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絕大多數美國人感到,他們的確生活在一個極其複雜的社會等級製度當中,他們甚至懷疑,正是對社會地位的種種顧慮,左右了置身其中的人們的言談舉止。然而,社會等級這個話題迄今依然顯得曖昧可疑,並且經常是過於敏感的。時至今日,哪怕隻是稍稍提及社會等級這個話題,也能大大地激怒別人。這情形就仿如一個世紀以前,當紳士們坐在社交沙龍中飲茶時,一旦有誰過於公開地談及性問題,舉座頓時會變得鴉雀無聲。


    最近有人問我正在寫些什麽,我回答道:“一本關於美國社會等級的書。”這時,人們總是會先緊一緊自己的領帶,然後偷偷瞥一眼袖口,看看那兒磨損的程度。幾分鍾之後,他們便會悄悄站起身走開。這不僅僅由於他們懷疑我是個社會等級暗探,還仿佛我剛才的話說的是:“我正在寫一本書,想鼓勵人們用幼海豹的屍體痛打幼鯨,直到它們斷氣。”自動手寫這本書以來,我已經數次體驗了r.h.托尼1洞察到的一個可怕的真理。他在《平等》(equality,1931年)一書中寫道:“‘等級’這個詞會引起種種令人不快的聯想。所以,隻要在這個話題上稍作逗留,就會被理解成是精神變態、嫉恨和充滿偏見的症狀。”


    尤其在美國,等級這個概念相當令人尷尬。社會學家保羅·布盧姆伯格(<cite>paul blumberg</cite>)在他的作品《衰落時代的不平等》(<cite>inequality in an age of decline</cite>,1980年)中,幹脆把社會等級稱作“在美國遭禁的思想”,此話可是不假。通常,哪怕這個話題剛被觸及,人們就開始變得煩躁不安。當兩名采訪人問一位婦女,她是否認為這個國家存在不同的社會等級時,她回答道:“這是我所聽到過的最最肮髒的字眼!”當另一位男士被問及同一個問題時,他變得很有些憤懣,“社會等級應該被徹底消滅!”這句話衝口而出。


    實際上,在麵對這個問題時,人們恰恰會暴露他們對社會等級的敏感:越是感到煩惱和憤怒,越說明等級存在的真實和嚴酷。如果誰容易變得非常焦慮,這種傾向暗示你是一名中產階級,你非常擔心自己會下滑一個或兩個等級梯級;另一方麵,上層階級熱衷於談論這個話題,因為他們在這種事上投入的關注愈多,就愈顯得地位優越;貧民階層通常並不介意討論這個話題,因為他們清楚,自己幾乎無力改變自身的社會地位。所以,對他們而言,整個等級問題幾乎就是一個笑話——上層階級空洞的貴族式的自命不凡不過是一種愚頑和妄自尊大,而中產階級的焦慮不安和附庸風雅則令人生厭。


    事實上,對社會等級高度敏感的恰恰是中產階級,有時候他們甚至會被這個問題嚇得要命。在某圖書館的一冊由羅素·林內斯2所著的《時尚先鋒》(<cite>the tastemakers</cite>,1954年)中,一位中產階級的代表人物留下了他的痕跡。此書有一節以屈尊俯就的態度論及中產階級那不可靠的裝飾品味,然後冷嘲熱諷地將他們和另一些階層更為高級和精致的藝術行為作了一番比較。在這段文字旁邊,這位怒火中燒的讀者用大寫字母批道:“狗屎!”就我的經驗而言,此公肯定是一位無可救藥的中產階級男士(說不定是位女士?)。


    正如對等級問題的憤慨恰恰暴露了階級身份,解釋這件令你生氣的事物的方式也會產生同樣的效果。底層的人們樂於相信,等級是以一個人擁有財富的多少來作為標準的;生活在中層的人們承認金錢與等級差別有關,但一個人所受的教育和從事的工作類型同樣重要;接近上層的人們認為品味、價值觀、生活格調和行為方式是判斷等級身份不可或缺的標準,而對金錢、職業或受教育程度則不加考慮。


