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春秋》之獎伯,靳天下而一之也。伯之未興,諸侯相攻而無已,王以是而益如贅,民以是而益如焚。民既病而偷相仇,王既無以翕天下,而自保也亦危。故子曰:“微管仲,吾其被發左衽矣。”非僅山戎、狄、楚也,一朝之忿,競其民以死之者,皆山戎、狄、楚也。


    伯興而天下猶一矣,天下猶一則若存若亡,仿佛之聲靈,固天子也。民有輯,固以存其生;民有歸,固以心無妄競也。微此,將枵然自保乎伯之名,而諸侯不禁於相攻,惡用獎伯而徒以替王邪?


    故諸侯之複自相攻,於是乎而伯不足獎。是以《春秋》亟奪其伯,而一以無伯之治治天下。


    晉悼之季年,迤於平公之世,齊、莒、邾攻魯,魯攻邾,宋攻陳,衛攻齊、曹,一朝之忿無所歸輯,視諸齊桓未興之日為無愈矣。平公之合諸侯,盟不書同,執大夫而稱行人,非伯之詞也。後乎溴梁之會,七年而伐晉之師舉,與衛齒焉,無伯之詞也。


    聖人之欲治天下也益難矣。王者不興,伯不可用。故曰:“天下有道,某不與易也。”非聖人其孰能易之哉!


    十三


    惟固有德,則乘於道者不能與爭。德非固有,而先喪其道,乘於道者雖無德而爭之有餘。蓋道可乘也,德不可乘也。道用天之自秩,因先王之已製,約亂人而俾勿甚亂者也,故可乘也。德非固有,不足以麗乎道,則恒為乘道者之所詘矣。故曲直老壯,壹因乎道。


    晉為溴梁之會,命諸侯曰:“歸侵地,抑齊之強,扶魯之弱,弭邾、莒之亂。”德人之言也。直於齊,壯於齊,誼不得與之爭,而齊無忌。


    晉德雖衰,其於齊之秉凶以為德者,不猶遠乎?盟而其臣逃,未幾而伐魯之兵五出。執邾、莒而邾、莒不順,圍齊而終不能修袁婁之已事。何齊之壯邪!


    學《春秋》者,比其事,觀其所由,而得失之故顯矣。齊靈之悖,德悖也。德悖於人,而道不圮於中國也。會於溴梁,大夫盟,上無諸侯。齊之伐魯,比年五出,而君將者四。齊乘道,而晉乘非道,不相下之勢在此矣。


    故道者,德所乘也,亦無德者之猶無可乘也;德者,道所秉也,非無道者之可秉也。魯惟為季孟樹邑,而邾、莒憎;晉惟為荀偃抒怒,而齊靈逞。道無可乘,詹詹之德言不足以令,久矣。故用人情者不如用天秩,用己誌者不如用王製。君臣父子之外無德也,尊親令恭之外無直也。


    齊由是而張乎天下者逾三十年,迨乎陳氏之強,而後大挫於吳。魯之益弱,晉之不競,又奚怪焉!


    十四


    諸侯之盟會征伐,必親者也。委之大夫,而權以替,國以不振,慮事者之所宜尤慎也。


    乃以此為慮,趙宋之君相收權於上而替其臣,漸漬以弱,國喪於金、元而莫之拯。通此者極難矣。


    夫道者,一致而百慮者也。盡其百慮而一致通,何疑哉?道之所自秩,等殺有體,端委有緒,古今遞革而一致者,固不紊矣。盟會征伐所自出者,天子也;將而行之者,諸侯也。諸侯之臣大夫,非猶夫天子之臣諸侯也。


    三代之諸侯,後世之將帥焉耳,其大夫,屬吏焉耳。春秋之諸侯,上擬天子而屍盟會征伐之製,故以將行之權委之大夫而權失。趙宋之天下,屍諸侯之事而替其臣,使不得視諸侯,以夷於陪貳,自卑以卑其臣,而舉國無權。


    自天子出者,諸侯之所宜躬親也;自天子出者,非天子之所吝而不出者也。封建郡縣之殊致,上下之等,相仍之尊,任使之道,相輔之勢,一而已矣。知其一,則下不移,上不攝,各有司存,天秩之不紊,審矣。


    故春秋之季無諸侯,諸侯上擬天子而失其諸侯,大夫之所以終成乎諸侯。弱宋之製無天子,天子自視諸侯而削其諸侯,諸侯不建,則任卑賤之陪屬以與強鄰爭,宜其仆也。三代之禮,郡縣之權,革其文,必因其實。


