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誠以安君之謂忠,直以正友之謂信,忠信為周。君子周而上下睦,天下寧矣。周勃平諸呂,迎立文帝,而有德色;非有罔上行私之慝也,不學無術而忘其驕耳。
袁盎與俱北麵事君,尊卑雖殊,固有同寅之義;規而正之,勃豈遽怙而不改。藉其不改而後廷折之,勃過不揜而文帝之情亦釋矣。乃弗規弗折而告文帝曰:“丞相驕,陛下謙讓,臣主失德。”斯言出而釁忌生,勃之禍早伏而不可解,險矣哉!
帝之謙,非失德也,尊有功而禮大臣,亦何非太甲、成王之盛心;而導之以猜刻,此之謂不忠。諒其心之無他,弗與規正,而行其讒間,此之謂不信。盎之險詖,推刃黽錯而奪之權,於勃先之矣。小人之可畏如此夫!
乃抑有奸不如盎者,淺而躁,褊迫而不知大體,擊於目即騰於口,貽禍臣主,追悔而弗及,非盎類而害與盎等。故人主之宜遠躁人,猶其遠奸人也。則親親尊賢之道,其全矣乎!
二
易曰:“謙亨,君子有終。”君子而後有終,非君子而謙,未有能終者也。故“撝”也、“嗚”也、“勞”也,而終之以“侵伐”。雖吉無不利,而固非以君子之道終矣。
君子之謙,誠也。雖帝王不能不下邱民以守位,雖聖人不能不下芻蕘以取善。理之誠然者,殫心於此,而誠致之天下。見為謙而非有謙也,而後可以有終。
故讓,誠也;任,亦誠也。堯為天下求賢,授之舜而不私丹朱;與禹之授啟、湯之授太甲、武王之授成王,一也,皆誠也。舜受於堯,啟受於禹;與泰伯之去句吳、伯夷之逃孤竹,一也,皆誠也。若夫據謙為柄,而“撝”之,而“嗚”之,而“勞”之;則姑以此謝天下而不自居於盈,則早已有填壓天下之心,而禍機伏而必發,故他日侵伐而無不利。黃、老之術,離誠而用偽久矣。
取其“嗚謙”之辭,驗其“侵伐”之事,心跡違,初終貿,抑將何以自解哉!故非君子,未有能終其謙者也。
有司請建太子,文帝詔曰:“楚王,季父也;吳王,兄也;淮南王,弟也。”諸父昆弟之懿親,宜無所施其偽者。而以觀其後,吳濞、楚戊、淮南長無一全其軀命者。尺布鬥粟之謠,取疚於天下而不救。
然則詔之所雲,以欲翕固張之術,處**以利用其忍,亦險矣哉!且夫言者,機之所自動也。吳、楚、淮南聞斯語而歆動其妄心,則雖欲撲之而不得。故曰“火生於木而焚生火之木”,自生而自克也。文帝亦何利焉?至於侵伐而天下亦殆矣。君子立誠以修辭,言其所可行,行焉而無所避,使天下洞見其心,而鬼神孚之;兵革之萌銷於心,而機不複作;則或任焉而無所用謙,或讓焉而固誠也,非有偽而托於“嗚”者也。何侵伐之利哉!
三
漢興,至文帝而天下大定。賈誼請改正朔、易服色、定官名、興禮樂,斯其時矣。魯兩生百年而後興之說謬矣。雖然,抑豈如誼之請遽興之而遂足以興邪?
武帝固興之矣,唐玄宗欲興之矣,拓拔氏、宇文氏及宋之蔡京亦皆欲興之矣。文帝從誼之請,而一旦有事於製作,不保其無以異於彼也。於是而興與不興交錯,以凋喪禮樂,而先***之極遂斬於中夏。
夫誼而誠欲興也,當文帝之世,用文帝之賢,導之以中和之德,正之於非僻之萌,養之以學問之功,廣之以仁義之化,使涵泳於義理之深。
則天時之不可逆,而正朔必改;人事之不可簡,而服色官名之必定;至德之不可斁,而禮樂之必興;怵惕而不安於其心,若倦於遊而思返其故。抑且有大美之容,至和之音,髣髴於耳目之間,而迫欲遇之。
則以文從質,以事從心,審律呂於銖絫之間,考登降於周旋之際,一出其性之所安,學之所裕,以革故而鼎新,不待曆歲年而燦然明備矣。誼之不勸以學而勸以事,則亦詔相工瞽之末節,方且行焉而跛倚,聞焉而倦臥,情文不相生,焉足以興?故文帝之謙讓,誠有歉於此也,固帝反求而不容自誣者也。禮樂不待興於百年,抑不可遽興於一日,無他,惟其學而已矣。
或曰:成王幼沖,德未成而周公亟定宗禮,何也?曰:周公之自定之也,非成王之能也。迨其後成王日就月將而緝熙於光明,乃以用周公之所製而不慚。誼固非周公,藉令其能如周公,而帝以黃、老之心行中和之矩範,自顧其不類而思去之,又奚能以終日乎?