    斯特茲·特克爾3曾為寫作《美國:分離街》(<cite>division street:america</cite>,1967年)采訪過一位女士。她不但對等級這一問題表現出驚慌不安,而且出於本能將職業視為劃分等級的主要標準,這類反應清楚無誤地表明了她的中產階級身份。“就在這條街上,住著幾乎各種等級的人們,”她說,“可我不該提等級這個詞,”她接著說,“因為我們並不是生活在一個有等級差別的國家裏。”接著,職業標準就來了,“但在這條街上,既有看門人,也住著醫生,還住著商人和會計師。”社會學家們司空見慣的是,受訪者總會屢屢聲明他們居住的地區並不存在社會等級差別。《美國生活中的等級》(<cite>ss in american life</cite>,1959年)一書的作者倫納德·賴斯曼4寫道:“幾乎無一例外地,調查者記錄下的第一句話總是:‘我們這個城市沒有等級差別’。一旦這句話脫口而出,也就道出了這個地區存在的等級差別,因為隨之而來的是同一社區的好公民們令人驚異地眾口一詞表示附和。”小說家約翰·奧哈拉(<cite>john o’hara</cite>)曾經不遺餘力地探索過這一極度敏感的主題,他對此問題的敏感簡直讓人吃驚。還在孩提時代,他就開始留心觀察他出生和成長的賓夕法尼亞州某小鎮,“年長的人對待別人可不是平等的。”


    美國的等級差別是如此複雜和微妙,以至於國外的訪客常常會忽略那些細微的差異,有時甚至意識不到等級製度的存在。就像弗朗西斯·特羅洛普5在1832年遊曆美國時描繪的那樣,“平等的神話真是威力無邊”。政府麵對這個問題時相當尷尬——成百上千種劃分級別的標準從政府機構出爐,官方卻不承認存在社會等級——所以,國外訪客稍不留意就會忽視等級體係在這個國家的運轉方式。英國小說家和文學批評家瓦爾特·愛倫(walter allen)的經曆就是很好的例證。20世紀50年代到美國一所大學教書之前,他曾想象:“美國幾乎不存在等級,就算有,也許不過是為了在不同種族或者源源不斷的移民當中作一些區分吧。”可是,在密歇根州的大瀑布城住了一段時間後,他終於清醒了。在那裏,他見識了新英格蘭的勢利,以及當地人長期以來對古老家族支配的道德與文化權威所表現的順從。


    一些美國人滿懷快意地看待20世紀70年代的電視連續劇《燈塔山》(<cite>beacon hill</cite>)的失敗,這是一部有關上流社會的作品,以英國戲劇《樓上,樓下》(<cite>upstairs, downstairs</cite>)為原型。 觀眾堅信並借此安慰自己,這部作品之所以會以悲慘的失敗告終,是因為美國並不存在等級製度,也就是說,根本不可能有人對這類題材的藝術作品感興趣。其實他們錯了。《燈塔山》未能吸引美國觀眾的原因在於,它關注的也許是本地人最不感興趣的一類人——準貴族上層階級。如果故事發生在一個人人都會關注的衝突點上,比如上層階級與中產階級衝突,並抵製後者向上爬的企圖;或者中產階級同仇敵愾地對付低於自己的階級,那麽這種戲劇化表現的效果就會好得多。


    如果說外國人經常對美國政府關於社會平等的宣傳信以為真的話,美國公民倒是樂於了解個究竟,即使他們談論這個問題時多少會感到不安。一位敏銳的南方黑人這樣斷言他的一位雄心勃勃的朋友:“喬伊是不可能和那些大人物排級論等的。”這話讓我們覺得,現實確是如此。就像一位木匠所說:“我討厭說生活中存在著等級差別,隻不過,人們跟與自己背景相似的人待在一起更舒服。”


    他這種用“相似背景”區分等級的方式,盡管確切地說並不科學,但與其他任何試圖把一個等級與另一個等級區別開的方式幾乎毫無二致。不論你與另一個人是在討論公羊隊和四九人隊6,還是討論休閑旅行汽車、大屋(the house,即牛津大學的克萊斯特教堂)、“萊奧尼斯大媽”意大利餐廳(mama leone’s)、紐約證券交易所大行情板、葡萄園或者瓷器,如果你不覺得有必要對你話中的暗示詳加說明,或者根本無意解釋你的意指,你就很可能在與一位與你等級身份相同的人談話,這一點千真萬確。


