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爵賞者,人君馭下之柄,而非但以馭下也,即以正位而凝命也。辭受者,人臣自靖之節,而非但以自靖也,即以安上而遠咎也。故賞有所不行,爵有所不受,而國家以寧。帥昧之始,君與開國之臣,為天下而已亂。


    迨其中葉,外寇內奸,不逞於宗社,而殃及兆民,大臣代君行討,底定以綏之,而天下蒙安。斯二者,君爵之而非私,下受之而無慚,霍光豈其然哉!


    昌邑之廢,光之不幸也。始者廢長立少,不擇而立昌邑,光之罪也。始不慎而輕以天下授不肖,已而刱非常之舉,以臣廢君,而行震世之威。若夫迎立宣帝,固以親以賢,行其所無事者,非其論功之地也。


    宣帝紀定策功,加封光以二萬戶,侯者五人,關內侯者八人。宣帝之為此,失君道矣。己為武帝曾孫,遭家不造,以賢而立乎其位,所固有也。


    震矜以為非望之福,德戴己者而酬之,然則覬非望者,可縣爵賞以貿天下之歸,而天位亦危矣。爵賞行,而宣帝之立亦不正矣,以爵賞貿而得之者也。光不引咎以謝嚴延年之責,晏然受之而不辭,他日且為霍山請五等之榮,則光之廢主,乃以邀功而貿賞,又何怪其妻之鴆後而子之謀逆乎?則抑何異司馬昭、蕭道成之因以篡,苗傅、劉正彥之敢於行險以徼幸乎?


    論者曰:“光不學無術。”學何為者也?非攬古今之成敗而審趨避之術也。諸葛公有雲:“非澹泊無以明誌。”又雲:“學須靜也。”惟澹與靜,以養廉恥之心,以明取舍之節,以昭忠孝之誌,純一於天性,終遠於利名。


    故可貴、可賤、可履虎尾而不咥、可乘高墉而射隼,居震世之功,而不媿於屋漏。無他,無欲故靜。皎然白其誌於天下,流俗不能移,妻子不能亂。君以順天休命而無私,臣以致命遂誌而不困。光之不學,未能學乎此也。非此之學,而學於術,以巧為避就。曹操蓋嚐自言老而好學矣,曾不如金日磾之顓愚,暗合乎道也。


    二


    宣帝欲尊武帝為世宗,薦盛樂,過矣。然其過也,所謂君子之過,失於厚也。夏侯勝訟言訐之,如將加諸鈇鉞者。子貢曰:“惡訐以為直者。”殆是謂乎!春秋之法,“為尊者諱,為親者諱”。春秋以正亂臣賊子之罪,垂諸萬世者也。桓、宣弑立而微其辭,尊則君,親則祖,未有不自敬愛其尊親而可以持天下之公論者也。


    宣帝者,武帝之曾孫也。假令有人數夏侯勝乃祖乃父之惡於勝前,而勝晏然樂聽之,其與禽獸奚擇哉!而勝以加諸其君而無忌,是證父攘幸之直也。而天理滅矣。苟其曰武帝之奢縱而澤不及民。萬世之公論,不可泯也。


    則異代以後,何患無按事跡而覈功罪者。鯀不以配帝而揜圮族之惡,吾弗從臾以效尤可爾。留直道以待後人,全恩禮以盡臣道,各有攸宜,倒行則亂。惡武帝之無恩於天下,而己顧無禮於上,宣帝按不道之誅,不亦宜乎!


    三


    霍光死而魏相興,此後世大臣興廢,而國政變更、人材進退之始也。霍光非盡不可與言者也,嚴延年廷劾之而勿罪,田延年所與共廢立者而不阿,悍妻行弑,欲自舉發,特茬苒而不能自勝耳。上書者以副封先達領尚書者而後奏,光亦懲昌邑之失而正少主之視聽,特未深知宣帝之明而持之太過耳。相當光之時,奏記於光,俾去副封可也;昌言於廷,俾宣帝敕光去之可也。


    為人臣者,言苟當於紀綱之大,難有所不避,況光之猶可與言而無挾以不相聽從者乎!待光之死而後言之,相之心不純乎忠。而後世翹故相以樹新黨者,相實為之倡。是殆授興革之權於大臣,而人主幸大臣之死以行己意。上下睽,朋dang興,國事數變。至於宋,而宰相易,天子為之改元。因是而權臣有感於此,則戀位以免禍,樹黨以支亡,迭虛迭盈而國為之敝。斯其為害,三代亡有也;高、文、景、武之世,亦亡有也。故曰:自相始也。


