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給我。”


    男人的聲音有著的饜足和慵懶,隻是語氣上……


    與其說求婚,不如說是命令。


    桑可忍住吐槽,眼角餘光瞄向畫架上未完成的畫作。


    雖然五官還未及畫,但那堅毅的下顎線,脖頸處的痣,以及被浴巾半遮的八塊腹肌,都很明顯她畫的是她身邊這位。


    而地板上,和浴巾交錯堆疊的衣物也解釋了她因何畫到一半便停下。


    這個男人總是這樣,隻要他想要,就不會管她拒沒拒絕。


    不過嘛,人帥活好就夠了,要什麽自行車?


    又不結婚。


    桑可十分清醒,“你了解我嗎?就要娶我。”


    月光透過白色窗簾,灑在她一頭糖栗色的大卷發上。明明是淡顏係的氣質佳人,卻偏愛濃妝豔抹,像隔了層薄霧的海妖,讓人看不透。


    男人看著麵前女人,突然生出一種再不抓緊,她就要消失的錯覺。


    “婚後有的是時間了解。”


    話畢,他強勢地把戒指套進她的無名指。


    桑可欲摘下戒指,卻被男人一把握住手。


    此時,手機鈴聲響了。


    接過電話,桑可臉色大變,立即訂了回國機票。


    男人蹙眉問,“誰的電話?”


    桑可穿好衣服,迅速收拾行李,“夏令營的老師。我兒子集訓時突然暈倒。我必須要馬上回去。”


    男人的臉色頓時黑成鍋底,咬牙道,“為了拒絕我,連這種爛借口都想得出?”


    桑可沒想到相識一個月,自己唯一說的真話卻被當成借口。


    “你要這麽想,我也沒辦法。這段時間相處很愉快,我們好聚好散。”她笑了笑,想到回國後和他隔著大西洋,再無見麵的可能,便走得毫無心理負擔。


    房門合上的瞬間,身後傳來男人惱火的聲音——


    “宋琳琅,我不是你能隨意招惹的!等我處理完這邊的事回國,你必須給我個交代。”


    桑可沒把這句話放在心上。


    他找不到她的。


    不隻是名字。


    從頭到尾,他所知道的,關於她的一切都是假的。


    飛機衝上雲霄,桑可便把這裏發生的一切都放下。


    她緊緊握著手中的離婚協議書,隻苦惱回去後該如何和兒子解釋自己一聲不吭出國的行為。


    時間仿佛又回到一個月前——


    “桑可,你很清楚,要不是當年你肚子裏的孩子沒弄幹淨。我媽非要我娶你。我們早就分手了。”


    “我喜歡琳琅。現在她懷孕了,我不能再委屈她。這份離婚協議,你識趣的話,就簽了。要是敢鬧,影響我的名聲,別怪我一毛錢都不給你!”


    這是她隱婚的第五個年頭,她的丈夫裴旭昀拿下影帝,從頒獎典禮回來後說的話。


    當時宋琳琅也在場,依偎在他懷裏,手捧著熱乎的獎杯。


    而裴旭昀早就忘了:當初在他窮得一天隻吃一頓泡麵的日子裏,是她辛苦打工,賺錢助力他實現大明星的夢。更忘了他曾在情人節對她告白,約定以後得的第一個金獎會送給她。


    他們青梅竹馬長大,也曾有過三年相戀的甜蜜期。直到她懷孕,他在裴母逼迫下娶她,感情才產生裂痕。而這道裂痕也隨著他婚後出國進修,和留學的宋琳琅重逢變得越來越大。


    偏偏那時候的桑可分身乏術,沒有精力和時間出國挽回這段感情。


    懷孕時,她才大三。


    無父無母的她在麵對這樣的事,完全不知道怎麽辦。沒錢,又不好意思去醫院,隻能偷偷買藥吃。結果沒弄幹淨。等發現時,孩子已五個月大,不能再流產。


    孩子出生時,裴旭昀在國外,她一個人從鬼門關轉了一圈回來,心疲力竭。誰知月子還沒坐滿,婆婆又出意外斷了腿,從此坐輪椅。她隻能輟學在家帶孩子,照顧婆婆。


    裴旭昀進修學表演的四年,沒給家裏寄過一分錢。她照顧家人之餘打各種零工,把一塊錢掰成兩塊錢花。


    好不容易咬牙撐下來,等到丈夫回國。


    他身邊卻多了一個宋琳琅。


    回國的一年裏,他們毫不避嫌地出入各種公眾場合,雖未官宣,卻儼然成為公眾默認的情侶。


    桑可卻隻能每天在報紙電視上看到自己的丈夫,平時連通個電話都費勁。


    如今,他功成名就。


    陪著他參加頒獎典禮的人,不是她。


    拿獎杯的,也不是她。


    給她的,隻有一紙離婚協議,以及被掃地出門時丟了一地的衣服。


    隔著鐵窗,她看著丈夫和小三共享她準備的慶功宴,親自刷盤洗碗,給小三放洗澡水,不舍得她勞累半點。


    夜風吹涼了她的心。


    她像個逃兵,逃離了自己的家,卻無處可去。


    這些年,她被困死在這個家裏,早沒了社交圈。兒子也在夏令營,要一個月才回來。


    她在公園裏坐了一夜,直到天亮才買了機票去法國。


    飛機在a市國際機場降落,桑可也從回憶裏醒來,擦掉臉上的淚水。


    走出機場,她打車直奔醫院。


    推開病房門的那刻,桑可還沒來得及看兒子,就先看見佇立在窗邊的男人。


    裴旭昀穿著白襯衫,西裝褲,清俊的麵容被口罩遮住大半,卻依舊掩不住大明星的光環。


    她垂下眼瞼,把行李箱放牆角,摸了摸兒子額頭,“怕狗仔拍到,就別來。這樣打扮更引人注目。”


    怕吵醒兒子,她的聲音很輕。


    裴旭昀掃了眼麵前的女人,發現一個月不見,她不僅化妝換發型,連穿衣風格也大變樣,渾身上下更是散發著一種被人滋潤過,又重新活過來的神采。


    對於她的轉變,他的眼裏沒有半分驚豔,隻有厭惡。


    “你以為你學琳琅打扮,我就會喜歡你?你就是整容一百次,也比不上她一根手指頭!”


    桑可沒有辯駁。


    她不止學宋琳琅打扮,甚至在法國生活的一個月都用的是宋琳琅這個名字。


    那個本就該屬於她的名字。


    而之所以會選擇去法國散心,也隻是單純想知道裴旭昀進修四年的地方到底有什麽魅力,能讓他在不到半年時間變心。


    誰知,她順手撩著玩的帥哥會對她這個“宋琳琅”情有獨鍾。


    想到這,桑可愈發煩躁。


    她可沒墮落到要當誰的山寨品。


    要不是兒子突然暈倒讓她慌了神。她肯定一下飛機就換回以前的樣子,不讓任何人知道自己做過這蠢事,更不會送上門讓裴旭昀嘲笑。


    “這是什麽?”裴旭昀眼尖地發現她脖子上的吻痕,一把抓過她的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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