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前一天的晚上。


    幾個人聚在一起,為開庭做最後的準備。


    秋瑩給大家介紹情況:


    “經過這些日子的努力,我們得到了一個好消息。”


    “盡管社會輿論一邊倒地偏向對方,但是警方那邊,因為從頭到尾都參與了整個事情的辦理,也知道對方是些什麽樣的人,所以總體來說在感情上是比較偏向我們的。”


    “雖然警方必須依法辦事,感情偏向我們也不能真的突破該有的流程,但畢竟大家都是人,有些事還是對我們有利。”


    “第一是警方認定這是一場意外事件,出具的報告裏寫明了這是意外。”


    林書不太懂,問道:“這個是什麽意思?”


    秋瑩解釋道:“如果警方認為這是故意傷害,傷害者需要負刑事責任的話,報告裏就會說明這是故意傷害,法院一般來說就會直接考慮定罪量刑的問題了。”


    “而如果警方認為這不是故意傷害案件,純屬意外,不涉及刑事責任,雙方自己在法院打經濟賠償的官司就行了。”


    “一件事到底是意外還是故意傷害,按照規定確實應該是警方來認定的。一般情況下是否故意傷害都是很明顯的,警方隻要調查具體的傷害過程就行了。”


    “但這件事非常特殊,沒有證據,無法認定到底是不是故意傷害。”


    “這時候,警方就有了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權。在不違反規定的情況下,可以自行決定要不要認定為故意傷害。”


    “一般來說,警方為了不承擔責任,對於模糊不清的案件,會直接交給法院做出最終的裁定。”


    “但是這件事情,警局裏當時很多警察都在邊上看見對方一家的無賴模樣,因此他們認為這屬於意外,在不違反規定的情況下,他們這樣認定,某種程度上我認為警方對我們的同情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說著,她又看向林書,笑道:“當然了,林書在這裏也起到了關鍵作用,如果隻有對方有目擊證人,而我方沒有,那麽警方就算再同情我們,也隻能認定是我們撞的了。正因為雙方都有目擊證人,確實無法搞清楚事實,警方認定為意外才有了依據,才能做出這樣的決定。”


    林書笑了笑,又問道:“那既然如此,是不是可以認為我方不用負刑事責任了?隻要做出經濟賠償就夠了?”


    秋瑩搖搖頭,說道:“不一定,因為法院是可以不采納警方認定的。交通事故裏經常有這種情況,本來交警已經給雙方劃定了責任,但案子到了法院之後,法院推翻了交警的定責,又重新劃分了責任。”


    “如果出現這種情況,自然就得按法院的判定來,法院判決的效力比交警劃定的要強。”


    “所以我們這個案子,仍然不能掉以輕心,如果最後法院認定我們故意傷害,我們還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不過你們也不用太擔心,至少現在認定成了意外,這第一步對我們是非常有利的。”


    柳淑嫻說道:“妹妹你辛苦了,這幾天你也沒少往警局跑,肯定也做了很多工作,我們都看在眼裏的。”


    秋瑩看向柳淑嫻,笑了笑。


    她繼續說道:“在開庭的時候,因為大家都沒能找到什麽有力的物證,所以,開庭的時候,證人作證這一塊就是最重要的。”


    “最後這幾天裏,盡管我們已經發動了各種力量尋找,但那天路上的行人本就不多,我們仍然沒能找到其他當時正好在現場的目擊者,我們這邊的證人仍然隻有林書一個。”


    說著她看向林書:“所以到時候就還是麻煩你現場作證了。”


    林書微笑點頭:“沒問題,我還是支持你們。”


    秋瑩點頭,繼續說道:“另外,對方律師一定會質疑你的證詞,到時候對方律師可能提出的問題我在這裏也列出來了,首先你必須基於事實回答,不能為了證明我方無罪就編造事實。”


    “要知道,一個謊言需要無數個更多的謊言來圓,編造虛假事實的話,露出的破綻一定會越來越多,所以必須要說實話。”


    “不過說實話也有一些注意點,現在就這些對方可能提出的問題,我來給你講解一下注意點。”


