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客人的聲音壓倒了主人的聲音。比喻客人占了主人的地位,或外來的、次要的事物占據了原有的、主要的事物本應有的地位。


    【辨析】


    《玉篇》中對“喧”的解釋是“大語也”,意思是(說話)聲音大而嘈雜,所以“喧”是口字旁。


    【起源與演變】


    清阮葵生《茶餘客話》記載,把上好白酒分成七份裝入瓶中,再把新摘的茉莉花懸掛在離酒水約一指左右的地方,封住瓶口,過段時間打開就會有濃鬱的香味,但這樣做卻會改變酒味。他由此感歎“不論酒而論香,是為喧賓奪主”。後來“喧賓奪主”便用來比喻外來的、次要的事物占據了原有的、主要的事物本應有的地位。


    【例句】


    這黃角樹每每愛寄生在別的大樹上﹐因為發育的迅速﹐不兩年便要鬧到喧賓奪主的地位﹐把那原有的大木形成為自己身上的寄生樹一樣。


    郭沫若《我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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