    抑相之進也,言正而心詖,跡貞而行詭,所因者許廣漢也,聽起伏於外戚而莫能自遂也。司馬溫公奉宣仁太後改新法,而章悙、邢恕猶指宮闈以為口實,況緣外戚以取相乎?君子之慎始進也,枉尺而直尋不為也。


    春秋之世,不因大夫而立功名者,顏、曾、冉、閔而已。漢之不因外戚,後世之不因宦寺者,鮮矣。此風俗邪正、國事治亂之大辨也。


    四


    路溫舒之言緩刑,不如鄭昌之言定律也。宣帝下寬大之詔,而言刑者益淆,上有以召之也。律令繁,而獄吏得所緣飾以文其濫,雖天子日清問之,而民固受罔以死。


    律之設也多門,於彼於此而皆可坐,意為重輕,賄為出入,堅執其一說而固不可奪。於是吏與有司爭法,有司與廷尉爭法,廷尉與天子爭法,辨莫能折,威莫能製也。


    巧而彊者持之,天子雖明,廷尉雖慎,卒無以勝一獄吏之奸,而脫無辜於阱。即令遣使歲省而欽恤之,抑惟大凶巨猾因緣請屬以逃於法,於貧弱之冤民亡益也。唯如鄭昌之說,斬然定律而不可移,則一人製之於上,而酷與賄之弊絕於四海,此昌之說所以為萬世祥刑之經也。


    夫法之立也有限,而人之犯也無方。以有限之法,盡無方之慝,是誠有所不能該矣。於是而律外有例,例外有奏準之令,皆求以盡無方之慝,而勝天下之殘。


    於是律之旁出也日增,而猶患其未備。夫先王以有限之法治無方之罪者,豈不審於此哉?以為國之蠶、民之賊、風俗之蜚蜮,去其甚者,如此律焉足矣,即是可以已天下之亂矣。若意外無方之慝,世不恒有,苟不比於律,亦可姑俟其惡之已稔而後誅,固不忍取同生並育之民,逆億揣度,刻畫其不軌而豫謀操蹙也。律簡則刑清,刑清則罪允,罪允則min知畏忌,如是焉足矣。


    抑先王之將納民於軌物而弭其無方之奸頑者,尤自有教化以先之,愛養以成之,而不專恃乎此。則雖欲詳備之,而有所不用,非其智慮弗及而待後起之增益也。


    乃後之儒者,惡惡已甚,不審而流於申、韓。無知之民,苟快泄一時之忿,稱頌其擿發之神明,而不知其行自及也。嗚呼!可悲矣夫!


    五


    霍光之禍,萌於驂乘。司馬溫公曰:“光久專大柄,不知避去。”固也。雖然,驂乘於初謁高廟之時,非歸政之日也,而禍已伏。雖避去,且有疑其諼者。而讒賊間起,同朝離貳,子弟不謹,竇融所以不免,而奚救於禍?


    夫驂乘之始,宣帝之疑畏,胡為而使然邪?張安世亦與於廢立,而宣帝亡猜。無他,聲音笑貌之間,神若相逼,而光不知,帝亦情奪意動而不知所以然也。


    子夏問孝,子曰:“色難。”豈徒子之於父母哉。上之使民,朋友之相結,賓主之相酬,言未宣,事未接,而早有以移民之情。惟神與氣,不可強製之俄頃而獲人心者也。詩雲:“溫溫恭人,惟德之基。”德之用大矣,而溫恭為之基。溫恭者,仁之榮也,仁榮內達而德資以行,豈淺鮮哉!子曰:“切切偲偲,怡怡如也,可謂士矣。”非便辟之謂也。其氣靜者,貌不期而恭;其量遠者,色不期而溫。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寬以居之,仁以守之,學問以養之,然後和氣中涵而英華外順。


    嗚呼!此豈霍光之所及哉!立震世之功名,以社稷為己任,恃其氣以行其誌,誌氣動而猝無以持,非必驕而神已溢,是以君子難言之也。


    周公處危疑而幾幾,孔子事闇主而與與,則雖功覆天下,終其身以任人之社稷而固無憂。夫周、孔不可及矣,德不逮而欲庶幾焉者,其在曾子之告孟敬子乎!


    敬其身以遠暴慢,心禦氣而道禦心。有惴惴之小心,斯有溫溫之恭德。雖有雄猜之主、忮害之小人,亦意消而情得。故君子所自治者身也,非色莊以求合於物也。量不弘,誌不持,求不為霍光而不可得,豈易言哉!


    六


    流俗之毀譽,其可徇乎?趙廣漢,虔矯刻覈之吏也,懷私怨以殺榮畜而動搖宰相,國有此臣,以剝喪國脈而壞民風俗也,不可複救。乃下獄而吏民守闕號泣者數萬人。流俗趨小喜而昧大體,蜂湧相煽以群迷,誠亂世之風哉!