四
文帝罷衛將軍軍,不欲使兵之宂集於京師也;罷太尉官屬丞相,不欲兵柄輕有屬也;合將與相而一之,故匈奴侵上郡而灌嬰以丞相出將。以是為三代文武同塗之遺製與!抑論之:罷衛軍,罷太尉,未嚐不宜也。
天子者,不待擁兵以為威;假待之以為威,則固不可更授其製於一人。乃若合將相於一,而即相以將,則固不可。灌嬰者,可將者也,非可相者也;其可相者,則又非可將者也。故三代之製,不可行於後世者有二:農不可兵,兵不可農;相不可將,將不可相也。
且夫古之將相合一者,列國之事爾。楚之令尹,楚之帥也;晉之將中軍,晉之相也。所以然者,何也?列國無議禮、製度、考文之事,無百揆、四門、大麓之典;其執政者,不必有變陰陽、興教化、敍刑賞之任。
而其為帥也,亦鄰國之不輯,相遇於中原,以一矢相加遺,而猶有禮焉;非如後世之有天下者,與夷狄盜賊爭社稷之存亡也。其謂之將相者,今一郡之倅判而已;又其小者,一縣之簿尉而已。若天子,則吉甫、山甫、方叔、南仲各任其任而不相攝。然則三代且不然,而況後世統萬方之治亂,司邊徼之安危者乎!
蓋相可使之禦將,而不可使為將;將可與相並衡,而不可與六卿並設。宋之以樞密司兵而聽於相,庶幾近之矣。以樞密總天下之戎務,而兵有專治;以宰相司樞密之得失,而不委以專征。斟酌以倣三代之遺意,而因時為節宣,斯得之與!閣臣督師,而天下速斃。嗚呼!殆矣夫!
五
審食其之死,文帝傷淮南王長之誌,赦而弗治,亦未為失也。漢廷之大臣,無有敢請治之者,國無人矣。
張釋之為廷尉,雖在食其已死之後,而追請正邢侯、雝子之刑,抑非事遠而不可問;姑市其直於太子、梁王之行馳道,而緘口於淮南。則其直也,蓋“見可”“知難”之直,畏彊禦而行於所可伸者也。天子詘於情,而廷臣挫於勢,故其後王安欲反,而謂漢廷諸臣如吹枯振落之易。其啟侮於諸侯久矣。張釋之其尤乎!
六
以一人之譽而召季布,以一人之毀而遣季布,天下將窺其淺深。雖然,何病?人主威福之大權,豈以天下莫能窺為不測哉!布之悻悻於罷去,而仰詰人主以取快,其不足以為禦史大夫,明矣。
使酒難近之實,自露而不可掩矣。文帝之失,輕於召布也,非輕於罷布也。慎用大臣而不吝於改過,聞人之言,遲之一月,而察其非誣,默然良久,而曰:“河東吾股肱郡,故特召君。”所以養臣子之恥也,非慚也。如其慚邪,抑以輕於召布而媿其知人之不夙也。
七
賈誼、陸贄、蘇軾,之三子者,跡相類也。贄與軾,自以為誼也,人之稱之者,亦以為類也。
贄蓋希誼矣,而不能為誼,然有愈於誼者矣。軾且希贄矣,而不能為贄,況乎其猶欲希誼也。
奚以明其然邪?誼之說:豫教太子以端本,獎廉隅以善俗,贄弗逮焉。而不但此,傅梁懷王,王墮馬斃,誼不食死,贄弗能也。所以知其不能者,與竇參為難之情,勝於憂國也。顧誼之為學,觕而不純,幾與贄等。
而任智任法,思以製匈奴、削諸侯,其三表五餌之術,是嬰稚之巧也;其削吳、楚而益齊,私所親而不慮貽他日莫大之憂,是仆妾之智也;贄之所勿道也。
