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奚以知貶毫毛之惡,揚纖芥之善,非《春秋》之通旨邪?貶毫毛之惡,為無惡者言也,既可無惡,而猶有毫毛之慝,君子之所惜,故貶;揚纖芥之善,為無善者言也,不望其善,而猶有纖芥之美,君子之所矜,故揚。


    齊桓帥諸侯之師以侵陳,貶毫毛也。楚子殺陳夏征舒,揚纖芥也。若夫大善大惡之司,為天下之所盛衰,猶且取凶人之纖芥而揚之,擿君子之毫毛而貶之,狷薄以行喜怒,非君子之所庸心,而規以求《春秋》之旨,難矣。


    晉與楚,有分天下之心。故授吳於楚,授諸侯以從楚而攻吳。楚東向淮海,而晉乃以北啟中山,南北裂,天下之大故也;伯之所自毀,王之所自亡,中國之禍所不可百年定者也。《春秋》於此,窮趙武、屈建之情,達衰周不返之勢,進徐越,伯楚而狄晉,其義大矣。


    逐虎者失鼠,吊死者勿問破盂,猶且取毫毛擿纖芥以窺君子之喜怒,胡屑屑邪?吳之助慶封也,且不如楚之助魚石也。助魚石,無尤貶之詞,知不以慶封故,而尤貶吳矣。楚虔之殺慶封,不如其殺蔡般也。


    殺蔡般,無矜美之詞,知不以討慶封而善楚矣。楚醞其惎吳之心,而會有慶封之事,虛據其偶執之名,以進退吳、楚,則是受楚欺而責吳者已細也。


    故知進楚者,伯楚也;外吳者,成楚伯也。成楚伯,而後成晉之狄。晉亦一伯,楚亦一伯;楚亦一狄,晉亦一狄矣。狄晉則無寧於伯楚,伯楚乃以知秋晉之由。


    大善大惡之司,天下盛衰之際,創巨痛深,君子不得已而起特文焉,非細人之所知久矣。慶封之賞殛,有司者之治也。《春秋》天子之事,有司也雲乎哉?


    十一


    平者,前有不平也。夷儀之役解,齊景公立,魯與齊同與於諸侯之事者三。齊兵不西,魯不東,戒十二年矣,固無不平,而何平邪?故暨齊者,非但平也,齊亟收魯,而魯不聽晉也。《春秋》之書平,皆有天下之大故焉。


    鄭輸平,鄭始離魯於宋,而齊伯肇。宋、楚平,楚始收宋以講晉,而楚墮晉伯之謀成。暨齊平,齊始收魯,以離東諸侯之西向,而晉伯遂不可複。故魯無狐壤之辱,易子之厄,無怨可釋,而以平為文,曰:自此而勿以晉間齊也。故魯之結齊也,雖不能保,而棄晉也,由是而卒不得合。魯棄晉,東諸侯之棄晉無遺矣。


    故厥憖之會,晉欲因諸侯以謀蔡而莫之聽,平邱之盟,以兵脅之而眾愈攜。乃《春秋》之紀平,非甚不與之詞也。齊收魯以亢晉,魯釋晉而合齊,伯事敗,中國分矣。《春秋》之事,齊桓、晉文將獎伯以聚天下而糾其亂,敗伯以相黨,而胡弗甚不與邪?


    嗚呼!昭、定之際,聖人欲更為諸侯謀伯而不得矣。晉無伯功,無伯力,而更無伯之心也。無伯之功,中國滅於楚而不能問;無伯之力,睨諸侯之瓦解以去而若無知;無伯之心,趙武、韓起、魏舒之心,路人知之矣。


    誌專內竊,畏名義之相臨;舍南圖北,竊中山以自肥也。中國滅於夷而無與問,則弗已而聽近者之相保。諸侯瓦解而若無知,則即欲昵之而彼不受。執政之心,利失伯以移國,則義不可為權奸之私人。


    故為魯者,婚於吳,覲於楚,屢辱於晉,抑不如其平齊之為得矣。王之不王,不如其協以戴伯;伯之不伯,不如其離以救亡。聖人與天下同憂患而乘於時,逮乎昭定以降,而《春秋》之誌隱矣,殆乎不可為矣。


    權衡之大用,不能一概以施,而用之也密。子曰:“吾其為東周乎!”非聖人莫能為也。聖人弗為,大賢以下且無以措其手足,顏、閔終老於布衣,以此夫!


