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通《春秋》之文以知其義,常事之大者,以筆為貶,則削者之無譏可知也;以削為貶,則筆者之無譏可知也。昏祀蒐狩,失正則書,故知不書者之得正。


    公即位,有故則不書,故知書者之得正。“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正也;所以正者,周道然也。


    “百官總己以聽於塚宰”,殷禮也,殷尚質,質從乎情;周尚文,文從乎理。然而質有廢文,文無廢質,故曰:“鬱鬱乎文哉,吾從周。”後世言禮者,有大患焉,患夫議與任者各挾所值而不相成也。


    議者不值乎任,推情以求至,而不知情之固有其理;任者迫於所值,審理而未得其安,乃不知理之不遠乎情。故崇殷禮者,挾總己之說,責嗣子以其情,將欲使曠年無君,開奸邪以窺大位,曰:必爾以終三年之愛,而後人子之情至。乃以議之,則無與瑕之而固不可行矣。


    於是任者乘其所不可以非之,曰:三年之喪,非今之能行者也。


    夫然,而挾天位之重以為名,便人欲之私以為實,將遂稅衰麻,弛遏密,錦衣玉食,軒縣佾舞,若非是而曠天工者然。嗚呼,此禮之所以自亡,不相為成者賊之也。


    疏衰之服,檀粥之食,自庶人達於天子,禮也。


    逾年改元,冕服以告廟臨群臣,小事從其司,大事決於喪次,禮也。逾年即位,從其文而不廢質;服喪三年,從其質而不害文。故殷之質未備乎周之文,而從周之文不廢殷之質,則挾天位之重以為名,便人欲之私以為實者,其邪說不得立矣。食旨不甘故弗食,聞樂不樂故勿聞,居處不安故勿居,君子之居喪,若是焉耳矣。


    天之所命,親之所畀,臣民之所待,以製其亂,以保其危,戰戰栗栗,無疆惟恤,夫豈食稻衣錦有可樂而生其不忍者比哉!故衰絰可以臨,堊室可以議,含痛隱憂而不相為妨,負荷克家而以終乃事。若此者,亦既與喪紀相成而不悖矣,則何疑邪?


    或有疑者,即位之冕焉爾。夫疏衰之三年,固不可斯須去也。《禮》有兄弟之喪,則服其服而哭之,反次而後反服,是伸之斯須而不廢其庸哀,文之所以不害質也。


    即先君之位,承先君之國,以終始先君之大事,其視兄弟之喪不尤重乎?伸斯須之冕以共天命,亦何疑邪?故孟子之所告,滕文公之所行,盡之矣。服食達於庶人,命戒廢於在殯,周之道,春秋之法,如是焉耳。孔子曰:“古之人皆然。”周不爾也。周不爾,而子從周弗從殷矣。


    二


    非其所保而有獲,苟不審乎進退之則、去就之正,為亂而已矣。衛自滅邢而其誌張,成公用之終始以與晉為難,身屢辱,國濱亡,殺其塚卿而僅得免。


    《春秋》書晉侯伐衛,衛人伐晉,其忿不思難、難不悔禍之咎,未之掩矣。衛之不能敵晉,勢也,君子非獎勢者也;衛之不得亢晉,義也,君子不獎非義者也。伐而相報,亢如其敵,君子斯以咎衛而獎晉矣。


    三代之有伯,猶後世之有黨也。有伯而天子下替,有黨而公論下移。故伯之與黨,治世之所謂害也。


    然夏之昆吾,商之彭、韋,周之齊、晉,終以救三代之崩亡,漢之李、杜,唐之裴、李,元佑之洛、蜀,萬曆之東林,終以存士民之綱紀。伯竭其力,黨竭其死,僅與天下爭,而匪人者恒起而敗之,故君子惡之深焉。


    暴秦不欲天下之有伯,乃重削子弟大臣之權而獨操之,是以匹夫稱兵而天子束手,則是以操之者散之也。元不欲使臣下之有黨,乃任文法,斥議論,廢台諫以束之,是以百官互蔽,而天下蒙毒,則是以束之者弛之也。


    孟子曰:“其事則齊桓、晉文。”然則亢桓、文而敵之以敗其事者,君子之所惡,審矣。君子之以獎伯而伸黨人也,治衰世之大義也,豈但其勢然乎哉!


    三


    幸人之陷於惡,以為之名而製之,小人以之間君子,小人之恒也。幸小人之稔於惡,以操其憝而利所欲,則君子行而小人心矣。且夫所惡於夷狄者,唯其嗜利滅義,安忍賊仁,禽行獸鬥,而不知君父耳。


    故夫夷狄之未若此也,君子猶將惡之,為其足以為此而不難也。乃既已成於大憝矣,則君子之怵惕奮怒,思以伸天之所必討,豈曰壅惡已盈而利在我哉!


