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2>柳宗元《封建論》指導大概</h2>


    原文


    (1)天地果無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民)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則孰為近?曰,有初為近。孰明之?由封建而明之也。彼封建者,更古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而莫能去之。蓋非不欲去之也,勢不可也。勢之來,其生人(民)之初乎?不初無以有封建;封建非聖人意也。


    (2)彼其初與萬物俱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無毛羽,莫克自奉自衛——荀卿有言,必將“假物”以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爭。爭而不已,必就其能斷曲直者而聽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眾。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後畏。由是君長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為群。群之分,其爭必大。大而後有兵有德。又有大者,眾群之長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屬。於是有諸侯之列。則其爭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諸侯之列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封。於是有方伯、連帥之類。則其爭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連帥之類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人(民)。然後天下會於一。是故有裏胥而後有縣大夫,有縣大夫而後有諸侯,有諸侯而後有方伯、連帥,有方伯、連帥而後有天子。自天子至於裏胥,其德在人(民)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聖人意也,勢也。


    (3)夫堯、舜、禹、湯之事遠矣,及有周而甚詳。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設五等,邦群後;布履星羅,四周於天下,輪運而輻集,合為朝覲、會同,離為守臣、扞城。然而降於夷王,害禮傷尊,下堂而迎覲者。曆於宣王,挾中興複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魯侯之嗣。陵夷迄於幽、厲,王室東徙,而自列為諸侯矣。厥後問鼎之輕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誅萇弘者有之。天下乖盭,無君君之心。餘以為周之喪久矣,徒建空名於公侯之上耳。得非諸侯之盛強,末大不掉之咎歟?遂判為十二,合為七國,威分於陪臣之邦,國殄於後封之秦。則周之敗端,其在乎此矣。


    (4)秦有天下,裂都會而為之郡邑,廢侯衛而為之守宰。據天下之雄圖,都六合之上遊,攝製四海,運於掌握之內。此其所以為得也。不數載而天下大壞,其有由矣:亟役萬人(民),暴其威刑,竭其貨賄,負鋤梃謫戍之徒,圜視而合從,大呼而成群。時則有叛人(民)而無叛吏。人(民)怨於下而吏畏於上;天下相合,殺守劫令而並起。咎在人(民)怨,非郡邑之製失也。


    (5)漢有天下,矯秦之枉,徇周之製,剖海內而立宗子,封功臣。數年之間,奔命扶傷而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遲不救者三代。後乃謀臣獻畫,而離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邑居半。時則有叛國而無叛郡。秦製之得,亦以明矣。繼漢而帝者,雖百代(世)可知也。


    (6)唐興,製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為宜也。然猶桀猾時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於州而在於兵。時則有叛將而無叛州,州縣之設,固不可革也。


    (7)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民),適其俗,修其理(治),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遷其秩而已,何能理(治)乎?餘又非之:


    (8)周之事跡斷可見矣。列侯驕盈,黷貨事戎。大凡亂國多,理(治)國寡。侯伯不得變其政,天子不得變其君。私土子人(民)者百不有一。失在於製,不在於政。周事然也。


    (9)秦之事跡亦斷可見矣。有理(治)人(民)之製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治)人(民)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製,守宰不得行其理(治);酷刑苦役,而萬人(民)側目。失在於政,不在於製。秦事然也。


    (10)漢興,天子之政行於郡不行於國,製其守宰不製其侯王。侯王雖亂,不可變也;國人雖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後掩捕而遷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財,怙勢作威,大刻於民者,無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謂理(治)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漢知孟舒於田叔,得魏尚於馮唐,聞黃霸之明審,睹汲黯之簡靖,拜之,可也,複其位,可也,臥而委之以輯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賞——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設使漢室盡城邑而侯王之,縱令其亂人(民),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術莫得而施,黃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譴而導之,拜受而退已違矣。下令而削之,締交合從之謀周於同列,則相顧裂眥,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則削其半;削其半,民猶瘁矣。曷若舉而移之,以全其人(民)乎?漢事然也。


    (11)今國家盡製郡邑,連置守宰,其不可變也固矣。善製兵,謹擇守,則理(治)平矣。


    (12)或者又曰:夏、商、周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謂知理(治)者也。魏之承漢也,封爵猶建;晉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聞延祚。今矯而變之,垂二百祀,大業彌固——何係於諸侯哉?


