裏還有什麽人?醫生說最後通知家人。”
“我快死了嗎,要人給我準備後事了?我沒家人。”趙一芒譏誚得笑了一下,他根本不把自己的性命看在眼裏。“工作怎麽安排的?我這一病,公司裏應該亂了套吧?”
“有點。不過你放心,總編會安排新的人過來暫時接替你的工作。你病好後隨時歡迎你回去。這是他的原話。”顧憶笙說。
“回去?”趙一芒笑了一下,“我還有命回去嗎?”見顧憶笙臉色一僵,連忙岔開話題,“你不陪著我嗎?”或許是因為生病,他看起來頗為軟弱。
“雖然你請假了,可是我還是要上班啊。不過我每天下班會來看你的。主編,沒事我先走了,快遲到了。”
“顧憶笙!”
顧憶笙匆匆忙忙走到門口,突然又被趙一芒叫住,她轉過身,看到他望著她,眼神柔軟得像朵棉花糖。“從今天起,你已經不是我的助理了,可以不用叫我主編了。你能叫我的名字嗎?趙一芒。”
顧憶笙想了想,點點頭說:“好的,趙一芒,再見。”
“等你的粥,顧憶笙。”他的笑容在白色的被單映襯下顯得格外璀璨。
【二】其實他一直向往這種小家庭的溫馨,因為從未感受到過。
因為想著要去大賣場買食材然後趕回家熬粥,顧憶笙走出辦公大樓的時候很匆忙,林朗摁了好幾聲喇叭她才看到停在路邊的車。
“我送你回家。”林朗穿了一件深藍格子的襯衫,牛仔褲,站在車邊的樣子像一個大學還未畢業的男孩。
怕趙一芒在醫院等得不耐煩,顧憶笙不客氣地坐進林朗的車裏。
在附近的大賣場采購了足夠熬一個月粥的食材後,顧憶笙和林朗提著大包小包,爬了六層樓梯回顧憶笙租來的小公寓。
“地方又小又亂的……”顧憶笙沒有想過邀請林朗上樓,他一直跟著,她也不好拒絕。
九十年代中期的舊公寓,三四十平方米的一室一衛的小戶型,到處堆滿了時尚雜誌和各種娛樂期刊。廁所和廚房都小得可憐,幾乎擠不下第二個人。林朗就坐在顧憶笙睡的床邊,看著她穿著圍裙在廚房洗洗、切切忙碌的身影。
她給他開了電視,偶爾會抬頭望他,發現他也在看她,就不好意思地笑笑,找些話題和他有一搭沒一搭地說話。
林朗閉上眼睛,問道空氣裏有隱隱的食物香氣。他突然覺得心裏踏實極了。雖然從小成長的環境優於大多數人,住大房子,坐好車子,穿剪裁最好的衣服,家裏有傭人保姆照顧著,可是其實他一直向往這種小家庭的溫馨。因為從未感受到過。
顧憶笙原本想先給趙一芒送粥,可是因為林朗也在,她便趁熬粥的間隙做了簡單的二菜一湯。
“沒有什麽好招待你的……希望你吃得慣。”顧憶笙從門後拿出一張折疊的小桌子擺好,將飯菜端了出來。
林朗覺得她像個溫柔的魔術師。他看著熱氣騰騰的二菜一湯,說:“我以前不知道你還會做飯。”
顧憶笙羞澀地笑笑說:“先嚐嚐,也許隻是樣子能看。”
“就算味道不怎麽樣,我也喜歡能吃一輩子。”林朗吃了一口西紅柿炒雞蛋,眼睛突然發了光,“好好兒吃。”
顧憶笙故意忽略林朗充滿想象的話語。“有那麽好吃嗎?”她狐疑地也吃一口菜,就是平時的家常口味,能吃,但也沒到驚豔的地步。
“我幾乎沒吃過家常菜。要麽是在外麵吃,要麽是李阿姨或者廚師做的。”林朗解釋道。顧憶笙的菜確實不算精致,但是有家的感覺,溫馨的、平實的。
顧憶笙低著頭默默扒飯,有些心疼他,突然說:“你以後想吃飯,就給我打個電話,我做給你吃啊。”
顧憶笙到醫院的時候已經將近八點,趙一芒正在發脾氣,地上丟翻了醫院的飯菜,護士小姐要給他打針他很不配合。看到顧憶笙立刻大叫:“你騙人!你沒有一下班就過來!”
