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6章 禮教吃人
爭霸水滸這係統功能有限 作者:葛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趙鼎走了,王燁留在了涼亭中,自斟自飲。
王燁很少一個人喝酒,畢竟本來就不喜歡喝酒,一個人喝酒這種二逼事情自然是不幹的。
甚至說,王燁都很少獨處~
君子慎獨。
《中庸》說:“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莫見乎隱,莫顯乎微,故君子慎其獨也。”
在《大學》中又說:“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惡惡臭,好好色,此之謂自謙,故君子必慎其獨也。小人閑居為不善,無所不至;見君子而後厭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視已,如見其肺肝然則何益矣。此謂誠於中,形於外,故君子必慎其獨也。”
(個人最喜歡的一句話,非水字,不翻譯了)
當然,王燁不獨處,跟這個慎獨沒什麽關係,純粹是沒有機會。
隻能說,既然做了齊王,承其冠之重,自然的就不要再想著上輩子宅男的自由自在了。
實際上,說是獨處,也不過是護衛的王石頭,離得稍微遠了一點罷了。
而王燁之所以大半夜的不睡覺,自然是階段性抽風,又遇到事了。
這事,一部分來自今天趙鼎所說,一部分便是自己這麽多年的所見所聞了。
簡單來說,就是百姓生活水平,或者說社會發展未達預期,導致的心理落差,以及階段性自我否定。
梁山治下百姓生活,總結一下呢,大概算是平均溫飽。
能溫飽當然已經很了不起了,最起碼在趙鼎看來,便是上古三皇治世,君明臣賢到不似人間,百姓日子過得估計也不比梁山強多少。
所以便是說的許多有好有壞的,趙鼎也覺得不錯,算是側麵對王燁歌功頌德了。
誰知道遇到王燁這麽一個神經病~
溫飽還不滿意,還那麽多鳥事?
當然,攤上這麽一個多愁善感還階段性抽瘋的人,也沒辦法。
隻是這次王燁想的,倒是也不單純的是傷春悲秋。
而是想到了另外一件事情,封建禮教吃人。
“理學”在中國古代又稱義理之學或道學,其創始人為北宋的周敦頤、邵雍及張載。繼後有程顥和程頤等人繼續發展,最終由南宋朱熹集其大成,因此這種理學常被稱為“程朱理學”,在元朝及其後的朝代中均為國家的官方思想。
也就是如今王燁所在的時代,實際是思想變革的重要節點。
而且理學現在不是國學,也沒到吃人的地步。
以前王燁從來沒想過這種事情,因為根本做不了什麽事。
曾經大學哲學老師教過王燁,人生在世,有兩件事比較蠢,其中一件便是想著改變人的想法。
改變一個人的想法就已經那麽難了,何況是整個社會思潮的改變?
所以王燁以前壓根沒想過這個事情。
為什麽現在想了?
因為王燁遇到了一件事。
我們都知道,這個人是個敏感的人,思緒發散,而且容易受到某些事情的影響。
這件事發生在王燁的護衛狼騎身上,這狼騎喚作王五。
事情說來也簡單,就是王五有個妹妹,叫小七,王小七。
王五家本是水泊旁的一戶漁民,本來一家人窮的好好的,小七都養不活,準備賣給人為奴了。
王五不舍得,為了家裏少一口人吃飯,投了梁山。
運氣比較好,成了燕雲騎,於是~
家裏慢慢的日子就好了。
小七也長到了十六歲,去年許了一戶姓李的殷實人家。
結婚,有孕,然後~
生孩子是一道鬼門關,小七的關格外難過,難產,險死還生。
還是王五休假在家,安道全又恰好就在水泊,好在顛的安道全都快散架了,保住了王小七一條命。
如果事情就到這裏,那也就是這麽一件事罷了。
問題出在救人之後。
風言風語就來了。
因為救人的是安道全,是個男的,而且是直進產房救的人,這其中自然是看到了些不方便的地方。
醫者父母心。
王燁是這麽覺得的,也是這麽做的。
王燁家裏那麽多人生孩子,雖然大部分是成瓔(成湘之女)處理,但是也會讓牟介或者安道全坐鎮的。
對這種事情,並沒有那麽忌諱。
但是王燁是王燁,人家李家是李家。
王小七失了孩子,又被夫家嫌棄,傷心欲絕之下~
回娘家了~
跳井是不可能跳井的,我有父母,還有個疼我的哥哥,為什麽要自殺?
