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亨,無咎,利貞(1)。利有攸往(2)。


    【注釋】(1)恒而亨,以濟三事也。恒之為道,亨乃“無咎”也。恒通無咎,乃利正也。(2)各得所恒,修其常道,終則有始,往而無違,故“利有攸往”也。


    <big>《彖》曰:</big>恒,久也。剛上而柔下(1),雷風相與(2),巽而動(3),剛柔皆應(4),恒(5)。恒“亨,無咎,利貞”,久於其道也(6)。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7)。“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8)。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9)。觀其所恒,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10)。


    【注釋】(1)剛尊柔卑,得其序也。(2)長陽長陰,能相成也。(3)動無違也。(4)不孤媲也。(5)皆可久之道。(6)道德所久,則常通無咎而利正也。(7)得其所久,故不已也。(8)得其常道,故終則複始,往無窮極。(9)言各得其“所恒”,故皆能長久。(10)天地萬物之情,見於“所恒”也。


    <big>《象》曰:</big>雷風,恒(1),君子以立不易方(2)。


    【注釋】(1)長陽長陰,合而相與,可久之道也。(2)得其所久,故“不易”也。


    <big>初六:</big>浚恒,貞凶,無攸利(1)。


    <big>《象》曰:</big>“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注釋】(1)處恒之初,最處卦底,始求深者也。求深窮底,令物無餘縕,漸以至此,物猶不堪,而況始求深者乎?以此為恒,凶正害德,無施而利也。


    <big>九二:</big>悔亡(1)。


    <big>《象》曰:</big>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注釋】(1)雖失其位,恒位於中,可以消悔也。


    <big>九三:</big>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貞吝(1)。


    <big>《象》曰:</big>“不恒其德”,無所容也。


    【注釋】(1)處三陽之中,居下體之上,處上體之下,上不至尊,下不至卑,中不在體,體在乎恒,而分無所定,無恒者也。德行無恒,自相違錯,不可致詰,故“或承之羞”也。施德於斯,物莫之納,鄙賤甚矣,故曰“貞吝”也。


    <big>九四:</big>田無禽(1)。


    <big>《象》曰:</big>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注釋】(1)恒於非位,雖勞無獲也。


    <big>六五:</big>恒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凶(1)。


    <big>《象》曰:</big>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夫子製義,從婦凶也。


    【注釋】(1)居得尊位,為恒之主,不能“製義”,而係應在二,用心專貞,從唱而已。婦人之吉,夫子之凶也。


    <big>上六:</big>振恒,凶(1)。


    <big>《象》曰:</big>“振恒”在上,大無功也。


    【注釋】(1)夫靜為躁君,安為動主。故安者上之所處也,靜者可久之道也。處卦之上,居動之極,以此為恒,無施而得也。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周易注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uu小說網隻為原作者王弼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王弼並收藏周易注最新章節