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莊子》。以前看這本書我也隻是讀懂表麵的東西。如今換了一個角度再讀這本書,發現這本書比以前易讀了許多,自己能夠看到的層次也較之從前深入許多。以前讀《論語》的時候,邊讀我心裏邊一個勁兒地暗自佩服:孔子太厲害了;現在讀《莊子》的時候,我邊讀邊一個勁兒地暗自佩服:莊子太牛了!


    《莊子》這本書我看的遍數最多的是它的內七篇。內篇中的每一個小故事對我來說都具有很深的啟發性。而我收獲最大的就是明白了什麽才是智慧,什麽叫聰明,並且我對智慧下了一個明確性的定義。而以前我自認為是智慧的東西,如今看來,其實大多數也隻能算作是聰明。


    在這裏我要寫的不是我對智慧的領悟,而是我對書中“朝三暮四”的新的理解。


    什麽是“朝三”?什麽是“暮四”?


    其實“朝三”“暮四”就是指事物的兩個麵,就像“是”與“非”。在一個集合中,“是”是其中的一個子集合,“非”也是其中一個的子集合。在隻有“是”與“非”的集合中,無論是看到“是”與“非”當中的任何一個子集合,其實我們都可以以此看出什麽是“是”,什麽是“非”。每一件事物都有它的雙麵性,如果證明出事物當中“是”的一部分,無須證明我們也可以看到事物當中“非”的一部分。


    “朝三暮四”正是指事物的兩麵。沒有改變事物的自身,從任何一麵出發都可以達到目的。


    其實“朝三暮四”對人真的有很大的啟發性。比如說我曾經做什麽事情都是想著要把它做好。但是好這個要求其實很高,沒有上限。有句廣告詞說的好:沒有最好,隻有更好。這樣的好如同虛設,對人容易製造壓力。如果反過來想,倒不如隻想著別把事情做壞就行了。每個人對壞都有他自己的標準與限度,這樣想可以很輕易地為自己指出方向,避害就利,壓力也會相對地降低。其實不把事情做壞不就好了嗎?對壞的標準要求越完善,事情就會被更好地完成。事情沒變,目的沒變,條件沒變,隻是改變了自己對做事的要求而已。


    做人也是如此。自己對人對己的標準可以換一種要求方式。自己隻要做一個不危害他人與國家利益的人,不做壞人這樣也是可以的。


    p。s:如今才發現我對“朝三暮四”的理解並非十分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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