    本書中,我的理論將主要針對社會等級問題中那些可見到的和可聽到的符號,但我會主要集中在反映一個人行為選擇的符號上,這意味著,我不會考慮種族因素,甚至不考慮宗教或政治因素(除非偶爾論及)。種族的區別顯而易見,卻由不得自己選擇。宗教和政治觀點通常由人選擇,其表現除了偶爾出現在前院的聖龕或汽車保險杆上的小標貼,一般並不外露。麵對一個人,你通常看不出他是“羅馬天主教徒”還是“自由派”,你也許隻能看到手繪的領帶或者蹩腳的滌綸襯衫,聽到“起限定作用的因素”,或者“就……而論”這類話語。


    為了弄清楚諸如此類五花八門的信號,我一直依靠感覺和直觀判斷,而非任何可以稱為“合乎科學標準的”方法。正如《高層:形象與現實》(<cite>ss:image and reality</cite>,1980年)的作者阿瑟·馬威克7所說的那樣,我深信“等級……,正因為這是一個太過嚴肅的話題,所以不能留給社會科學家們來處理。”


    等級尤其應該成為一個嚴肅的美國話題。因為在這裏,我們並沒有一個世襲的頭銜、地位和榮譽的體製可以從容展開分析,每一代人都不得不重新界定等級體係,這個社會比世界上任何其他社會都要變化得更快。並且,幾乎是獨一無二的,美國人會因為在這個社會立足何處的問題而困惑不安。20世紀30年代賦予人們等級身份的種種事物——打高爾夫球穿的白色亞麻布綁腿燈籠褲,鍍鉻的雞尾酒搖晃器,白色滾邊馬甲——說得委婉些,已是明日黃花,不可能在今天起什麽作用了。身處一個速變而非傳統的社會,美國人發現,與大部分歐洲人相比,他們更難於“了解自己立足何處”。而另一樁迫在眉睫的事情——“去行動”,又顯得尤其重要。“我該怎樣做?”紐約市長考克(koch)曾經大聲追問。他的大多數聽眾都心有戚戚,感覺他恰到好處地提出了一個有代表性的美國式問題。


    就像英國哲學家安東尼·奎頓(anthony quinton)所說,絕非偶然的是,“有關禮節的現代形式的書刊主要是美國產品,這些書刊的‘偉大’作者名字是愛米麗·鮑斯特,或者愛米·文德比爾特。”這是因為,美國是首屈一指的新移民匯集地。這些人特別需要將自己擺在一個有利的位置上,然後迅速發達起來。奎頓說道:“部分新移民是外國移民,這是從地理意義上說;另一些是新富,這是從經濟上說;還有一部分是年輕人,這是從年齡角度上看。所有這些人無一例外地麵對著如何與一個社會群體的運轉緊密聯係的問題。”


    抱怨自己一無所獲的喜劇演員羅德尼·丹哲菲爾德(rodney dangerfield)屬於約翰·亞當斯8研究過的一類國民,亞當斯早在1805年就說過,“報酬……在生活中是別人對你的尊重和讚賞。忽略和輕視,則是對你的懲罰……渴求他人尊重的欲望就像天然的饑餓感那樣真實,而世人的忽略和輕視則像痛風病或結石一樣引發劇痛……”大約與此同一時期,愛爾蘭詩人托馬斯·莫爾(thomas moore)也感到,隨著美國確立了主張人人平等的憲法,一種特殊的困境已經降臨到美國人的生活中來。他將華盛頓特區的公民們描繪為某種“生來是奴隸,卻想奮鬥成為主子”的人。三十年後,托克維爾9在《論美國的民主》(<cite>democracy in america</cite>)一書中精確地觸及了這片土地的特殊問題:對等級的渴求。他寫道:“沒有任何其他地方的公民像這個民主國家的公民一樣顯得如此無足輕重。”而結果就是,“這裏的人們要付出世上最多的艱辛和努力來獲取——恐怕這個詞遠不夠正確——地位。”


    仍然是19世紀,瓦爾特·惠特曼10在《民主的遠景》(<cite>democratic vistas</cite>,1871年)中寫道,美國政府的結構形式為公民們創造了一種均等的條件(或至少是幻覺),個人為了得到社會認可,確立個人自尊,將因為某種難以言說的焦慮而經曆曠日持久的掙紮,那焦慮就是,如果人人都是人物,則人人都不是人物了。在較近一次路易斯·哈裏斯民意測驗公司?主持的民意測驗中,76%的受訪者認為他們最需要的是“他人的尊重”。在我最近看到的一份廣告詞中,一位廣告寫手向某種咖啡桌的潛在購買者展示了極具誘惑力的美國式眼光:“為您良好的品味創造一種優裕、溫馨、感性的暗示!這種暗示能使您在任何一個可以想象到的環境中喚來尊敬和關注。”


