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六月癸亥,公之喪至自乾侯。戊辰,公即位。”割戊辰之前以君昭公,正戊辰之始以君定公,《春秋》之義例,魯人之情,意如之有憚而托乎禮,三者合也。


    意如無憚,則魯人不得以暢其情;魯無其情,則《春秋》不得以存其義。故知禮者,先王束不肖於義而盡人之情也。凡民之所暢,君子之所存,不肖者弗敢異焉。


    然則夫禮者,雖不肖之情莫之或違也,不然,孰迫之憚而必遵此哉?祭仲之心乎嫡也,叔武之未忍於君兄也,寧殖之死而不忘悔也,其情亦可反之正矣。


    而國安於無禮,無以約之,則不足以生其憚心,不肖者冥行自是,而國人習焉,於是而聖人莫能為之例。鄭儀、衛剽與出奔者而並稱君,衛叔武非喪而稱子,生死存亡,一彼一此,無義之例,聖人弗能正也。


    故凡民之所習,不肖者之所憚,君子之所正,相須而成乎典禮,義不詘矣。


    公子宋逆喪於乾侯,其猶授受也。五日而殯,殯而踐阼,其猶顧命也,季氏不純乎賊矣。故治賊者嚴,鞠賊者辨;鞠不辨,治不得嚴。驅季氏以等於祭仲、元咺、孫林父之刑,彼何憚而不早為其已甚者與?文虧則求之質,質虧則求之文,文質兩無可原,而後刑之不貰。


    魯人有情,質未澆也;意如有憚,文未害也。子曰:“我愛其禮。”禮在而成之,不忍詘也。文以留情,質亡於一時而存於後世,聖人猶且愛之,豈徒愛其文哉,愛其欲暢之情,有憚之誌也,無庸深求之矣。


    二


    觀諸瘵者,非固瘵也。適有所因,炅氣乘之,拙工為之診曰:“此他日之必瘵者也。”遽而攻之。攻於所已病,而助病力之未逮;攻於所未病,而導病以入。五攻五入,病周乎藏,於是乎而瘵成。拙工固曰:“吾信他日之必瘵,豈妄也哉!”忌其為毒而攻之,攻而必得其不勝。故忌瘵者恒得瘵,忌敵者恒得敵,忌亡者恒得亡。


    吳之通晉而叛楚,因為晉而窺楚,未能如楚何也。晉之請已勤,如試之州來,浮動之炅也,奚其必楚瘵哉?楚於是而殫力以事吳。抵於闔廬之七年,兵加於吳者七。


    吳固不勤於伐楚,楚自勤於伐吳。吳一伐楚,而君死原野;楚七伐吳,而敗者六。長岸不勝,雞父熸。卒於舒鳩氏之誘,未浹兩歲,而入郢之禍烈。


    夫破楚者誠吳也,雖然,吳奚有破楚之誌哉?一伐再伐,殫於七伐,楚未嚐不朒也。是楚召吳驕吳堅吳,以貿吳而一往不返,不可禦矣。吳其如楚何哉!憂之如無憂,謀之如無謀,爭之以不爭,防之以無所防。


    曹丕曰:“囚權於江,錮亮於山。”誠哉其審於敵也,而吳、蜀不能為魏瘵矣。楚昭王之反也,吳怨酷矣。置吳以授越,而不夾越以攻吳,故越為楚滅吳,而終蘊於楚。側、嬰齊、建之不逮此,況囊瓦之區區者乎?嗚呼!夷狄非吾瘵也,師一舉而地一喪,再舉而地再喪,五六舉而天下隨之。無曹丕、楚昭之知,不瘵以死者幾何邪?


    三


    有拾仁,無拾義;有拾地,無拾人。仁,人心也,拾而固保之,則仁歸之,因心之不遠也。義,製也,非我製之,天下之製無有於己,而終不製也。


    地,從人者也,偶從之,因而保之,或欲與爭,而抑難矣。人,不相從者也,彼失之,不必此之得也。拾而得之,如摶沙之不能須臾也。


    晉定公之為君,範鞅、荀寅之為政,召陵之大義,召陵之大眾,介然拾而用之。《春秋》紀諸侯大會於召陵,而終之曰“侵楚”,猶以一綸之絲束千株之條枚,而置諸獨輪之上也。侵楚者,拾義者也。


    楚有可侵之義,而晉拾之。晉固無侵楚之義於懷,而抑不能灼然持之以侵楚也。蔡曰“楚可侵”,諸侯曰“楚可侵”,弗已而侵之,楚自詒侵,而晉何有焉?