王小七回了娘家,父母也沒有說什麽。
能說什麽,他哥哥跟著齊王做親衛的,懂的多,這個家大體還是他說了算的。
沒出月子,王小七就回了娘家,日子過不下去了,就提出了和離。
和離沒暫時還沒離掉。
李家說丟人,不同意,官司還在知縣那裏掛著。
但是李家的一些話,包括十裏八鄉的閑言碎語,倒是說的愈發難聽了。
為了妹妹的身心健康,王五便舉家搬遷到了開城,管你呢。
王燁也是在王五跟兄弟們吐槽的時候,大略知曉的前因後果。
這件事情大嗎?
還是有點大的。
人命關天,但凡王小七不是有王五這麽個哥哥,早死三回了。
實際上這也是如今女子的常態,有個疼你護你有本事的哥哥,真的很重要。
常言道:爹死隨便埋,娘死等舅來。
真就是等著舅舅來奔喪?
實際上是為了給娘家人一個交代,人孩子是真的得急病死了,還是其他原因?
王燁上輩子生於九十年代的農村,很多事情,是遇到過的。
比如王燁就遇到過,丈夫家暴把媳婦打死了,然後人娘家一群兄弟過來,就要驗屍~
說回這事,王燁記著的就是兩個問題。
一個是生孩子。
現在孩童的夭折率真的很高,以王五一家舉例,生了八個,長大成人的隻有王二哥,王五,王小七三個。
(ps:實際上到九十年代的中國農村,夭折也是常事,作者農村的,家鄉有規矩:不成家的人是沒有墳墓的,也是長大之後才反應過來這個問題。我們這一代人養孩子真的要看重的多,以前養孩子,小病治,大病真不一定去醫院,所以才那麽多偏方,當然不是說一定不治,而是這個比例。)
生孩子很多地方,都相對原始和蒙昧。
接生的時候,用剪刀直接剪臍帶?
生孩子的時候生不下來,孕婦吃頭發?
還有各種土方子,王燁有些聽著都害怕。
二是程朱理學。
程朱理學實際上沒那麽大問題,最起碼現在來說,它隻是一門政治哲學,屬於“客觀唯心主義”。
換言之,這門學說其實是講給君主、講給治理國家的士大夫群體聽的。
宋代理學家特別講求的“理”,也是用來約束君主與士大夫的。
程頤說“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也好,朱熹說“存天理,滅人欲”也好,都是針對君主與士大夫提出來的道德標準。
他們是統治者,是社會精英,承受更為嚴格的道德約束也是應該的。
大宋實際法律上也好,民間也好,對女性並無多少限製,從衣著就能看出來,雖然沒有大唐露得多,但是胸圍子穿外麵,酥胸微露也是有的。
而且皇帝都能娶寡婦,無論是和離和再嫁,社會的接受程度還是很高的。
“宋承五季之後,世風靡靡,夫婦一倫輕褻已甚,故伊川(程頤)立此嚴峻之防,使士大夫有所矜式,非為愚夫愚婦言也。”
這個不改嫁說的是統治階級。
實際上,程頤還主張,大夫以上,至諸侯、天子,同樣不應該再娶,也就是不僅不能嫁,也不合適娶。
《河南程氏遺書》就有提及:“大夫以上無再娶禮。凡人為夫婦時,豈有一人先死,一人再娶,一人再嫁之約?隻約終身夫婦也”。
就是南宋程朱理學集大成者的朱熹,主張“存天理,滅人欲。”也沒有說女人不能改嫁,唯一一次有記載的,勸人家宰相家的女兒別改嫁,應該也是出於照顧好友一家老幼未來生活的考慮。
但是事情是會發展的。
元代,程朱理學成了官學,因為它提倡的一些東西,非常有利於皇帝統治天下,然後~
程朱理學成了明清的官方哲學指導思想,政權力量和封建禮教一結合,就是綁在大眾身上的枷鎖。
三綱五常、三從四德、從一而終、不事二夫,“以貞勵天下”,貞節牌坊貞潔烈女就是這種極端變態的產物。
最後,裹腳這種奇葩事都能出現。
所以,王燁現在就是在想,如何在程朱理學,剛出苗頭的時候,把這風氣給他別過來。
總不能再讓魯迅先生,在九百年後寫出《狂人日記》,感慨禮教吃人吧~
王燁很少一個人喝酒,畢竟本來就不喜歡喝酒,一個人喝酒這種二逼事情自然是不幹的。
甚至說,王燁都很少獨處~