故輔少主、嬰孤城、仗節守義,以不喪其貞者,贄不如誼;而出入紛錯之中,調禦輕重之勢,斟酌張弛以出險而經遠也,誼不如贄。是何也?誼年少,憤盈之氣,未履艱屯,而性之貞者略恒疏,則本有餘而末不足,斯誼與贄輕重之衡,有相低昂者矣。
若夫軾者,惡足以頡頏二子乎!酒肉也,佚遊也,情奪其性者久矣。寵祿也,禍福也,利勝其命者深矣。
誌役於雕蟲之技,以聳天下而矜其慧。學不出於揣摩之術,以熒天下而讎其能。習於其父儀、秦、鞅、斯之邪說,遂欲以攬天下而生事於平康之世。文飾以經術,而自曰吾誼矣;詭測夫利害,而自曰吾贄矣;迷失其心而聽其徒之推戴,且曰吾孟子矣。
俄而取道於異端,抑曰吾老耼矣,吾瞿曇矣。若此者,誼之所不屑,抑贄之所不屑也。
絳、灌之非誼曰:“擅權紛亂。”於誼為誣,於軾允當之矣。藉授以幼主危邦,惡足以知其所終哉!乃欲推而上之,列於誼與贄之間,宋玉所雲“相者舉肥”也。
王安石之於誼,似矣,而誼正。誼之於方正學,似矣,而正學醇。正學淩誼而上之,且不能以戢禍亂,而幾為咎首。然則世無所求於己,己未豫圖其變,端居臆度,而欲取四海而經營之,未有能濟者也。
充誼之誌,當正學之世,盡抒其所蘊,見諸施行,殆可與齊、黃並驅乎!贄且不能,而軾之淫/邪也勿論已。故抗言天下者,人主弗用而不足惜。惟贄也,能因事納忠,則明君所銜勒而使馳驅者也。
八
文帝除盜鑄錢令,使民得自鑄,固自以為利民也。夫能鑄者之非貧民,貧民之不能鑄,明矣。奸富者益以富,樸貧者益以貧,多其錢以斂布帛、菽粟、紵漆、魚鹽、果蓏,居贏以持貧民之緩急,而貧者何弗日以貧邪!
耕而食,桑苧而衣,洿池而魚鱉,圈牢而牛豕,伐木藝竹而材,貧者力以致之,而獲無幾;富者雖多其隸傭,而什取其六七焉。以視鑄錢之利,相千萬而無算。
即或貸力於貧民,而雇值之資亦僅耳,抑且仰求而後可分其波潤焉。是驅人聽豪右之役也。
故先王以虞衡司山澤之產而節之,使不敢溢於取盈,非吝天地之產,限人巧而使為上私利也。利者,公之在下而製之在上,非製之於豪彊而可雲公也。
推此義也,鹽之聽民自煮,茶之聽民自采,而上勿問焉,亦名美而實大為荑稗於天下。
或曰:鹽可詭得者也。茶之利,猶夫耕之粟,而奚為不可?曰:古之耕也以助,今之耕也以貢。助以百畝為經,貢以戶口為率。法圮於兼並,而仍存其故。
茶之於民也,非賴以生如粟也。製於粟而不製於茶,即有山之勞,而亦均於逐末。故漆林之稅,二十而五,先王不以為苛。惡在一王之土,食地之力,可任狡民之舍稼穡以多所營,而不為之裁製邪?抑末以勸耕,獎樸而禁奸,煮海種山之不可聽民自擅;而況錢之利,坐收逸獲,以長豪黠而奔走貧民,為國奸蠹者乎!
金、銀、鉛、錫之礦,其利倍蓰於鑄錢,而為爭奪之釁端。乃或為之說曰:聽民之自采以利民。弄兵戕殺而不為禁,人亦何樂乎有君?