    (13)或者又以為:殷、周,聖王也,而不革其製,固不當複議也。是大不然。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蓋以諸侯歸殷者三千焉,資以黜夏,湯不得而廢;歸周者八百焉,資以勝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為安,仍之以為俗,湯、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於己也,私其衛於子孫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為製,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盡臣畜於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


    (14)夫天下之道理(治)安,斯得人者也。使賢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後可以理(治)安。今夫封建者,繼世而理(治)。繼世而理(治)者,上果賢乎?下果不肖乎?則生人(民)之理(治)亂未可知也。將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民)之視聽,則又有世大夫世食祿邑,以盡其封略。聖賢生於其時,亦無以立於天下。封建者為之也。豈聖人之製使至於是乎?吾固曰:非聖人之意也,勢也。


    指導大概


    本篇是議論文,而且是議論文中的辯論文。辯論的題目是封建製和郡縣製的得失。辯論的對象是魏代的曹冏,他作《六代論》,晉代的陸機,他作《五等論》,都是擁護封建的人;還有唐代的杜佑等。曹、陸的論,《文選》裏有;杜佑等的意見,載在《唐書·宗室傳讚》裏——那“讚”裏也節錄了本篇的文字。本篇著重實際的政製,所以曆引周、秦、漢、唐的事跡作證。但實際的政製總得有理論的根據;曹、陸都曾舉出他們理論的根據。柳宗元是反對封建的,他也有他的政治哲學作根據,這便是“勢”。他再三的說:“封建非聖人意也,勢也”(1)(2)(14)。這是全篇的主旨。柳宗元生在安史亂後,又親見朱泚、朱滔、李希烈、王武俊、吳少誠、吳元濟、王承宗諸人作亂。這些都是“藩鎮”,都是軍閥的割據。篇中所謂“叛將”,便指的這些人。他們委任官吏,截留稅款,全不把朝廷放在眼裏。這很像春秋時代強大的諸侯。柳宗元反對封建,是在這一種背景裏。他是因為對於當時政治的關心才引起了對於封建製的曆史的興趣;所以引證的事實一直到唐代,而且對於當時的局麵還建議了一個簡要的原則(11),供執政者參考。——柳宗元是唐朝的臣子,照例得避本朝帝王的諱。太宗諱“世民”,文中“世”作“代”,“民”作“人”——文中有兩個“民”字(10),大概是傳刻的人改的。高宗諱“治”,文中作“理”。當時人都得如此,不獨柳宗元一個。今在想著該是避諱的字下,都用括弧注出應作的本字,也許看起來明白些。