    在美國,由於社會等級間的流動是如此順暢,似乎每一位幸運兒都可以得到獎賞。伴隨這一情況而來的特殊危險則是:失望,以及接踵而來的妒忌。這個神話給人的印象是,你能輕易地向上爬。然而,一旦一個人發現自己陷身於一個等級差別體製,並對這個體製存在的必要性表示懷疑,此時的幻滅感和內心痛苦就格外強烈。有一些人在早期的中產階級生活中發現,在他們為社會等級的攀升而奮發努力時,一些明顯不相關的因素,比如遺傳特征,早年背景,父輩或更年長一輩的社會地位,或多或少限製了他們的發展。他們因此變得有些絕望,這種絕望並非沒有破壞性,盡管他們一般說來對這一破壞性秘而不宣。托克維爾敏銳地察覺到了這些心理危機,他承認,“在民主時代,歡樂要比貴族時代來得強烈,有極多的人可以分享歡樂。”但他又補充說,在人人平等的氛圍中,“人們的希冀和欲望更經常被摧毀,靈魂所受的折磨和煩擾更大,因此要更加細心地照料自己”。


    希望破滅後,妒忌紛至遝來。永遠不要低估這個國家惡劣的乃至罪惡的行為背後,純粹的等級妒忌所產生的力量,以及對官方宣稱的階級平等神話的幻滅引起的惡果。誰若將自己誘人的轎車停在一個大都市的街道上,返回時卻發現車窗玻璃被砸得粉碎,收音機天線被攔腰折斷,誰就會理解我說的話的含意。國會議員約瑟夫·麥卡錫(joseph r. arthy)於1950年在西弗吉尼亞發表演講時運用的詞語,使人們對他的真實意指一目了然,他猛烈抨擊中上層階級和上層階級,並非因為他們沾染了“共產主義”,而顯然是出於妒忌。他說:“並不是那些不太富有的人或一些少數集團的成員背叛了這個國家,而是那些已擁有了種種優越條件的人們,最好的家庭,最好的大學教育……”


    幽默作家羅傑·普萊斯(roger price)在《偉大的魯伯革命》(<cite>the great roob revolution</cite>,1970年)中,甚至將等級嫉妒理解為對平等主義的報複。他這樣區別平等主義和民主:“民主要求它所有的公民生而平等,而平等主義則堅持所有公民應死而平等。”l.p.哈特利?曾在小說《外貌公正》(<cite>facial justice</cite>,1960年)中諷刺過一個多少與我們今天相似的未來社會。那裏的人們持有一種“對美麗外貌的偏見”,而政府的整形外科醫生矯正了每個人外貌的不平等。這裏,手術刀絕非用來使人們變得美麗——它被用來使人人變得相貌平平。


    盡管我們對政治和法律的平等公開表示欣然接受,但就個人的認知和理解而言——其中的大部分很少表露——我們會縱向地將事物進行分類,並堅持價值觀上的差異至關重要。無論我們就“平等”發表什麽看法,我認為每個人在某方麵正日漸體會到奧斯卡·王爾德?曾談到過的一點:“人類的平等博愛並非僅僅是詩人的夢想,它是一個令人十分沮喪和深感羞辱的現實。”似乎,我們從內心深處需要的是差別,而不是聚作一團。差別和分離令我們興趣盎然,融合則令人油然生厭。


    盡管聯邦政府不願命名一個社會等級製度,但它似乎承認,如果從法律上說我們人人平等,在實際生活的其他方麵,情況則截然相反,所以政府才會將它的公務員劃分為十八個等級:從最底層的第一等(郵件投遞員),第二等(郵政人員),往上到第五等(秘書),第九等(藥劑師),第十四等(司法人員),到最上麵的第十六、十七和十八等(政府高層行政管理人員)。建築行業也存在一個不同工種的等級製度。最底層的是“土活”,也就是地基挖掘工作;位列中間的是下水道、道路、坑道的鋪設建造;最上層的則是建築物本身(隨著建築高度的上升,地位也越高)。銷售“老板台”和相關辦公設備的人們了解,他們和顧客之間會就一個嚴格的“等級”製達成共識。橡木桌最低,核桃木桌其次,往上是桃花心木(如果你中意的話,這屬於“中上等”),直到極品:柚木。在軍界的各種女士社交場合,倒咖啡是一種特權,屬於較高級軍官的妻子。那裏的每位女士都清楚,咖啡比茶要位高一等。