    十八國之諸侯集,而晉主之者,拾人也。楚遺陳、蔡、鄭、許、頓、胡於四達之衢而莫之收,晉乃淡然相遭而拾之,齊、魯、宋、衛、曹、莒、滕、薛、杞、邾乍驚其拾之眾,弗已而從之。乃諸國者固無依晉之心,晉亦固無收諸國之誌也。合而會,會已而離,不謀其來,不保其往,旋拾之而旋失之,晉亦不戚戚焉。


    嗚呼!使義而可拾也,則商紂之世,人得為天子也;使人而可拾也,則陳涉之戍卒,翟讓、李密之饑民,足以定天下於俄頃矣。且夫拾義拾人者之奚但無成哉,拾義而義不保之,乃以怵廢於義而益保利;拾人而人不保之,天下益以知其無能為主而離矣。故荀寅之貪,至召陵而劇;晉之失伯,至召陵而不可救也。《春秋》之書此,猶以一綸之絲束千株之條枚,置之獨輪之上。


    《傳》曰:“化工賦像,情不得遁。”征矣。


    四


    無小國則大國孤立。大國孤立,則相逼而互以相亡。故君子治三代之衰,尤為小國念也。


    小國之羸,則既不足以自存矣,於是因人以存,又不必因者之可怙也。怙非其怙,猶免於亡,君子之所弗責;怙似可與怙,怙之以亡,君子之所弗嘉。


    夫魯莽而驅入於人,無寧延旦夕以有冀,小國不獲已之謀也。驅使之動而以亡,無寧置之而猶存,大國不獲已而亦以寧小也。一動焉,一招焉,一驅焉,一若有怙而果不可怙,昔之尚為冠戴之倫者,今陸沉而受非類之戎索,猶且曰慕義,義其以亡人之國者乎?頓、胡、沈、許之戴楚也,小國之逆,伯者之恥也。乃其以戴楚故,而不趣亡於楚,則猶守先王之侯服,崇明祀以待王者之興也。


    嗚呼!蔡一動,晉一招;動之弗動,招之不前,而疾為沈矣;動之動,招之至,而終為頓、胡、許矣。沈亡之後,二歲而許亡,又八歲而頓亡,又閱歲而胡亡。胡亡之逾年,而蔡以圍於楚。夫此諸小國者,從未嚐一執玉於晉廷者也。晉無此諸國而諸國存,諸國一有晉而諸國速滅,然則即不執玉於晉之廷,而何莫非三代之提封邪?


    四國驅亡而陳、蔡不立,陳、蔡不立而中原解,中原解而七國孤,七國孤而必並於一。周之所以亡,三代之所以訖,七國之所以魚爛而終,此禍之不爽於遠者也。


    陳、蔡、頓、胡、許一受命於晉,而齊、魯、鄭、衛之去晉也如驚。得小而喪大,得名而喪實,此禍之不爽於近者也。周公曰:“君子德不及焉,不享其貢。”


    保人以自寧也。晉定之為君,士鞅、荀寅之為政,而大會天下於召陵,君子之所深為天下念也。


    五


    俘人之君,甚矣!甚其無忌而為之也。襄、昭以前,滅人之國者不及其君,猶有忌也。楚之以蔡獻舞,夷之亂中夏也。晉之以潞嬰兒,伯之治夷狄也。夷之亂中國,固無所忌;伯之治夷狄,固可弗忌也。均為分土之諸侯,俘其君,將臣仆之,以加人者,人得而加之。


    當其淫以逞而不知忌,夫豈有人之心哉?蔡以之加於沈,鄭以之加於許,宋以之加於曹,魯以之加於邾,國失其所以為國,君失其所以為君,不相驅以亡而不得矣。


    且夫勢果有定乎哉?俄頃之勢,而乘之以為名,天下之至賤而安忍者莫是過也。沈一不會於召陵,而疾被俘殺。召陵以前,新城以後,蔡之宜得俘殺者百年,而以責沈於一旦,曰吾有名而固有義也,所為至賤而安忍者也。