九
鑄錢輕重之準,以何為利?曰:此利也,不可以利言也,而利莫有外焉矣。如以利,則榆莢線繯尚矣,殽雜鉛錫者尚矣,然而行未久而日賤,速敝壞而不可以藏。故曰此利也,不可以利言也。
且夫五穀、絲苧、材木、魚鹽、蔬果之可為利,以利於人之生而貴之也。金玉珠寶之僅見而受美於天也,故先王取之以權萬物之聚散。然亦曰以是為質,可以致厚生之利而通之,非果以為寶,而人弗得不寶也。
然既僅有僅見,而因天地自然之質也。銅者,天地之產繁有,而人習賤之者也;自人製之範以為錢,遂與金玉珠寶爭貴,而製粟帛材蔬之生死;然且不精不重,則何弗速敝壞而為天下之所輕。其唯重以精乎!則天物不替而人功不偷,猶可以久其利於天下。
故長國家者,知天人輕重之故,而勿務一時詭得之獲。一錢之費,以八九之物力人功成之,利亦未有既也。即使一錢之費如一錢焉,而無用之銅化為有用,通計初終,而多其貨於人間,以饒益生民而利國,國之利亦溥矣。一錢之費用十之八九,則盜鑄無利而止。
錢一出於上,而財聽命於上之發斂,與萬物互相通以出入,而有國者終享其利。
故曰不以利言,而利莫有外也。則“五銖”之輕,不如“開元”之重;殽雜鉛錫,不如金背漆背之精;通計之而登耗盈虛之數見,非淺人所易知也。以苟且偷俗之情,與天地之德產爭美利,未有能勝者也。
十
淮南王長反形已具,丞相、禦史奏當棄市,正也。所謂“人臣無將,將則必誅”者也。文帝赦而徙之,與蔡叔、郭鄰之罰等,臣子法伸而天子之恩紀不靳。
長憤恚不食而死,“怙終賊刑”,免於討,足矣。袁盎請斬丞相、禦史,憸人之心,不可窮詰,有如此者!或者其欲以恩私外市諸侯而背天子,挾莊助外交之心,以冀非望,未可知也。抑或憎妒大臣之軋已,而欲因事驅逐,以立威於廷,而攘人位,未可知也。
文帝避殺弟之名,置盎不譴而參用其說。盎之無憚以逞,麵欺景帝,迫黽錯而陷之死,終執兩端,與吳、漢交市,而言之不衷也顯矣。盎,故俠也;俠者之心,故不可致詰者也。有天下而聽任俠人,其能不亂者鮮矣!
十一
嗚呼!自漢以後,治之不古也有自矣。太甲、高宗、成王之姿,非必其軼文帝而上之;然而伊尹之訓,傅說之命,周公之告,曰“無安厥位惟危”,曰“不惟逸豫,惟以亂民”,曰“所其無逸”,未嚐貶道以誘之易從也。
豈其如賈生之言曰:“使為治,勞誌慮,苦身體,乏鍾鼓之樂,勿為可也。樂與今同,而欲立經陳紀,為萬世法。”斯其為言,去李斯之言也無幾。何也?以法術製天下,而怙以恬嬉,則其法雖異於秦之法,而無本以立威於末,勞天下而以自豫,其能以是一朝居乎!
使天下而可徒以法治而術製焉,裁其車服而風俗即壹,修其文辭而廉恥即敦,削奪諸侯而政即鹹統於上,則夏、商法在,而桀、紂又何以亡?
夫文帝而幸非縱欲偷樂之主也,其未免於田獵鍾鼓之好而姑以自逸,未有以易之耳。
得醇儒以沃乃心,浸灌以道義之腴,建中和而興王道,諸侯奚而不服,風俗奚而不移,廉恥奚而不崇?而先導諛以冀讎其說,文帝幸不為胡亥耳,文帝而胡亥,誼雖欲自異於李斯也不能。乃後世或猶稱之曰“善誘其君以興治”。下惡得有臣,上惡得有君哉!
十二
賈生之論教太子,本論也。雖然,尤有本焉。士庶之子,杯酒之耽,博弈之好,奪其欲而教之,且反脣曰“夫子未出於正”矣。況天子之子,淫/聲曼色交於前,婦人宦寺羅於側,欲有與導,淫有與宣;為君父者,忘誌慮之勞,憚身體之苦,逐鍾鼓馳驅之樂,徒設嚴師以閑之於步履拜揖之間,使其聽也,一偶人之威儀耳。
成帝穆穆皇皇,而淫荒以滋亂。況其聞風誌蕩,徒怨君父之我奪,而思快於一且乎!
