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壞臨時約法,實行專製統治
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以後,雖然把持了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控製了許多省份和大量軍隊,但還沒有控製整個中國;以孫中山為領袖的資產階級革命派,仍然據有江蘇、江西、安徽、廣東、福建等七八個省和幾十萬軍隊,在臨時參議院中還有相當的力量,在人民中間依然具有較大的影響。為此,袁世凱采取鎊種手段,處心積慮地分化、打擊革命力量,破壞民主政治,以便建立專製獨裁統治。
孫中山讓位於袁世凱前,曾頒布了《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明確規定實行資產階級共和國的國家體製,並對臨時大總統的權力作了種種限製。其中規定:臨時大總統任命國務員和外交官員,製定官製、官規以及宣戰、媾和、締約等,須經參議院同意;臨時大總統公布法律及命令,須經國務員(包括國務總理和各部總長)副署才能生效。孫中山企圖用這些條文束縛袁世凱的手腳,維護民主共和製度。但袁世凱上台不久,就違背了“謹守憲法”的誓言,無視共和政體,肆意踐踏臨時約法,凡事置內閣於不顧,專橫跋扈。1912年6月,袁在王芝祥的任命問題上,公然破壞公布命令須經國務員副署的規定1,獨斷專行,將內閣總理唐紹儀逼得棄職出走,農林總長宋教仁和教育總長蔡元培等也憤而辭職。唐紹儀辭職後,由陸征祥任國務總理。不久,又由袁世凱的心腹趙秉鈞取而代之,把內閣變成了他的禦用機關。
1912年4月,臨時參議院由南京遷到北京,各黨派經過激烈的爭奪、分化和改組,逐漸形成了以黎元洪為首的共和黨、以章炳麟為首的統一黨和以梁啟超為首的民主黨。這三黨主要由一些立憲派、舊官僚政客、資產階級上層分子為骨幹組成1。它們反對同盟會,擁護袁世凱,力圖控製國會。同盟會則在宋教仁等主持下,聯合統一共和黨等幾個小黨派,於1912年8月建立國民黨,選舉孫中山為理事長,黃興、宋教仁等為理事。由於孫中山當時表示自己從事實業,故整個黨務由宋教仁代理。國民黨企圖在妥協中求發展,幻想在暫時維持袁世凱個人權位的前提下,通過“新舊合作”、“朝野合作”、政黨競爭、發展實業等措施,擴展資產階級的經濟、政治實力,進而組織責任內閣,把中國納入資產階級“政黨政治”的軌道。在1912年12月至1913年2月的第一次國會選舉中,國民黨獲得了壓倒多數的議席。宋教仁大受鼓舞,於是四出奔走遊說,宣傳“政黨政治”、“議會政治”,希望由國民黨組織內閣,以分袁之權。宋教仁的活動,觸怒了寸權不讓的袁世凱。他派人於1913年3月20日在上海車站將宋暗殺。“宋案”發生後,全國輿論大嘩,一些革命黨人開始看清了袁世凱的反動麵目,重新走上討袁的道路。首先主張武力討袁的是孫中山。3月26日,孫中山從日本回到上海,當晚在黃興寓所召開緊急會議。孫中山認為“袁氏將撥專製之死灰,而負民國之付托”,主張立即發動“二次革命”,興師討袁。但黃興、陳其美等認為革命派“元氣未複”,兵力不足,對於“宋案”,主張“靜待法律解決”1。當時,不少國民黨要人與黃興持相同態度,孫中山孤掌難鳴,隻好暫時作罷。革命黨人的猶豫不決,為袁世凱進行戰爭準備提供了充裕時間。
二、加緊戰爭準備,策劃鎮壓革命
(一)裁遣革命軍,擴充北洋軍
以武力消滅資產階級革命力量,實現專製獨裁統治,是袁世凱的既定方針。以欺騙手段削弱革命黨人的軍事力量,則是袁世凱進行戰爭準備的第一步。