“對不起,我來晚了。不過我沒有騙你,給你熬了粥。”顧憶笙把保溫桶放在床頭。趙一芒伸手去拿,被她擋住:“先打針。”
趙一芒看了她一眼,訕訕地拉起袖子,很不樂意的樣子。
他生病後越發像個小孩。其實他以前也像個小孩吧,因為隻有小孩才可以活得像他這樣肆無忌憚,想發脾氣就發脾氣,隻是同時他也擁有讓人仰視的才華和過人的聰慧。後來顧憶笙也發現,趙一芒其實很少對外人發脾氣,他隻有對公司裏的人有點凶,而許小曼和她則是“重災區”。想起他曾說“不喜歡的人我理也不理”,是不是能說明其實公司裏他最喜歡的人就是許小曼和她?顧憶笙不由得望著他笑起來。
趙一芒白她一眼,邊喝粥邊道:“我知道自己很帥,你也別望著我發花癡好嗎?……我明天想吃紅燒排骨,你繼續給我帶吧。醫院的飯菜簡直是給豬吃的。”
顧憶笙看到正在例行病房檢查的護士小姐突然手抖了一下。她應該是每天都吃醫院的飯菜吧……同情地望了她一眼,然後問道:“你能吃那麽油膩的食物嗎?”
“吃了不會早死,不吃也不會晚死。再說,”趙一芒不在乎地撇撇嘴角,抬起頭來看顧憶笙,“你以為我還能吃多久?”
她被他噎地說不出話,又恨他對自己的生命那麽滿不在乎,見他喝完了粥,過去收拾桌子。但是全程黑臉,也不望趙一芒一眼。因為生氣,所以動作有點粗魯,把保溫瓶的蓋子蓋上時非常用力。
“你對‘小保’溫柔點,它明天還要來看我呢。”趙一芒抗議。
“誰是‘小保’?”
“它呀。”趙一芒指指顧憶笙手裏的保溫瓶,然後看著它小聲說,“明天你還要來看我,帶著紅燒排骨一起。”
顧憶笙被他徹底打敗。
生活變得比從前更加忙碌,因為除了上班,顧憶笙每天下班後都要趕回家做飯,然後橫跨小半座城市帶給趙一芒。林朗每天都會來接她下班,有時候也會在她那裏吃飯,但是大多時候不,因為知道她急著去看趙一芒。
他們的關係變得融洽,舒緩起來,像默契的舊友。隻是有時候顧憶笙一個人的時候,躺在床上怔怔地望著來不及收拾的餐桌,林朗吃過的碗筷整整齊齊地放在一起,心裏會湧起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心情。她知道薄薄的平靜之下其實是洶湧的暗流,隻是在這樣的時刻,他們誰都不敢再去輕易觸碰那個話題。如果不是趙一芒突然入院的那個電話,在那個恍恍惚惚的時刻,在林朗的車上,她差點說出她對他這些年來一直未曾改變過的愛戀。隻有在夢境和現實交叉的邊界,她才敢說出自己心裏的感情。
隻是就是那麽巧,趙一芒入院的電話突如其來地掐滅了那一簇小小的火苗。
【三】他突然皺皺眉頭想笑又不敢笑,怕是夢一場。
因為公司醫院兩頭跑,顧憶笙忙起來就忘了給顧天一打電話。剛好有朋友來a市看兒子,他便和朋友結伴一起坐火車到a城看顧憶笙,事先也沒和她打招呼。
顧天一下了火車,按照之前顧憶笙給他寫的地址,到街對麵坐13路公交車,到中山公園下,再沿著中和街走了幾百米便出現一個三岔路口,字條上沒寫清楚再怎麽走,他犯了難。在公用電話亭撥打顧憶笙的手機,結果發現她的手機停機了。
林朗看到顧天一的時候他正問路,可是因為普通話很蹩腳,又不會說a城的方言,溝通困難。因為他說一口安城的方言,林朗不由得多看了他兩眼,覺得麵熟,似乎在哪裏見過。
“大叔你想去哪兒?找不到路了嗎?”他主動上前詢問。
“你也是安城的?太好了,我來看我女兒,找不到這個地址,你能幫我看看嗎?”顧天一把手上的字條遞給林朗。他已經認不出他來,過去了五年,林朗從少年長成成年男人,身上的氣質亦發生了很大改變。顧天一也從未想過,有一天,他會與他曾經的“任務目標”再次相見。
林朗看了一眼地址,又看了一眼顧天一:“你來找你的女兒?”