君子慎獨。
《中庸》說:“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莫見乎隱,莫顯乎微,故君子慎其獨也。”
在《大學》中又說:“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惡惡臭,好好色,此之謂自謙,故君子必慎其獨也。小人閑居為不善,無所不至;見君子而後厭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視已,如見其肺肝然則何益矣。此謂誠於中,形於外,故君子必慎其獨也。”
(個人最喜歡的一句話,非水字,不翻譯了)
當然,王燁不獨處,跟這個慎獨沒什麽關係,純粹是沒有機會。
隻能說,既然做了齊王,承其冠之重,自然的就不要再想著上輩子宅男的自由自在了。
實際上,說是獨處,也不過是護衛的王石頭,離得稍微遠了一點罷了。
而王燁之所以大半夜的不睡覺,自然是階段性抽風,又遇到事了。
這事,一部分來自今天趙鼎所說,一部分便是自己這麽多年的所見所聞了。
簡單來說,就是百姓生活水平,或者說社會發展未達預期,導致的心理落差,以及階段性自我否定。
梁山治下百姓生活,總結一下呢,大概算是平均溫飽。
能溫飽當然已經很了不起了,最起碼在趙鼎看來,便是上古三皇治世,君明臣賢到不似人間,百姓日子過得估計也不比梁山強多少。
所以便是說的許多有好有壞的,趙鼎也覺得不錯,算是側麵對王燁歌功頌德了。
誰知道遇到王燁這麽一個神經病~
溫飽還不滿意,還那麽多鳥事?
當然,攤上這麽一個多愁善感還階段性抽瘋的人,也沒辦法。
隻是這次王燁想的,倒是也不單純的是傷春悲秋。
而是想到了另外一件事情,封建禮教吃人。
“理學”在中國古代又稱義理之學或道學,其創始人為北宋的周敦頤、邵雍及張載。繼後有程顥和程頤等人繼續發展,最終由南宋朱熹集其大成,因此這種理學常被稱為“程朱理學”,在元朝及其後的朝代中均為國家的官方思想。
也就是如今王燁所在的時代,實際是思想變革的重要節點。
而且理學現在不是國學,也沒到吃人的地步。
以前王燁從來沒想過這種事情,因為根本做不了什麽事。
曾經大學哲學老師教過王燁,人生在世,有兩件事比較蠢,其中一件便是想著改變人的想法。
改變一個人的想法就已經那麽難了,何況是整個社會思潮的改變?
所以王燁以前壓根沒想過這個事情。
為什麽現在想了?
因為王燁遇到了一件事。
我們都知道,這個人是個敏感的人,思緒發散,而且容易受到某些事情的影響。
這件事發生在王燁的護衛狼騎身上,這狼騎喚作王五。
事情說來也簡單,就是王五有個妹妹,叫小七,王小七。
王五家本是水泊旁的一戶漁民,本來一家人窮的好好的,小七都養不活,準備賣給人為奴了。
王五不舍得,為了家裏少一口人吃飯,投了梁山。
運氣比較好,成了燕雲騎,於是~
家裏慢慢的日子就好了。
小七也長到了十六歲,去年許了一戶姓李的殷實人家。
結婚,有孕,然後~
生孩子是一道鬼門關,小七的關格外難過,難產,險死還生。
還是王五休假在家,安道全又恰好就在水泊,好在顛的安道全都快散架了,保住了王小七一條命。
如果事情就到這裏,那也就是這麽一件事罷了。
問題出在救人之後。
風言風語就來了。
因為救人的是安道全,是個男的,而且是直進產房救的人,這其中自然是看到了些不方便的地方。
醫者父母心。
王燁是這麽覺得的,也是這麽做的。
王燁家裏那麽多人生孩子,雖然大部分是成瓔(成湘之女)處理,但是也會讓牟介或者安道全坐鎮的。
對這種事情,並沒有那麽忌諱。
但是王燁是王燁,人家李家是李家。
王小七失了孩子,又被夫家嫌棄,傷心欲絕之下~
回娘家了~
跳井是不可能跳井的,我有父母,還有個疼我的哥哥,為什麽要自殺?
