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你的征稿信,早已收到了,因為想好好寫一個創作短篇寄給你,遲至今天才覆。
“自從來到英國後,曾經用英文寫過幾篇《旗袍的沿革》以及《纏腳與辮子》之類的無聊文字,發表在此間的報章雜誌上。這樣做,沒有別的目的,隻想騙取一些稿費。你來信指定要我寫短篇創作,但是我連講中國話的機會都很少,哪裏還有能力寫中國文章?不過,我對你辦《前衛文學》的宗旨極表讚同,因此毅然重提禿筆,寫了這個短篇給你。在落筆之前,我是頗有一些雄心的,寫成後,始知力不從心。我在這篇創作中所采取的表現手法相當新,可是並不成功。如果你認為不及格的話,不妨擲入字紙簍,反正這是一個嚐試,用與不用,對我全無分別。
“在英國,有時候也會遇到一些剛從香港或南洋各埠來此留學的年輕人,談起五四以來的新文學,他們總是妄自菲薄地說我們的小說家全部交了白卷。其實,這樣的看法顯然是不正確的。事實上,數十年來,新文學小說部門的收獲雖不豐,但也不是完全沒有表現的——特別是短篇小說。問題是大部分優秀的短篇小說,都被讀者忽略了。由於讀者的忽略以及連年的戰禍,短篇小說湮滅之速,令人吃驚。那些在報章雜誌上刊登而沒有結成集子的固不必說,即是僥幸獲得出版家青睞的,也往往印上一兩千本,就絕版了。中國讀者對作者的缺乏鼓勵性,不但阻止了偉大作品的產生;而且使一些較為優秀的作品也無法流傳或保存。為了這個緣故,我總覺得寫短篇小說是一樁白費氣力的事情。
“但是可歎的事還不止這一樁。
“如果我們的讀者不能欣賞文學領域裏的果實,那末外國讀者更加無法領略了。魯迅的《阿q正傳》曾經譯成數國文字,但也並不能使歐美的讀書界對我們的新文學有一番新的認識。相反,這篇小說的受人注意遠不及林語堂譯的《中國短篇小說集》——選自‘三言’的幾個古典短篇。外國人對中國發生興趣的事,似乎永遠是:男人的辮子、女人的纏足、鴉片、小老婆、舊式婚姻儀式、舊式的社會製度以及古老的禮教習俗……除此之外,他們就無法接受中國男人早已剪去辮子以及中國女人早已不再纏足的事實。
“諸如此類的現象,都是使有心人不肯從事嚴肅的文學創作的主要原因。
“你來信說我在抗日時期發表的幾個短篇,相當優秀。感謝你的讚美。不過,我自己倒並不覺得它們有什麽好處。這就是我自己為什麽不將它們保存的理由。
“這些年來,在英國讀了不少好書,對於小說方向,倒是比較看得清楚。不過,由於雜務太忙,同時也得不到任何鼓勵,所以一直沒有提筆嚐試。當我收到你的來信時,我的喜悅實非筆墨所能描摹。我還沒有完全被遺忘,至少有一個像你這樣的朋友居然還記得我的存在。你要求我寫一個短篇創作給你,我很高興。我甚至暫時停止集郵的好癖,每晚伏在書桌上寫稿。對於我,這已經是一件非常陌生的事了。文章寫好後,重讀一遍,才知道荒廢太久,眼高了,手太低。我不能寫一個出色的短篇,原非出於意料之外的事情。這種情形,與一個運動員的成績頗為相似。當他二十歲時,他曾經有過一米八十的跳高紀錄,十年之後,以為自己至少可以越過一米六十的,結果連一米四十都無法越過。
“這個短篇,是一個失敗之作。然而我還是將它寄給你了。這樣做,隻有兩個理由:第一,我要你知道我確確實實為你寫了一個短篇,雖然它是一個失敗之作;第二,將這篇失敗的作品寄給你,因為我知道今後恐怕連這樣的東西也寫不出。
“你給我一個考驗自己的機會,我很感激你。我也許再也沒有勇氣執筆寫小說了;但是我願意坦白告訴你,我對於文學的興趣決不會因此而消失。如果有優秀的作品,我還是樂於閱讀的,如果你肯將《前衛文學》寄給我的話,我會感到極大的興趣……