顧天一點點頭。
“真巧,我認識你女兒,你和我一起走吧。”林朗伸手去拿顧天一手裏的行李袋,“大叔,我幫你提吧。”
“不用不用。”顧天一推辭,“我自己來就行。”
“我來吧。”爭搶見,林朗突然瞥到顧天一手臂上紅色梅花形胎記。在微弱的光線下,那紅色的梅花形胎記,看起來就像是黑色的吧。林朗抬起頭又深深地看了一眼顧天一。如今的顧天一雙鬢斑白,看字條時需要拿遠些微微眯著眼睛,眼睛已經開始出現老花的跡象。
“你終於回來了,菜都要焦了!有沒有買到我說的那個牌子的醬油?”顧憶笙邊說邊開門,看到門口的男人時,愣了愣,“爸,你怎麽過來了?”然後她看到林朗站上最後一級台階,出現在顧天一的身後。
有一聲悶雷,在顧憶笙的腦海正中,啪的一聲爆開了。她瞪大眼睛看著林朗又看看顧天一,臉上的表情驚恐得好像見了鬼。
原本隻是因相似的胎記,突然想起五年前的意外,可是時間過去太久了,林朗並不確定,而顧憶笙的表情讓他知道自己的猜測對了八九分。那麽,或許長久以來,她對他似乎喜歡又似乎厭惡的態度,便有了合理解釋。
“老張說他來看他兒子,我想有個伴,就順便一起過來了……是不是菜燒焦了啊?”顧天一問。
顧憶笙如夢初醒,飛奔回廚房關煤氣。她雙手撐在水槽邊深呼吸了好幾口氣,竭力平穩自己起伏不定,又驚又怕的心情,千萬個念頭在同一時間飛過腦海。他們兩個怎麽會一起出現?林朗發現什麽了嗎?爸爸不會亂說了什麽吧?他還記得他嗎?他會恨我嗎……
“吃飯了。”林朗不知何時也進了廚房,站在顧憶笙身旁洗了手,然後打開櫃門,將碗和筷子拿出來。
顧憶笙偷偷觀察他的表情,他卻故意不看她。
那是顧憶笙吃過最難熬的一頓飯。
顧天一以為林朗是顧憶笙的男朋友,說:“怎麽不和爸爸說一聲呢?交了男朋友是好事情。”他越來越像個普通的父親,以前沉默寡言,好半天都沒有一句話,而今卻也變成像其他人那樣會嘮叨顧憶笙。
“他不……”
顧憶笙的否認被林朗的咳嗽聲打斷:“叔叔,最近小笙的朋友病了,所以比較忙,就忘了和您說。您別怪她。”林朗的話模棱兩可,既可以理解為顧憶笙因為趙一芒生病,忘了給家裏打電話,亦可以理解忘了把他們在一起的事情告訴顧天一。他以前也不曾叫過顧憶笙“小笙”,今天擺明了故意讓顧天一誤會。
顧憶笙在桌子底下踢了林朗一腳,他不動聲色地收起自己的長腳,夾菜到顧天一碗裏:“叔叔您吃。”
這到底是誰的家啊……顧憶笙無語,味同嚼蠟地啃著雞翅。
他們吃完飯才差不多十一點半,顧憶笙提了保溫瓶。“爸爸你在家看會兒電視,我去醫院看朋友。困了就在床上睡會兒。”她交代完顧天一,和林朗一前一後地出門。
遇到周末,趙一芒要求她連午餐都要送。他住院有一個多月了,人瘦了一圈,顧憶笙當然舍不得拒絕他。
林朗一直沉默不語,走在顧憶笙半步之遙的距離。她望著他的背影,不知道他葫蘆裏賣著什麽藥。因為不確定他是否認出了顧天一——照理是認不出的,因為當時他戴了麵罩,又過去那麽久,記憶早已模糊了。隻是開門時她太過驚訝,怕露出了什麽馬腳。但是林朗不提,她也不能問,隻好沉默地跟在他身後,心懷鬼胎。
春末
“以前我覺得你像是‘八婆訓練營’出來的,怎麽有男人嘴巴可以這麽賤。現在才知道,原來你是保密局的人。”
趙一芒斜睨她一眼:“你膽子越來越大,太不把我放在眼裏了吧?可別仗著我喜歡你就這麽囂張。”
或許是因為知道他生了病,所以氣勢就弱了很多,顧憶笙敢和他明刀明槍地鬥嘴:‘’你還有力氣開玩笑我就放心了。“”誰開玩笑了?我知道,這就是你的拒絕……“趙一芒半真半假地說道。
顧憶笙不想繼續這個話題:”餓了嗎?想吃什麽?“
“粥吧,你煮的。上次的美味我還難以忘懷。”
“先吃點別的墊肚子,粥我晚上給你帶,等下還要回去上班。公司給你請了看護。對了,你家裏還有什麽人?醫生說最後通知家人。”
“我快死了嗎,要人給我準備後事了?我沒家人。”趙一芒譏誚得笑了一下,他根本不把自己的性命看在眼裏。“工作怎麽安排的?我這一病,公司裏應該亂了套吧?”