成王幼而武王崩,無所取儀型也,則周公詠豳風,陳王業之艱難;作無逸,舉前王之乾惕;遙立一文、武以為之鵠。亦惟文、武之果可以為鵠,而後周公非徒設以冀其觀感。如其以逸樂為德,以法術為治,以聲音笑貌為道,以師保傅之諄諄為教,此俗儒之徒以苦人,而父子師友之間,相蒙以偽,曾不如文帝之身治黃、老術,而以授其子之足使信從也。故賈生之論,非立教之本論也。
誠以安君之謂忠,直以正友之謂信,忠信為周。君子周而上下睦,天下寧矣。周勃平諸呂,迎立文帝,而有德色;非有罔上行私之慝也,不學無術而忘其驕耳。
袁盎與俱北麵事君,尊卑雖殊,固有同寅之義;規而正之,勃豈遽怙而不改。藉其不改而後廷折之,勃過不揜而文帝之情亦釋矣。乃弗規弗折而告文帝曰:“丞相驕,陛下謙讓,臣主失德。”斯言出而釁忌生,勃之禍早伏而不可解,險矣哉!
帝之謙,非失德也,尊有功而禮大臣,亦何非太甲、成王之盛心;而導之以猜刻,此之謂不忠。諒其心之無他,弗與規正,而行其讒間,此之謂不信。盎之險詖,推刃黽錯而奪之權,於勃先之矣。小人之可畏如此夫!
乃抑有奸不如盎者,淺而躁,褊迫而不知大體,擊於目即騰於口,貽禍臣主,追悔而弗及,非盎類而害與盎等。故人主之宜遠躁人,猶其遠奸人也。則親親尊賢之道,其全矣乎!
二
易曰:“謙亨,君子有終。”君子而後有終,非君子而謙,未有能終者也。故“撝”也、“嗚”也、“勞”也,而終之以“侵伐”。雖吉無不利,而固非以君子之道終矣。
君子之謙,誠也。雖帝王不能不下邱民以守位,雖聖人不能不下芻蕘以取善。理之誠然者,殫心於此,而誠致之天下。見為謙而非有謙也,而後可以有終。
故讓,誠也;任,亦誠也。堯為天下求賢,授之舜而不私丹朱;與禹之授啟、湯之授太甲、武王之授成王,一也,皆誠也。舜受於堯,啟受於禹;與泰伯之去句吳、伯夷之逃孤竹,一也,皆誠也。若夫據謙為柄,而“撝”之,而“嗚”之,而“勞”之;則姑以此謝天下而不自居於盈,則早已有填壓天下之心,而禍機伏而必發,故他日侵伐而無不利。黃、老之術,離誠而用偽久矣。
取其“嗚謙”之辭,驗其“侵伐”之事,心跡違,初終貿,抑將何以自解哉!故非君子,未有能終其謙者也。
有司請建太子,文帝詔曰:“楚王,季父也;吳王,兄也;淮南王,弟也。”諸父昆弟之懿親,宜無所施其偽者。而以觀其後,吳濞、楚戊、淮南長無一全其軀命者。尺布鬥粟之謠,取疚於天下而不救。
然則詔之所雲,以欲翕固張之術,處**以利用其忍,亦險矣哉!且夫言者,機之所自動也。吳、楚、淮南聞斯語而歆動其妄心,則雖欲撲之而不得。故曰“火生於木而焚生火之木”,自生而自克也。文帝亦何利焉?至於侵伐而天下亦殆矣。君子立誠以修辭,言其所可行,行焉而無所避,使天下洞見其心,而鬼神孚之;兵革之萌銷於心,而機不複作;則或任焉而無所用謙,或讓焉而固誠也,非有偽而托於“嗚”者也。何侵伐之利哉!
三
漢興,至文帝而天下大定。賈誼請改正朔、易服色、定官名、興禮樂,斯其時矣。魯兩生百年而後興之說謬矣。雖然,抑豈如誼之請遽興之而遂足以興邪?
武帝固興之矣,唐玄宗欲興之矣,拓拔氏、宇文氏及宋之蔡京亦皆欲興之矣。文帝從誼之請,而一旦有事於製作,不保其無以異於彼也。於是而興與不興交錯,以凋喪禮樂,而先***之極遂斬於中夏。
夫誼而誠欲興也,當文帝之世,用文帝之賢,導之以中和之德,正之於非僻之萌,養之以學問之功,廣之以仁義之化,使涵泳於義理之深。
則天時之不可逆,而正朔必改;人事之不可簡,而服色官名之必定;至德之不可斁,而禮樂之必興;怵惕而不安於其心,若倦於遊而思返其故。抑且有大美之容,至和之音,髣髴於耳目之間,而迫欲遇之。
則以文從質,以事從心,審律呂於銖絫之間,考登降於周旋之際,一出其性之所安,學之所裕,以革故而鼎新,不待曆歲年而燦然明備矣。誼之不勸以學而勸以事,則亦詔相工瞽之末節,方且行焉而跛倚,聞焉而倦臥,情文不相生,焉足以興?故文帝之謙讓,誠有歉於此也,固帝反求而不容自誣者也。禮樂不待興於百年,抑不可遽興於一日,無他,惟其學而已矣。
或曰:成王幼沖,德未成而周公亟定宗禮,何也?曰:周公之自定之也,非成王之能也。迨其後成王日就月將而緝熙於光明,乃以用周公之所製而不慚。誼固非周公,藉令其能如周公,而帝以黃、老之心行中和之矩範,自顧其不類而思去之,又奚能以終日乎?