    十二


    謀國家者,謀之以其安,禍之徒也;謀之以其危,福之徒也。日謀其安,則戒匪人之比也必甚。


    故夫恃國之恒固,恃子孫之恒令,以之危而不亡者鮮矣。此亡國敗家者之以禍發於猝,內潰外逼,輳於一旦,抑將歸咎於天,而不知其皆人也。


    介楚圍之方得諸侯,以將大會而逞其欲,蔡般於是而弑其君固;迨楚圍之已得諸侯,將大有事於中國,陳溺於是而假其弟以殺其塚嫡。


    故楚之滅陳有機,滅蔡有名,不自其先,不自其後。裨灶、萇弘、叔肸、國僑之以小知言天,由此始也。


    春秋諸侯父子君臣,安忍以相戕賊,或討或逸,而國不必亡,豈獨陳、蔡之宗祧為必棄於天哉?故曰:不恃國之恒固、不恃子孫之恒令以之危而不亡。誠以國之固,子孫之令,謀國者之所深願而不可恃也。


    君有凶德,而亂卒定;國有賊,而或為討以靖之。魯莊得之齊桓,晉獻得之秦穆,曹伯廬得之晉,衛莊公得之陳,夫固有其不傾之道矣。故曰:非我類者,不入我倫。


    為我倫者憫我災,不入我倫者幸我災,固其恒也。故畜鯢者勿納鱧,字雛者勿養鸇,不恃其鯢與雛之工遊而善匿也。蔡自厥貉以來,陳自會溈以後,授命於楚,遊羿之彀中而逃之久矣。國無恒固也,子孫無恒賢也,蔡固獸行於房闥,陳溺湛愛於床笫,而國已懸於楚之吻,何從得姻婭宗姓,恤名顧義之齊、秦、陳、晉,而與憂其不吊邪?


    《黍離》之詩曰:“悠悠蒼天,此何人哉!”外有犬戎之相乘,而後伯服足以亡周。不然,宋劭之逆,唐玄之忍,父子喋血而無或奪之,何天之獨甚周邪?


    十三


    《春秋》之紀陳亂也,其詞詳,詳以憫陳,而莫憫乎陳侯溺之卒也。廢偃師,溺誌也;屬招以立留,溺命也。招奉溺命,成溺誌,然而溺終憂恚以自殺。


    嗚呼!一往之夫,始之以一往之誌,假手不可恃之奸人,誌已露,命已移,雖欲止其燎原之勢而不可得,則惟有憂恚以死而已矣。


    故夫天下無可恃之奸人,而尤不可恃者,奸之在兄弟姻婭間者也。乃君子處不令之周親,豈必厚疑之而固絕之哉?其猶可養也,命之必正而導之順也。


    故曰“中也養不中,才也養不才”,無棄焉無疑焉之謂也。其尤奸也,不可養也,有弗命,而命必正也。故曰“烝烝乂,不格奸”,勿使得有為之謂也。


    悲哉,溺之愚也!天下有與其兄弟謀殺其子,而能保兄弟之不相逼者乎?殺子之誌已露於兄弟,則兄弟習我之忍而胡弗相師以忍?殺子之命直授之兄弟而不忌,則兄弟且忌我之忍而胡弗先我以忍?已使奸人窺我之忍,則彼灼然早知我之不可終事,而我猶恬然相倚以共謀其宗社,迷者日迷,猜者日猜,身不死,國不亡,其胡待焉!


    偃師殺,溺恚以死,留奔,過受戮,招乃逸罰於越,故莫憫乎陳侯溺之卒,其弱不可瘳,其禍不可弭也。


    十四


    稱陳侯之弟,親愛之詞也。親其所固親,愛其所必愛,陳侯之於兄弟未有過焉。


    而嗣子殺,身恚死,國旋以亡,何也?非陳侯之不宜親愛其弟,陳侯之不宜親愛其奸也。


    以弟故愛之,雖奸而非保奸;以奸故愛之,雖弟而非友弟。天下有與其兄弟謀殺其子,而恬然不疑其忌我者乎?則天下有兄弟命我以殺其子,而可受命以無拒者乎?必拒而不拒,非奸人孰能任之?招自任,而陳侯推心焉。故曰:保奸非友弟也。


    是故命之殺人而不應者,其忠易見;命之殺人而力自任之者,其奸易見。惟庸人則不然,恒忠其所奸,而奸其所忠。誌已不可戢,命已倒持,而後恚忿從之,自斃速矣!