信寫到這裏為止,署名是“路汀”。
路汀是一個嚴肅的小說家,產量極少,但是每一篇都有獨特的風格與手法。抗戰時期,他發表過幾個優秀的短篇,寫大後方的小人物怎樣在大時代中求生存。朋友們對他的作品都予以相當高的評價。有的甚至說他的成就高過沈從文。不過,路汀是個教育家,必須將大部分的時間花在課堂裏,除此之外,他還是一個郵識非常豐富的集郵家。所以,他的產量少得可憐。
我常有這樣的想法:如果讀者能夠給路汀更多的鼓勵;或者像路汀這樣優秀的作家能夠專心從事寫作;那末他將產生更多更成功的作品,應該是毫無疑問的。這些年來,為了生活得合理些,他帶著妻子兒女到遙遠的英國去做教書匠。他對文學的愛好一若集郵,屬於玩票性質,並不認真。但是他的短篇寫得那麽精彩,正如他的郵集中藏有不少珍品一般。讀者一向對他不大注意,他也毫不在乎。他所以會提筆撰寫那麽幾個短篇,完全是一種娛樂,其情形與粘郵票,聽唱片,甚至看一場電影並無分別。
惟其如此,才值得惋惜。我們這個國家,有多少天才被埋沒了,不能得到發揮。隻有那些惟利是圖的作家們,卻在外國專門販賣中國的老古董,借此欺世盜名,以肥一己的私囊。路汀在英國住了幾年,可能也看得眼紅了。要不然,決不會撰寫《旗袍的沿革》以及《纏腳與辮子》之類的文章的。對於一個像路汀這樣有才氣的人,寫這種無聊文章,總不能不算是一種浪費。我倒是希望他撥出一部分時間來撰寫短篇小說。但是,由於時期的荒廢,再提筆,路汀就發現“眼高手低”了。這是他自己講的話,未必可靠,且看他的作品。
路汀寄來的短篇,題名《黃昏》,八千字左右,以嶄新的手法寫一個老嫗坐在公園的長椅上,睜大眼睛,凝視兩個小女孩在草地上玩皮球。
題材相當普通,但表現手法非常別致。
首先,他不厭其詳地描寫晚霞在短短幾分鍾內的幹變萬化。
“……你的征稿信,早已收到了,因為想好好寫一個創作短篇寄給你,遲至今天才覆。
“自從來到英國後,曾經用英文寫過幾篇《旗袍的沿革》以及《纏腳與辮子》之類的無聊文字,發表在此間的報章雜誌上。這樣做,沒有別的目的,隻想騙取一些稿費。你來信指定要我寫短篇創作,但是我連講中國話的機會都很少,哪裏還有能力寫中國文章?不過,我對你辦《前衛文學》的宗旨極表讚同,因此毅然重提禿筆,寫了這個短篇給你。在落筆之前,我是頗有一些雄心的,寫成後,始知力不從心。我在這篇創作中所采取的表現手法相當新,可是並不成功。如果你認為不及格的話,不妨擲入字紙簍,反正這是一個嚐試,用與不用,對我全無分別。
“在英國,有時候也會遇到一些剛從香港或南洋各埠來此留學的年輕人,談起五四以來的新文學,他們總是妄自菲薄地說我們的小說家全部交了白卷。其實,這樣的看法顯然是不正確的。事實上,數十年來,新文學小說部門的收獲雖不豐,但也不是完全沒有表現的——特別是短篇小說。問題是大部分優秀的短篇小說,都被讀者忽略了。由於讀者的忽略以及連年的戰禍,短篇小說湮滅之速,令人吃驚。那些在報章雜誌上刊登而沒有結成集子的固不必說,即是僥幸獲得出版家青睞的,也往往印上一兩千本,就絕版了。中國讀者對作者的缺乏鼓勵性,不但阻止了偉大作品的產生;而且使一些較為優秀的作品也無法流傳或保存。為了這個緣故,我總覺得寫短篇小說是一樁白費氣力的事情。
“但是可歎的事還不止這一樁。
“如果我們的讀者不能欣賞文學領域裏的果實,那末外國讀者更加無法領略了。魯迅的《阿q正傳》曾經譯成數國文字,但也並不能使歐美的讀書界對我們的新文學有一番新的認識。相反,這篇小說的受人注意遠不及林語堂譯的《中國短篇小說集》——選自‘三言’的幾個古典短篇。外國人對中國發生興趣的事,似乎永遠是:男人的辮子、女人的纏足、鴉片、小老婆、舊式婚姻儀式、舊式的社會製度以及古老的禮教習俗……除此之外,他們就無法接受中國男人早已剪去辮子以及中國女人早已不再纏足的事實。