王小七回了娘家,父母也沒有說什麽。
能說什麽,他哥哥跟著齊王做親衛的,懂的多,這個家大體還是他說了算的。
沒出月子,王小七就回了娘家,日子過不下去了,就提出了和離。
和離沒暫時還沒離掉。
李家說丟人,不同意,官司還在知縣那裏掛著。
但是李家的一些話,包括十裏八鄉的閑言碎語,倒是說的愈發難聽了。
為了妹妹的身心健康,王五便舉家搬遷到了開城,管你呢。
王燁也是在王五跟兄弟們吐槽的時候,大略知曉的前因後果。
這件事情大嗎?
還是有點大的。
人命關天,但凡王小七不是有王五這麽個哥哥,早死三回了。
實際上這也是如今女子的常態,有個疼你護你有本事的哥哥,真的很重要。
常言道:爹死隨便埋,娘死等舅來。
真就是等著舅舅來奔喪?
實際上是為了給娘家人一個交代,人孩子是真的得急病死了,還是其他原因?
王燁上輩子生於九十年代的農村,很多事情,是遇到過的。
比如王燁就遇到過,丈夫家暴把媳婦打死了,然後人娘家一群兄弟過來,就要驗屍~
說回這事,王燁記著的就是兩個問題。
一個是生孩子。
現在孩童的夭折率真的很高,以王五一家舉例,生了八個,長大成人的隻有王二哥,王五,王小七三個。
(ps:實際上到九十年代的中國農村,夭折也是常事,作者農村的,家鄉有規矩:不成家的人是沒有墳墓的,也是長大之後才反應過來這個問題。我們這一代人養孩子真的要看重的多,以前養孩子,小病治,大病真不一定去醫院,所以才那麽多偏方,當然不是說一定不治,而是這個比例。)
生孩子很多地方,都相對原始和蒙昧。
接生的時候,用剪刀直接剪臍帶?
生孩子的時候生不下來,孕婦吃頭發?
還有各種土方子,王燁有些聽著都害怕。
二是程朱理學。
程朱理學實際上沒那麽大問題,最起碼現在來說,它隻是一門政治哲學,屬於“客觀唯心主義”。
換言之,這門學說其實是講給君主、講給治理國家的士大夫群體聽的。
宋代理學家特別講求的“理”,也是用來約束君主與士大夫的。
程頤說“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也好,朱熹說“存天理,滅人欲”也好,都是針對君主與士大夫提出來的道德標準。
他們是統治者,是社會精英,承受更為嚴格的道德約束也是應該的。
大宋實際法律上也好,民間也好,對女性並無多少限製,從衣著就能看出來,雖然沒有大唐露得多,但是胸圍子穿外麵,酥胸微露也是有的。
而且皇帝都能娶寡婦,無論是和離和再嫁,社會的接受程度還是很高的。
“宋承五季之後,世風靡靡,夫婦一倫輕褻已甚,故伊川(程頤)立此嚴峻之防,使士大夫有所矜式,非為愚夫愚婦言也。”
這個不改嫁說的是統治階級。
實際上,程頤還主張,大夫以上,至諸侯、天子,同樣不應該再娶,也就是不僅不能嫁,也不合適娶。
《河南程氏遺書》就有提及:“大夫以上無再娶禮。凡人為夫婦時,豈有一人先死,一人再娶,一人再嫁之約?隻約終身夫婦也”。
就是南宋程朱理學集大成者的朱熹,主張“存天理,滅人欲。”也沒有說女人不能改嫁,唯一一次有記載的,勸人家宰相家的女兒別改嫁,應該也是出於照顧好友一家老幼未來生活的考慮。
但是事情是會發展的。
元代,程朱理學成了官學,因為它提倡的一些東西,非常有利於皇帝統治天下,然後~
程朱理學成了明清的官方哲學指導思想,政權力量和封建禮教一結合,就是綁在大眾身上的枷鎖。
三綱五常、三從四德、從一而終、不事二夫,“以貞勵天下”,貞節牌坊貞潔烈女就是這種極端變態的產物。
最後,裹腳這種奇葩事都能出現。
所以,王燁現在就是在想,如何在程朱理學,剛出苗頭的時候,把這風氣給他別過來。
總不能再讓魯迅先生,在九百年後寫出《狂人日記》,感慨禮教吃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