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調雨順、五穀豐登一直是以農為本的中國人的理想境界。的確雨水的適量與否能決定農業收成的豐歉和整個社會經濟的成敗。我國古代人們由於科學知識的貧乏以及盲目的對神鬼崇拜心理,誤認為旱澇是神鬼意誌的產物,因而頂禮膜拜,尤其是大旱之年,人們更是盼雨心切,采用種種手段,祈求天降甘霖,這種祈禱行為,逐漸演化成為固定的求雨儀式。
龍是古人臆想的神秘動物,傳說它能呼風播雨,因而古人在求雨時往往將它奉若神靈,每每幹旱之年,都要將它抬出,焚香跪拜,祈求它降雨解旱。我國最早記載龍能致雨的書是戰國時期的《左傳》和《山海經》。《山海經。大荒東經篇》說:“應龍處南極,殺蚩尤與誇父,不得複上,故下數旱。旱而為應龍之狀,乃得大雨。”戰國時代,並且已經有了塑龍形求雨的方法。當時塑龍的材料是泥土,土龍塑成後,還要“文以青黃,飾以綺繡,纏以朱絲”。漢代以後,在拜龍求雨的時候,還混雜采用陰陽五行、祈禱、巫術等手段。漢代董仲舒著《春秋繁露。求雨篇》介紹了當時求雨的一些儀式。其中有塑大蒼龍一條,長八丈,位居中央,再塑小泥龍七條,各長四丈,位於大龍之東。大小龍皆是頭東尾西,龍與龍之間相距八尺。再擇兒童八人,皆齋三日,穿青色衣服舞蹈等儀式,這種以龍為中心,再揉和陰陽五行說相生相克的原理,目的在於調和陰陽,以助降雨。這種求雨儀式,由人舞漸漸演變為舞龍。有人認為,我國民俗盛行“舞龍”活動,也許就是從求雨儀式中變化而來的。比求龍致雨儀式早的求雨方式是“舞”、“雩”。“舞”是一種在商代廣為流行的求雨形式,陳夢家先生在《殷墟卜辭綜述》中說,“舞”原為“無”字,而巫覡之“巫”,也是“無”字之演變。“巫”舞蹈號以降神求雨,故名其舞者為“巫”,名其動作為“舞”,名其求雨之祭的行為是“雩”。“雩”從周代起就成為求雨的又一主要形式。《禮記。月令》載:“仲夏,命有司為民祈祀山川百源,大雩帝,用盛樂,乃命百縣雩祀百辟卿士有益於人者,以祈穀實。”注疏說:雩,籲嗟求雨之祭也。雩帝,謂為壇南郊之旁,雩王精之帝,配以先帝也。在這種雩祀禮中,主角是帝王官員,而從事樂舞的配角卻是巫覡。如果說舞龍求雨儀式是流行於民間的主要求雨方式,而“雩”則一直是統治者的主要求雨儀式,帶有明顯的宮廷氣息。盡避“雩”的形式在曆代有所不同,但從周到清,綿延2000多年,一直是古代禮製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曆代正史的《禮製》中,均有“雩”禮的各式各樣的詳細記錄。
比“雩”更早的求雨儀式是“烄”。在甲骨文中有很多記載描繪了這種求雨儀式,即把人或牲畜放在柴堆上焚燒,以祭告雨神降雨。據《淮南子。主術訓》中記載“商湯之時,大旱七年,湯親自在桑林求雨,準備自焚,感動了上天,召來四海之雲,千裏之雨。商湯這種自焚求雨的方式,就是”烄“。
從周代起“烄”被改名為“焚”。《左傳》僖公二十一年條說:“夏大旱,公欲焚巫尪。”這裏的“焚”,即商代的“烄”。在東漢,焚人以致雨的方法依然存在。範曄《後漢書。諒輔傳》說,廣漢郡王官掾諒輔在有一年大旱時,見太守親自祈禱山川毫無結果,乃自暴庭中,慷慨咒曰:“今太守改服責己,為民祈福,精誠懇到,未有感徹,輔今敢自祈請,若至日中不雨,乞以身塞無狀。”他令人在自己周圍堆滿柴草,準備自焚。將近中午,天雲晦合,須臾降雨,一郡沾潤。“焚”是一種相當莊重嚴肅的求雨儀式,其先應祈禱和“暴”,實在無奈,最後才“焚”。說起“暴”就是將人置烈日下暴曬以求雨的方法。《禮記。檀弓下》說:“歲旱,穆子召其子而問然,曰:‘天久不雨,吾欲暴尪而奚若?”這種以人暴曬求雨的方法也相當殘酷,尪可以解釋為久病之人,因長期臥床,其麵孔總是仰上。俗謂天哀其病,恐雨入其鼻,故為之旱。暴曬這種人,讓他們在烈日下受苦煎熬,老天便會同情而下雨。由於“焚”和“暴”這兩種求雨儀式太不人道,後世逐漸衰微。不過其痕跡尚存;清代和民國流行於廣東翁源地區的“焚鬥笠”以求雨的儀式或許就是古代“焚”求雨儀式的流變。在天旱時,將一頂爛鬥笠用一枝細木棒頂住,插在地上,膜拜祈禱後,將爛鬥笠焚化即可。這種方式無儀仗,無供品,簡單易行。以爛鬥笠代,使“青煙”上升以求老天降雨。我國古代除了以上幾種求雨儀式外,還有祈城隍降雨;甚至祈關公降雨,以及道士登壇建醮、焚香設幡求雨等等,當然這些求雨儀式毫無科學可言,但是它們也從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古代人的文化信仰的表現。