四
文帝罷衛將軍軍,不欲使兵之宂集於京師也;罷太尉官屬丞相,不欲兵柄輕有屬也;合將與相而一之,故匈奴侵上郡而灌嬰以丞相出將。以是為三代文武同塗之遺製與!抑論之:罷衛軍,罷太尉,未嚐不宜也。
天子者,不待擁兵以為威;假待之以為威,則固不可更授其製於一人。乃若合將相於一,而即相以將,則固不可。灌嬰者,可將者也,非可相者也;其可相者,則又非可將者也。故三代之製,不可行於後世者有二:農不可兵,兵不可農;相不可將,將不可相也。
且夫古之將相合一者,列國之事爾。楚之令尹,楚之帥也;晉之將中軍,晉之相也。所以然者,何也?列國無議禮、製度、考文之事,無百揆、四門、大麓之典;其執政者,不必有變陰陽、興教化、敍刑賞之任。
而其為帥也,亦鄰國之不輯,相遇於中原,以一矢相加遺,而猶有禮焉;非如後世之有天下者,與夷狄盜賊爭社稷之存亡也。其謂之將相者,今一郡之倅判而已;又其小者,一縣之簿尉而已。若天子,則吉甫、山甫、方叔、南仲各任其任而不相攝。然則三代且不然,而況後世統萬方之治亂,司邊徼之安危者乎!
蓋相可使之禦將,而不可使為將;將可與相並衡,而不可與六卿並設。宋之以樞密司兵而聽於相,庶幾近之矣。以樞密總天下之戎務,而兵有專治;以宰相司樞密之得失,而不委以專征。斟酌以倣三代之遺意,而因時為節宣,斯得之與!閣臣督師,而天下速斃。嗚呼!殆矣夫!
五
審食其之死,文帝傷淮南王長之誌,赦而弗治,亦未為失也。漢廷之大臣,無有敢請治之者,國無人矣。
張釋之為廷尉,雖在食其已死之後,而追請正邢侯、雝子之刑,抑非事遠而不可問;姑市其直於太子、梁王之行馳道,而緘口於淮南。則其直也,蓋“見可”“知難”之直,畏彊禦而行於所可伸者也。天子詘於情,而廷臣挫於勢,故其後王安欲反,而謂漢廷諸臣如吹枯振落之易。其啟侮於諸侯久矣。張釋之其尤乎!
六
以一人之譽而召季布,以一人之毀而遣季布,天下將窺其淺深。雖然,何病?人主威福之大權,豈以天下莫能窺為不測哉!布之悻悻於罷去,而仰詰人主以取快,其不足以為禦史大夫,明矣。
使酒難近之實,自露而不可掩矣。文帝之失,輕於召布也,非輕於罷布也。慎用大臣而不吝於改過,聞人之言,遲之一月,而察其非誣,默然良久,而曰:“河東吾股肱郡,故特召君。”所以養臣子之恥也,非慚也。如其慚邪,抑以輕於召布而媿其知人之不夙也。
七
賈誼、陸贄、蘇軾,之三子者,跡相類也。贄與軾,自以為誼也,人之稱之者,亦以為類也。
贄蓋希誼矣,而不能為誼,然有愈於誼者矣。軾且希贄矣,而不能為贄,況乎其猶欲希誼也。
奚以明其然邪?誼之說:豫教太子以端本,獎廉隅以善俗,贄弗逮焉。而不但此,傅梁懷王,王墮馬斃,誼不食死,贄弗能也。所以知其不能者,與竇參為難之情,勝於憂國也。顧誼之為學,觕而不純,幾與贄等。
而任智任法,思以製匈奴、削諸侯,其三表五餌之術,是嬰稚之巧也;其削吳、楚而益齊,私所親而不慮貽他日莫大之憂,是仆妾之智也;贄之所勿道也。