從武昌起義到民國建立,全國陸軍總數約九十八萬六千四百餘人1。這些軍隊,分別以南京臨時政府統轄的南方革命軍和袁世凱的北洋軍為中心,形成革命與反革命兩大軍事陣營。南方革命軍共有陸軍八十個師團,約四十五萬人1。僅江蘇一省就集結了二十多個師,約十五萬人1。臨時政府遷至北京後,黃興以南京留守名義主持留守府,統轄南方各軍。革命軍控製的南方各省,地形複雜,土地肥沃,物產豐富,商業發達,有比較優越的地理和物質條件。袁世凱的嫡係部隊有北洋新軍第一至第六師和第二十師,禁衛軍一個師和一個混成旅,總數約十一萬四千人。北洋軍主要駐紮於冀、魯、豫三省,其勢力延伸到長江以北各個地區2。這些地區除山東外,多為貧瘠之地,農業產量較低,工商業不夠發達。因此,北洋軍缺少堅實的經濟基矗
靠反動軍事力量起家的袁世凱,深深懂得軍權的重要性。在他就職之初,首先頒布“訓勉軍人令”,提出“軍人對於本大總統,有服從之義務”1;接著,袁又借口“南方軍隊驟增,糜餉過巨”而“倡議裁兵”1,同時對駐寧十幾萬軍隊扣餉不撥,並散布南京留守府“擁兵自衛”、“勢同樹敵”2的輿論,對革命黨人施加壓力,迫其撤守、裁軍。革命黨人看不清袁世凱的險惡用心,認識不到兵權對革命的利害關係,客觀上也遇到了軍餉匱竭的困難。黃興等為使“南北嫌疑盡泯”,達到“行政統一,民國基礎自趨鞏固”3,立即對革命軍進行裁撤。駐寧軍隊按照“客軍各回原省,留寧之軍汰弱留強”4的原則,先後解散了十餘萬人。南京留守府也於1912年6月14日主動撤銷。在江蘇的影響下,南方各省紛紛效法。如湖南原有五個師兩個旅,縮編為五十三個守備營和一個混成旅;湖北原有八個師兩個混成旅,先後裁減五個師;江西也裁減八個團以上。到討袁戰爭爆發時,由革命黨人控製的軍隊僅剩十餘萬人。其中,江西有兩個師一個混成旅,江蘇有四個師兩個混成旅,安徽有一個師,湖南有一個混成旅,廣東有兩個師一個旅,福建、四川各有一個師。
此外,袁世凱還施展種種伎倆,拉攏收買南方革命軍的軍官,破壞南方革命軍的團結,並製造借口,槍殺革命軍將領,排斥革命黨人,使革命勢力受到削弱。
與此相反,袁世凱所控製的武裝,非但沒有減少一兵一卒,反而大大膨脹起來。在此期間,除繼續加強北洋陸軍七個師和中央禁衛軍一個師外,袁又命馮國璋將原直隸陸軍第一標擴編為混成旅,以劉詢為旅長;把為鎮壓武昌起義而招募的備補軍五路(每路五營)改為拱衛軍,另增募備補軍五路(1913年2月改編為護軍,直隸中央);將原駐奉天的陸軍第二混成協改編為陸軍第二混成旅;令倪嗣衝在皖北編練新軍二十餘營;另增編騎兵第二旅和陸軍混成第一團,直屬陸軍部。這樣,到1913年初,僅北洋軍和直、豫、魯三省軍隊,就已達二十二萬一千四百餘人1,總數遠遠超過南方革命軍,改變了武昌起義後南多北少的兵力對比情況。
(二)大量購置軍火
袁世凱在加緊擴軍的同時,還大量購置軍火,提高軍隊戰鬥力。1913年4月29日,袁指令陸軍部派專員赴天津,通過奧國洋行向德國訂購大宗軍火,計有野炮十八門、機關炮四十門、機關槍八挺、1888年式快槍五萬支、各種子彈四百萬發。另向奧國訂購1895年式曼利夏步槍一萬四千支。同時,密令上海製造局將槍彈五十萬發解送揚州,交徐寶珍師儲存;令福建、德州製造局和漢陽兵工廠趕製槍炮運送北京,裝備北洋各師。袁還通過大軍火商雍劍秋接收德國艾哈德兵工廠“無償送給”的步槍六千支,口徑為二百四十毫米的大炮十尊(戰爭打響後,德國公使又通過雍劍秋送給袁世凱步槍一萬支、口徑為七十五毫米的大炮二十尊和斯密特手槍等軍火一批)。另由海軍總長劉冠雄出麵,向德、美、奧等國訂購新式魚雷艇,其中德國四艘、美國三艘已於1913年初駛達上海。這樣,北洋軍在裝備方麵也遠遠超過了南方革命軍。此外,袁還秘密派人攜大宗款項,到武漢等地購買糧米,以備軍用。
(三)舉借外債,籌集戰爭經費