    一個高級軍官的太太正把咖啡倒進低級軍官太太們的杯子裏。注意她的偽中上層階級穿著打扮。


    幾乎處處都可以發現等級排行。以樂器為例,按慣例,交響樂團根據不同種類樂器的聲音微妙程度和演奏難度來排列樂器組。弦樂器身居高位,木管樂器隨後,銅管樂器其次,打擊樂器則排在最後;按演奏難度分,手風琴近乎最低,小提琴則接近最高地位;另一類按某種“社會等級”的概念排列樂器的方法,是考慮慣常演奏這種樂器的樂器組的聲望,如作曲家艾德華·寇恩(edward t.cone)所說:“如果你演奏的是小提琴,你可以在弦樂四重奏樂隊或交響樂團演奏,但不可以在爵士樂隊演奏,更不可能在軍樂隊中演奏;而在管樂器中,長笛和雙簧管主要是交響樂團的樂器,單簧管則不如它們,因為交響樂團、爵士樂隊和軍樂隊中都有它的份;至於銅管樂器,法國號位置最高,因為至今它也沒有被用來演奏爵士樂;同樣道理,打擊樂器演奏者中定音鼓手地位最高。一種樂器能發出的音調越低,一般來說它的等級就越低,因為人們一般認為低音樂器容易演奏(巴鬆管除外),所以索薩號的等級就比小號要低,低音提琴就比中提琴要低,諸如此類。”


    如果有人對你說,“我的孩子正在上長號課”,你臉上浮起的微笑就比聽人說“我孩子正在上長笛課”時要更難控製?。另一方麵,聽人說“我的孩子正在學習古大提琴”,你就接收到一種有關等級的強烈信號,這種信號與對古典文化的興趣、博物館、畫廊及“修養”緊密相關。吉他(除非它被用來演奏古典——也即古代風格的——音樂)天生就屬於低等,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麽20世紀六七十年代的年輕人那麽喜歡用它來表現國際主義的等級弱化。吉他總是與吉卜賽人、遊牧民族或另一些既無遺產又無固定收入且居無定所的人們發生聯係。所以,對那些從中上層階級或中產階級逃脫出來的青年人來說,吉他是一種最能完美體現他們身份的標誌。


    前社會主義者,《黨人評論》(<cite>partisan review</cite>)編輯威廉·巴列特(william barrett)回顧過去二十年的社會變革時總結道:


    “‘無等級社會’看來越來越像是一個烏托邦幻覺了。社會主義國家發展了它們自己的等級結構,”盡管那裏的等級主要是建立在官僚體係和阿諛奉承的基礎上,“既然無論如何都會存在等級,我們為什麽不讓它以更有機、更異質、更多樣化的‘西方固有形式’存在下去呢?”因此,既然我們的社會存在等級,為什麽我們不去盡可能地了解它呢?這個話題可能過於敏感,卻也不必讓它永遠曖昧不明。        <hr/>


    1?r.h.tawney(1880—1962),英國著名的經濟學家、曆史學家、社會批評家、教育家。——編者注


    2?russell lynes(1910—1991),美國藝術史學家、攝影師、作家、《哈潑斯雜誌》編輯部主任。——編者注


    3?studs terkel(1912—2008),美國作家、曆史學家、演員、廣播員。——編者注


    4?leonard reissman(1921—1975),研究階層和不平等問題的美國城市社會學家。——編者注


    5?frances trollope(1779—1863),英國小說家。——編者注


    6?以1849年湧往加州淘金的人命名的美國橄欖球隊。——譯者注


    7?arthur marwick(1936—2006),英國著名史學理論家。——編者注


    8?john adams(1735—1826),美國第二任總統。——編者注


    9?alexis de tocqueville(1805—1859),法國政治思想家、曆史學家,《論美國的民主》是其最知名的著作。——編者注


    10?walt whitman(1810—1892),美國著名詩人、人文主義者,代表作是《草葉集》。——編者注


    ??美國的一家獨立民意測驗機構。——編者注


    ??l.p.hartley(1895—1972),英國作家。——編者注


    ??oscar wilde(1854—1900),英國劇作家、詩人、散文家。——編者注


    ??這裏,微笑在作者看來表現了某種如釋重負的輕視,這通常是歐美人的文化反應。——譯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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