    《春秋》書楚商臣之弑君,與蔡般之弑,固無異詞,無異治也。斯以為仁之誠,義之充,恃君子之道以正天下,而無有幸也。恃我之仁,而不恃彼之賊仁;恃我之義,而不恃彼之滅義。仁之誠,義之充,則夫賊仁滅義之介乎前,如大川之受穢,疾流而去之,無所留也。


    如利刃之加物,悉割而剸之,不有擇而聽其自壞也。知弑父與君之為大憝,痛心疾首,而忍以為幸也乎?


    西北之謀臣不知此義,幸俺答父子祖孫之淫luan,以持其長短,而竊以自安,樂道其醜而惟恐不然。


    以此謀國,不亡胡待焉?故不知《春秋》之義,雖以救敗亡而不給,況其大焉者乎!


    四


    天下無恒治人,無恒亂人,時乎亂者,斯亂之所歸也。故君子無恒予人,無恒奪人。亂則奪之,奪其成乎亂也。將欲奪之,則必詳之,詳其所為亂既已彰著,而後奪之,以斥而不複予。是以《春秋》始詳楚,晉文以前,亂在楚也。當文公之代,尤詳秦,晉襄以來,亂在秦也。


    方是時,王室苟安;齊、宋苟睦;楚內潰而力不及中國,陳、鄭、蔡、許苟免。收西周之故地,西吞戎,南結楚,以敗晉之伯而覬爭中國者,秦而已矣。


    晉襄在位十有三年,而秦、晉之兵爭也八,《春秋》舉之無遺詞,乃以使秦之為亂人,昭著而無所掩。於是而爵晉侯以大之,狄秦以擯之。河曲以後,秦之所有事者不數見於《春秋》,置之於裔夷而弗與治矣。


    秦非恒亂人也。潰晉以潰天下,欲雖未逞,而誌已極也。故治亂者因時,懲亂者因治;撥亂世反之正,弗操一恒好惡以有所固必。君子之義,所以周流而不窮。


    五


    《詩》治已亂者也,楚僭王而秦猶未也,故擯楚而錄《秦風》。《春秋》治未亂者也,亂未成乎名而已成乎事,亂之歸矣,故秦繼楚而受誅。


    《書》議道於朝廷者也,春秋諸侯侈外國,忘內治,而秦有悔過之誓,故《秦誓》與魯列而踵周。


    《春秋》勅法於邦國者也,宋、衛、陳、蔡之屬,雖有惡適以自敝,不及於天下,而秦禍中於中國,故列國之貶削有平詞,而夷秦於吳、越。


    迨其後《無衣》之賦,秦以卻吳全楚,大有事矣,而《春秋》略之,不施褒貶,俾從乎夷狄相攻不誌之例,則楚猶內而秦益外矣。《春秋》無恒予奪,《六經》無恒進退,故學者不可以不知權。


    六


    秦定晉文,施及襄,而有千乘。襄之仇秦不遺餘力,《春秋》無貶詞,不與秦之為惠於晉也。秦不得惠,晉固不得報。故夫以背惠責晉襄者,不足與於《春秋》之旨矣。戴天子,承先君,君一國以屏王室,義不可得而懷惠。懷惠者,小人之舍義趨利,背公而死黨者也。


    況乎狡焉介戎狄,而生其惏冒之心,始以惠餌,終以惠挾,將蔑友邦而替王室者哉!


    臣懷惠則遺其君,子懷惠則後其親。惠如生我,則人皆父;惠如爵我,則人皆君。君父之惠不逮路人,將路人其君父而莫恤也。故曰:小人懷惠。戕仁賊義,胥此焉成之矣。且夫秦之為惠於晉以收晉也,晉文歆於利,用其所餌,以虐殺子圉而得國。以義言之,秦故晉文之蠹也。


    若襄公者,廢秦之私恩以伸天下之公義,夫豈不可哉!突厥以惠收唐,契丹以惠收晉,墮其餌中而弗受其斃者鮮矣。渭上之師僅救其危,桑維翰之謀不療其敗。悟之速,則徙義而支於已壞;迷之不反,則力為之盡而以自亡。舍日星之大義,顧熠耀之末光,則豈不悲夫!


