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清——規則是成功的根本


    【原文】


    維清緝熙(1),


    文王之典(2)。


    肇肇(3),


    迄用有成(4),


    維周之禎(5)。


    【注釋】


    (1)清:清明。緝:延續。熙:光明。(2)典:前代定下的法則。


    (3)肇:開始。肇:祭天。(4)迄:至,到。有成:指擁有天下。(5)禎:祥瑞,吉祥。


    【譯文】


    政治清明光耀後,


    文王法典是根本。


    自從開始祭上天,


    直到今天大功成,


    這是周朝的祥瑞。


    【讀解】


    這是周公製禮作樂時祭祀文王的宗廟樂歌。


    把周文王的成功,歸於法則、規矩,應當是說到了點子上,作為一國之君,即或是部落首領,不可能像烏合之眾的頭兒一樣隨心所欲,走道哪裏算哪裏,更不可能走一步看一步。要歸順人心,要使言論、行動有所依循,必須有法則。從法則之於家、國、人的重要性來說,單是創製法典,使國家、社會的運轉依一定的軌道而行,時人們的言行有所依憑,周文王的功績便足以光照後世,垂青史冊。


    法則的製定,不外乎兩個方麵:角色的定位,以及由這種定位而規定的權力、職責和義務。進一步,是製定超越角色定位和職責、義務的懲罰措施。這樣,有了規矩,就可成方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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