故輔少主、嬰孤城、仗節守義,以不喪其貞者,贄不如誼;而出入紛錯之中,調禦輕重之勢,斟酌張弛以出險而經遠也,誼不如贄。是何也?誼年少,憤盈之氣,未履艱屯,而性之貞者略恒疏,則本有餘而末不足,斯誼與贄輕重之衡,有相低昂者矣。
若夫軾者,惡足以頡頏二子乎!酒肉也,佚遊也,情奪其性者久矣。寵祿也,禍福也,利勝其命者深矣。
誌役於雕蟲之技,以聳天下而矜其慧。學不出於揣摩之術,以熒天下而讎其能。習於其父儀、秦、鞅、斯之邪說,遂欲以攬天下而生事於平康之世。文飾以經術,而自曰吾誼矣;詭測夫利害,而自曰吾贄矣;迷失其心而聽其徒之推戴,且曰吾孟子矣。
俄而取道於異端,抑曰吾老耼矣,吾瞿曇矣。若此者,誼之所不屑,抑贄之所不屑也。
絳、灌之非誼曰:“擅權紛亂。”於誼為誣,於軾允當之矣。藉授以幼主危邦,惡足以知其所終哉!乃欲推而上之,列於誼與贄之間,宋玉所雲“相者舉肥”也。
王安石之於誼,似矣,而誼正。誼之於方正學,似矣,而正學醇。正學淩誼而上之,且不能以戢禍亂,而幾為咎首。然則世無所求於己,己未豫圖其變,端居臆度,而欲取四海而經營之,未有能濟者也。
充誼之誌,當正學之世,盡抒其所蘊,見諸施行,殆可與齊、黃並驅乎!贄且不能,而軾之淫/邪也勿論已。故抗言天下者,人主弗用而不足惜。惟贄也,能因事納忠,則明君所銜勒而使馳驅者也。
八
文帝除盜鑄錢令,使民得自鑄,固自以為利民也。夫能鑄者之非貧民,貧民之不能鑄,明矣。奸富者益以富,樸貧者益以貧,多其錢以斂布帛、菽粟、紵漆、魚鹽、果蓏,居贏以持貧民之緩急,而貧者何弗日以貧邪!
耕而食,桑苧而衣,洿池而魚鱉,圈牢而牛豕,伐木藝竹而材,貧者力以致之,而獲無幾;富者雖多其隸傭,而什取其六七焉。以視鑄錢之利,相千萬而無算。
即或貸力於貧民,而雇值之資亦僅耳,抑且仰求而後可分其波潤焉。是驅人聽豪右之役也。
故先王以虞衡司山澤之產而節之,使不敢溢於取盈,非吝天地之產,限人巧而使為上私利也。利者,公之在下而製之在上,非製之於豪彊而可雲公也。
推此義也,鹽之聽民自煮,茶之聽民自采,而上勿問焉,亦名美而實大為荑稗於天下。
或曰:鹽可詭得者也。茶之利,猶夫耕之粟,而奚為不可?曰:古之耕也以助,今之耕也以貢。助以百畝為經,貢以戶口為率。法圮於兼並,而仍存其故。
茶之於民也,非賴以生如粟也。製於粟而不製於茶,即有山之勞,而亦均於逐末。故漆林之稅,二十而五,先王不以為苛。惡在一王之土,食地之力,可任狡民之舍稼穡以多所營,而不為之裁製邪?抑末以勸耕,獎樸而禁奸,煮海種山之不可聽民自擅;而況錢之利,坐收逸獲,以長豪黠而奔走貧民,為國奸蠹者乎!
金、銀、鉛、錫之礦,其利倍蓰於鑄錢,而為爭奪之釁端。乃或為之說曰:聽民之自采以利民。弄兵戕殺而不為禁,人亦何樂乎有君?