“諸如此類的現象,都是使有心人不肯從事嚴肅的文學創作的主要原因。
“你來信說我在抗日時期發表的幾個短篇,相當優秀。感謝你的讚美。不過,我自己倒並不覺得它們有什麽好處。這就是我自己為什麽不將它們保存的理由。
“這些年來,在英國讀了不少好書,對於小說方向,倒是比較看得清楚。不過,由於雜務太忙,同時也得不到任何鼓勵,所以一直沒有提筆嚐試。當我收到你的來信時,我的喜悅實非筆墨所能描摹。我還沒有完全被遺忘,至少有一個像你這樣的朋友居然還記得我的存在。你要求我寫一個短篇創作給你,我很高興。我甚至暫時停止集郵的好癖,每晚伏在書桌上寫稿。對於我,這已經是一件非常陌生的事了。文章寫好後,重讀一遍,才知道荒廢太久,眼高了,手太低。我不能寫一個出色的短篇,原非出於意料之外的事情。這種情形,與一個運動員的成績頗為相似。當他二十歲時,他曾經有過一米八十的跳高紀錄,十年之後,以為自己至少可以越過一米六十的,結果連一米四十都無法越過。
“這個短篇,是一個失敗之作。然而我還是將它寄給你了。這樣做,隻有兩個理由:第一,我要你知道我確確實實為你寫了一個短篇,雖然它是一個失敗之作;第二,將這篇失敗的作品寄給你,因為我知道今後恐怕連這樣的東西也寫不出。
“你給我一個考驗自己的機會,我很感激你。我也許再也沒有勇氣執筆寫小說了;但是我願意坦白告訴你,我對於文學的興趣決不會因此而消失。如果有優秀的作品,我還是樂於閱讀的,如果你肯將《前衛文學》寄給我的話,我會感到極大的興趣……
信寫到這裏為止,署名是“路汀”。
路汀是一個嚴肅的小說家,產量極少,但是每一篇都有獨特的風格與手法。抗戰時期,他發表過幾個優秀的短篇,寫大後方的小人物怎樣在大時代中求生存。朋友們對他的作品都予以相當高的評價。有的甚至說他的成就高過沈從文。不過,路汀是個教育家,必須將大部分的時間花在課堂裏,除此之外,他還是一個郵識非常豐富的集郵家。所以,他的產量少得可憐。
我常有這樣的想法:如果讀者能夠給路汀更多的鼓勵;或者像路汀這樣優秀的作家能夠專心從事寫作;那末他將產生更多更成功的作品,應該是毫無疑問的。這些年來,為了生活得合理些,他帶著妻子兒女到遙遠的英國去做教書匠。他對文學的愛好一若集郵,屬於玩票性質,並不認真。但是他的短篇寫得那麽精彩,正如他的郵集中藏有不少珍品一般。讀者一向對他不大注意,他也毫不在乎。他所以會提筆撰寫那麽幾個短篇,完全是一種娛樂,其情形與粘郵票,聽唱片,甚至看一場電影並無分別。
惟其如此,才值得惋惜。我們這個國家,有多少天才被埋沒了,不能得到發揮。隻有那些惟利是圖的作家們,卻在外國專門販賣中國的老古董,借此欺世盜名,以肥一己的私囊。路汀在英國住了幾年,可能也看得眼紅了。要不然,決不會撰寫《旗袍的沿革》以及《纏腳與辮子》之類的文章的。對於一個像路汀這樣有才氣的人,寫這種無聊文章,總不能不算是一種浪費。我倒是希望他撥出一部分時間來撰寫短篇小說。但是,由於時期的荒廢,再提筆,路汀就發現“眼高手低”了。這是他自己講的話,未必可靠,且看他的作品。
路汀寄來的短篇,題名《黃昏》,八千字左右,以嶄新的手法寫一個老嫗坐在公園的長椅上,睜大眼睛,凝視兩個小女孩在草地上玩皮球。
題材相當普通,但表現手法非常別致。
首先,他不厭其詳地描寫晚霞在短短幾分鍾內的幹變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