    故滅人之國,貪也;俘殺人之君,忍也。貪者吾將懲之以仁,可使勿貪;忍者吾將懲之以義,不可使無忍。苟忍而襲義以為名,即有名矣。有名而義不得施其懲,故君子甚惡夫安忍而蹈乎至賤,無從而救之也。孟子曰:“惡死亡而樂不仁,是猶惡醉而強酒。”俘人之君者當之。


    六


    “庚辰,吳入楚。”當從《公》《穀》。目言吳,以免蔡也。柏舉之戰,蔡為之,郢之入,非蔡為之也。不許吳之入楚,故目吳免蔡以專乎吳。不許吳之入楚,非不許蔡之入楚也。吳入楚,而楚他日報怨於蔡。楚非所報,而蔡徒得怨。蔡徒得怨,則使蔡與於入楚之役,蔡且免於報矣。非我類者,喜怒不可以理求。


    苟可以強,而強非我罪。苟可以強,而終以強懾之,彼且懾焉。然則蔡猛於戰楚,而憚於入楚,吳專其咎而蔡免。蔡之不足以自免,始於此矣。


    楚之強,無有大折之者,大折之以入郢之衄,蔡又憚而不與吳終其事,君子之所大憫,故詞免而實不免。惜夫楚之大衄,授之吳而成其惡,靳之蔡而不竟其功也。


    蓋蔡之憚楚久矣,誌憚而實憚之,實憚而名亦憚之。蔡固以宗周視楚,戰之者,不勝其一旦之忿焉耳。忿已事裂,而恧然不居。天下之不勇於義者,非義之不能為勇也,一旦之忿,不惜其素所宗周視者,遽引封豕長蛇以相攻,蔡固不義,苟襲義而義亦餒也。


    忿,實也;義,名也。非所據而據,非所困而困,楚得以爭曲直於吳,而蔡為怨府。故無實而奄其名,神守先喪,而敗隨之。蔡惡敢毅然以入楚?不敢入楚,而又惡得免於敗之鄭?故蔡之恧然不居,取怨之招也。


    七


    屬人為與,而委怨於人,未有不失人者也。故《姤》之二曰:“包有魚,不利賓。”象曰:“義不及賓也。”義不及賓而委之賓,是委義也。賓本無魚,而委之魚,魚在賓矣。魚不及賓,而我及之,賓不固獲魚,而魚不固怨賓,是委賓以魚而委義於賓矣。義之所不及者,利之所違。


    身任天下者,雖欲不慷慨自任而不能。義,吾義也;利,吾利也;怨,吾怨也;未見怨之可委者也。


    晉失諸侯,鄭首叛之。然則治鄭者,舍晉其誰任哉?晉任之,然後與諸侯圖之。晉不忌鄭怨而以為功,諸侯不邀鄭功而安於無怨。伯者之以屬諸侯,糾天下,固非此而不得。晉之不能而委討鄭於魯,則何如勿討之為得乎?


    魯能服鄭,則魯不必晉,而可以逞於諸侯,鄭將蠱魯以亢晉,晉無庸矣;魯不能服鄭,則魯之不利,晉之不利也,魯小損其實,而晉大喪其名,晉無幸矣。


    魯無固爭鄭之心,薄伐於鄭,而鄭不固怨。魯方責鄭之親晉,鄭方覬魯之合齊,兵加之而不怨,魯意且釋,而鄭是聽,晉不能必魯之不叛,而況鄭乎?


    魯弗固怨鄭,鄭弗固怨魯,無故而激人以相怨,魯且自喪其所謂而怨晉之嗾己,晉無辭也。


    嗚呼!委怨於人者,人之力且窮,人之憤且平,人之相酬也亦藉手以告無過,進不能為之圖功,退不能為之任禍。故魯一侵鄭,再侵齊,齊、鄭益急魯以蠱魯,而魯長舍晉以東合矣。故知委怨於人之失人,義之所違,即利之所窮也。晉嚐失鄭矣,鄭移禍於宋,晉不使宋當鄭,而自任之,悼公之所以服鄭也;晉嚐失齊矣,齊移禍於魯,晉不使魯當齊,而自任之,平公之所以下齊也。


    服鄭而宋益親,下齊而魯益固。悼、平之伯,伯之微者也,而自任也且然,況桓、文之盛乎!


