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夫因人之勢以伐惡,則黃帝不能與爭威矣。因人之力以決勝,則湯、武不能與爭功矣。若能審因而加之威勝,則萬夫之雄將可圖,四海之英豪受製矣。


    譯文


    如果能順應百姓的心願來征伐邪惡勢力,就是黃帝也不能與這樣的行為相比,如果能借助百姓的力量,群策群力獲得勝利,那麽就是商湯、周武王也不能與這樣的功勞相比。在此基礎上,審時度勢,以德威服人,則在下的各路英雄都會屈服這樣的將帥之下,四海之內,各方豪傑則也會甘心受到節製。


    解析


    本篇文章論述了用兵原則,提出出兵要“審因”和“威勝”。所謂“審因”,就是要順應時勢,師出有名,按現在的說法,就是要打正義的戰爭。師出有名,打正義戰爭,才能得到群眾的擁護。“威勝”則要求為將之人,善於憑借這種群眾擁護而形成的群眾力量的優勢取勝。一員將領能達到“審因”和“威勝”的要求,就可以成為萬夫莫當的大將,征服四海的豪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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