    以天子統諸侯,以諸侯治大夫。未有無諸侯而不傾以喪,古今一也。


    十五


    同盟,同欲盟也;同圍,同欲圍也。忌齊之爭伯者,晉也;毒齊之屢伐者,魯也。以魯勤晉,以晉勤天下,宋、衛、鄭、曹無怨焉。滕、薛、杞、郳狎於齊而憚其強,久矣。若莒若邾,又比齊以幹魯而試晉者也。


    夫惡以雲諸侯之同欲哉?欲之從其私而翕於一時者,雖固欲之,君子不成其欲。不成其欲,不許其欲也。欲之出於理勢之必然,而固將以是為安者,雖弗固欲,君子必成其欲,以為不欲而不可得也。


    晉之勤魯,非獨為魯也;天下之勤晉,非獨為晉也。天下可無晉,翕然從之,而適成乎黨;晉可無魯,牽率天下以爭,而適成乎詖。


    黨以詖,君子不許之。以勤天下,而天下固然不效其勤。合諸侯之眾,無怨者,狎者,比者,翕然固之,而弗得不欲,天下其何欲哉?不欲夫無伯之情同也。


    晉當靈、景之世,嚐失諸侯矣。其失諸侯也,失之於楚;其失於楚也,先失齊也;其失齊也,失魯於齊而後齊抗也。斷道之盟,晉得魯而後能挫齊,齊已挫而晉乃以暇求於鄭而折楚。是故魯之係於晉重矣。


    齊西抗晉,不得魯則晉壓其戶;齊南聯楚,不得魯則橫絕其聲息之往來。故齊桓之伯也,盟於柯,而始有事於鄭;定僖公以講於檉,而始有事於楚。


    楚之靜躁視齊,齊之出入維魯。惟然,晉惡得不勤魯,而天下亦惡得不為晉勤邪?


    晉之勤魯,非魯事也。勤魯以爭於齊,非晉事也。非魯事,故晉以大號天下而不吝;非晉事,故晉以大號天下而不慚。天下自為以勤晉而以勤魯者勤之,故不恤無怨,不畏非敵,不敢不釋其比黨之邪心,而共勤一伯。且夫蕭魚之會,晉伯之功淺矣,溴梁以來,晉伯之勢夷矣。


    功淺者,將無以服天下;勢夷者,暫一合而殆不可久也。將無以服,而服於其夙服;殆不可久,而猶暫一合焉,固君子之所甚珍而欲挽之者也。


    人心猶可用而瓦解未成,伯之存亡,係之亟矣。圍齊之功不終,天也。荀偃死,趙武以偷心繼之,東無事於齊,西無事於秦,南無事於楚,舍魯不恤,置邾、莒不理,而小國悉離。四國交戰,吳、越入而為主。


    斯役也,介乎伯之將裂而挽之者與!


    十六


    人心之壞,其始不堪於義而犯之,其繼狎於不順而忘之,而終忕於不道而覆執以為義,極矣。覆執以為義,則奉之為典,建之為名,循之為毀譽,用之為賞罰。


    嗚呼!典其非彝,名其非正,毀其譽,譽其毀,賞其必罰,罰其宜賞,而人無紀,不禽者鮮矣。


    故君子甚惡其忕於不道也,始不堪於義,不敢名言不道之為道,壞未極也。君子甚惡其忕大於不道,則不堪於義者,宜若可矜,然而君子弗矜也。


    不堪於義則輕犯之,犯之屢則必狎之,狎之熟則盈一國之心腹腎腸錮於是焉,以匪此而不典,匪此而不名。故夫不堪於義者之必以忕於不道終,端委一致之勢也。


    厥貉之會,蔡始從楚,《春秋》即書曰:“楚子、蔡侯次於厥貉。”溈之會,陳、蔡背晉,《春秋》即書曰:“陳侯逃歸。”蔡果忕,從楚以為義,執以為賞罰,而殺公子變;陳果忕,從楚以為義。執以為毀譽,而公子黃、二慶互操以相謗。毀譽無忌於下,賞罰無慚幹上。陳、蔡之去人而即禽也,震霆之所不能警,江、漢之所不能浣矣。


    故人心之害,莫大乎不堪於義,弗可以情之窮困而貰之也,弗望其他日之悔而姑待也。習成於偶然,妄生於一念,治之早而已。《易》曰:“臀無膚,其行次且。”


    立誌以循義者,豈有末流之可爭哉!