    曹、陸都以為封建是“聖人意”。《六代論》說:“夫與人共其樂者,人必憂其憂,與人同其安者,人必拯其危。先王知獨治之不能久也,故與人共治之,知獨守之不能固也,故與人共守之。”《五等論》也說:“夫先王知帝業至重,天下至曠;曠不可以偏製,重不可以獨任;任重必於借力,製曠終乎因人。於是乎立其封疆之典,財(同“裁”)其親疏之宜,使萬國相維以成盤石之固,宗庶雜居而定‘維城’之業。”共憂樂,同安危,便是封建製的理論的根據。曹、陸都說這是“先王知”,可見是“聖人意”。這是封建論者共同的主要的論據。柳宗元反對封建,得先打破這個論據。這是本篇主要的工作(1)—(6)。“封建非聖人意也,勢也”,便是針對著曹、陸的理論而發的。柳宗元還說:“彼封建者,更古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而莫能去之。蓋非不欲去之也,勢不可也”(1)。那麽,不但“封建非聖人意”,聖人並且要廢除封建,隻是“勢不可”罷了。說到“勢”,便得從封建起源或社會起源著眼,這便是所謂“生人(民)之初”(1)。柳宗元似乎不相信古傳的“天作君師”說(《孟子》引《逸尚書》);他以為“君長刑政”起於“爭”。人與人因物資而爭,其中“智而明者”給他們“斷曲直”,施刑罰,讓他們息爭。這就是“君長”。有“君長刑政”然後有秩序,然後有“群”。群與群又因物資相爭,息爭的是兵強德大的人;於是乎有諸侯。諸侯相爭,息爭的是德大的人;於是乎有方伯、連帥。方伯、連帥相爭,息爭的是德更大的人;於是乎有天子。“然後天下會於一”(2)。群的發展是自小而大,自下而上。這是柳宗元的封建起源論社會起源論,也就是他的政治哲學。所謂“勢”,就指這種自然的發展而言。他的理論大概是從《荀子》來的。《荀子·禮論篇》說:“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製禮義以分之。”《君道篇》又說:“君者,何也?曰,能群也。”這便是“君長刑政”起於“爭”的道理,不過說得不成係統罷了。“假物”也是借用《荀子·勸學篇》“君子……善假於物”的話,篇中已提明荀卿。至於那種層次的發展,是恰和《墨子·尚同篇》所說翻了個個兒。《尚同篇》以為“正長”“刑政”起於“亂”;而封建的社會的發展是自天子至於“鄉裏之長”,是自大而小,自上而下。柳宗元建立了他的封建起源論社會起源論,接著就說“自天子至於裏胥,其德在人(民)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2)。這是說明封建的世襲製的來由,但未免太簡單化了些。


    可是社會的自然發展是“勢”,聖人的“不得已”也是“勢”。篇中論湯、武不革除封建製的緣故道:“蓋以諸侯歸殷者三千焉,資以黜夏,湯不得而廢;歸周者八百焉,資以勝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為安,仍之以為俗,湯、武之所不得已也”(13)。“徇之以為安,仍之以為俗”,不免是姑息,不免是妥協。所以接著便說:“夫湯、武之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於己也,私其衛於子孫也”(13)。這種“不得已”出於私心,雖然也是“勢”,卻跟那聖人無可奈何的“生人(民)之初”的“勢”不一樣。但是無論怎麽樣,封建“非聖人之意”是一定的。在封建的世襲製下,“世大夫世食祿邑,以盡其封略;聖賢生於其時,亦無以立於天下”(14)。聖人那會定下這種不公的製度呢?本篇除辯明“封建非聖人意也,勢也”這個主旨以外,還設了三個難。末一難是“殷、周,聖王也,而不革其製,固不當複議也”。柳宗元便舉出“湯、武之所不得已”來破這一難,已見上。中一難是“夏、商、周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12)。《六代論》開端就說“昔夏、殷、周之曆世數十,而秦二世而亡”;杜佑也以為封建製“主祚常永”,郡縣製“主祚常促”。但這也是封建論者一般的意見,因為周曆年八百,秦二世而亡,可以作他們有力的證據。柳宗元卻隻舉魏、晉、唐三代作反證。魏、晉兩代,封建製還存著,“而二姓陵替,不聞延祚”;唐代改了郡縣製,“垂二百祀,大業彌固”(12)。可見朝代的長短和封建是無關的。頭一難是:“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民),適其俗,修其理(治),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遷其秩而已,何能理(治)乎?”(7)這也是《五等論》裏一層主要的意思,而且是陸機自己的見解—他那“共憂樂,同安危”的論據是襲用曹冏的。這裏他說:“五等之君為己思治,郡縣之長為利圖物。何以征之?蓋企及進取,仕子之常誌;修己安民,良士之所希及。夫進取之情銳而安民之譽遲。是故侵百姓以利己者,在位所不憚,損實事以養民者,官長所夙夜也。君無卒歲之圖,臣挾一時之誌。五等則不然,知國為已土,眾皆我民,民安己受其利,國傷家嬰其病。故前人欲以垂後,後嗣思其堂構;為上無苟且之心,群下知膠固之義。”共憂樂,同安危,是從治者方麵看,“施化”的難易是從受治方麵看。這後一層的重要僅次於前者,也是封建論者一種有力的論據。所以本篇列為頭一難。別的兩難,柳宗元隻簡單的駁了過去;隻對於這一難,卻曆引周、秦、漢、唐的事跡,證明它的不正確。他對於“共憂樂,同安危”那個論據,除建立了新的代替的“勢”的理論外,也曾引周、秦、漢、唐的事跡作證。這一難的重要性由此可見。篇中兩回引周、秦、漢、唐的事跡,觀點卻不同。一回著重在“製”,在治者;一回著重在“政”,在被治者。但從實際的政治裏比較封建製和郡縣製的得失,卻是一樣的。