    嗚呼,不得有道之子臣而與屬焉,不得輔仁之弟友而與交焉,必也與之謀非常之事而不遑,命之以非望之功而不居,誌所欲為率與同為而不應,己所好而猶為發其短,己所惡而猶為稱其善者乎!《易》曰:“或出或處,或默或語。”言其不相比也。用其道,則蠻髦自效;反其道,則兄弟為奸。招之恣行而無忌也,陳有骨鯁之宗臣,猶弗敢也。陳之無人也,溺之忠其奸而奸其忠巳久矣!


    十五


    有哲人之愚,有愚人之哲。愚人之哲,亦甚便矣。楚合陳、蔡、鄭、許以圍宋,魯遽往會之;楚滅蕭以逼宋,魯遽往會之;楚因陳亂而滅陳,魯遽往會之。儇捷之甚便,魯數用之而無勞再計,所謂愚人之哲甚便者也。


    楚挾大欲以睨中國,疏不加怨,親不加恩,視其力而已矣。力苟未足,即深怨如宋,而取平以旋師。力苟有餘,陳、蔡日叩其廷而數墟其社。然則魯高枕山東,而楚弗能以一矢相加,審矣。挾走權之心,乘趨時之捷足,無能自固以因之靡,故甚便者,愚人之哲,哲益愚也。


    楚虔無道以興,其興也倏焉,倏以興,即其遽以熸者也。魯則君執玉,大夫將賄。棄疾立而自戢,封陳、蔡以謝天下,謝天下非忘天下也。魯則君無南轅,臣絕行李。故夫愚人之哲,亦豈其善走權而疾趨時也哉?震以一旦,歆以一旦。一旦之乍炎,魂褫神遊而速去之也,亦如枹歇而鼓瘖。嗚呼,處無道之天下,而欲為君子,其亦難矣!


    道之據,不如勢之張。誌之大,不如氣之盛。裏之強,不如表之榮。非夫善世而不伐,不見是而無悶者,惡能與浮沉之流俗相迎隨而弗喪其守者乎?


    寧棄疾之寥寥也,勿寧虔之奔走天下也。愚人無所用其哲,而己乃全。《詩》雲:“無然歆羨。”此之謂已。


    十六


    《春秋》書楚人殺陳夏征舒,許之討賊之詞也。書執公子招,誘蔡侯般,執世子有,不許之討賊之詞也。招殺世嫡,恚怒其君,而不去其公子;般弑君父而稱侯,子稱世子。不於其討,目言其賊,賊非楚子之得討矣。


    臣弑君,子弑父,凡民罔弗憝者,人之大倫存焉耳。而非我類者不入我倫,不入我倫,人倫之善敗,非所治也。非倫者而治人之倫,人道息矣。故君子之惡虎豹蛇虺也,甚於夷狄;惡夷狄也,甚於亂賊。惡夷狄者,為其變而之禽獸也;惡亂賊者,為其變而之夷狄也。


    已變者甚於將變者;不待變而固然者,甚於變者。彼已固然,而猶責人之將變而類己,惛不知者,且許之以義名,要豈可以欺君子哉!非若楚莊之退安於伯,誌討賊而不有其國,必弗為之假借之詞,君子之不可欺也。以此立教,不善變之臣,猶取討賊之名,奉非類而戴之,而人道遂滅。夫乃知《春秋》之所憂患,遠矣哉!


    十七


    楚人執蔡世子有以歸用之。世子無降伏之道,見執而死,以為世子之道得矣,有之為世子之道未得也。


    有固不可以為世子也,故《春秋》以“用有”目楚人之惡,而弗為之死難之詞以隱恤之。臣弑其君,在官者殺無赦;子弑其父,在官者殺無赦。況有為般之世子哉!世子乎般,亦般而已矣。


    然則為有者將何居?景公弑之日,有有知焉,死可也。幼而無能死,長而遂誌以引決,未晚也。弗獲已,而不立乎世子之位,逃以去,猶之可也。


    般者,天下之所不容,不得以食乎蔡之宗廟。有立則般祀,貪得其國而祀元凶於先人之廟,以夷先祖於大憝,蔡仲之鬼,不如其餒矣。


    故國之存亡,非有之事也。有弗獲已,早逃其位,國人求景公之別子以嗣其先,俾般之罰正於死後,有之所得為也。有為般之世子而有惡矣。愛死而死不可免,貪國而國以亡。書曰“用之”,楚惡而有賤,君子之所弗恤也。


    十八


    有受治者,以天子之治治之。故貶其爵,微其人,陋其事,目言其所為惡。舉凡滅仁禮,去信義者,用此法也。有不受治者,然後以王者之不治治之,則為之號舉。故戎狄荊、吳之舉號,號非罰也,貶絀之所不加,示不相統焉耳。以法治諸侯,以不治治化外。