    十七


    《春秋》之義,不比事不足以達微言。其人當罪,習俗奪於勢而隱之,則起特文以顯之;其人未當罪,習俗奪於勢而文致之,則不起特文,如其所文致者以暴之。晉人殺欒盈,鄭人殺良霄,當時文致之獄辭也。


    取討賊之詞,加之盈、霄,君子之修《春秋》,無此已甚之法,知為當時之文致矣。


    欒氏之亡,汰也;良氏之亡,亦汰也。複入其國而不言叛,惡止於汰而無叛心。其複入也,固無叛事,不叛而比之於國賊,知《春秋》之無此法也。


    盈霄不當討賊之辟,君子無治焉,因當時文致之辭為辭,加之罪者之慝章矣。天下無王,國無君,有得罪於執政大夫者,罪視弑君之賊,乘驕淫沉酗之紈絝,滅人家而以利其私,定為爰書,告之鄰國,登諸史策,廷無異議,天下無異詞,此夫《春秋》之所深痛者也。痛之甚,而無以顯文致者之奸,故為如其詞以達其惡。若夫盈與霄之不可以州籲、無知例也,則不待起特文而自明矣。


    裏克、寧喜,親弑者也,弑而得以大夫稱。趙氏,賊也,賊而不沒其世爵,以殺大夫之禮殺也。


    欒盈、良霄,得罪於執政,乘其汰而殺之,不得以大夫稱,不以殺大夫之禮殺之也。


    奪其官,絕其籍,肆其屍,滅其族,舉國仇之,盡鋤其黨,擬於宮官之辟,極矣。襄公之末,伯無統,官無治,廷野無公是非,而盈、霄當罪,前乎此者未之有也。


    《春秋》之詞隱,君子之誌戚,非達於詞外者,不足與於聖人之微言,惟此類焉耳與!


    十八


    興不浹旬者,亡不逮於望朔。其所以興者,即其所以亡也。吳見於《春秋》者七君,而五以兵死,一再戰而不勝,國遂以亡。以兵興,則以兵死,而以兵亡。其甘兵也,以之死,以之滅,猶固然其甘之矣。


    故胡子髡、沈子逞卒於戰而書“滅”,其以兵死為慘而凶訃之也。吳子遏、吳子光不書“滅”而書“卒”,其以兵死為幸而正訃之也。從主人之詞,不為之書“滅”以悼之,繪其樂殺輕死之心,而係之“門於巢”“敗於槜李”之後,以顯其實。吳之為吳,見矣。


    畏,厭,溺,不吊者也。為千乘之君,樂得不吊之禍,以倡臣民而獎之死,故《春秋》之貶蠻夷者,未有如吳之甚者也。晉乃以之為援,晉之所以不振;魯乃與之為婚,魯之所以益衰。彼且速興捷亡,而貿貿者猶恃之,“困於石,據於蒺藜”,不偕之以捷亡者,其猶幸夫!


    十九


    “衛寧喜弑其君剽”,“其君”雲者,喜之君也。“衛殺其大夫寧喜”,“其大夫”雲者,衛侯衎之大夫也。喜其君,則弑者服辜;衎其大夫,則殺非討賊矣。


    剽不可以為君者也,喜不可以為大夫者也。故喜之迎衎,正也;衎不殺喜,亦以私勞而廢公法也。然則衎與喜,何如而可以免乎?


    夫不正於本而免於末,未有能勝者也。故為喜計者,殖之死,知剽之非所當君,則弗君之焉,可也。


    舍其家而亡,潔身而不知其餘,正矣。《蠱》之上曰:“不事王侯,高尚其事。”善幹蠱者也。棄剽不事,從衎於夷儀,圖以與之俱入,可矣。


    《比》之彖曰:“不寧方來。”得所比者也。用斯兩者,則喜可以不君剽,而抑可以不弑矣。


    為衍計者,喜之許迎己也,正名寧氏之為賊,弗納而自求入焉,正矣。《詩》曰:“無縱詭隨,以警無良。”昔詭隨人,今詭隨己,無良一也。詭者之隨,若將浼己而不可縱也。受寧氏改過之請,使全剽而以公子處之可矣。


    《詩》曰:“君子如祉,亂庶遄已。”以祉已亂,未聞其以禍也。酌斯兩者,喜固不得為賊,而衎亦可不殺矣。


    故介於亂,反於正,去於禍,從於福,斟酌於原始,姑為忍待而弗遽,非君子其孰能免哉!喜怙其九世之卿,不忍於寵祿,而求以蓋逐君之惡,則惡益劇。


    衎沮於十有二年奔竄之苦,遽欲因不正以反,導人為亂以假之權。逮其末流,喜雖欲弗君剽而不得,衎雖欲以賊討喜而固不能矣。正其本者,理不可據,先遏其欲。欲據於中,理以為名於外。虎其文,羊其鞟,將誰欺哉?