    小民之無知也,貧疾富,弱疾彊,忌人之盈而樂其禍,古者謂之罷民。夫富且彊者之不恤貧弱,而以氣淩之,誠有罪矣。乃驕以橫,求以忮,互相妨而相怨,其惡惟均。循吏拊其弱而教其彊,勉貧者以自存,而富者之勢自戢,豈無道哉?然治定俗移而民不見德。


    酷吏起而樂持之以示威福,鷙擊富彊,而貧弱不自力之罷民為之一快。廣漢得是術也。任無藉之少年,遇事蠭起,敢於殺戮,以取罷民之祝頌。於是而民且以貧弱為安榮,而不知其幸災樂禍,偷以即於疲慵,而不救其死亡。


    其黠者,抑習為陰憯,伺人之過而齕齧之,相讎相殺,不至於大亂而不止。愚民何知焉,酷吏之餌,酷吏之阱也。而鼓動競起,若恃之以為父母。非父母也,是其嗾以噬人之猛犬而已矣。


    宣帝以刻覈稱,而首誅廣漢刻覈之吏,論者猶或冤之。甚矣流俗之惑人,千年而未已,亦至此乎!包拯用而識者憂其致亂,君子之遠識,非庸人之所能測久矣。


    七


    蕭望之之不終也,宜哉!宣帝欲任之為宰相,而試以吏事,出為左馮翊,遂憤然謝病,帝使金安上諭其意,乃就。望之而有恥之心也,聞安上之諭,可媿死矣。


    世之衰也,名為君子者,外矜廉潔而內貪榮寵,位高則就之,位下則辭之。夫爵祿者,天之秩而人君製之者也。恃其經術奏議之長,擇尊榮以為己所固得;充此誌也,臨大節而不以死易生、不以賤易貴、以衛社稷也,能乎?處己卑而高視祿位,攬非所得以為己據,誠患失之鄙夫,則亦何所不可哉!


    其或以伉直見也,徒畏名義以氣矜自雄耳,非心所固恥而不為者也。人主輕之,小人持之,而終不免於禍,不亦宜乎!武帝以此薄汲黯而終不用,黯得以令終,武帝可謂善馭矣。宣帝溫諭以驕望之,非望之之福也。


    八


    居心之厚薄,亦資識與力以相輔,識淺則利害之惑深,力弱則畏避之情甚。夫苟利害惑於無端而畏避已甚,則刻薄殘忍加於君臣父子而不恤。


    張敞,非昌邑之故臣也,宣帝有忌於昌邑,使敞覘之,敞設端以誘王,俾盡其狂愚之詞,告之帝而釋其忌,複授以侯封,卒以令終,敞之厚也。


    徐鉉,李煜之大臣也,國破身降,宋太宗使覘煜,而以怨望之情告,煜以之死。鉉之於煜,以視敞於昌邑,誰為當生死衛之者?而太宗之寬仁,抑不如宣帝之多猜。鉉即稍示意旨,使煜遜詞,而己藉以入告,夫豈必逢太宗之怒;則雖為降臣,猶有人之心焉。


    鉉遂躬為操刃之戎首而忍之,獨何心乎!無他,敞能知人臣事君之義,導主以忠厚,而明主必深諒之,其識勝也。且其於寵辱禍福之際,寡所畏忌,其力定也。而鉉孱且愚,險阻至而惘所擇,乃其究也,終以此見薄於太宗而不得用。小人之違心以殉物也,亦何益乎!


    有見於此而持之,則雖非忠臣孝子,而名義之際,有餘地以自全。無見於此而不克自持,則君父可捐,以殉人於色笑。若鉉者,責之以張敞之為而不能,況其進此者乎?故君之舉臣,士之交友,識闇而力柔者,絕之可也。一旦操白刃而相向,皆此儔也。


    九


    尹翁歸卒,家無餘財,宣帝賜其子黃金百斤以奉祭祀,於朱邑亦然,非徒其財也,榮莫至矣。故重祿者,非士所希望以報忠者也,而勸士者在此。刻畫人以清節,而不恤其供祭祀、養父母、畜妻子之計。


    幸而得廉士也,則亦刻覈寡恩、苛細以傷民氣之褊夫,而流為酷吏,然且不能多得。而漁獵小民以求富者,藉口以無忌而不慚。唐、宋以前,詔祿賜予之豐,念此者至悉,猶先王之遺意也。


    至於蒙古,私利而削祿,洪武之初,無能改焉。祿不給於終歲,賞不踰於百金,得百軒輗,而天下不足以治,況三百年而僅一軒輗乎?城垂陷,君垂危,而問飼豬,彼將曰救死而不贍。複奚恤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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