    ……


    開庭這天,法院人山人海,全部都是來旁聽的,旁聽席座無虛席不說,還有好多人站著旁聽,媒體記者也來了不少,雖然法庭禁止私自拍攝,但大家都拿著筆和本子,準備記錄。


    更多網友通過網絡直播在看開庭過程。龍國的法庭公開透明,很多開庭過程都有網絡直播。雖然一般的開庭沒多少人觀看,但今天這個開庭可是關注度極高,觀眾都擠爆了直播間。


    旁聽的除了媒體記者,最多的還是吃瓜的觀眾,很多看不慣“洋人走狗欺負國人”的觀眾紛紛拿著標語和橫幅來到旁聽席。雖然標語和橫幅都被門口安檢攔住收走了,但這些人還是進來了,他們要為自己心目中的“正義”來支持“受害者”。


    因此,老太太一家進來的時候,旁聽席爆發出一串熱烈的掌聲,而宋強夫婦進來的時候,旁聽席爆發出一陣噓聲。法官連續敲了幾下錘子才安靜下來。


    旁聽席的觀眾們也不敢太過放肆,今天來的人太多,很多法警也在周圍維持秩序,如果太過放肆,會被趕出法庭,就沒法愉快地吃瓜看戲了。


    吳良看著秋瑩和林書,不懷好意地笑笑,還對著秋瑩做了個吹口哨的動作。把秋瑩氣得夠嗆,把頭扭向一邊,根本不理會。


    雙方見麵,也沒什麽好說的,於是就按照流程,正式開庭。


    先是按照流程雙方陳述自身的觀點,這個環節沒什麽變化,仍然是秋瑩主張己方當事人是先看見老人摔倒,主動做好事上去提供幫助,反而被訛上。


    而吳良也堅持主張己方當事人是被對方撞倒的,對方送到醫院墊付了一筆住院費後就再也沒有出現過,拒絕賠償。現在己方當事人鑒定為輕傷,要求對方負刑事責任。


    接下來,就是證人作證的環節。


    先是林書作證,林書也隻是又把當天發生的情況敘述了一遍,他按照秋瑩教的,用完全平實、沒有任何修飾的語言敘說了一遍,簡潔明了,而且完全是事實,沒有任何編造或者誇張。


    秋瑩在邊上看著,也直點頭,她對宋強夫婦小聲說道:“林書真的很厲害,我從沒見過有人在沒有經過訓練的情況下可以作證這麽優秀。”


    接下來是老太太一家的證人作證。


    這次也許是因為非常正式,吳良並沒有讓所有人都來作證,隻帶了三個證人來。


    不過這三個證人的發言明顯比當初在警局的時候水平也高得多,敘述也清晰得多,明顯是吳良也讓他們事先練習過。


    雙方證人作證結束,接下來就是質疑階段。


    吳良自然是不會客氣,上來就拿出了他的拿手絕活:不質疑你的發言內容,而是質疑你的身份。


    他說道:“林書,你與你方的律師秋瑩有親密的男女關係,我認為你是被秋瑩收買,來做偽證!證據就在我的手機裏!”


    說著,他拿出了手機。和網上的帖子不同,他拿出的直接就是視頻。


    那天林書扶著秋瑩從酒吧裏走出來的視頻,可以清晰地看到,秋瑩麵色潮紅,半靠在林書身上,林書扶著她,一起上了車。


    吳良說道:“你為了女色,接受了對方的收買,來作偽證,你要知道,作偽證是違法的,你現在收手還來得及!”


    林書還沒來得及說話,秋瑩怒斥道:“你胡說,那天是你約我在酒吧見麵,也是你逼我喝酒,還是你躲在一邊拍攝我們,你造謠!”


    吳良冷笑道:“秋律師,你這話毫無可信度,我讓你去酒吧你就去酒吧,我讓你喝酒你就喝酒?我有這麽厲害嗎?你是業內有名的大律師,而我就是個底層小人物,我說什麽你就聽什麽?”