“有點。不過你放心,總編會安排新的人過來暫時接替你的工作。你病好後隨時歡迎你回去。這是他的原話。”顧憶笙說。
“回去?”趙一芒笑了一下,“我還有命回去嗎?”見顧憶笙臉色一僵,連忙岔開話題,“你不陪著我嗎?”或許是因為生病,他看起來頗為軟弱。
“雖然你請假了,可是我還是要上班啊。不過我每天下班會來看你的。主編,沒事我先走了,快遲到了。”
“顧憶笙!”
顧憶笙匆匆忙忙走到門口,突然又被趙一芒叫住,她轉過身,看到他望著她,眼神柔軟得像朵棉花糖。“從今天起,你已經不是我的助理了,可以不用叫我主編了。你能叫我的名字嗎?趙一芒。”
顧憶笙想了想,點點頭說:“好的,趙一芒,再見。”
“等你的粥,顧憶笙。”他的笑容在白色的被單映襯下顯得格外璀璨。
【二】其實他一直向往這種小家庭的溫馨,因為從未感受到過。
因為想著要去大賣場買食材然後趕回家熬粥,顧憶笙走出辦公大樓的時候很匆忙,林朗摁了好幾聲喇叭她才看到停在路邊的車。
“我送你回家。”林朗穿了一件深藍格子的襯衫,牛仔褲,站在車邊的樣子像一個大學還未畢業的男孩。
怕趙一芒在醫院等得不耐煩,顧憶笙不客氣地坐進林朗的車裏。
在附近的大賣場采購了足夠熬一個月粥的食材後,顧憶笙和林朗提著大包小包,爬了六層樓梯回顧憶笙租來的小公寓。
“地方又小又亂的……”顧憶笙沒有想過邀請林朗上樓,他一直跟著,她也不好拒絕。
九十年代中期的舊公寓,三四十平方米的一室一衛的小戶型,到處堆滿了時尚雜誌和各種娛樂期刊。廁所和廚房都小得可憐,幾乎擠不下第二個人。林朗就坐在顧憶笙睡的床邊,看著她穿著圍裙在廚房洗洗、切切忙碌的身影。
她給他開了電視,偶爾會抬頭望他,發現他也在看她,就不好意思地笑笑,找些話題和他有一搭沒一搭地說話。
林朗閉上眼睛,問道空氣裏有隱隱的食物香氣。他突然覺得心裏踏實極了。雖然從小成長的環境優於大多數人,住大房子,坐好車子,穿剪裁最好的衣服,家裏有傭人保姆照顧著,可是其實他一直向往這種小家庭的溫馨。因為從未感受到過。
顧憶笙原本想先給趙一芒送粥,可是因為林朗也在,她便趁熬粥的間隙做了簡單的二菜一湯。
“沒有什麽好招待你的……希望你吃得慣。”顧憶笙從門後拿出一張折疊的小桌子擺好,將飯菜端了出來。
林朗覺得她像個溫柔的魔術師。他看著熱氣騰騰的二菜一湯,說:“我以前不知道你還會做飯。”
顧憶笙羞澀地笑笑說:“先嚐嚐,也許隻是樣子能看。”
“就算味道不怎麽樣,我也喜歡能吃一輩子。”林朗吃了一口西紅柿炒雞蛋,眼睛突然發了光,“好好兒吃。”
顧憶笙故意忽略林朗充滿想象的話語。“有那麽好吃嗎?”她狐疑地也吃一口菜,就是平時的家常口味,能吃,但也沒到驚豔的地步。
“我幾乎沒吃過家常菜。要麽是在外麵吃,要麽是李阿姨或者廚師做的。”林朗解釋道。顧憶笙的菜確實不算精致,但是有家的感覺,溫馨的、平實的。
顧憶笙低著頭默默扒飯,有些心疼他,突然說:“你以後想吃飯,就給我打個電話,我做給你吃啊。”
顧憶笙到醫院的時候已經將近八點,趙一芒正在發脾氣,地上丟翻了醫院的飯菜,護士小姐要給他打針他很不配合。看到顧憶笙立刻大叫:“你騙人!你沒有一下班就過來!”
