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四川方言:扯火閃與李扯火
那些即將消失的四川方言詞匯 作者:巴蜀散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想起這個話題,是看到一個上海朋友介紹“閃電”在上海話的方言表達。
四川話“扯火閃”,是指正在發生閃電現象。同時“扯火閃”在四川話又引申為“放筏pá子”,於是又聯想到了“李扯火”,所以有了標題《扯火閃與李扯火》。
上海話怎麽說閃電?上海朋友的原文摘錄如下:
閃電怎麽說呢?可能也有些人不知道這個說法了:huo xi,寫法有許多,霍閃、矆睒、矐睒,這幾個同音,而且第一個字都是忽然的意思,第二個字都是閃爍的意思,意思對得上,隻是xi與普通話的shǎn對不上。而霍顯、霍獻、奯顯三種寫法,把xi的音對上了,意思上卻是沒什麽道理。我個人還是比較傾向於前幾種,讀音可能是古音。清代翟灝在《通俗編·天文》中說:“俗狀電光之疾,本無定字,用霍閃似不若矆睒古雅。”可以想見許多詞都沒有固定寫法,本身huo shǎn都有三種,吳語區讀音不同,大家更是發揮想象力自己找字來填上,“奯顯”這個寫法真是歎為觀止,我想在上海話的正字中也有許多為求古雅和讀音特意找來的,其他方言也是如此吧。
看了上海朋友的介紹,我想起這兩年看的很多四川相關地方誌,閃電也幾乎都是用的“霍閃”來解釋,而不是用的“火閃”。
如:《四川省誌·民俗誌》第9篇第2章“方言俗語舉要”:扯霍閃:打閃(電)。
《自貢市誌》第40篇:方言
扯霍閃:閃閃電。
四川其他各地區的地方誌方言篇,也基本都記錄的是“霍閃”,不再一一列舉。看到這些當時以為是各地聲調差異,也沒深究原因。
打開搜索引擎,也不見“火閃”詞條。
不過,從小我記得的就是“火閃”,起碼音是ho?3san?3(hosǎn),“霍”的音是 ho213(ho同川話“賀”),說“霍閃”的話聲調不符啊。
但是搜索“扯火閃”,就能看到很多四川方言的內容了,說明大多數四川方言,“閃電”都是說“火閃”ho?3san?3(hosǎn)的音,而不是“霍ho閃”。
搜出來的介紹內容,其實還是不準確。個人理解,“火閃”是名詞閃電,“扯火閃”表示閃電正在發生,而不是名詞,就如“炸雷”與“打炸雷”一個道理。
“閃電”寫作“霍閃”,唯一的解釋是“霍”在作為擬聲詞時,四川方言發音的調值不變,還是發普通話的調值huo?3(ho,同川話“火”)。
就像電視劇裏看到騎馬時的“駕駕駕”(jia?3jia?3jia?3,同川話“假”)對馬的催促聲,不遵從常規漢字在四川方言的調值變換規律。即四川話中,駕作為擬聲詞時,不能發“駕駛”的“駕”(jia213,同川話“嫁”)的音。
擬聲詞在四川方言中的發音規律,不知是否有學者進行過係統的研究。
但正如上海朋友提到的霍閃、矆睒、矐睒等不同寫法(睒shǎn:閃爍),加上清代翟灝在《通俗編·天文》中說:“俗狀電光之疾,本無定字,用霍閃似不若矆睒古雅。”
從簡單的角度出發,我們還是認為:“閃電”在四川方言中的說法就是“火閃”。這樣我們就可以繼續擺“李扯火”的龍門陣了。
文章一開頭就說了,“扯火閃”在四川話又引申為“放筏pá子”,就是說好的事變了呢,“打理扯了”。比如大家約好了一起打麻將,其中其中一個人變卦不來了,其他人就會說他“扯火閃”,“放筏pá子”,簡直“理扯火”。理音同李,四川方言就有了“李扯火”。
《成都語方言詞典》理扯火:說話做事不兌現,不負責任。又說“理扯”。
《四川方言詞語匯編》李扯火:辦事不牢。
說起李扯火的來源還有點意思。
據說在康熙年間(1679年)到鹹豐年間(1852年),成都平原北部的什邡縣(今什邡市)有一道李家堰,與綿竹縣(今綿竹市)的火燒堰,兩道堰的上遊都在同一源頭金河上。每到五六月播種插秧灌溉季節,李家堰和火燒堰的鄉民就要為了搶水扯筋角逆,甚至發展到雙方都拿起扁擔鋤把大動幹戈……
於是看起是鄉裏鄉親,實際一腳踏兩縣,兩縣的鄉民都在告官,這期間兩堰的百姓為了爭水,發生的爭訟就達十四次。
到了1846年,兩縣的爭訟更為激烈,先是綿竹百姓告李家堰“霸開新河”,後是張炳順等人代表什邡百姓向京城告火燒堰“變章害民”,官府的解決方法是:填塞餘河,修補堰口,平均開挖等各打五十大板敷衍了事,或者規定兩縣互相監修。此後雙方又發生多起爭水糾紛,致使兩堰紛爭難以了結……
於是,兩縣百姓就把李家堰、火燒堰兩堰之爭簡稱為李扯火,把官府敷衍辦案稱之謂打李扯火。