    故曰:“《春秋》天子之事。”殽之戰,號舉秦;許之伐,號舉鄭;鮮虞之師,號舉晉。曰:彼且於宗周未亡之天下,自國其國,我不得以治諸侯治之矣。


    故殽之狄秦,非謂其貪利蔑親也,衛貪邢以滅同姓,而猶生名以治之也。伐許之狄鄭,非謂其附楚也,陳方會逃歸而即楚,猶目其事以治之也。伐鮮虞之狄晉,非謂其詐也,獻公紿虞公,執而滅之,猶稱人以治之也。


    惟之三役者,天下離合之幾,宗周存亡之故,封建興廢之由係焉。窺宗周,離天下,以廢封建,則不得為中國之諸侯矣。不得為諸侯,天子所不治。彼自為秦,為鄭,為晉,非我侯氏,猶荊、吳戎狄之為吾敵也。


    自殽之戰,秦於是而東爭豫土,周不保其鞏洛之勢始於此矣。自鄭之亟伐許,天下遂顯然以不從楚為罪,削周之東援,啟楚之北道,南北分疆之勢成於此矣。


    自晉之數有事於鮮虞,盡卷河北以分天下,而伯者彌縫中原以奉一人之勢解矣。故昔者弭兵之約,向戌之說已陋,而聽之速;楚圍之相辱已甚,而居之安。晉分天下之心目,移於中山、冀、代之間,委南諸侯於楚,謂爭楚之無益,弗如棄南圖北,割據以自實,可捐伯而以謀王也。


    師楚之知,抵楚之間,嫁窺周之惡於秦、楚,而實以吞周所封建之天下,拊山憑河以臨周,於是而七雄之勢成矣。七雄之勢成,而晉得其三,是晉半得周之天下也。王失則伯維之。捐伯不居,而雄心有在,是周之亡,不亡於秦、楚之爭,而亡於晉之委也。故鮮虞之師,周之所由亡,人不知其以亡周;封建之所由裂,人不知其以裂封建。而君子知之則已早矣。曰:晉自是而非吾之晉也;敵也,狄也,有天下者為之防焉耳,無用治矣。


    嗚呼!秦窺周,而周外有秦;鄭裂中國,以楚為名而爭天下,則周外有鄭;晉以山東餌楚鬥吳,而自食河北,則周外有晉。秦為秦,鄭為楚,晉為晉,齊、燕因之,遽以分天下,滅宗周,而盡蝕封建。秦倡之,晉成之,齊猶有俟焉,齊其免夫!故六國之亡,韓、魏為先,趙為慘,齊最後亡,而殺戮亦淺。秦一宇內,遽熸於匹夫之手,為萬世笑。《春秋》之所擯為不足治者,天之所重罰。故曰:聖人之於天道,合一者也。


    十九


    以道定天下之刑,名實而已矣。


    刑不從名,名不從實,別為之意,以或出之,或入之,刑不中,道不立,自矜明斷,而天下去之也若驚。故矜明斷者,未有不驚天下者也。


    楚圍實未嚐弑君也,故《春秋》正其名曰:“楚子麇卒。”楚公子比實弑其君也,故《春秋》正其名曰:“楚公子比自晉歸於楚,弑其君虔於乾溪。”齊不以討賊之罪殺商人,故《春秋》正其名曰:“齊弑其君商人。”


    棄疾以討賊之罪殺比,故《春秋》正其名曰:“楚公子棄疾殺公子比。”以比之稱公子為疑,則商人之弑君,亦稱公子矣。以先言歸,而後記弑為疑,則比嚐出奔,非紀其歸,將嫌於在晉之不得弑也。正亂臣賊子之刑,使速即辜而無辭,名正焉耳。授弑父與君者以名,使終得名而不怨,實核焉耳。故曰:“征諸庶民,質諸鬼神而無疑。”


    實以庶民之聞見為征,名以鬼神之怨恫為鑒。“《春秋》成而亂臣賊子懼”,懼此焉也。


    邪說興,疑辭濫,暴行有托以免,巧者避之,愚者嬰之。故其詩曰:“有兔爰爰,雉罹於羅。”王道之壞,名實先亂,《詩》降而《風》,乃作《春秋》,以名準實,以刑準名,刑準名實,而兔不得逸,雉不徒陷,《春秋》所以撥《詩》之亂而反之正也。


    聖人沒,大義隱,傳者矜明強斷,出賊而入良,則《春秋》反為亂首。君子知趙盾、楚比、許止之實弑,而鄭髡頑、楚麇、齊陽生之實卒,雖有淫詞,勿聽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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