    晉委鄭於魯,乃以委魯於鄭。諸侯之兵競起而散,非固委也,人抑末能收之也。


    八


    觀其表,知其裏,可以喻天下之心;觀其行,知其誌,可以測君子之權。故魯之侵鄭,非競鄭也;魯之侵齊,非競齊也。奚以諗其然也?侵者,無意之兵也。


    公羊子曰:“粗者曰侵,精者曰伐。”精雲者,壯也;粗雲者,淺也。魯無怨於鄭,而抑不覬利以興兵,故不壯於競鄭;齊臨魯以兵,而實覬合於魯,魯知其故而無深怨,故不壯於競齊,淺用其師以動之,不執罪名,不叩國都,姑以侵焉,可以釋則釋矣。


    是以逾二年而平齊,又逾年而平鄭,聊以瓦之會謝晉,而終於無競。故鄭、齊之師不得信之為競也。弗察其中情而信其表之競,為愚而已矣。


    夫君子將許之乎?曰:由君子之許魯以平齊,知其許魯以平鄭矣。奚以諗其然也?十年春,魯及齊平,夏,會於夾穀,孔子相。諾其甲車三百乘之從,受其歸田之謝,是以知君子之誌也。書及齊平,無貶詞;書及鄭平,抑無貶詞,是以知君子之許平齊以平鄭也。諸侯之從王也受命於天,其從伯也受命於天。從伯之受命於天,何也?


    小役大,弱役強,天也。強弱無恒勢,從違無恒理,昔之強者而弱,昔之從者而違。天有革命,而人奚得不從哉?天命以從伯,勢以成乎理也;天命以從王,理以成乎分也。勢不可為典要,分不可為推移。故春秋諸侯之背王也,為重傷之,遲回而不之聽;其背伯也,可以聽而即聽之,無待也。分司典要以飭人之紀,勢善推移以勸人之功,無當於人紀而功可起焉,君子胡為而為之遲回邪?


    勢在伯,則許其從伯;伯不給伯,則許其自為功。自相平,自相伐,相與謀其邦交,以輯寧其國。


    伐而非以競,平而非附於夷,雖許之焉可,是以君子躬行之而讚其成也。


    九


    伯之不伯,諸侯無攸保,將自保也。自保者,立國之本計;邦交者,人倫之大節。並行而弗相奪,君子之道不當如是邪?伯之不伯,舍之而弗為之遲回,非君子之薄也。伯之不伯,姑係之而隻以自傷也。


    齊桓之伯也,成乎寧母以通王貢。為通王貢之名者,王貢由齊而輸也。諸侯致貢於伯,伯致於王,則不純乎王,而貢者多矣,是猶季氏之盡征而貢於公也。齊始之,晉因之,悼公改之,平公增之。


    觀夫子產之爭,叔孫豹之請視邾、莒,則竭侯國之力以供億一伯久矣,大夫又從而私索之,然則將欲自保而姑係於伯,內虛其國,外弗與恃,國勢之所必詘。


    故諸侯之奉伯也,名小詘而實大詘也。南宋諗金之必亡,而不能自絕於歲幣,金亡而隨之,遲回而不舍,宋以天下斃焉。百裏之提封,其不足以勝此,明矣!


    竭立國之資,上不以媚王,中不以修備,下不以紓民,委之於孱憊之壑而意又睽焉,是將以國命民膏賈長厚之名。君子之厚也,非此之謂也。


    《詩》雲:“魴魚赬尾。”勞民以奉君也,文王以之。以文王之事殷者事伯,殆乎愚子割肌以療母之後夫也。使伯不以列國為腴,列國不以伯為漁,伯不以列國為薪,列國不以伯為斤,雖失其道,猶將依之也。