    使晉襄者顧其援立之恩,上不恤王室,中不恤伯業,下不恤友邦,息殽之師,引彭衙之咎,廢取江圍邧之役,以惟秦命,其不與童貫、孟珙貪餌以喪天下者幾何哉?序四國之連兵,伸伯討也;爵晉侯之伐秦,顯伯功也。《春秋》之所以大晉襄者,滌先君之垢以自免於小人也。


    七


    禮議自下,成之於上。大事於太廟,躋僖公,成其惡於文公也。惡開於臧辰,而成之於公,不分惡於下也。故有國者,議道莫審乎辨奸。奸者,道之賊也。


    辨奸之道,以言為類,不以言為質。考其初終,揆其從違,察其所自歆,發其所必護,而奸無所容矣。故夫臧辰之以尊禰蠱文公,非徒然也。辰之所歆,附僖以為功;辰之所護,絀閔以逃罪。


    蓋辰者,莊之末年已執魯政,般、閔再弑,叔仲再逆,推國之存亡於年少位卑之季友,浮沉於逆亂之廷而不舍其位,則其初終從違之際,不可掩矣。


    乃所附托以自為功者,僖之附伯苟安,傳之嗣子,容容多福已耳。故其以伸僖也,非固有愛於僖也。僖未之伸,則閔不得詘;閔不得詘,則閔固辰之君也。


    閔固辰之君,弑而辰不問,辰不得免於惡矣。惟伸僖以長,則閔若不可以立;閔不可以立,將慶父可弑而辰可弗問,於是乎辰可以為社稷之宗臣而持權於魯。


    操此心也,自非文公灼見其奸,殄其邪說,豈夏父之流可以口舌爭逆順者乎?閔弑魯亂,僖公立以靖guo,正也,無待於詘閔而後伸者也。僖立以正,惟無嫌於為閔之臣,故無愧於為魯之君。


    辰不使僖為閔之臣,則亦與辰之浮沉於賊者同乎亂,而不足以君魯。故文公之以大正事親者,正僖之臣閔,而僖光矣。此之不謀,詘君父以為奸人之淵藪,沒其大正而陷之不正,文公之成乎惡也,奚容辭哉!


    嗚呼!辰之為言,亦榮親之說,製人子以必從者也。惟考辰仕魯之初終以知其所護就,斯情窮而詐見,可不惑矣。故夫奸人者,無一言之可聽者也。子曰:“君子不以人廢言。”非是之謂也。言加於君父,非非其人者之得言;人黨於亂賊,終不複有一言之可聽。


    故《詩》曰:“盜言孔甘,亂是用談。”非其言之盜也,盜者之言甘亦盜也。知盜以知言而惡其免夫!


    八


    皇然舉六國之師,加之孱弱之沈,大其名曰伐,而目言其潰,以是為不相當之詞也,而晉憊矣。


    《師》之五曰:“長子帥師,弟子輿屍。”


    長子者,剛大之智也;弟子者,纖輕之慧也。故師尚大智,不貴纖慧。晉之憊,晉之纖為之也。


    晉之得伯也,以威楚伯也。城濮以後,八年於茲,楚既內有懲心,晉方外有秦忌,襄代文起,未嚐一有事於楚,於是而懼其寒也。寒於楚,則將寒於伯,無以答諸侯之望矣。顧欲全師以向楚則不給,分力以搖楚則不能,無已而姑小試其南向之師,加諸易潰之沈,蓋自以為慧之得,而不知已纖甚矣。


    楚探其誌而知其無如何也,且效之尤而資以相報也,不旋踵而姑用之江,江已滅而再用之六。卒之沈不益晉,而江、六益楚,則得失利敗之多寡,不相償而反負矣。


    晉之有秦難,楚之有內亂,無以相及,均也。無以相及而姑試之弱小者,又均也。乃其得失多寡利敗之不均也如此,豈徒遠攻近取之勢有便不便哉,纖慧之為用,利於小人而不利於君子,利於夷狄而不利於中國,其來舊矣。


    巧者,無義之可尊而姑尊者也。有義可尊,舍義而尊巧,開巧竇以延夷狄小人之入,則黠詐貪沒之尤便,其不相敵也,豈有幸哉!《詩》雲:“毋教猱升木。”


    教之而不如猱之捷,固矣!家氏曰:“伯者當伸大義於天下,以討商臣之罪。”故正兵以討商臣,上也;畏掣於秦而姑置焉,次也。伐之不足以為威,潰之不足以為勝,慧益纖而勢益失,莫善其終矣!