    二十


    惡而無以為名,其惡不昌。充其類至於弑父與君,亦各有名也。名不可以意取,故民不可以苟悅,事不可以猝靖,禍不可以遽已。


    遽已其禍,猝靖其事,苟悅其民,此三者,邀名者之所乘也。夫天下有兵連於二百年,而可以一旦弭者乎?二百年不解之難,一旦姑弭之,苦於役者之不審而悅也。


    若病炅熱者之授以冰也,雖益其病,乍悅之矣。於是而以事靖禍已為之功,而大名遽歸。嗚呼!孫綽、王羲之之以沮晉,秦檜、湯思退之以誤宋,使無名,綽、羲之何以得為名士?檜、思退何以言出而上下靡以從邪?


    宋向戌之惡,泯王跡,裂伯統,亂夷夏,啟紛爭,俾無名焉,亦奚至此哉?


    夫向戌者,惡能以其意取之,名動天下乎?孫綽、王羲之固嚐欲以為名矣而不能,而向戌捷得之一旦。


    夫向戌惡能以其意取名也?楚之謀深,陽餌而陰用之,故利用其邪說;趙武之誌偷,欲以弱晉而自保其力,故樂假其詖詞。而小國之君,三晉之氓,且如炅熱之得冰,益其病而不恤,乃相率以獎戌之名,戌乃以名報其意,而綽、羲之力爭而不得者,一旦而捷收之矣。


    自是而後,八年而楚奪諸侯以為盟主,率天下以蹀血於東方,十二年而滅陳,十五年而滅蔡,炅熱者得冰而疾果益也。乃諸侯奪於楚,陳、蔡,滅於楚,趙氏乃以罷外兵,專內圖,蠱其君,狐媚其民,漸漬而晉移於趙,授炅熱者以冰,聽其病以死,而我且有其室也。楚之詐,趙之奸,戌乃以為名於一旦,烈哉!名之為害,莫之拯也!


    檜、思退之俎豆,綽、羲之之餘也。綽,羲之之宗祊,戌之係也。名之嬗也,有源流焉。


    民速悅之,爭速靖之,禍速已之,故舉二百年之難若已之一旦。而華夷之辨,人禽之紀,不旋踵之患,陰陽之用,生殺之數,惟其邪說以莫之紀。


    禍開於春秋之季,稔於東晉之初,極於南宋之世,惟向戌之為名俾以有名焉耳。夫邪人之為名,爭之也,無如其沒之也。爭之其名競,沒之其名亡。


    故《春秋》兩以宋地而不登向戌之名於武建之列。若曰趙武自偷,屈建自詐也,宋介其衝,不得辭焉,非戌之所能屍也。奪其意取之名,而弋名者寒矣。


    綽、羲之言焉而莫聽,檜、思退乍仇而天下謫之。聖人不與邪說爭名而名乃正,殆猶天乎!殺物不以威而物自熸矣。遊、夏之所不能讚,其諸此與!


    二十一


    道之詖也成乎邪,邪成乎亂。以衛鱄為信,以靈輒為義,以伍員為孝,而大亂極矣。


    衛侯之殺寧喜,過不在殺也。“政由寧氏,祭則寡人。”衎不殺喜,衎將續剽以死。即弗死,而衛移於寧矣。且喜固北麵事剽,一旦誌移於衎而推之刃,功雖在衎,私勞而已。已發之罪,弑君之賊也;未覺之惡,移國之賊也。國賊固然其可殺也。


    如鱄之誌,懷其私惠,保賊為臣,舉國授之,喪先公之守,而鱄乃以不失其信,安於衛而為卿,是鱄幸而喜殺以奔也。匪然,鱄之不為華歆、褚淵以終者幾何邪?故鱄之信,不足為信也。背公死黨,匹夫之諒而已矣。


    若夫鱄以失言為病,何病之晚也。善保信者,可生可死,而不可使為亂。衛侯之介鱄以命喜,命之以弑也。而其辭曰“政由寧氏”,之二言者,道之以逆,許之以竊,君言之不君,臣奉之不臣,友將之不友。嗚呼!惡有與其臣言,使弑其君、擅其國而可以信守者乎?


    荀息之不食言,殉君也;鱄病失言,怙賊也。始之不擇,繼之必保,荀息且有白圭之傷,而況鱄乎?