    照全篇所論,封建製有三失。一是“諸侯盛強,末大不掉”,天子“徒建空名於諸侯之上(3)。二是“列侯驕盈,黷貨事戎;大凡亂國多,理(治)國寡”(8)。三是“繼世而理(治)”,君長的賢不肖未可知,“生人(民)之理(治)亂未可知”(14)。因為“末大不掉”,便有陸機說的“侵弱之辱”,“土崩之困”;本篇論周代的末路“判為十二,分為七國,威分於陪臣之邦,國殄於後封之秦”(3),正是這種現象。因為“列侯驕盈,黷貨事戎”,便不免“奸利浚財,怙勢作威,大刻於民”的情形(10)。而這兩種流弊大半由於“繼世而理(治)”,便是所謂“世襲”。“生人(民)之初”,各級的君長至少是“智而明者”,此外“有兵有德”;越是高級的君長德越大(2)。雖然在我們看,這隻是個理想,但柳宗元自己應該相信是真的,他也應該盼望本篇的讀者相信這是真的。那麽,封建製剛開頭的時候,該是沒有什麽弊病的。弊病似乎起於“其德在人(民)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2)。這就是“繼世而理(治)”。“繼世而理(治)”的嗣君不必是“智而明者”,更不必“有德”。這種世襲製普遍推行,世君之下,又有“世大夫,”使得“聖賢生於其時,亦無以立於天下”(14)。這不是和“生人(民)之初”“智而明者”“有德”者作君長的局麵剛剛相反了嗎?自然,事實上世襲製和封建製是分不開的,是二而一的。可是柳宗元直到篇末才將“繼世而理(治)”的流弊概括的提了一下,似乎也太忽略了這製度的重要性了?不,他不是忽略,他有他的苦衷。他生在君主世襲的時代,怎能明目張膽的攻擊世襲製呢?他隻能主張將無數世襲的“君長”歸並為一個世襲的天子,他隻能盼望這個世襲的天子會選賢與能去作“守宰”。篇中所論郡縣製之得有二。一是“攝製四海,運於掌握之內”(4),便是中央集權的意思。二是陸機所謂“官方(宜也)庸(同“用”)能”;按本篇的說法,便是“孟舒、魏尚之術”可得而施,“黃霸、汲黯之化”可得而行(10)—一方麵也便是聖賢有以立於天下(14)。但本篇重在“破”而不在“立”,封建之失,指摘得很詳細,郡縣之得,隻略舉綱目罷了。