    九


    商臣之罪,晉在所當討乎?曰:此非一切之詞所可製也,故曰可與立未可與權。天理者不息,不息故密,其惟純粹以精,退藏不忒,而吉凶善敗亦於此乎受度。


    若夫一切之詞,立一義以該一切,可與否盡之矣。可與否既各成其端,端各有義,故天下無爭仁而有爭義。


    吉凶善敗,巧曆所不能殫,乃爭一廢一而不顧其中,皆一切之詞之所蔽也。


    最下之說曰:夷狄之無父無君,自相蹄齕以終於亂,中國之利,勿問可也。似也,而惻隱之心亡矣。


    且所惡於夷者,惟其取人之倫而滅之也。所惡於彼者此,而又幸其若此,誠反之心而不亦已傎乎!


    其次曰:王者不治夷狄。不治則無乎治矣。無乎治,雖弑父與君,而固無治也,又誰與揀其重輕哉?


    夫不治者,謂要荒之外,聲不相問,跡不相及,其興其喪,非我所知也。周裂土以封楚,授服以爵楚,其與中國,固嚐與乎盟會觀問之事矣。故不治雲者,漢之於冒頓、宋之於完顏雍是已,雍弑亮。而非楚之謂也。


    又其次曰:中國所虞者,楚也。楚且有覆載不容之罪,乘其罪而執之,是一舉而兩義伸也。於是而楚之臣子,內憤大憝,外資義問,從中而應,戮商臣以謝晉,改立君以聽命於中國,雖使之削王可也,此因義以成乎利矣。嗚呼!惟此之為說,似是而尤非,以蠹王道,莫之或先也。


    夫義,一而已矣。大義在我,無所容假,而更假一義以益之,則並所秉之義而俱偽。“立心無恒”“莫益之,或擊之”矣。夷之僭王,子之弑父,奉義以治之,致一而已足。故曰“一人行,則得其友”。


    陰懲其僭,而陽討其弑,則是僭不足誅而必待其弑也,抑弑不必討而惟僭者之弑為必討也?


    拓跋氏之以脅蕭鸞,惟無可秉之義耳。有義可秉,而此之脅,楚之臣子豈不足以察我之情實,而暋焉恣我以得誌乎?是故拓跋氏終不能得誌於齊,浸文王而用此,亦不能得誌於昆夷,而欲望晉之得誌於楚也,不亦難哉!


    湯武之放伐,施之君父而無嫌,誌號一焉耳。誌一號一,內顧不誠,用詐且不足以有功,而況於用義邪!是故一切之詞,遽可其可,遽否其否,不患乎無執。而以處兩端之中,歆止歆動,幸以為利,掩以為名,則功必墮,而義先喪,自非可與權者,固不足以與於斯矣。


    且所謂權者,亦非軼可否之兩端,以有其神變也。立者因道,權者因心。立者心合道,權者道從心。心合道則道畫心,道從心則心生道。欲心生道,必無往而非道。無往非道,縱廣於道,因時以憤盈,是故可亦人之可,而有其必可,否亦人之否,而有其定否。


    以此而決大疑,誠於發,誠於義,則誠於功。帝王之所以張弛進退,宰天下而無嫌者,此而已矣。今且執大權以決此疑,則商臣之逆,其必討焉,固也。乃其用以討者,則非若前之所雲討者也。


    義有序。序者,心之倫也。夫楚固非不治者矣,然屙癢之關心,固不能與中國齊也。內之國中,上之王室,下之友邦,晏然無可生其怵惕者,則當時之大憤,固莫急於商臣矣。故宋之於完顏雍,不可討也:吾君父之仇未報而問彼之君父,則心已先乎熠矣。


    惟內顧之莫闕也,誌暇而義充,楚非不治者也。於是而聞商臣之辜,怒盈於中,誠將其勇,憤於一往,莫之低回,僭王猾夏之罪,留以俟之他日。不幸其亂,不冀其服,致果成劉,得罪人而他無求焉。用斯以往,楚之改君以聽命,有隕自天,非所望也。


    定而複叛,固其所也。揭日月以行,無有陰匿,而或為陽聲,則誌亦易獲。而楚之臣子,不能操wo於所挾以相撓。王者之治遠人,君子之治亂賊,惟此焉耳矣。


    用斯以往,其未可以望之晉也,明矣。內之國中有急焉,上之王室有急焉,下之友邦有急焉。晉之所急者尤多,而急不在楚。急不在楚,則惻怛憤怒之心不生。


    義心不生,則義道不生於心。道不生心,則誠不動物而物撓之。心不生,道不立,誠不動,物遽可遽否,徒然托於道以成其欲。幸而止焉,歆而往焉。


    嗚呼!此大同之以納景喪梁,萬曆之以救鮮疲國考,曾不如置而弗問之苟免於咎也。行止之幾,吉凶之本,無他,心而已矣。心者道之權,德之流行者也。不知天德,不可與言王道。為一切之詞者,弗思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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