一直到道光年間(1882年),兩縣爭訟上告到了省府,總督不得已下了一紙公文,糾紛暫時平息。
四川話“扯火閃”,是指正在發生閃電現象。同時“扯火閃”在四川話又引申為“放筏pá子”,於是又聯想到了“李扯火”,所以有了標題《扯火閃與李扯火》。
上海話怎麽說閃電?上海朋友的原文摘錄如下:
閃電怎麽說呢?可能也有些人不知道這個說法了:huo xi,寫法有許多,霍閃、矆睒、矐睒,這幾個同音,而且第一個字都是忽然的意思,第二個字都是閃爍的意思,意思對得上,隻是xi與普通話的shǎn對不上。而霍顯、霍獻、奯顯三種寫法,把xi的音對上了,意思上卻是沒什麽道理。我個人還是比較傾向於前幾種,讀音可能是古音。清代翟灝在《通俗編·天文》中說:“俗狀電光之疾,本無定字,用霍閃似不若矆睒古雅。”可以想見許多詞都沒有固定寫法,本身huo shǎn都有三種,吳語區讀音不同,大家更是發揮想象力自己找字來填上,“奯顯”這個寫法真是歎為觀止,我想在上海話的正字中也有許多為求古雅和讀音特意找來的,其他方言也是如此吧。
看了上海朋友的介紹,我想起這兩年看的很多四川相關地方誌,閃電也幾乎都是用的“霍閃”來解釋,而不是用的“火閃”。
如:《四川省誌·民俗誌》第9篇第2章“方言俗語舉要”:扯霍閃:打閃(電)。
《自貢市誌》第40篇:方言
扯霍閃:閃閃電。
四川其他各地區的地方誌方言篇,也基本都記錄的是“霍閃”,不再一一列舉。看到這些當時以為是各地聲調差異,也沒深究原因。
打開搜索引擎,也不見“火閃”詞條。
不過,從小我記得的就是“火閃”,起碼音是ho?3san?3(hosǎn),“霍”的音是 ho213(ho同川話“賀”),說“霍閃”的話聲調不符啊。
但是搜索“扯火閃”,就能看到很多四川方言的內容了,說明大多數四川方言,“閃電”都是說“火閃”ho?3san?3(hosǎn)的音,而不是“霍ho閃”。
搜出來的介紹內容,其實還是不準確。個人理解,“火閃”是名詞閃電,“扯火閃”表示閃電正在發生,而不是名詞,就如“炸雷”與“打炸雷”一個道理。
“閃電”寫作“霍閃”,唯一的解釋是“霍”在作為擬聲詞時,四川方言發音的調值不變,還是發普通話的調值huo?3(ho,同川話“火”)。
就像電視劇裏看到騎馬時的“駕駕駕”(jia?3jia?3jia?3,同川話“假”)對馬的催促聲,不遵從常規漢字在四川方言的調值變換規律。即四川話中,駕作為擬聲詞時,不能發“駕駛”的“駕”(jia213,同川話“嫁”)的音。
擬聲詞在四川方言中的發音規律,不知是否有學者進行過係統的研究。
但正如上海朋友提到的霍閃、矆睒、矐睒等不同寫法(睒shǎn:閃爍),加上清代翟灝在《通俗編·天文》中說:“俗狀電光之疾,本無定字,用霍閃似不若矆睒古雅。”
從簡單的角度出發,我們還是認為:“閃電”在四川方言中的說法就是“火閃”。這樣我們就可以繼續擺“李扯火”的龍門陣了。
文章一開頭就說了,“扯火閃”在四川話又引申為“放筏pá子”,就是說好的事變了呢,“打理扯了”。比如大家約好了一起打麻將,其中其中一個人變卦不來了,其他人就會說他“扯火閃”,“放筏pá子”,簡直“理扯火”。理音同李,四川方言就有了“李扯火”。
《成都語方言詞典》理扯火:說話做事不兌現,不負責任。又說“理扯”。
《四川方言詞語匯編》李扯火:辦事不牢。
說起李扯火的來源還有點意思。
據說在康熙年間(1679年)到鹹豐年間(1852年),成都平原北部的什邡縣(今什邡市)有一道李家堰,與綿竹縣(今綿竹市)的火燒堰,兩道堰的上遊都在同一源頭金河上。每到五六月播種插秧灌溉季節,李家堰和火燒堰的鄉民就要為了搶水扯筋角逆,甚至發展到雙方都拿起扁擔鋤把大動幹戈……
於是看起是鄉裏鄉親,實際一腳踏兩縣,兩縣的鄉民都在告官,這期間兩堰的百姓為了爭水,發生的爭訟就達十四次。
到了1846年,兩縣的爭訟更為激烈,先是綿竹百姓告李家堰“霸開新河”,後是張炳順等人代表什邡百姓向京城告火燒堰“變章害民”,官府的解決方法是:填塞餘河,修補堰口,平均開挖等各打五十大板敷衍了事,或者規定兩縣互相監修。此後雙方又發生多起爭水糾紛,致使兩堰紛爭難以了結……
於是,兩縣百姓就把李家堰、火燒堰兩堰之爭簡稱為李扯火,把官府敷衍辦案稱之謂打李扯火。
一直到道光年間(1882年),兩縣爭訟上告到了省府,總督不得已下了一紙公文,糾紛暫時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