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比喻分取非分的利益,或參與分外的某種事情。


    【辨析】


    “染”最初是指給布帛等著色,它的右上角是“九”,注意不要在“九”字上加點寫成“丸”,也不要把“染”寫成“柒”。


    【起源與演變】


    《左傳·宣公四年》中有“染指於鼎,嚐之而出”的句子,意思是將手指伸進鍋裏,蘸了點羹湯,嚐了嚐味道之後便走。“染指”後來被用來泛指品嚐某種食物,如唐白居易在《答皇甫十郎中秋深酒熟見憶》一詩中寫道:“未暇傾巾漉,還應染指嚐。”“染指”也用來比喻沾取某種利益,多指沾取不應得的利益,比如明陶宗儀《輟耕錄·論秦蜀》中有“獻帝無複染指之望矣”的句子。“染指”還可以用來比喻參與某件事情,如清錢謙益在《〈梅村先生詩集〉序》中說道:“餘老歸空門,不複染指聲律。”


    【例句】


    至於戲劇﹐我更是始終不敢染指。我所寫的大抵還是散文多。


    朱自清《〈背影〉·序》


    【字裏字外】


    “染指”這個詞來自《左傳》裏記載的一個曆史故事。


    春秋時期,鄭國大夫子家和子公有一天去覲見鄭靈公。快進宮門時,子公的食指突然輕輕地顫動起來。子公就伸出手指給子家看,得意地笑著說:“這可是個好兆頭呀!以往我食指一顫動,就能嚐到好吃的東西,估計今天也一樣!”子家聽後,淡淡地笑了笑,並不十分相信子公的話。


    兩人進宮後,在經過廚房的時候突然瞥見一位廚師正在把一隻甲魚切成塊。子公瞟了眼子家,兩人都大笑起來。鄭靈公好奇地問他們為什麽笑,子家便如實稟告。


    鄭靈公解釋說:“甲魚是楚國派人送來的。因為個頭不小,所以讓大家一起來嚐嚐。”


    沒多久,大夫們都到齊了。鄭靈公很爽快地命令仆人把盛好的甲魚羹分給各位大夫,卻獨獨不給子公。


    子公看著鄭靈公邊吃邊和其他大夫們說笑,不由得非常生氣,猛地站起來,走到盛甲魚羹的大鼎前,伸出指頭蘸了一下,嚐了嚐味道,然後就大搖大擺地轉身走了。鄭靈公因此大怒,後來還釀成了一場內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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