(季平)
龍是古人臆想的神秘動物,傳說它能呼風播雨,因而古人在求雨時往往將它奉若神靈,每每幹旱之年,都要將它抬出,焚香跪拜,祈求它降雨解旱。我國最早記載龍能致雨的書是戰國時期的《左傳》和《山海經》。《山海經。大荒東經篇》說:“應龍處南極,殺蚩尤與誇父,不得複上,故下數旱。旱而為應龍之狀,乃得大雨。”戰國時代,並且已經有了塑龍形求雨的方法。當時塑龍的材料是泥土,土龍塑成後,還要“文以青黃,飾以綺繡,纏以朱絲”。漢代以後,在拜龍求雨的時候,還混雜采用陰陽五行、祈禱、巫術等手段。漢代董仲舒著《春秋繁露。求雨篇》介紹了當時求雨的一些儀式。其中有塑大蒼龍一條,長八丈,位居中央,再塑小泥龍七條,各長四丈,位於大龍之東。大小龍皆是頭東尾西,龍與龍之間相距八尺。再擇兒童八人,皆齋三日,穿青色衣服舞蹈等儀式,這種以龍為中心,再揉和陰陽五行說相生相克的原理,目的在於調和陰陽,以助降雨。這種求雨儀式,由人舞漸漸演變為舞龍。有人認為,我國民俗盛行“舞龍”活動,也許就是從求雨儀式中變化而來的。比求龍致雨儀式早的求雨方式是“舞”、“雩”。“舞”是一種在商代廣為流行的求雨形式,陳夢家先生在《殷墟卜辭綜述》中說,“舞”原為“無”字,而巫覡之“巫”,也是“無”字之演變。“巫”舞蹈號以降神求雨,故名其舞者為“巫”,名其動作為“舞”,名其求雨之祭的行為是“雩”。“雩”從周代起就成為求雨的又一主要形式。《禮記。月令》載:“仲夏,命有司為民祈祀山川百源,大雩帝,用盛樂,乃命百縣雩祀百辟卿士有益於人者,以祈穀實。”注疏說:雩,籲嗟求雨之祭也。雩帝,謂為壇南郊之旁,雩王精之帝,配以先帝也。在這種雩祀禮中,主角是帝王官員,而從事樂舞的配角卻是巫覡。如果說舞龍求雨儀式是流行於民間的主要求雨方式,而“雩”則一直是統治者的主要求雨儀式,帶有明顯的宮廷氣息。盡避“雩”的形式在曆代有所不同,但從周到清,綿延2000多年,一直是古代禮製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曆代正史的《禮製》中,均有“雩”禮的各式各樣的詳細記錄。
比“雩”更早的求雨儀式是“烄”。在甲骨文中有很多記載描繪了這種求雨儀式,即把人或牲畜放在柴堆上焚燒,以祭告雨神降雨。據《淮南子。主術訓》中記載“商湯之時,大旱七年,湯親自在桑林求雨,準備自焚,感動了上天,召來四海之雲,千裏之雨。商湯這種自焚求雨的方式,就是”烄“。
從周代起“烄”被改名為“焚”。《左傳》僖公二十一年條說:“夏大旱,公欲焚巫尪。”這裏的“焚”,即商代的“烄”。在東漢,焚人以致雨的方法依然存在。範曄《後漢書。諒輔傳》說,廣漢郡王官掾諒輔在有一年大旱時,見太守親自祈禱山川毫無結果,乃自暴庭中,慷慨咒曰:“今太守改服責己,為民祈福,精誠懇到,未有感徹,輔今敢自祈請,若至日中不雨,乞以身塞無狀。”他令人在自己周圍堆滿柴草,準備自焚。將近中午,天雲晦合,須臾降雨,一郡沾潤。“焚”是一種相當莊重嚴肅的求雨儀式,其先應祈禱和“暴”,實在無奈,最後才“焚”。說起“暴”就是將人置烈日下暴曬以求雨的方法。《禮記。檀弓下》說:“歲旱,穆子召其子而問然,曰:‘天久不雨,吾欲暴尪而奚若?”這種以人暴曬求雨的方法也相當殘酷,尪可以解釋為久病之人,因長期臥床,其麵孔總是仰上。俗謂天哀其病,恐雨入其鼻,故為之旱。暴曬這種人,讓他們在烈日下受苦煎熬,老天便會同情而下雨。由於“焚”和“暴”這兩種求雨儀式太不人道,後世逐漸衰微。不過其痕跡尚存;清代和民國流行於廣東翁源地區的“焚鬥笠”以求雨的儀式或許就是古代“焚”求雨儀式的流變。在天旱時,將一頂爛鬥笠用一枝細木棒頂住,插在地上,膜拜祈禱後,將爛鬥笠焚化即可。這種方式無儀仗,無供品,簡單易行。以爛鬥笠代,使“青煙”上升以求老天降雨。我國古代除了以上幾種求雨儀式外,還有祈城隍降雨;甚至祈關公降雨,以及道士登壇建醮、焚香設幡求雨等等,當然這些求雨儀式毫無科學可言,但是它們也從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古代人的文化信仰的表現。
(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