    苟得其道,南國之所以戴文王也。《詩》雲:“父母孔邇。”君子豈欲人之輕去其父母哉?《春秋》書魯之平齊、鄭以背伯,惟其非父母也。


    十


    記《禮》者曰:“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靳禮於上而專刑於下,不足以語王道矣。


    彼將見庶人之不足備禮,而大夫有議貴之科也,泥於一端,概以全節,斯惡知政本之與禮意哉!王者之法,刑尤詳於貴,禮必逮於下。大夫以下,刑有不足施,王者弗治焉。不治而欲弭其亂,則修禮以自嚴,而銷天下之萌於詞典。知此,可以知《春秋》之議刑矣。


    封建之天下,遞相臣也。遞相臣,則赤遞相君也。天子臣諸侯,諸侯臣大夫,大夫臣陪臣,相遞以尊而分各定。故諸侯專則奪之,大夫竊則誅之;目言其所專所竊,以正罪名而致之辟。專兵則目之,專地則目之,禍施於國、背淩其上則目之。大而不降,小而不遺。


    《春秋》之以刑治諸侯大夫者詳矣,而惟陪臣則不然。陽虎之亂也,覬殺其主,挾其君公,據邑反兵,蹀血於都市而播惡於鄰國。藉大夫而有此,欒盈、華定之誅所必嚴矣,而《春秋》甚略之。


    略之者,非謂其罪為不當刑也,以其人為不足治也。人不足治,則罪亦不足刑。故刑有詳於大夫,降於士,而宥於庶人。王者乃以統貴治賤,而不與天下爭生死也。


    刑所不詳,治所不屑,有以治之,而不恃治於法,王者之治太平也固然。而猝逢其亂,起於愚賤,王者將聽之而弗治乎?曰:可弗治者,固弗治也;所必治者,不可弗治者也。故陽虎之欲殺其主,挾其君公,據邑反兵,結強鄰,蹀血都市,胥弗治也。其竊寶玉大弓,固不終竊也,然而必治也。所弗治者何?王者端本以議刑,惡肇於季氏,終濫於陪臣。大夫陪臣,統賤也。


    兩賤而不相為譏,治其本、貰其末可矣。故刑有不下逮於士,而無不上於大夫之說也;議貴者,非此之謂也。所必治者何?王者之齊天下,置刑而尚禮。


    齊者,貴賤一矣。寶玉大弓者,先王之以禮鎮元侯而顯之於器與名。惟器與名,王者之以一天下而觀之以禮也。雖暫竊之,必固誅之。出乎禮,入乎刑,為弗赦矣。故刑之所至,禮必至焉。禮修於上,而必達乎下,庶人之不能備物,非其不能備禮也。


    以刑治者,治人者也;以禮治者,自治者也。大夫之漸貴,諸侯之迤尊,非其親之可親,則其賢之可賢,親者弗率,賢者弗能自獎,貰而弗治,獨奈何忍以責之卑賤?故王者治人,不專於賤、略於貴也。


    若夫以禮下達,緣禮而議賤者之刑,則王者不但治卑賤,而先以自治矣。故書盜竊寶玉大弓,又書得寶玉大弓,自治之詞也。自治而乃以治人,出乎典禮而後即乎典刑。王者之治卑賤,惟自治焉耳。自治而治人略矣。後世之議刑者不然,多求卑賤者於法,而寬之於禮,曰:禮者不下庶人者也,刑者大夫以下之所詳也。


    束濕鉗網,一以不道無將之辟,摘愚賤之冥趨而禁之。至於國家之大典,人道之大倫,吝以曉然播告於天下,逮其顯相背犯,則又以過誤而寬之。此無他,自弛於禮,弗能修明,而後恃刑以劫天下,刑禮上下之間,顛倒混施,而上慢以下賊也。故刑日繁,禮日圮,人而致之禽,生而致之死,可勝悼哉!


    十一


    宋兼殷、周之道以立國。用殷者,從世守也;用周者,從侯度也。故微子之詩曰:“亦白其馬。”“亦”雲者,亦彼亦此之謂與?殷之盛也,則有若伊尹、仲虺、甘盤、巫鹹、傅說以起而在位;其亡也,則猶有祖己、膠鬲、商容以立乎其廷,皆非同姓之胄也。


    是故終殷之代,有取亡之主,而無取奪之臣。周先同姓而世卿啟,崇世卿而君無固權,魯、晉、齊遵周之侯度以終始者也。夫不保其無取亡之主,無寧無相奪之臣,即不保無倡亂之由,無寧無怙權以移君之事。