    秋瑩生氣道:“這與案件無關,我拒絕回答,請你不要在法庭說無關的事。”


    吳良反駁道:“這與案件有關,這是你們證人作證的動機,動機如果有問題,證人的證言就不可信。”


    秋瑩最後說了一句:“此事純屬子虛烏有。”便不再說話,她也明白,在這件事上糾纏沒有意義,隻會越描越黑。


    吳良繼續說道:“對方證人不僅受到了對方律師的收買,而且還與我方當事人的家屬有矛盾。”


    說完,示意主管發言。


    主管說道:“對方的證人林書以前是我的下屬,因為平時工作不認真,所以工作中經常會出現錯誤,我作為上司,就正常批評他的錯誤。但可能是因為他的錯誤太多,我批評的太多,也可能是因為我批評他的時候沒有注意方式方法,導致他對我心生怨恨,可能是因為這個,他來給對方作證,也算是挾私報複。”


    林書反駁道:“沒有這種事,我是自願作證之後才知道對方家屬是我上司的,作證前我並不知道這件事。”


    吳良的目的也並不是真要在這件事上糾纏,他隻是設法降低林書的可信度而已,他也沒再多做糾纏。示意自己質疑完畢。


    輪到秋瑩質疑,秋瑩首先請求分別單獨詢問對方證人,請對方其餘證人回避,法庭同意了請求。


    秋瑩對幾個人分別問道:“請你說說,當天你目擊事情經過的時候,老太太穿的是什麽顏色的衣服?宋強夫婦分別穿的是什麽顏色的衣服?宋強夫婦的汽車是什麽顏色?”


    幾個人支支吾吾,答不出來,都記不清了,隻有一個人說老太太好像是深藍色的衣服,汽車好像是黑色。


    柳淑嫻眼前一亮,說道:“他們答不出來,是不是可以證明他們根本沒能目擊到,都是在說謊!”


    秋瑩卻搖頭道:“不是的。如果他們異口同聲非常肯定地說出了正確答案,那才能證明他們是在說謊,都是事先準備過答案的。現在這樣子支支吾吾不記得了才是正常人的反應,畢竟都過去那麽久了,你自己恐怕都記不清你那天穿的什麽衣服了吧?”


    “假如對方全都立刻答對了,我就可以質疑對方造假了。現在這樣完全是人的正常反應,反而無法質疑。對麵這個吳律師雖然手段下作人品極差,但不得不承認,還是很有本事的,思維十分縝密。”


    柳淑嫻也明白過來,於是也不說話了。


    接下來,秋瑩又向對方提出了下一個質疑:


    “請你們幾位分別說說,你們當時都站在什麽位置,什麽距離,什麽角度,看到了整件事?”


    這件事幾個人倒是沒有多做猶豫,很順利地就回答了出來。


    秋瑩又暗歎一口氣,對柳淑嫻解釋道:“這個問題正好反過來,因為是一件非常特別的事件,人對於事件現場畫麵的角度一般都會記得比較清楚,他們現在的表現剛好又是符合正常人行為模式的,對麵的吳良確實很厲害,讓他的證人都練習得天衣無縫。”


    質疑還在繼續。


    秋瑩拿出一係列文件,說道:“事發地點雖然沒有監控,沒能直接拍到事發情況。但事發地點的附近監控是很多的,當時我方證人在事發時間前後也被附近的多個監控拍到了。”


    說著,拿出幾張照片展示道:“這張是事發前我方證人向事發地走去時拍到的,這張是我方證人在事情結束後離開時被另一邊監控拍到的。這幾張都是我方證人在附近行走時拍到的,根據拍攝時間,可以完整還原我方證人行走的路線和時間,非常有力地證明了我方證人當時確實是目擊到了整件事,因此我方證人的證詞是非常可信的。”


    “而對方的證人,我已經查看了附近的監控,在事發時間前後,附近沒有一個監控拍攝到了對方的任何一名證人,你們說你們也在現場目擊到了事情的經過,為什麽你們沒有在附近的其他監控裏留下行走的軌跡呢?”


    吳良眯起眼睛,緊緊抿著嘴唇,沒有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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