袁世凱大搞擴軍,使國家財政更顯拮據。根據北洋政府的預算,1913年度的財政收入為四億一千二百六十六萬餘元,而支出則為四億九千七百八十七萬餘元,赤字八千五百二十餘萬元2。而這一年全國軍費開支預算,僅陸軍就達二億元以上,後雖一再壓縮,仍達一億六千餘萬元。加上海軍用費九百八十七萬元和各項臨時開支,全部軍費約占總支出的五分之二。這樣龐大的軍費開支,仍遠不能滿足袁世凱發動反革命內戰的需要。為了籌集戰爭經費,袁不惜飲鴆止渴,以各種手段向帝國主義國家借款。據統計,從1912年1月到1913年4
月中旬,袁世凱向外國借款共二十八次,其中全部或大部用於購買軍火、充當軍政費用的借款有十七次。款項較大的有:1912年上半年從外國銀行取得的五次墊款(總計銀一千二百餘萬兩);1912年至1913年瑞記洋行的三次軍火貸款(共三百五十萬英鎊);1913年4月10日與奧國簽訂的購買軍艦借款(三百二十萬英鎊)3。這些借款都是以出賣國家主權或接受高額利息而獲得的。但是,袁世凱仍不滿足於以上借款,又於1913年4月26日背著國會,與俄、英、法、德、日組織的“五國銀行團”簽訂了二千五百萬英鎊的巨額借款合同,即所謂“善後大借款”。該借款合同規定四十七年還清,以鹽稅為擔保,並由銀行團指派外國顧問和會計監督中國財政開支。
袁世凱通過“善後大借款”,博得了帝國主義的歡心和支持,同時更加引起了中國人民的不滿。革命黨人尤表憤慨,紛紛通電指責,要求袁“立罷前議”。孫中山向五國銀行團寫信聲明:中國人民不承認非法借款。對於革命黨人要求嚴懲暗殺宋教仁的凶犯和反對借款的呼聲,袁世凱斥之為“有意破壞,煽動訛言,逞少數人權利之私圖”4。5月21日,他公開發表聲明,攻擊孫中山、黃興“左又是搗亂,右又是搗亂”,“除搗亂外無本領”;聲言“彼等若敢另行組織政府,我即敢舉兵征伐之!”56月,他借口柏文蔚、李烈鈞、胡漢民三都督曾通電反對善後大借款是不服從中央,先後下令將三人褫職。與此同時,密令北洋軍沿京漢、津浦路向南開進,決心推行其蓄謀已久的“武力統一”計劃。
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以後,雖然把持了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控製了許多省份和大量軍隊,但還沒有控製整個中國;以孫中山為領袖的資產階級革命派,仍然據有江蘇、江西、安徽、廣東、福建等七八個省和幾十萬軍隊,在臨時參議院中還有相當的力量,在人民中間依然具有較大的影響。為此,袁世凱采取鎊種手段,處心積慮地分化、打擊革命力量,破壞民主政治,以便建立專製獨裁統治。
孫中山讓位於袁世凱前,曾頒布了《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明確規定實行資產階級共和國的國家體製,並對臨時大總統的權力作了種種限製。其中規定:臨時大總統任命國務員和外交官員,製定官製、官規以及宣戰、媾和、締約等,須經參議院同意;臨時大總統公布法律及命令,須經國務員(包括國務總理和各部總長)副署才能生效。孫中山企圖用這些條文束縛袁世凱的手腳,維護民主共和製度。但袁世凱上台不久,就違背了“謹守憲法”的誓言,無視共和政體,肆意踐踏臨時約法,凡事置內閣於不顧,專橫跋扈。1912年6月,袁在王芝祥的任命問題上,公然破壞公布命令須經國務員副署的規定1,獨斷專行,將內閣總理唐紹儀逼得棄職出走,農林總長宋教仁和教育總長蔡元培等也憤而辭職。唐紹儀辭職後,由陸征祥任國務總理。不久,又由袁世凱的心腹趙秉鈞取而代之,把內閣變成了他的禦用機關。