    奚為其然也?天尊地卑,而其位定。《乾》《坤》毀則無以見《易》,立人之道滅矣。


    宋用周也,是故戴、宣、武、穆之族,世乎位而不替;亦用殷也,是故迭相執政而權猶司之於君。《春秋》所書,魚石之於彭城,華向之於南裏,辰、佗、驅、大心之於蕭,不出則不能叛,不叛則不能專。蓋宋有叛臣而無怙權自安之臣,所由與晉、魯、齊異者久矣。


    不能保臣之無叛,猶夫不能保主之無取亡也。有亡主而無亡之之臣,是故文王之聖而紂猶不滅;有叛臣而無怙權自安之臣,是故據彭城,連強楚,分南裏,據國都,據大邑,聚不逞,而卒如螢死之光,不能久也。


    惟夫擁權自安之臣,不必叛也。不必叛,而無可為討逐之名,天下之所不誅;不必叛,而國如其國,君寄生其上,而一聽其生死。故《乾》之極曰:“亢龍有悔。”


    《坤》之初曰:“履霜堅冰至。”君無位而臣固其居,乾坤之所以毀也。無位而毀,不必有取亡之主而亦亡。冰馴至而堅,陰不勞而坐困其陽矣。


    兼殷以為道,故終春秋之世,君恒親將而兵柄一。兵柄一,是以不叛而必不敢製其君。乃抑兼周以為道,是故不登立談之相,不容羈野之臣,而國猶有與守。


    故三王之道,相終始者也,相參伍者也。故曰亢則害,承乃製;不亢不承,而害不深,製不逆。《春秋》詳宋之叛臣,以為猶可得而治之也。


    十二


    書不盡言,言不盡意,何謂也?謂夫一書而群言該,一言而群意攝,無庸縷盡者也。該群言而不遺,攝群意而不罔,其惟知務者乎?君子知務以通詞,不知詞以通務,故以例言《春秋》者,怵盛夏之涼雨,而謂之凜秋者與!


    《春秋》稱大夫而裏克殊,以裏克之名大夫,同諸泄冶之名大夫,未有謂其可者也;稱世子而商臣般、止殊,以商臣、般止之名世子,同諸陳款、鄭華之名世子,未有謂其可者也。故世子之稱,惟商臣、般止殊,而蒯瞆不與。蒯瞆之名世子,常也,無殊乎陳款、鄭華之詞也。


    常斯正,正斯順。故子曰:“必也正名乎!”


    《春秋》書衛世子蒯瞆,正名效也。靈公存而為世子,是靈公之猶有子矣;靈公沒而猶稱世子,是與蒯瞆以終為靈公之子,而特奪輒之不使有父也。


    夫蒯瞆之不肖,史冊有餘惡矣,而不失其為世子者,則在出奔之舉也。謂蒯瞆之弑母者,戲陽速之辭也。速之辭,固二五優施寺人柳之辭也。先乎世子,而公叔、北宮、趙氏逐矣;後乎世子,而公孟逐矣。


    巨室去,廷為之空,批根椓秀以冀其仆者,世子也,何患乎無戲陽速之為江充乎?


    世子將欲無去邪?為申生矣。申生死而不去,君子曰“共”,而不可以為“孝”。然則以申生之孝,而猶不許以孝者,惟不去耳。蒯瞆去,而父子之恩猶未賊焉。


    蒯瞆行順,而申生心順,均以世子稱,未大失乎世子之道也。道不失,位不可奪;位不可奪,名不可已,匪直輒也,公子郢亦胡得而攘之?是以知謂郢為當立者,不足與於《春秋》之旨也。無已,靈公卒,輒惡逞,蒯瞆其可以已乎?可已而不已,而後父子之倫夷矣。


    雖然,蒯瞆之於輒,其猶責善之過也。責善於梟獍之子,洵不知,而或曰不仁,則已酷矣。不知以責梟獍之子,奪之不使為輒之父,而蒯瞆分惡;非不仁以逃嬖邪之禍,予之為靈公之子,而輒惡無所分。