九
鑄錢輕重之準,以何為利?曰:此利也,不可以利言也,而利莫有外焉矣。如以利,則榆莢線繯尚矣,殽雜鉛錫者尚矣,然而行未久而日賤,速敝壞而不可以藏。故曰此利也,不可以利言也。
且夫五穀、絲苧、材木、魚鹽、蔬果之可為利,以利於人之生而貴之也。金玉珠寶之僅見而受美於天也,故先王取之以權萬物之聚散。然亦曰以是為質,可以致厚生之利而通之,非果以為寶,而人弗得不寶也。
然既僅有僅見,而因天地自然之質也。銅者,天地之產繁有,而人習賤之者也;自人製之範以為錢,遂與金玉珠寶爭貴,而製粟帛材蔬之生死;然且不精不重,則何弗速敝壞而為天下之所輕。其唯重以精乎!則天物不替而人功不偷,猶可以久其利於天下。
故長國家者,知天人輕重之故,而勿務一時詭得之獲。一錢之費,以八九之物力人功成之,利亦未有既也。即使一錢之費如一錢焉,而無用之銅化為有用,通計初終,而多其貨於人間,以饒益生民而利國,國之利亦溥矣。一錢之費用十之八九,則盜鑄無利而止。
錢一出於上,而財聽命於上之發斂,與萬物互相通以出入,而有國者終享其利。
故曰不以利言,而利莫有外也。則“五銖”之輕,不如“開元”之重;殽雜鉛錫,不如金背漆背之精;通計之而登耗盈虛之數見,非淺人所易知也。以苟且偷俗之情,與天地之德產爭美利,未有能勝者也。
十
淮南王長反形已具,丞相、禦史奏當棄市,正也。所謂“人臣無將,將則必誅”者也。文帝赦而徙之,與蔡叔、郭鄰之罰等,臣子法伸而天子之恩紀不靳。
長憤恚不食而死,“怙終賊刑”,免於討,足矣。袁盎請斬丞相、禦史,憸人之心,不可窮詰,有如此者!或者其欲以恩私外市諸侯而背天子,挾莊助外交之心,以冀非望,未可知也。抑或憎妒大臣之軋已,而欲因事驅逐,以立威於廷,而攘人位,未可知也。
文帝避殺弟之名,置盎不譴而參用其說。盎之無憚以逞,麵欺景帝,迫黽錯而陷之死,終執兩端,與吳、漢交市,而言之不衷也顯矣。盎,故俠也;俠者之心,故不可致詰者也。有天下而聽任俠人,其能不亂者鮮矣!
十一
嗚呼!自漢以後,治之不古也有自矣。太甲、高宗、成王之姿,非必其軼文帝而上之;然而伊尹之訓,傅說之命,周公之告,曰“無安厥位惟危”,曰“不惟逸豫,惟以亂民”,曰“所其無逸”,未嚐貶道以誘之易從也。
豈其如賈生之言曰:“使為治,勞誌慮,苦身體,乏鍾鼓之樂,勿為可也。樂與今同,而欲立經陳紀,為萬世法。”斯其為言,去李斯之言也無幾。何也?以法術製天下,而怙以恬嬉,則其法雖異於秦之法,而無本以立威於末,勞天下而以自豫,其能以是一朝居乎!
使天下而可徒以法治而術製焉,裁其車服而風俗即壹,修其文辭而廉恥即敦,削奪諸侯而政即鹹統於上,則夏、商法在,而桀、紂又何以亡?
夫文帝而幸非縱欲偷樂之主也,其未免於田獵鍾鼓之好而姑以自逸,未有以易之耳。
得醇儒以沃乃心,浸灌以道義之腴,建中和而興王道,諸侯奚而不服,風俗奚而不移,廉恥奚而不崇?而先導諛以冀讎其說,文帝幸不為胡亥耳,文帝而胡亥,誼雖欲自異於李斯也不能。乃後世或猶稱之曰“善誘其君以興治”。下惡得有臣,上惡得有君哉!
十二
賈生之論教太子,本論也。雖然,尤有本焉。士庶之子,杯酒之耽,博弈之好,奪其欲而教之,且反脣曰“夫子未出於正”矣。況天子之子,淫/聲曼色交於前,婦人宦寺羅於側,欲有與導,淫有與宣;為君父者,忘誌慮之勞,憚身體之苦,逐鍾鼓馳驅之樂,徒設嚴師以閑之於步履拜揖之間,使其聽也,一偶人之威儀耳。
成帝穆穆皇皇,而淫荒以滋亂。況其聞風誌蕩,徒怨君父之我奪,而思快於一且乎!
成王幼而武王崩,無所取儀型也,則周公詠豳風,陳王業之艱難;作無逸,舉前王之乾惕;遙立一文、武以為之鵠。亦惟文、武之果可以為鵠,而後周公非徒設以冀其觀感。如其以逸樂為德,以法術為治,以聲音笑貌為道,以師保傅之諄諄為教,此俗儒之徒以苦人,而父子師友之間,相蒙以偽,曾不如文帝之身治黃、老術,而以授其子之足使信從也。故賈生之論,非立教之本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