1912年4月,臨時參議院由南京遷到北京,各黨派經過激烈的爭奪、分化和改組,逐漸形成了以黎元洪為首的共和黨、以章炳麟為首的統一黨和以梁啟超為首的民主黨。這三黨主要由一些立憲派、舊官僚政客、資產階級上層分子為骨幹組成1。它們反對同盟會,擁護袁世凱,力圖控製國會。同盟會則在宋教仁等主持下,聯合統一共和黨等幾個小黨派,於1912年8月建立國民黨,選舉孫中山為理事長,黃興、宋教仁等為理事。由於孫中山當時表示自己從事實業,故整個黨務由宋教仁代理。國民黨企圖在妥協中求發展,幻想在暫時維持袁世凱個人權位的前提下,通過“新舊合作”、“朝野合作”、政黨競爭、發展實業等措施,擴展資產階級的經濟、政治實力,進而組織責任內閣,把中國納入資產階級“政黨政治”的軌道。在1912年12月至1913年2月的第一次國會選舉中,國民黨獲得了壓倒多數的議席。宋教仁大受鼓舞,於是四出奔走遊說,宣傳“政黨政治”、“議會政治”,希望由國民黨組織內閣,以分袁之權。宋教仁的活動,觸怒了寸權不讓的袁世凱。他派人於1913年3月20日在上海車站將宋暗殺。“宋案”發生後,全國輿論大嘩,一些革命黨人開始看清了袁世凱的反動麵目,重新走上討袁的道路。首先主張武力討袁的是孫中山。3月26日,孫中山從日本回到上海,當晚在黃興寓所召開緊急會議。孫中山認為“袁氏將撥專製之死灰,而負民國之付托”,主張立即發動“二次革命”,興師討袁。但黃興、陳其美等認為革命派“元氣未複”,兵力不足,對於“宋案”,主張“靜待法律解決”1。當時,不少國民黨要人與黃興持相同態度,孫中山孤掌難鳴,隻好暫時作罷。革命黨人的猶豫不決,為袁世凱進行戰爭準備提供了充裕時間。
二、加緊戰爭準備,策劃鎮壓革命
(一)裁遣革命軍,擴充北洋軍
以武力消滅資產階級革命力量,實現專製獨裁統治,是袁世凱的既定方針。以欺騙手段削弱革命黨人的軍事力量,則是袁世凱進行戰爭準備的第一步。
從武昌起義到民國建立,全國陸軍總數約九十八萬六千四百餘人1。這些軍隊,分別以南京臨時政府統轄的南方革命軍和袁世凱的北洋軍為中心,形成革命與反革命兩大軍事陣營。南方革命軍共有陸軍八十個師團,約四十五萬人1。僅江蘇一省就集結了二十多個師,約十五萬人1。臨時政府遷至北京後,黃興以南京留守名義主持留守府,統轄南方各軍。革命軍控製的南方各省,地形複雜,土地肥沃,物產豐富,商業發達,有比較優越的地理和物質條件。袁世凱的嫡係部隊有北洋新軍第一至第六師和第二十師,禁衛軍一個師和一個混成旅,總數約十一萬四千人。北洋軍主要駐紮於冀、魯、豫三省,其勢力延伸到長江以北各個地區2。這些地區除山東外,多為貧瘠之地,農業產量較低,工商業不夠發達。因此,北洋軍缺少堅實的經濟基矗
靠反動軍事力量起家的袁世凱,深深懂得軍權的重要性。在他就職之初,首先頒布“訓勉軍人令”,提出“軍人對於本大總統,有服從之義務”1;接著,袁又借口“南方軍隊驟增,糜餉過巨”而“倡議裁兵”1,同時對駐寧十幾萬軍隊扣餉不撥,並散布南京留守府“擁兵自衛”、“勢同樹敵”2的輿論,對革命黨人施加壓力,迫其撤守、裁軍。革命黨人看不清袁世凱的險惡用心,認識不到兵權對革命的利害關係,客觀上也遇到了軍餉匱竭的困難。黃興等為使“南北嫌疑盡泯”,達到“行政統一,民國基礎自趨鞏固”3,立即對革命軍進行裁撤。駐寧軍隊按照“客軍各回原省,留寧之軍汰弱留強”4的原則,先後解散了十餘萬人。南京留守府也於1912年6月14日主動撤銷。在江蘇的影響下,南方各省紛紛效法。如湖南原有五個師兩個旅,縮編為五十三個守備營和一個混成旅;湖北原有八個師兩個混成旅,先後裁減五個師;江西也裁減八個團以上。到討袁戰爭爆發時,由革命黨人控製的軍隊僅剩十餘萬人。其中,江西有兩個師一個混成旅,江蘇有四個師兩個混成旅,安徽有一個師,湖南有一個混成旅,廣東有兩個師一個旅,福建、四川各有一個師。
此外,袁世凱還施展種種伎倆,拉攏收買南方革命軍的軍官,破壞南方革命軍的團結,並製造借口,槍殺革命軍將領,排斥革命黨人,使革命勢力受到削弱。