    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兩書衛世子而言順矣。


    引商臣、般止之例,以詞誣意,言惡得而順?事惡得而成?故曰:知務以通詞,貴成事也。


    十三


    天下之方動,尤知者之所持矣。夫惟有為而應者,介於動而不容已於起者,而足以自靜,而端居之與振掉,皆無容心此。君子以之養德,豪傑以之養力,豈徒不介其會而為之淫乎?抑將樂其間而以自旌矣。


    晉之不伯,鄭始叛之,齊乘鄭以收魯、衛。魯東折,齊西向,衛居衝而聽之。其無與動而因以靜者,惟宋焉耳。青、兗、豫、徐之交,心淫氣僨,師師躍蹶,而無止勢,宋無事焉。宋親晉也,抑非靳以親晉也,國大而得晉久,諸侯所不能動也。怙諸侯之所不能動,而宋亦樂以自靜。乃夫介天下之動而能自靜者,一動之,製而弗動矣;再動之,三動之,不失其製者,或寡也。


    然介天下之動,其易與之淫而不製者,惟乍一動之為難持耳。一動之而持之也不失,則夫再動之,三動之,亦猶是焉耳矣。是故能以持始而以持終者之難,亦惟是持終於始之難,而無難於終。而庸人之失,恒難其所無難,已持之而終不禁於一動。惟然,故其動也,未有不咎者也。


    宋接鄭、衛之壤,其夙與鄭怨深矣。宋恒挾晉以加鄭。鄭不輯於晉而恒泄之宋。是鄭之背晉,以東合齊,北合衛,宋之所宜大戒也。會鹹以後七年矣,宋自持而鄭無如何之也。夫鄭之背晉,以逃役也;衛之合鄭,以緩逼也。宋可以知其無能大作而聽之矣。


    聽之而養德,王者之修也;聽之而養力,伯者之謀也;聽之而即未有養焉,彼惡知吾之不重有所養於中也?範中行亂,齊、衛庇亂以亢晉,夫豈果足以殘晉而散天下之交乎?宋乃遽起而伐鄭。始製之於諸方瓦解之日,終淫於小醜佻達之際,鄭於是而知宋之無以自養也。


    知不自持,勇不自製,始於不可測,終於不足畏。《困》之上曰:“動悔有悔。”殆是謂與!未逾年而罕達之師加於宋矣,動而悔也,宋之所以召鄭侮也。


    動悔而悔,吉也。既惡於鄭,而宋終違齊、衛以自立也。雖然,困之吉,亦吉之困矣。欲以持天下之動,逮有悔而始悔也,不已晚乎!


    十四


    咎不與禍期,禍必乘焉。故君子不畏禍,而不迎咎。不迎咎者,不求禍也。


    豈徒禍哉,咎之所生,非盡其期於咎也。卞急者禍至而弗假愚鈍者以從容之謀;或方在禍,而若有可乘以利用而釋害。斯二者,抑弗獲已而與咎逢矣。


    從容弗假而氣易張,是故鄭、衛背晉而晉不容已於遽求焉,然而咎在晉矣。咎者何也?


    莫能為主而亟責之也。方在禍而有釋害之機,則捷乘之以製人,是故晉方迫衛於淇、濮之間,範中行一旦以朝歌而東附衛,宜可以緩晉逼而操晉命以自安也,然而咎在衛矣。咎者何也?獎叛人而幹宗國也。


    夫晉知迫衛於淇、濮之間,而孰知捷以荀、範授之衛,衛即撓我於淇、濮也?


    乃衛知挾荀、範之內潰,因晉人而以難晉,又孰知即以蒯瞆授之晉,因衛人而以大義臨衛也?


    晉逼衛於邯鄲,而釁即生於邯鄲;衛脅晉以內難,而即以內難脅於晉。晉不能多得之淇、濮而所喪者多,衛乘晉之叛臣而晉保衛之生父。


    故夫以咎報咎者,禍報其禍,禍不必意中也。晉之逼衛,固不測荀、範之且為衛用;衛之乘晉,又惡知蒯瞆之且為晉用哉?然而君子知之矣。知者何也?知咎之不期禍,而禍應若響也。咎之相報,禍之相沿,每加無已,而後受者烈矣,禍烈而咎深矣。故《春秋》於衛、晉之爭,詳蒯瞆而沒荀、範,授晉以討衛之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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