    本篇論曆代政製的得失,隻舉周、秦、漢、唐四代。“堯、舜、禹、湯之事遠”(3),所以存而不論。堯、舜、禹、湯時代的史料留傳的太少,難以考信,存而不論是很謹慎的態度。“及有周而甚詳”(3),從周說起,文獻是足征的。不但文獻足征,周更是封建製的極盛時期和衰落時期。這裏差不多可以看見封建製的全副麵目。這是封建製的最完備最適當的代表。而周代八百年天下,又是封建論者所豔羨的,並且是他們憑藉著起人信心的實證。秦是第一個廢封建置郡縣的朝代;這是一個革命的朝代。可是二世而亡,留給論史家許多爭辯。封建論者很容易的指出,這短短的一代是封建製的反麵的鐵證。反封建論者像柳宗元這樣,卻得很費心思來解釋秦的速亡並不在郡縣製上—郡縣固然亡,封建還是會亡的。漢是封建和郡縣兩製並用;郡縣製有了長足的發展,封建製也經過幾番修正,漸漸達到名存實亡的地步。年代又相當長。這是郡縣製成功的時代,也是最宜於比較兩種製度的得失的時代。所以本篇說,“繼漢而帝者,雖百代(世)可知也”(5)。漢可以代表魏、晉等代;篇中隻將魏、晉帶了一筆,並不詳敘,便是為此。漢其實也未嚐不可代表唐。但柳宗元是唐人,他固然不肯忽略自己的時代;而更有關係的是安、史以來的“藩鎮”的局麵,那不能算封建卻又像封建的,別的朝代未嚐沒有這種情形,卻不像唐代的顯著和深烈,這是柳宗元所最關心的。他的反封建,不但是學術的興趣,還有切膚之痛。就這兩種製度本身看,唐代並不需要特別提出;但他卻兩回將本朝跟周、秦、漢相提並論,可見是怎樣的鄭重其事了。《唐書·宗室傳讚》說杜佑、柳宗元論封建,“深探其本,據古驗今而反複焉。”杜佑的全文不可見;以本篇而論,這卻是一個很確切的評語。“深探其本”指立封建起源論,“據古驗今而反複”正指兩回將唐代跟周、秦、漢一並引作論證。


    篇中兩回引證周、秦、漢、唐的事跡,觀點雖然不同,而“製”的得失須由“政”見,所論不免有共同的地方,評為“反複”是不錯的。第一回引證以“製”為主,所以有“非郡邑之製失”(4),“徇周之製”,“秦製之得”(5),“州縣之設,固不可革”(6)等語。這裏周製之失是“末大不掉”(3),秦製之得是“攝製四海,運於掌握之內”(4);漢代兼用兩製,“有叛國而無叛郡”(5),得失最是分明。秦雖二世而亡,但“有叛人(民)而無叛吏”(4),可見“非郡邑之製失”。唐用秦製,雖然“桀猾時起,虐害方域”,但“有叛將而無叛州”,可見“失不在於州而在於兵”(6)。兵原也可以息爭,卻隻能用於小群小爭。群大了,爭大了,便得“有德”,而且得有大德。“藩鎮”是大群,有大爭;而有兵無德,自然便亂起來了。—這番征引是證明“封建非聖人意也,勢也”那個主旨。第二回引證以“政”為主,所以有“侯伯不得變其政”,“失在於製,不在於政”(8),“失在於政,不在於製”(9),“天子之政行於郡不行於國”(10)等語。周雖失“政”,但“侯伯不得變其政,天子不得變其君”,上下牽掣,以至於此。所以真正的失,還“在於製,不在於政”。秦製是“得”了,而郡邑無權,守宰不得人;二世而亡,“失在於政”。“漢興,天子之政行於郡不行於國”,“侯王雖亂,不可變也;國人雖病,不可除也。”“及夫郡邑,可謂理(治)且安矣”(10)。篇中接著舉出孟舒、魏尚、黃霸、汲黯幾個賢明的守宰。“政”因於“製”,由此可見。至於唐“盡製郡邑,連置守宰”(11),“製”是已然“得”了,隻要“善製兵,謹擇守”,便會“理(治)平”(11),不致失“政”。這就是上文提到的柳宗元向當時執政者建議的簡要的原則了。—這番征引是證明郡縣的守宰“施化易”而“能理(治)”(7),回答那第一難。郡縣製的朝代雖也會二世而亡,雖也會“桀猾時起,虐害方域”(9),但這是沒有認真施行郡縣製的弊病,郡縣製本身並無弊病。封建製本身卻就有弊病,“政”雖有一時的得失,“侵弱之辱”“土崩之困”終久是必然的。—篇中征引,第一回詳於周事,第二回詳於漢事。這因為周是封建製的代表,漢是“政”因於“製”的實證的緣故。唐是柳宗元自己的時代,他知道的事跡應該最多,可是說的最少。一來是因為就封建郡縣兩製而論,唐代本不占重要的地位,用不著詳其所不當詳。二來也許是因為當代人論當代事,容易觸犯忌諱,所以還是概括一些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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