與此相反,袁世凱所控製的武裝,非但沒有減少一兵一卒,反而大大膨脹起來。在此期間,除繼續加強北洋陸軍七個師和中央禁衛軍一個師外,袁又命馮國璋將原直隸陸軍第一標擴編為混成旅,以劉詢為旅長;把為鎮壓武昌起義而招募的備補軍五路(每路五營)改為拱衛軍,另增募備補軍五路(1913年2月改編為護軍,直隸中央);將原駐奉天的陸軍第二混成協改編為陸軍第二混成旅;令倪嗣衝在皖北編練新軍二十餘營;另增編騎兵第二旅和陸軍混成第一團,直屬陸軍部。這樣,到1913年初,僅北洋軍和直、豫、魯三省軍隊,就已達二十二萬一千四百餘人1,總數遠遠超過南方革命軍,改變了武昌起義後南多北少的兵力對比情況。
(二)大量購置軍火
袁世凱在加緊擴軍的同時,還大量購置軍火,提高軍隊戰鬥力。1913年4月29日,袁指令陸軍部派專員赴天津,通過奧國洋行向德國訂購大宗軍火,計有野炮十八門、機關炮四十門、機關槍八挺、1888年式快槍五萬支、各種子彈四百萬發。另向奧國訂購1895年式曼利夏步槍一萬四千支。同時,密令上海製造局將槍彈五十萬發解送揚州,交徐寶珍師儲存;令福建、德州製造局和漢陽兵工廠趕製槍炮運送北京,裝備北洋各師。袁還通過大軍火商雍劍秋接收德國艾哈德兵工廠“無償送給”的步槍六千支,口徑為二百四十毫米的大炮十尊(戰爭打響後,德國公使又通過雍劍秋送給袁世凱步槍一萬支、口徑為七十五毫米的大炮二十尊和斯密特手槍等軍火一批)。另由海軍總長劉冠雄出麵,向德、美、奧等國訂購新式魚雷艇,其中德國四艘、美國三艘已於1913年初駛達上海。這樣,北洋軍在裝備方麵也遠遠超過了南方革命軍。此外,袁還秘密派人攜大宗款項,到武漢等地購買糧米,以備軍用。
(三)舉借外債,籌集戰爭經費
袁世凱大搞擴軍,使國家財政更顯拮據。根據北洋政府的預算,1913年度的財政收入為四億一千二百六十六萬餘元,而支出則為四億九千七百八十七萬餘元,赤字八千五百二十餘萬元2。而這一年全國軍費開支預算,僅陸軍就達二億元以上,後雖一再壓縮,仍達一億六千餘萬元。加上海軍用費九百八十七萬元和各項臨時開支,全部軍費約占總支出的五分之二。這樣龐大的軍費開支,仍遠不能滿足袁世凱發動反革命內戰的需要。為了籌集戰爭經費,袁不惜飲鴆止渴,以各種手段向帝國主義國家借款。據統計,從1912年1月到1913年4
月中旬,袁世凱向外國借款共二十八次,其中全部或大部用於購買軍火、充當軍政費用的借款有十七次。款項較大的有:1912年上半年從外國銀行取得的五次墊款(總計銀一千二百餘萬兩);1912年至1913年瑞記洋行的三次軍火貸款(共三百五十萬英鎊);1913年4月10日與奧國簽訂的購買軍艦借款(三百二十萬英鎊)3。這些借款都是以出賣國家主權或接受高額利息而獲得的。但是,袁世凱仍不滿足於以上借款,又於1913年4月26日背著國會,與俄、英、法、德、日組織的“五國銀行團”簽訂了二千五百萬英鎊的巨額借款合同,即所謂“善後大借款”。該借款合同規定四十七年還清,以鹽稅為擔保,並由銀行團指派外國顧問和會計監督中國財政開支。
袁世凱通過“善後大借款”,博得了帝國主義的歡心和支持,同時更加引起了中國人民的不滿。革命黨人尤表憤慨,紛紛通電指責,要求袁“立罷前議”。孫中山向五國銀行團寫信聲明:中國人民不承認非法借款。對於革命黨人要求嚴懲暗殺宋教仁的凶犯和反對借款的呼聲,袁世凱斥之為“有意破壞,煽動訛言,逞少數人權利之私圖”4。5月21日,他公開發表聲明,攻擊孫中山、黃興“左又是搗亂,右又是搗亂”,“除搗亂外無本領”;聲言“彼等若敢另行組織政府,我即敢舉兵征伐之!”56月,他借口柏文蔚、李烈鈞、胡漢民三都督曾通電反對善後大借款是不服從中央,先後下令將三人褫職。與此同時,密令北洋軍沿京漢、津浦路向南開進,決心推行其蓄謀已久的“武力統一”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