“對不起,我來晚了。不過我沒有騙你,給你熬了粥。”顧憶笙把保溫桶放在床頭。趙一芒伸手去拿,被她擋住:“先打針。”
趙一芒看了她一眼,訕訕地拉起袖子,很不樂意的樣子。
他生病後越發像個小孩。其實他以前也像個小孩吧,因為隻有小孩才可以活得像他這樣肆無忌憚,想發脾氣就發脾氣,隻是同時他也擁有讓人仰視的才華和過人的聰慧。後來顧憶笙也發現,趙一芒其實很少對外人發脾氣,他隻有對公司裏的人有點凶,而許小曼和她則是“重災區”。想起他曾說“不喜歡的人我理也不理”,是不是能說明其實公司裏他最喜歡的人就是許小曼和她?顧憶笙不由得望著他笑起來。
趙一芒白她一眼,邊喝粥邊道:“我知道自己很帥,你也別望著我發花癡好嗎?……我明天想吃紅燒排骨,你繼續給我帶吧。醫院的飯菜簡直是給豬吃的。”
顧憶笙看到正在例行病房檢查的護士小姐突然手抖了一下。她應該是每天都吃醫院的飯菜吧……同情地望了她一眼,然後問道:“你能吃那麽油膩的食物嗎?”
“吃了不會早死,不吃也不會晚死。再說,”趙一芒不在乎地撇撇嘴角,抬起頭來看顧憶笙,“你以為我還能吃多久?”
她被他噎地說不出話,又恨他對自己的生命那麽滿不在乎,見他喝完了粥,過去收拾桌子。但是全程黑臉,也不望趙一芒一眼。因為生氣,所以動作有點粗魯,把保溫瓶的蓋子蓋上時非常用力。
“你對‘小保’溫柔點,它明天還要來看我呢。”趙一芒抗議。
“誰是‘小保’?”
“它呀。”趙一芒指指顧憶笙手裏的保溫瓶,然後看著它小聲說,“明天你還要來看我,帶著紅燒排骨一起。”
顧憶笙被他徹底打敗。
生活變得比從前更加忙碌,因為除了上班,顧憶笙每天下班後都要趕回家做飯,然後橫跨小半座城市帶給趙一芒。林朗每天都會來接她下班,有時候也會在她那裏吃飯,但是大多時候不,因為知道她急著去看趙一芒。
他們的關係變得融洽,舒緩起來,像默契的舊友。隻是有時候顧憶笙一個人的時候,躺在床上怔怔地望著來不及收拾的餐桌,林朗吃過的碗筷整整齊齊地放在一起,心裏會湧起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心情。她知道薄薄的平靜之下其實是洶湧的暗流,隻是在這樣的時刻,他們誰都不敢再去輕易觸碰那個話題。如果不是趙一芒突然入院的那個電話,在那個恍恍惚惚的時刻,在林朗的車上,她差點說出她對他這些年來一直未曾改變過的愛戀。隻有在夢境和現實交叉的邊界,她才敢說出自己心裏的感情。
隻是就是那麽巧,趙一芒入院的電話突如其來地掐滅了那一簇小小的火苗。
【三】他突然皺皺眉頭想笑又不敢笑,怕是夢一場。
因為公司醫院兩頭跑,顧憶笙忙起來就忘了給顧天一打電話。剛好有朋友來a市看兒子,他便和朋友結伴一起坐火車到a城看顧憶笙,事先也沒和她打招呼。
顧天一下了火車,按照之前顧憶笙給他寫的地址,到街對麵坐13路公交車,到中山公園下,再沿著中和街走了幾百米便出現一個三岔路口,字條上沒寫清楚再怎麽走,他犯了難。在公用電話亭撥打顧憶笙的手機,結果發現她的手機停機了。
林朗看到顧天一的時候他正問路,可是因為普通話很蹩腳,又不會說a城的方言,溝通困難。因為他說一口安城的方言,林朗不由得多看了他兩眼,覺得麵熟,似乎在哪裏見過。
“大叔你想去哪兒?找不到路了嗎?”他主動上前詢問。
“你也是安城的?太好了,我來看我女兒,找不到這個地址,你能幫我看看嗎?”顧天一把手上的字條遞給林朗。他已經認不出他來,過去了五年,林朗從少年長成成年男人,身上的氣質亦發生了很大改變。顧天一也從未想過,有一天,他會與他曾經的“任務目標”再次相見。
林朗看了一眼地址,又看了一眼顧天一:“你來找你的女兒?”