    《春秋》書曰:“衛侯之弟與宋辰、秦鍼均惡。”其挾小信殉匪類,忘君親而賊恩也。穀梁子曰:“鱄之去,合乎《春秋》。”吾未知奚以合也。


    二十二


    《春秋》,天下之公史,王道之大綱也。


    以事而存人,不以人而存事。事係於人,以事為刑賞,而使人因事,人係於事,不以人為進退。而使事因人。人之臧否也微,事之治亂也大。故天下之公史,王道之大綱,不以人為進退。


    劉絢氏以不施殊詞於吳劄,疑於貶劄,非篤論矣。聖人所取,若管夷吾、蘧瑗、史鰌、國僑,不假事而著其名於《春秋》;聖人所惡,若藏孫辰、楚申,不因人而讬事以貶,《春秋》書其得失,一因其事,而無溢詞。


    故子曰:“鬥筲之人,何足算也。”言其不足以當於王道之大綱也。然則劄之賢,不得因其來聘以為之特詞。義係於聘,而不係於劄,其與椒術同科也。


    何嫌乎劄之異於椒術哉?


    且君子之責人也,至於賢而止。責之以賢人,企聖矣;責之以聖人,趨狂矣。賢者之自靖也,盡其道而無憂。盡諸在己,可弗憂矣;憂非所憂,道先荒矣。


    故君子不以聖責人,聖非可責者也。知然,劄何足以君吳。而聖人奚以君吳望劄哉?藉曰:“叔齊之德,不越伯夷,諸樊兄弟賢不逮劄,將使伯夷、季劄各操自賢之心,以酌君父之命,為公為私,而天理亡矣。”


    且僚之愚,光之狠,伍員、專諸、慶忌、要離之流,挾雄桀以喜亂,而劄乃恃自賢之心排嫡係以自立,亂不發於僚而發於劄,為達節之言者,不能任其無咎也。僚、光之亂不自劄開,劄惟為僚則身名交墮,進以希聖人之權,退受黔牟、叔武之禍,劄且親以其身而為戎首,安得以積仁之岐周,戴季曆而晏然者,望窮兵樂禍之勾吳哉!


    故君子之於劄無可議也,劄之於父兄之命無可屈也。微子去紂,商滅而不損其仁。勾吳兩世之難,天也,於劄何尤邪?劄無可貶,《春秋》不因聘以貶劄,如實而書,從乎椒術之例。說《春秋》者,無所容其鑿知矣。


    嗚呼!達節之興而逾矩以為聖,邪說之有枝葉也,而人無固誌。東晉之士,薄井丹而尚相如,故中原陸沉,而篡弑相紹,禍亦烈矣。


    秦檜善無常師之說,用此知也。李贄之獎譙周,進馮道,祖此術也。君子好辯以爭而不得,佞人片言亂之而有餘。絢遊二程之門,不思而淫入焉,亦為不善變矣。


    二十三


    劄終辭而不君,自靖之仁也。


    爭弑之禍,咎始於壽夢之失正,道失於諸樊之虛讓,禍成於餘祭之妄立,劄無咎焉。


    若然,則劄無議乎?以君子而議劄,其惟諸樊死、餘祭立之日乎?諸樊之始欲讓劄也,非道之正,而猶父誌也。劄不從,諸樊乃傳之餘祭以及劄,是輕宗社,亂典章,而其為謀也亦迂矣。劄於斯時,昌言其終不立之心,以息餘祭之望,革諸樊之命,而固請立光,是仁人孝子慟哭力爭之日也,而劄文弱而不能。《易》曰:“介於石,不終日。”一失其幾,欲成其介而不得矣。


    夫諸樊舍子以崇讓,劄不可以言語爭也。餘祭非次自立,以冀傳之劄,劄可以言語爭者也。彼即有迂曲以傳季之心,其能曰吾必欲立乎其位以舍光哉?


    如其執而不我聽也,劄逃而去之,得矣。劄逃,而餘祭無可傳;無可傳,而餘祭因無辭以自立。餘祭避位以立光,光立而劄返焉,順也;光終不立,餘祭且傳之夷昧,終身不入吳國焉可也。不失其身以事親,猶承誌也。待之夷昧死,僚篡立,而劄已無可為矣。況僚立而劄猶不去,“好仁不好學,其蔽也愚”。劄所無能解矣。


    諸樊之謀也迂,餘祭、夷昧之妄立也僻,僚之無忌憚也狂,光之思得國也固。


    劄以嫌疑之身立乎其間,而劄亦危矣哉,其僅得為君子,而幾不免於同汙也。乃欲以天地之德,聖人之中,非常之事責之乎?抑又何足以當《春秋》之進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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