顧天一點點頭。
“真巧,我認識你女兒,你和我一起走吧。”林朗伸手去拿顧天一手裏的行李袋,“大叔,我幫你提吧。”
“不用不用。”顧天一推辭,“我自己來就行。”
“我來吧。”爭搶見,林朗突然瞥到顧天一手臂上紅色梅花形胎記。在微弱的光線下,那紅色的梅花形胎記,看起來就像是黑色的吧。林朗抬起頭又深深地看了一眼顧天一。如今的顧天一雙鬢斑白,看字條時需要拿遠些微微眯著眼睛,眼睛已經開始出現老花的跡象。
“你終於回來了,菜都要焦了!有沒有買到我說的那個牌子的醬油?”顧憶笙邊說邊開門,看到門口的男人時,愣了愣,“爸,你怎麽過來了?”然後她看到林朗站上最後一級台階,出現在顧天一的身後。
有一聲悶雷,在顧憶笙的腦海正中,啪的一聲爆開了。她瞪大眼睛看著林朗又看看顧天一,臉上的表情驚恐得好像見了鬼。
原本隻是因相似的胎記,突然想起五年前的意外,可是時間過去太久了,林朗並不確定,而顧憶笙的表情讓他知道自己的猜測對了八九分。那麽,或許長久以來,她對他似乎喜歡又似乎厭惡的態度,便有了合理解釋。
“老張說他來看他兒子,我想有個伴,就順便一起過來了……是不是菜燒焦了啊?”顧天一問。
顧憶笙如夢初醒,飛奔回廚房關煤氣。她雙手撐在水槽邊深呼吸了好幾口氣,竭力平穩自己起伏不定,又驚又怕的心情,千萬個念頭在同一時間飛過腦海。他們兩個怎麽會一起出現?林朗發現什麽了嗎?爸爸不會亂說了什麽吧?他還記得他嗎?他會恨我嗎……
“吃飯了。”林朗不知何時也進了廚房,站在顧憶笙身旁洗了手,然後打開櫃門,將碗和筷子拿出來。
顧憶笙偷偷觀察他的表情,他卻故意不看她。
那是顧憶笙吃過最難熬的一頓飯。
顧天一以為林朗是顧憶笙的男朋友,說:“怎麽不和爸爸說一聲呢?交了男朋友是好事情。”他越來越像個普通的父親,以前沉默寡言,好半天都沒有一句話,而今卻也變成像其他人那樣會嘮叨顧憶笙。
“他不……”
顧憶笙的否認被林朗的咳嗽聲打斷:“叔叔,最近小笙的朋友病了,所以比較忙,就忘了和您說。您別怪她。”林朗的話模棱兩可,既可以理解為顧憶笙因為趙一芒生病,忘了給家裏打電話,亦可以理解忘了把他們在一起的事情告訴顧天一。他以前也不曾叫過顧憶笙“小笙”,今天擺明了故意讓顧天一誤會。
顧憶笙在桌子底下踢了林朗一腳,他不動聲色地收起自己的長腳,夾菜到顧天一碗裏:“叔叔您吃。”
這到底是誰的家啊……顧憶笙無語,味同嚼蠟地啃著雞翅。
他們吃完飯才差不多十一點半,顧憶笙提了保溫瓶。“爸爸你在家看會兒電視,我去醫院看朋友。困了就在床上睡會兒。”她交代完顧天一,和林朗一前一後地出門。
遇到周末,趙一芒要求她連午餐都要送。他住院有一個多月了,人瘦了一圈,顧憶笙當然舍不得拒絕他。
林朗一直沉默不語,走在顧憶笙半步之遙的距離。她望著他的背影,不知道他葫蘆裏賣著什麽藥。因為不確定他是否認出了顧天一——照理是認不出的,因為當時他戴了麵罩,又過去那麽久,記憶早已模糊了。隻是開門時她太過驚訝,怕露出了什麽馬腳。但是林朗不提,她也不能問,隻好沉默地跟在他身後,心懷鬼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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